张树德本人及家属不远千里来到盘锦市,往返二十多趟,对参与迫害的人员劝善,讲法轮功是合理合法存在的真实情况,家属还多次多部门的递交上诉状和控告信,要求执法者依法行事,立即释放张树德,还其信仰和人身自由。然而中级法院与看守所合伙违法,强迫按犯罪嫌疑人管束张树德,遭到张树德的抵制。
张树德 |
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张树德的母亲再次来到辽宁省盘锦市,四日早上陪同律师去盘锦市看守所会见张树德,八点半钟律师进看守所,没有多一会就出来了,张母问律师: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律师坦诚相告:我没有见到你儿子,他不见我。张母说:我儿子怎么可能不见律师呢?这不对劲啊?
律师对张树德的母亲说出了原委:看守所警察说你儿子不见律师,我就把委托书交给了警察,并跟警察说这上面有他母亲的签字,警察把聘请律师的委托书拿进去了,出来后说委托书给张树德看了,那他也不出来。警察说上一次(三月十六号)二审法院来人见他他也不见,第二天是好几个警察强行给架出来会见的。我对看守所的那个警察说你再给他架出来见我。警察说他太有劲了,弄不动他(一米八十的个头)。
临近中午,张母和律师离开了看守所。 下午一点,张树德母亲与亲友和律师再次去看守所,一点多钟律师进去的,可是十多分钟律师又出来了,对张母说:你儿子还是不见我。此时张树德的母亲心里犯着嘀咕:为什么不见呢?是我儿子不见,还是警察不让见?还是孩子有什么不测?
张树德的母亲知道看守所门卫是不让家属进所的,但是不进去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张母只身一人从大门的道闸杆的缝隙中挤了进去,她要进去找所长问个清楚。
从大门到看守所内门有一段距离,张母很快就跑进了办公楼,她进入办公楼的一楼,转了半天没看到办公室,就又往二楼跑,后面也有人在跑,张母也顾不上看看是谁。在二楼碰到了一个人,就问那人所长办公室在哪?那人告诉她所长办公室的位置,她敲了门但里面没人。在隔壁屋里看到一个人,她说我要见所长,那人说所长不在。
张母就跟他讲:我儿子被冤判七年,今天律师来见人两次却没有见到,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想问问。那人就告诉张母,到那个教导员屋里看看有没有人。
张母见到教导员的办公室门开着,正好也刚刚回来一个人,就上前对他说:我是张树德的母亲,我今天领律师来见我儿子,上午下午来了两次,我想知道为啥律师见不到人?那人很不高兴的样子,态度也很生硬的说:张树德在里面就是不听话,炼法轮功的这些人都这么“犟”,怎么说也不听,上次法院来人见他,头一天他就不见,第二天做了好些思想工作才去见(其实是几个人强行给架出去的),搞得法院的工作都进行不了。
跟着张母跑上楼的原来是张母的两个妹妹,一个妹妹对那人说:张树德是个好孩子,他什么坏事都没干,却被判了七年,他能不觉得冤吗?那人看看这两个人就问:你们两个是谁?张母说:她俩是孩子的姨。
那人对家属说:张树德在里面也没有毛病,感冒都没有,他们也不打他,张树德在里面炼功,省里面(通过监控录像)都能看到,我们也不管。我们这里就像个大仓库似的,只管羁押人,我们对他什么都没做,你可以让律师见面的时候问问。我把我的座机号给你,你交给律师,然后把律师的号给我。我这里做好了张树德的思想工作,再和你们的律师联系。
张树德的两位姨母就告诉那人:我们都知道法轮功,千万不要被共产党利用,你看这些年周永康为共产党卖命,这不给抓起来了吗?薄熙来也是为共产党卖命,最后也被抓了起来。共产党就是卸磨杀驴……
通过聊天才知道这位就是看守所的教导员孙德利。家属和他聊了很长时间,他的态度有很大转变,他对家属说:你们出去把律师叫进来,我去里面找张树德,让律师见他。
一个家属去叫律师,这时门卫才发现了家属,就过来问:你们什么时候进来的?赶紧出去。她们告诉门卫是教导员让找律师的。
律师进去大概十多分钟就出来了。律师说:这回见到人了。你儿子很好很坚强。他不是不想见律师,看守所要求见人必须穿号服,戴手铐。他不愿意这么做。
家属和律师有着共同的愿望,哪怕有一线希望也不能放弃营救,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应该被非法的行为所左右,更不能让那些本不应该犯罪的人再参与进来。
张树德在中考时是本乡唯一一个公费考进重点高中的学生,毕业于全国名牌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四年前应聘到辽宁省大连理工设计院,后外派到盘锦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他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人、工作,是一位诚实、可信的好青年。正当他以严谨平和的心态用自己的所学回报社会的时候,难以想象的事情发生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因居住证到期,张树德到所在地的兴隆台区兴盛派出所办理顺延手续时,当身份证录入相关信息时,警察问他有什么信仰,张树德坦诚相告:信仰法轮功。该警察听后找来相关负责人,以张树德修炼法轮功为由,拒绝办理居住证,并威胁要对他调查。三天后的六月二十九日早六时左右,张树德在居室内听到敲门声,开门后,四人闯了进来,三人为兴盛派出所警察,一人为西水湾社区人员,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张树德的居室进行了非法搜查,随后将张树德劫持到兴盛派出所。
自从张树德被非法关押,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及亲属心急如焚,千里迢迢从家乡赶到盘绵市,找到兴盛派出所非法办案的责任人警察罗玉廷,告诉他张树德修炼后处处都按照要求做好人,没有违法。罗玉廷说:好人是好人,但是我们得跟共产党走,共产党叫镇压就镇压。后来家人又找到检察长刘荣志,刘荣志表示 “枪口抬高两厘米”,还说国家培养张树德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也不容易,是为国家做贡献的人。当时又找来公诉科的张薇和陈月商量沟通此事。
十一月十日,检察官岳洋却将构陷张树德的案卷移交到兴隆台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对张树德进行非法庭审。在大年前腊月二十七(二月十二日)兴隆台区法院给张树德的家属打来电话,告诉张树德的父母张树德被判刑七年并罚款两万元。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张树德的父母及其他亲人不远千里再次来到盘锦市的相关部门,往返二十多趟,走了好多冤枉路,多次被欺骗,最终还是被盘锦市、区多个执法部门、政府机关的官员们互相推诿,没有人接张树德父母亲的冤情控告。张树德的父母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只好用快速邮递的方式,邮寄着他们的第二轮控告状。
法轮功修炼者讲清真相包括被迫害的真相或者宣传法轮功“真、善、忍”的普世价值和理念是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或法轮功书籍是公民享有的出版自由;自己利用任何媒体的资讯和信息完全是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文化活动的自由和通信自由。这些自由都是受中国《宪法》和《刑法》以及国际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怎么能把这些公民的合法行为当作“犯罪行为”进行刑罚呢?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法轮功或者不信仰法轮功,否则将涉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罪行,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进行非法庭审和判决的法官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246条:侮辱诽谤罪;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397条:滥用职权罪;399条徇私枉法罪。
水落石出终有日,恶行必究是根本,法律最终必将会回归正义。真心希望每一位司法人员对自己的执法行为需要慎重思量,再思量!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枉法判决,立即释放张树德。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才能清醒智慧的做出生命的正确选择。
参与单位及个人的相关信息:
盘锦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申海青:副局长曲岩、副局长李宏伟、
原市公安局局长姚喜双(2017年8月前任市公安局局长)
盘锦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长赵中华
盘锦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孙立新
盘锦市公安局国保大队:0427-2683315、0427-2683316
大队长冀强:13842767890
教导员任鲲:13904279181
副大队长宋波:13842715257
副大队长苏晓飞:15042798880
警察:张润秋:13842713579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
局长杨 明:13842786666
副局长翟永吉:13704275888
副局长吴 鹏:13942703002
副局长王国仁:13804272666
副局长王 超:13942728288
副局长李铁玉:13842787000
政治处主任刘中印:13842783311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9号,邮编124010
电话:0427-2685110
兴隆台区兴盛派出所所长刘伟 13804273888
兴隆台区兴盛派出所违法办案警察:罗少廷17640580870
李明远-18445732578
李晓东-社区警察
梁周智-警察
盘锦市兴隆台区检察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6号 邮编:124010
检察长刘荣志:13322380877 宅电:0427-2966636
兴隆台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薇:13842700677、13842797733
兴隆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已升任):13842700677、13842797733
公诉人岳洋:0427-8658748
公诉人陈月、赵晓静
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云汇北路1号
邮编:124010
院 长孙晓时
副院长齐学民
审判长严晓红0427-2907765
陪审员高明斗、孙丽娟
书记员陈璐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副支队长兼看守所所长张文会:13909870648
盘锦市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孙德利:13998732444
看守所副所长陶金岿:13842708991
看守所副所长张颖:13709877755
看守所内勤李春伟:1504278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