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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叶兵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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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安分局前任国保大队队长叶兵,现任伍家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男,一九六八年出生,葛洲坝水利水电学院毕业(大专)。有一个九岁的女儿。

个人电话:13886724666伍家区国保大队办公室座机:6352300

叶兵迫害宜昌法轮功学员事实如下: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湖北省宜昌市国保叶兵、国保队长赵平一伙十多人强行冲进西坝长江委住宅小区,法轮功学员宋肖兵的家里,非法抄家后,在宋的单位里将其强行绑架。其家里尚有不满周岁的幼子。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二十六日以后,伍家区法轮功学员向燕,王琼,多次被宜昌伍家岗国保大队叶兵等骚扰。两人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从五峰县讲真相遭恶意举报,关押五峰看守所后,同日被宜昌市国保支队及伍家国保大队叶兵等人当即对两人在宜昌的家进行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及其他资料,物品。

二零零八年跟踪蒋国芳,抄家绑架刘丹涛判法轮功学员坐牢三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底,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大公桥派出所、伍家岗区国保大队叶兵、徐彩虹等人在市区马路上绑架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蒋国芳,长期非法关押在宜昌第一看守所。警察并非法抄了蒋国芳的家。蒋国芳被伍家岗区检察院、法院内部非法判刑三年,因蒋国芳被迫害得身体非常虚弱等原因,被判监外执行。现在蒋国芳在看守所里精神和身体上都受到很大摧残,状况很不好,家属所送衣物、食品也被犯人私分、私用。宜昌看守所要求大公桥派出所、大公桥街道办事处及胜利四路社区居委会等单位把蒋国芳接回家。但据悉,伍家岗区司法局、伍家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叶兵等从中阻拦,大公桥街道办事处、大公桥派出所、胜利四路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也互相推诿,拒不接人。

法轮功学员蒋国芳女,五十九岁,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区国保大队“610”绑架后一直关押在宜昌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三月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蒋国芳不服,上诉中院,但仍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被转移至武汉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湖北宜昌市法轮功学员刘丹涛及其母亲王光芝(已去世)被警察程锐等绑架。警察抢走了刘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期后几个月,伍家国保大队长叶兵在宜昌市一马路南湖宾馆提审身体虚弱的王光芝母子,以U盘中有大法资料为诱饵,反复长期的提审谈话母子,长约九个月时间。提审期间他对王光芝说,只要说真话,小事我们给机会不会重判,借机吹嘘与小刘同校毕业,同年,都有九岁女儿套近乎,以欺骗利诱其母认罪。

刘丹涛被非法拘留在市看守所,不承认警察的诬陷。结果,其母还是相信了国保大队叶兵的利诱,说出对儿子不利的话。期间,小刘的老父亲,亲自给叶兵单膝下跪半蹲,抱拳求叶兵高抬贵手,放他母子一马。叶兵狡猾的说,找个好律师吧。叶兵很善于利用法轮功学员父母亲对儿子爱护的心,利用法轮功学员的善良为自己造势。

最后刘丹涛被非法判刑三年,叶兵还利用同校校友刘丹涛为自己垫底,还指使刘丹涛父亲拿着小刘母子的材料到白龙岗宜昌市市委大院内——防范办610,送法轮功审讯结果材料,为自己向邪党主子邀功。

二零一三年,叶兵升为伍家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后为伍家区公安分局政委。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


叶兵,前国保恶警,现任伍家区公安分局政委。


周向东,宜昌市平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严军,西陵区公安分局政委。


喻志浩,西陵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徐彩虹,前伍家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现任高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王维忠,当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陈刚,湖北公安厅国保总队副队长。


曹定,当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国保。


毕奎明,宜昌市检察长。


田昌兵,前湖北公安厅国保总队队长。


魏辉武,迫害法轮功学员秦立的苏家榜社区恶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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