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中,我对利益的强烈执着似乎是天生的。记得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放学,我和一个叫小山的同学走的晚了点儿。当我们走到学校门口的大铁栅栏门时,小山“咦”了一声,然后从地上捡起卷在一起的几毛钱。当我看到小山手里的钱时,几乎是脱口而出“那是我的!”为了让小山相信,紧接着又补上一句:“是我爸让我给他买酒的。”小山说:“那就给你吧。”
我和小山分手后各自回家,路上我数了数那卷钱,一共一块钱。到家后,我把钱交给妈妈,说是自己捡的,并说“给我爸买酒吧”(那时的散装白酒正好是一块钱一斤)。我记得父亲好像还感慨的说了一句“这么小就知道孝顺我了”。
下午上了一节课后,班主任杨老师把小山叫去了办公室。一会儿,小山回来了,用一种异样的眼神儿瞟了我一眼,说:“杨老师叫你去办公室!”我当时脑袋“嗡”一下,似乎预感到了什么,脑子一片空白,都不记得是怎么走到了办公室。
杨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女老师,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因为我学习成绩好,听话,而且是班长,所以她一直很喜欢我,也经常夸我。平时我很喜欢去她的办公室,可是今天我却感觉大难临头一样。杨老师说:“今天中午放学的时候,张素凤说丢了一块钱,小山捡到了,可他说是你丢的,你也丢钱了吗?”我涨红着脸点点头说“是”。“你还记得是几张几毛的吗?”我虽然数过那卷钱,但根本不记得面值,只得结结巴巴的说了几个数。杨老师不再说话,沉默了几秒钟,脸上很严肃,然后仍不失和蔼的跟我说:“那没事了,回去上课吧。”我如遇大赦,扭身跑出杨老师的办公室。回教室的路上,我的脑袋里一直有个声音“完了,完了,这下彻底完了!”眼睛紧紧盯着路面,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進去。
此后,没人再跟我提起此事,但这件事却深深的刻在了我心里,而且那尴尬得无地自容的画面和当时的感受时不时的还会在头脑里重现。直到上了中学,有一次老师布置作文课,让写一篇自己最难忘的事。我一拿起笔,那件事的整个过程立即清晰的再次浮现在脑海里,而且很快变成了作文本上的文字。大概是写的太真实了,老师把我的作文作为范文在课上朗读了,而且还表扬了我。下课的时候,有同学好奇的问我:“你的作文写的就像真的,你真办过那事儿?”我红着脸摇摇头,没敢承认。
上大学的时候,我一直是宿舍里跟家里要钱最少的,也常常以此自夸,说自己知道家里困难,知道节俭。修炼之后发现,那节俭的背后,其实是“抠门儿”,是“舍不得”,是强烈的利益之心。结婚后,有时候跟朋友和同事出去吃饭,妻子常常因为我不主动买单奚落我小气。
一九九八年,我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从师父的法理中,我不断的认识到自己对利益的执著心,也开始了不断的一层一层剥去它的过程。
一天我去早市上买早餐,离得很远,就发现那个卖烧饼的冲我招手,动作很大,似乎很着急。我赶紧走过去,想问他什么事。没等我开口,他已经从盛钱的铁箱子里拿出了一张100元的钱,边递给我边说:“大哥,我可等着你了,要不我好几天都白干了!”我没明白怎么回事,疑惑的看着他。他继续说:“十来天前,你来我这儿买烧饼,把这张钱给了我,我当时也没仔细看,就收下了,收摊儿的时候,用验钞机验了一下,假的!那天只有你一个人给了我这么大的钱,而且你也常来,所以我从那以后天天等你,今天终于把你盼来了!”说着把钱递给我,眼睛紧紧盯着我。我看得出,他既着急又担心,怕我不承认。
我接过钱,用手揉了一下,明显比正常的纸币要软,很可能是假的。而且我记得那天来买烧饼时,其实我也发现这张钱比别的软,隐约的有点怀疑是假的,所以就先把它拿出来花出去。那钱是我上月刚刚发的工资。发工资那天,我有事不在单位,是同事帮我代领的,上班后我从这位同事那儿拿到的工资。而且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他当时给我工资时,并不是厂里发工资用的信封,而是从自己的钱包里拿的。也就是说,这张假币很可能是他收到的,然后给了我,而不是发工资的信封里有假币。想至此,我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我知道,这跟人家卖烧饼的没关系,然后笑笑说:“给我吧,我给你换一张。”卖烧饼的对我这么容易就答应换给他似乎很意外,“大哥,我没骗你,真是你给我的!你是我的老顾客,我不会栽赃你的。”我说:“我知道,这确实是我给你的。”
回家的路上,心里很堵得慌,不断埋怨那位同事,甚至怀疑他是故意把假币给我的,想去找他讨个公道,最起码也要让他知道这件事。路上正好路过一家银行,我走到窗口,把钱递给工作人员让他帮我验一下是不是假币。工作人员把钱投進验钞机,验钞机马上“嘀嘀”响了两下。工作人员边把钱递给我边说:“假的,按规定我们应该直接盖章销毁,但我看得出你也是个挣工资的人,挣钱不容易,你自己看着处理吧。”这时听到旁边有个人说:“那还不好办?!晚上到夜市上去花,没人注意。就算有人发现,这家不要就到下一家,乱乱哄哄的谁注意呀?”我没说什么,拿着钱出了银行的门。
这时我想起了师父的话,“在常人这个复杂的环境中,你是清醒的,明明白白的在利益问题上吃亏,被别人窃取利益的时候,你不跟别人一样去争去斗”[3]。心里想,是啊,我现在不就是在明明白白的吃亏吗?那我该怎么办?花出去还是退给那位同事?都不行,那不符合师父的法。想至此,虽然心里还有些不舒服,不情愿,但我还是狠狠心,把那张钱撕成了很多的碎片,扔進了垃圾桶。
二零零八年,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一位姓何的同修向我借了一万块钱。一年后,何同修打电话让我把银行卡号发给她,她要把钱打给我。我用手机短信给她发卡号时,发了一次,发现手机的“发件箱”里没有(平时发送成功的短信都能在“发件箱”存有一份),就又发了一次,还是没有,我心里有点着急,然后又发了第三次。一会儿,同修电话打过来,笑着跟我说:“你想让我还你几次呀?!”我赶紧解释说:“我这‘发件箱’里没有,我以为没发成功呢。”这时刚刚走入修炼的妻子说:“解释啥?就是利益之心!”我弄了个大红脸,心里很难受,想发作,但想到自己是个修炼人,才勉强忍住了。而且认真向内找了一下,发现还真让妻子说对了。表面看起来是确认发送成功,其实是急着把钱要回来。本来当时借给同修钱时,还故作大方的说为了营救同修不用还了,其实当时心性根本就没到位,心里一直藏着希望同修还钱的心。这时我又打开手机,发现“发件箱”里三个发过的短信都清清楚楚的显示在那儿。
二零一零年,母亲过世了。母亲住院期间,各种费用一共花了七万多,我和大哥共同负担,我花的多些,大哥花的少些。办完出院手续后,按照合作医疗报销了一部份费用。大哥和我商量怎么分报销回来的钱。他的意见是按照出钱比例分,我马上意识到,这个分法表面看起来是对的,其实暗含着谁花的多亏的也就多。所以我的分法是按照我们各自分担50%的比例,让大哥先把少负担的钱补上,然后再平均分配报销回来的钱。可是大哥应该再增加多少才算补上了少负担的钱,我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后来干脆弄得红头胀脸的。大哥一看我这样,就说:“爸是老会计了,回家让爸算一下吧。”
等回到家里,父亲很快听懂了我们的意思,用算盘一拨拉,两种算法的结果只差了几块钱!虽然当时没人说我什么,但我感觉羞愧到了极点。不光是觉的自己丢脸,也给大法丢脸。一个修炼了十多年的大法弟子,在跟家人的利益关系上还这么斤斤计较,真是丢脸丢到了家!我在心里大声对师父说:“师父,我要去掉这利益之心!一定要去掉!一定要去掉!”虽然嘴上没说出一个字,但我心里的声音却是声嘶力竭。
二零一四年,我被非法抓捕判刑,表面原因是我在参与营救同修中被邪恶势力钻了空子,可我在看守所静下心来向内找,发现这次遭迫害最大的原因却是在利益心的驱使下参与了网上的一个发广告赚钱的投资。每天将广告链接投放到不同的网站,每月就可得到25%的投资回报。也就是说,四个月就可以全部收回投资。
其实一开始就有同修告诫我那可能是个骗局,那么高的收益回报不正常。更重要的是,自从参与了这件事,每天醒来想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把广告发了,可实际允许发广告的时间是每天下午的一点半以后。所以,我常常是一天里大半天的时间想这件事,学法和炼功都静不下心来,修炼受到了严重干扰。但是因为太执着利益,以至于同修劝我时我不但不听,还拿着师父的法做挡箭牌,说:“只要命中有,我就相信天上掉馅饼。”最后,我不但被迫害到了邪恶的黑窝,还遭受了几万元的经济损失,给自己留下了惨痛的教训,也给周围同修添了很多麻烦。
冤狱期满回家后,我在家里修整了一个多月,把师父的讲法全部学了一遍,然后开始找工作。用手机在“58同城”上搜了一下,挑着待遇比较高的公司投了两个简历。直到面试时,才发现当时把简历投到了一家保险公司,而自己对做保险既不了解,也没兴趣,但还是勉为其难的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才发现,保险业存在着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处于灰色地带的骗人手段,保险销售人员说话常常是有真有假、似真又假或避重就轻,转移注意力的。尤其是大多数做保险的人往往是先从自身和家人下手,也就是先给自己和家人买保险,以完成初期的保险销售任务,否则培训老师和领导就会以各种方式对其施加压力。很多人虽然不情愿,最终还是自己或家人先买了保险。我意识到这样的工作和做法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对我来说是不适合的,所以始终没有随波逐流的随着他们一样去做。可能是师父看我在这件事上经受住了考验吧,在培训快结束的时候,朋友把我推荐到了一家环保公司做车间主任,离开了保险公司。虽然没造成大的损失,但想想投简历时还是因为只看重待遇让自己白白浪费了两个月的大好时光。说白了还是因为利益之心让自己做了不太理智的事。
其实刚开始到保险公司培训时,就有同修跟我说:“好几年没学法了,回来应该大量学法才对,怎么这么快就急着找工作?”我当时听了还很不高兴,认为同修不体谅自己的家庭困难,就生硬的回了一句:“你认为我应该什么时候才去找工作?”后来想想,同修的话是对的,自己还是太急于找工作赚钱了。其实回来后妻子告诉过我,好好学法,不用太急着找工作,家里不缺钱。
到环保公司做车间主任后,老板告诉我,包吃包住,开车加油一律报销。而且如果不愿意吃食堂,自己买菜做饭也可以报销。因为修炼中在利益心方面已经有了很多教训,在这方面也提高了很多,所以我在这方面对自己要求也比较严格,一度认为自己去掉了对利益的执着,比如我一直吃食堂,从未自己专门买菜做饭过。购买材料时,总是告诉商家如实填写价格。有时发票已经填完了,实际收费时又少收了一些,我也总是在报销时抽调相应数额的发票,抵消有些发票虚开的部份。
有一次妻子提醒我,“咱们有时开车是为了私事,不应该让老板报销油钱。”我说:“老板说开车加油一律报销。”妻子说:“咱们应该对自己要求更高一点。”我很快接受了妻子的建议,偶尔就自己出钱加油,不要发票。但从中我发现,自己还是有利益上的分别心,比如如果可以报销,我一般就到“中石化”、“中石油”去加油,需要自己出钱时,就有意无意的去小的加油站加油,因为“中石化”和“中石油”的油价高,而小的加油站油价低。我发现自己这一问题后,明确告诉自己,都加一样的油,不再有分别。不仅如此,只要不是工作需要,高速收费和过桥费的单据我也从不报销。
作为车间主任,我手里拿着公司给的5000元备用金,同时还有1000多元的奖金结余。也就是说,我的花费只要在6000元以内,其实都没动用我自己的钱。但我每周把票据交给会计后,都盼着她能早点把钱打过来,否则就像谁欠我的钱不还一样,心里暗暗的着急。有时会计报销慢了,我就拐弯抹角的催她,甚至用别人的话当借口。上个月,我又催她报销的事,她马上把上周的钱给我打过来了。可我印象中大上周的钱她还没给报销,就又催她,她说大上周的钱月初已经打给我了,让我上网查一下。我一查,确实如她所说,我赶紧告诉她收到了。她在手机上给我发了一个笑脸的表情,还说:“我不欠账了。”其实我看得出,我的小气又被人家看到了,心里非常惭愧。从那一刻,我就告诫自己:从此不再催她报销,即使花费超出6000块,自己垫些钱也无所谓。
上个月,为了防止夏天员工中暑和蚊叮虫咬,我去药店买了几百块钱的藿香正气水、花露水和风油精等东西。因为买的东西较多,在药店的建议下,我免费办了一张会员卡,并得到了一提手纸的赠品。因为是赠品,没花钱,而且是用我的名字办的会员卡,所以我很自然的把这提手纸当成了自己的东西,带回了住处。可当我把这提手纸刚要放到卧室的时候,忽然脑子里似乎听到一个声音:“这是你的吗?”然后另一个声音弱弱的回答:“是啊,是用我的名字买的呀!”前边那个声音又问:“你花钱了吗?没花钱怎么能说是你的呢?”话音刚落,我赶忙拿起刚刚放下的手纸,转身放回了车上,第二天把它放到了车间员工随时都可取用的办公室里。
这月初,公司组织了出海旅游。因为要在船上吃一顿饭,所以我提前买了很多的熟食、面包、火腿肠、饮料等东西。知道船上用水不方便,我又买了几包湿巾和一提手纸。半天下来,大家玩儿得很尽兴,吃的也很满意。下船回公司时,船老板给大家分了几袋海鲜,几个员工分了吃剩下的面包等东西。我什么都没要,但我看到手纸还剩半提没人拿,也没多想,随手拎起来,放到了自己车里。等大家各自散去后,我忽然看到这半提手纸,我问自己:这是用公司的钱买的,我要带回去自己用吗?一闪念的功夫,我已经把它拎起来,和上次的一提手纸放到了一起。同时告诉自己,利益心要放就彻底放下,不要再有所保留。
在市区的西边,有一家医药超市,可以用医保卡买日用品。从去年开始,我就经常到那里去买东西,买完了,超市工作人员会让我拿着小票到旁边的药店开一张等额的购药票据,然后把所买的日用品拿走。曾有同修对此提出疑问,对修炼人来说,这样做是不是不合适?我说:这医保卡上的钱是我的,怎么花是我的事。而且这么多年了,我们因为修大法身体健康了,省下了医药费,邪党还这样迫害我们,几乎每个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经济损失,有的甚至损失重大。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我们还要把自己的钱白白的浪费掉吗?所以,我一直理直气壮的这样消费着。
前几天,我又到这家医药超市买东西,发现超市里除了聚在一起的几个工作人员,偌大的超市里几乎没有顾客。而且我观察了一下,那几个工作人员表情有些异样。我问她们:“今天怎么这么冷清?”一个工作人员有些神秘的小声告诉我,“这两天查得紧,不能刷卡,你过两天来吧。”我“嗯”了一声,转身出了超市门口。回家的路上,回想着店员的表情,忽然觉的自己这件事做得不那么理直气壮了。而且想到了师父的讲法,“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3]说来说去,我的这些理由,不还是不能舍,怕吃亏吗?而且我们是修“真、善、忍”的,明明买的是日用品,却开了一个药费的单子,这不是作假吗?
想至此,我赶紧把医保卡从钱包里拿出来,進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医保卡扔進了抽屉,不再用了。同时我还想到,以后也不能用自己的医保卡给家人买药了,因为我是大法修炼者,我要严格要求自己,把路走正。
其实写到这里,我仍然清楚的知道,我的利益心虽然在修炼中在一层层的剥掉,但仍然没剥干净。同时我也坚信,只要有师在有法在,我身上残存的利益心一定会和其它执著心一样,最终会在修炼中彻底修掉,圆满随师还。
谢谢师尊,弟子合十叩拜师尊。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六》〈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新西兰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