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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份6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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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份,至少有6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律师为22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其中最高年龄者80岁,年轻的才20多岁。河北高阳县好教师刘冬梅遭非法判刑三年;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隶属于国务院侨办)的高维平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

2018年1月中国大陆6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18年1月中国大陆6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中共操控公检法人员继续制造冤假错案,一月份有3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其中律师无罪辩护22场),北京法轮功学员孔杰博士、重庆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忠明遭非法庭审。有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公开谩骂律师和法轮功学员,有的法官公开威胁律师“如果要做无罪辩护,就别辩了,辩了也没用。”北京法轮功学员蒋立宇的父母被湖北省十堰市郧县鲍峡镇派出所、鲍峡镇中心医院软禁在家,不允许他们前往北京。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年仅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玲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当天被迫害致死,情况至今不明。 鲅鱼圈法院严密封锁消息,并且要求每个法院职工写保证书对此事不宣传、不议论、不许两人交头接耳,出现后果自负。王桂玲在牡丹江市林口县的老家现在也被监控。

'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玲女士'
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玲女士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上午,河北省雄县法院对随时都有性命之忧的法轮功学员杜贺先(已绝食抗议七十多天,因被野蛮灌食造成身体胃出血多日,身体非常虚弱)锁在一个铁笼子里推进了法庭,进行所谓“庭审”。

'酷刑演示:关铁笼子'
酷刑演示:关铁笼子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庭审”刚刚开始不久,杜贺先突然口吐鲜血,法庭暂时休庭。他们把杜贺先推出法庭几分钟后,又把她推进法庭继续开庭。今年一月十二日杜贺先又被非法庭审。

另外,由于中共信息封锁,还有70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今年才得以报道出来,这部份数据未被统计在二零一七年明慧报告中,二零一七年明慧报告有974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两者之和,共计1044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信息采集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2日)

一、非法判刑61人

据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份,至少非法判刑61名法轮功学员。

表1:一月份,中共非法冤判61名法轮功学员分布表

区域

判刑人数

邪恶排名

区域

判刑人数

邪恶排名

山东

14

1

重庆

2

5

河北

6

2

云南

2

5

河南

6

2

贵州

2

5

江苏

5

3

江西

2

5

辽宁

4

3

新疆

2

5

广东

4

3

吉林

1

6

浙江

3

4

湖南

1

6

内蒙古

3

4

陕西

1

6

上海

2

5

安徽

1

6

合计

2018年,一月份判刑61。

参与非法判刑的城市36个,判刑3人以上的城市有5个:潍坊、保定、漯河、南京、杭州。

表2:36个城市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统计表
城市判刑人数城市判刑人数城市判刑人数城市判刑人数
潍坊3聊城2淄博1太仓1
保定3乌鲁木齐2唐山1中山1
漯河3鞍山2衡水1九江1
南京3赤峰2秦皇岛1南昌1
杭州3曲靖2项城1吉林1
平顶山2贵阳2江门1郴州1
济南2锦州2梅州1西安1
烟台2青岛1茂名1合肥1
枣庄2济宁1句容1牙克石1

中国大陆一月份被非法判刑案例

◇锦州老人陈立军、裴瑞芬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辽宁锦州市古塔区法院在锦州看守所非法庭审了两位老人陈立军和裴瑞芬。近日得知,二人均被枉法判刑,陈立军两年,裴瑞芬判三缓四。

两位老人家本应是享天伦之乐的时候,因身心受益于法轮大法而想让大法恩泽更多的人就被非法抓捕、起诉、审判,中共的公检法被滥用到如此的地步。这不只是司法界的耻辱,更是中国人民的不幸!

◇重庆市75岁的法轮功学员陈以仁被判刑七年,罚款五千元。

◇山东省寿光市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郭秀青被非法判七年。

◇南昌市76岁王凤英被枉法判刑三年。

'王凤英'
王凤英

◇河南平顶山市穆亚东被冤判八年入狱。

◇河南平顶山市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玉霞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在路上发邀请函,请人们旁听对法轮功学员穆亚东的庭审,遭绑架、构陷,被新华区法院非法判五年。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法轮功学员张法军被非法判刑八年。

◇广东茂名市曹君艺女士被冤判二年。


曹君艺女士

曹君艺的丈夫说:“曹君艺是个很好的人,真的是一个贤妻良母,她又勤劳,又勤俭节约,又善良,从来不讲一句假话,身体很壮实,一天使不完的劲,被抓去坐牢,冤啊!”

◇唐山夫妇再被诬判 审判长威胁:把你扔到炼人炉里

河北唐山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在遵化市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地北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遵化市拘留所,晚上被遵化市拘留所所长王爱清(音) 绑在死人床上。

十一月二十一日秘密非法开庭前,审判长苗瑞生(音)扬言:“再喊法轮大法好,把你扔到炼人炉里!”

最近传出何益兴、张月芹夫妇被秘密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唐山中院通知家属,张月芹要求家属聘请律师,一月九日上午,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此案。

二零零八年,何益兴和张月芹夫妇分别被枉判七年和五年。在石家庄河北省女子监狱,狱警对当时六十多岁的张月芹进行电击、针扎、细针用完了用粗针,还打她耳光,耳朵当时被打出血,直打到行恶者手腕疼得打不动了。

何益兴曾遭受七年冤狱迫害,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从冀东第二监狱回到家中。

◇丈夫被迫害致死 湖南郴州市黄小芬被非法判刑

近日获悉,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黄小芬被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是罗文。黄小芬已上诉至中院。

'中共整人手段:挂牌游街'
中共整人手段:挂牌游街

黄小芬的丈夫陈义元,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陈义元遭受抄家、游街侮辱、洗脑等非人待遇,并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含冤离世。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黄小芬遭非法庭审。张律师做无罪辩护:“黄小芬拥有的《转法轮》等书籍,书里的内容都是按照‘真、善、忍’来修炼,做一个好人,当然没有什么违法之处,更不会破坏什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第九十九、一百条废止了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的表明: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张律师说:黄小芬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当无罪释放。

近日得知,中共法庭不采纳律师的无罪辩护非法判黄小芬三年徒刑。

◇《宪法至上,信仰自由》六律师联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法轮功学员李彩芝被非法判三年,李彩芝不服已上诉。目前案卷已经到赤峰中级法院。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法院于十一月二日,对李彩芝非法开庭。几天前,内蒙古宁城县法院通知律师,对李彩芝非法判刑三年。

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六位律师联合署名的辩护词《宪法至上,信仰自由》,从人类尊崇的普世原则、国际法、宪法、立法、法律等各层面,系统的阐述了任何一位公民,“践行宪法权利无罪,坚持信仰无罪,传播信仰无罪,宣讲自己的苦难遭遇及澄清事实无罪!”他们向法庭阐明“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

◇安徽省合肥市二十多岁的唐胜遭警察暴打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酷刑示意图:暴打'
酷刑示意图:暴打

安徽省合肥市唐胜,男,二十多岁,201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唐胜于2016年被绑架、非法关押,被打和各种折磨,目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上诉。被绑架当天,被铐一天 不给吃喝,之后被合肥骆岗派出所副所长孔维军带到办公室打了两个小时,又送到合肥水利宾馆折磨一天 ,期间以孔维军为首的几名警察对唐胜拳打脚踢,掐脖子,孔维军毫无人性的用脚踩唐胜的头,抱头踩在地上,又打又骂。唐胜的父亲已故,母亲智障无人照顾。唐胜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上诉。二审已经有律师介入后延后庭审。

二、非法庭审场38场(38人)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份,中共至少非法庭审38场(38人)。其中,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21场无罪辩护。非法庭审分布在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庭审最多的省份依次为:北京8人、辽宁5人、山东4人、重庆4人。

表3:2018年一月份 非法庭审38场分布表
区域判刑人数排名区域判刑人数排名
北京81天津1 6
辽宁52河南1 6
山东43安徽1 6
重庆43湖南1 6
河北3 4贵州1 6
广东3 4甘肃1 6
吉林2 5江西1 6
上海2 5
合计2018年1月份非法庭审38场人次(38人)

非法庭审分布于20个城市。其中,丹东2人、吉林 2人、茂名2人。

表4:一月份,20个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统计表
城市庭审人数城市庭审人数
丹东2石家庄1
吉林2秦皇岛1
茂名2保定1
葫芦岛1深圳1
朝阳1项城1
铁岭1合肥1
淄博1长沙1
青岛1贵阳1
烟台1白银1
聊城1新余1

案例:

◇浪子回头做好人 江西新余李佑武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江西新余市法轮功学员李佑武被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渝水区检察院监所科科长曹小金,法官是敖文林。还有刑事庭庭长林新平,副院长袁失复,以及新余市610的廖慧敏和渝水区610的人到场。

李佑武的妻子当庭要求当共同辩护人,遭到林新平的阻拦,拒不让李佑武妻子做辩护。

律师简在辩护过程中,但凡提到信仰自由,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不是×教,立马遭到曹小金或敖文林打断,曹小金还说律师宣扬反动言论。李佑武在自辩时也严正表明信仰自由,法轮功是正法。

李佑武曾经是无业浪子,因打架关进监狱,狱中结识法轮功学员,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后,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一跃而成为自食其力的好人。可却因此在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李佑武被新余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判四年入冤狱,二零一五年才获自由。

家属持续找新余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说明真相,告诉他们李佑武是通过修炼从原来的街头混混,变成了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好人,如果做好人竟然与杀人放火同罪,实在于法于理不容。

◇山东蓬莱市法院:本人不在场非法开庭,贾玉和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十点,山东省蓬莱市小门家派出所五个警察到贾玉和家,将贾玉和带到小门家派出所照了相,说要送贾玉和回家,结果带到医院要体检,贾玉和坚决不体检后,直到下午两点送到法院,在本人和家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开了庭,直接发了刑事判决书。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被枉判三年的山东省蓬莱市法轮功学员贾玉和,来到蓬莱市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检察官承认证据造假 张小俭、吴新华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河北省高阳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蠡县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法院对律师的无罪辩护不予采纳,对当事人的家属提出的庭审质疑置之不理,最后做出判刑一年的判决。当事人都已提出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河北省高阳县法院对张小俭、吴新华第二次非法庭审,历经三个半小时。公诉人蔡立功在与律师的庭辩过程中,多次拍桌子,两次要求法官把律师驱出法庭。

当律师指出他弄虚作假,即两个证人,一个笔体签字,律师要求鉴定时,蔡立功满不在乎地说:我们承认证据有瑕疵,这不影响定罪。他的回答让众人震惊:如此蔑视法律之人,是怎么当上的检察官?

蔡立功还当众辱骂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并扬言:你们不认罪,请这样的律师,有的民众还张贴我,要重判你们!

张小剑当庭抗议这种对她们的人格侮辱。蔡立功这种不理智行为,促使法官、法警多次阻止他,要他控制情绪。闹剧程序走完后,法官宣布休庭,当日没公布结果。

据悉,高阳县法院对张小俭、吴新华做出判刑一年的判决。两位当事人都已提出上诉。

◇北京残疾女子遭非法庭审

北京大兴区团河苑小区五十一岁的残疾妇女魏玉红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大兴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律师为她进行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无罪释放魏玉红。

魏玉红女士,从三岁起就犯有严重癫痫病,自幼生活不能自理,严重时一天内数次犯病,浑身抽搐、痛苦不堪,四处求医无果,被国家鉴定为“二级”智力残疾,适应行为能力重度缺陷。她的三次婚姻都被遗弃,自己孤苦伶仃。

一九九七年魏玉红修炼了法轮功后,癫痫病不治而愈,生活能自理了,智力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并能自食其力自己找工作,以靠打零工和捡废品为生,人从此变得善良乐观,也解脱了家人、亲友和社会的负担。

中国残疾人保障法称: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对于一些智力、精神残疾的残疾人,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其家人都不得对其进行非法拘禁,否则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石景山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上午九点,北京石景山法院第六法庭非法庭审北京法轮功学员单珊、蒋立宇、田丰,开庭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半,当场并未宣判,何时宣判,也未告知。

'蒋立宇和她的姐姐蒋炼娇(站立的是蒋立宇,蹲着的是蒋炼娇)'
蒋立宇和她的姐姐蒋炼娇(站立的是蒋立宇,蹲着的是蒋炼娇)

法庭上,蒋立宇陈述,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贴传单讲真相无罪,还讲述自己一家人修炼法轮功的好处与这么多年所遭到的迫害。她的辩护律师梁小军也认为蒋立宇无罪,做了无罪辩护。

据悉,开庭前北京石景山国保和司法局施压梁小军,但是梁小军坚持做无罪辩护。蒋立宇的父母也被湖北省十堰市郧县鲍峡镇派出所、鲍峡镇中心医院软禁在家,不允许他们前往北京出庭。

当律师问她为什么坚持修炼法轮功的时候?她说起自己小时候的经历的时候,蒋立宇哭了,她说:“小时候父母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抓走劳教、判刑,那时候她才只有8岁,在那几年的时光里,和哥哥姐姐很艰难的生活下来,她爸爸被酷刑打断了腿,但坚持修炼法轮功,身体才恢复了。她自己见证了法轮功的神奇,因此坚定修炼法轮功。”

在辩论阶段,蒋立宇和她的辩护律师都做了无罪辩护,他们都提到了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在最后陈述阶段,蒋立宇再次强调:法轮功是教人向善、教人做一个好人的高德大法!

◇修炼法轮功做好人 北京两女青年被构陷庭审

ཙ岁的张琪'
29岁的张琪
མ岁的董莹'
28岁的董莹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北京市两位女青年法轮功学员董莹、张琪在通州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在法庭上,董莹、张琪一直坚持自己无罪,并坦然的为自己辩护,律师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最后说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坚定信仰和律师精彩的辩护很敬佩,本来法院是想把庭审作为反面教材让他们来听,但是现在反过来了,他们听到了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义、律师维护人权、伸张正义的辩护,就觉的是为他们上了课。

三、经济掠夺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份,中共法庭非法罚金七万一千元,警察抢劫二千元,累计勒索七万三千元。

表5:中共法庭罚金及警察勒索城市分布表
姓名省份城市法庭罚金警察抢劫勒索
周冬东山东济南3000
吴晓亚山东济南5000
任益民山东枣庄10000
陈夫兰山东枣庄10000
刘冬梅河北保定6000
陈利芳广东梅州5000
曹君艺广东茂名3000
胡翠兰江苏南京20000
崔菊华上海4000
陈以仁重庆50002000

四、社会精英人士被判刑

◇重庆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对王忠明进行非法庭审。家属为他请了两位当地律师作为法律辩护人。王忠明的亲属、单位同事和领导参加了旁听。

律师依据法律条文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在自我辩护中,王忠明说道:法轮大法是佛法。从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到现在,近二十年了,法轮大法不仅没有被打倒、消灭,还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同是中国领土的港、澳、台,法轮大法的著作被翻译成近四十种语言和文字,受到各国政府无数的褒奖。法轮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后不久就得了重病(乙肝),一病就是七八年。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才使我重获健康,赞颂“法轮大法好”是我的心声。修炼法轮大法何罪之有?这些年来,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努力工作,关心他人,不贪不占。二零一一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中的第99条、第100条,已将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的禁令废除。我修炼并拥有法轮大法的书籍、资料是合法的。公诉人指控我违反刑法第300条。请问,我修炼法轮功,利用了谁?破坏了哪条哪款法律的实施?谁被我伤害了?伤害的程度如何?

在最后的陈述中,王忠明说:我相信,法轮功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这一天不会远了。法轮大法及大法弟子遭受的冤屈终有昭雪的一天。对此,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王忠明出生于一九六五年,当年是重庆大学的高材生,因成绩优异被学校保送读研;一九八九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他来到了以从事科研与工程技术为主的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中冶赛迪的前身)工作。

工作不久就得了“乙肝”,曾经被病痛折磨七八年,是单位有名的年轻老病号。王忠明修炼法轮功后,很快无病一身轻,精力渐渐充沛,成了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受聘“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作中他不负众望,在一系列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孔杰博士当庭讲述修炼法轮功受益事实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二点,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对孔杰博士进行非法开庭。

'孔杰'
孔杰

孔杰在自辩时说:在中国,我是一个普通的信仰者,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一个小老百姓也没有能力去破坏国家的法律实施。我随身所带的书籍等,都是我修炼自用,书籍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没有也不存在危害的内容和目的。

律师辩护时说: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明、手续的情况下,在火车即将开走之前,对孔杰恶意进行开包搜查,无中生有的制造这个案件(西客站警察祭续、刘震)。孔杰随身所带的东西,都是修炼人自用及其收藏的。持有是孔杰的权利,孔杰也没有散发的用意(编注:即使散发也是合法的)。

孔杰因为修炼法轮功,走出了人生低谷,在四十多岁时,完成博士学业。今天在邪党政权下,无端的被迫害,一次次的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至今没有任何的生活来源。

◇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隶属于国务院侨办)的高维平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北京市东城区法轮功学员高维平被东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勒索罚款八千元。

'高维平'
高维平

现年五十二岁的高维平,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隶属于国务院侨办)。一九九二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严重的月经不调等病症都不翼而飞,身心健康,皮肤白里透红,每天都充满活力。她严格按着“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在利益上先人后己,她曾几次将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让与他人;一九九八年中国水灾,她默默拿出五千元支援灾区失学儿童,是单位上下公认的好人。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高维平先后被非法劳教两次近三年。非法判刑三年,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她的丈夫迫于压力通过法院强制与她离婚,其间高维平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如电刑,被关在集训队强制不让睡觉,逼迫转化,不断洗脑,昼夜做苦工,导致精神和肉体受到严重摧残,曾一度丧失记忆,精神恍惚。在监狱迫害,她说更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

4、河北高阳县好教师刘冬梅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近日,已被非法关押十个月的保定市高阳县法轮功学员刘冬梅,遭高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非法处罚金六千元。刘冬梅已上诉。

刘冬梅因给学生讲真相被恶告后不久,高阳县教育局对高阳县所有的炼法轮功的教师大法弟子进行迫害,不让他们再任课,而是去干别的活,害怕他们给学生讲真相。

五、无罪释放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份,又有二名法轮功被免予起诉释放。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乌鲁木齐市大法弟子鞠兰英被头屯河区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云南玉龙县检察院不起诉法轮功学员石德仙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石德仙到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被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十三日被非法关押在华坪县看守所,二十五日所谓“取保候审”。华坪县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第一次退侦(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第二次退侦。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将此事移送到玉龙县检察院。云南丽江市玉龙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法轮功学员石德仙。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石德仙在玉龙县检察院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

结语: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参与者,请扪心自问:做好人遭受迫害、讲真话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在此呼吁那些警察,检察官、法官不要再害人害己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就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至今也找不到一条法律阐述法轮功是违法的。这说明法轮功在中国自始至终都是合理合法的;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即使是在中共内部也是不得民心的,是违法的,是注定要失败的,这是天意使然。

习近平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时说了一段话:“实际上那些错误执行者,他也是有一本账的,这个账是记在那儿的。一旦他出事了,这个账全给你拉出来了。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今后拉清单,这都得应验的。不要干这种事情,头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

公检法人员还分不清好坏吗?叫你们违法的江泽民是错的,是在害你们。叫你们守法、执法的才是对你们好,以免日后受追究。如何选择未来之路,请三思而后行吧,诬判好人,罪可是不可饶恕的,还有更可怕的天惩。

附录:

1.二零一八年一月份非法判刑统计表:下载(17KB)

2.二零一八年一月份非法庭审统计表:下载(70KB)

3.二零一七年新增判刑统计表:下载(18KB)

4.二零一七年新增庭审统计表:下载(70KB)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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