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孙莺莺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判处监视居住(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即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止)。到法院后,孙莺莺问法官赵哲是什么理由给她加期,法官说监管期间孙莺莺没去司法所接受教育,没写思想汇报。孙莺莺说这不是她的责任,与她没有关系。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大东司法所来电话通知孙莺莺,从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起到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执行对孙莺莺监视居住管制。孙莺莺问执行书是谁下达的,内容是什么,对方一概不回答。孙莺莺认为现政府提倡“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而大东法院和大东司法所却串通一气,继续冤判她,给加期七个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事件回顾: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父亲孙德坤和母亲邢安梅送孙莺莺上班,到大东区上园附近的一个小吃店吃早点时,被沈阳市大东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上园派出所。当天晚上警察又在孙莺莺家蹲坑,将孙莺莺的弟弟孙英男绑架。警察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孙莺莺和母亲邢安梅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将父亲孙德坤和弟弟孙英男关押在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法院非法判处孙德坤二年六个月,判邢安梅一年。等到二零一七年邢安梅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出来时,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网上有报道),不认识亲人、骨瘦如柴,每天大喊大叫,东奔西跑,打人、骂人。父亲孙德坤目前还在本溪市监狱被迫害。望着这支离破碎的家,孙莺莺每天都在煎熬中撑着,盼望父亲孙德坤早一天回家。
就在孙莺莺获得自由后的一个月,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大东法院法官又找到孙莺莺,非法给她加期七个月,真是雪上加霜。正值二零一八年中国传统新年,孙莺莺真是欲哭无泪。
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
沈阳市大东法院 法官:赵哲
手机:15640568153 办公电话:024-28319570
大东司法所 电话:024-3140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