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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鲁艳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更新: 2018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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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鲁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鲁艳不服上诉、自辩,后被改判刑期两年半。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鲁艳被唐山市路北分局国保大队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上午,鲁艳在唐山市路北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庭审中她看起来精神状态良好。公诉人在庭上宣读的所谓起诉书时,其中的“罪证”之一竟是白纸。并以此将她非法判刑三年半,非法庭审结束后,鲁艳被绑架回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后来,鲁艳不用律师,自己进行了上诉、自辩,后刑期被改判为二年半。

在江泽民、曾庆红、周永康等迫害法轮功十八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被以《刑法》300条枉判,却没有一个检察官和法官能说出法律依据是什么,更说不出这些真、善、忍的信仰者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或法规,破坏到什么程度,因此常常被律师和法轮功学员当庭问得哑口无言。

从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对鲁艳的所谓起诉书片段中可以看到,公安局、检察院搜集的所谓证据:

法轮功书籍、师父讲法录像带是师父给弟子们的讲法,是指导弟子们按照真、善、忍做人的经书,这些书籍在海外明慧网站都可免费下载,而且被翻译成近四十种文字。

神韵晚会(全球华人新年晚会)是弘扬中华五千年文化被海外追捧的世界第一秀,每年新年前后,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好评如潮。

福字、平安符是法轮功学员免费送给百姓保平安幸福的信物。他教人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是百姓受益良多求之不得的宝物。

检察院称“经认定,上述法轮大法宣传册等物品为针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这泄露了一个从来不敢明言的秘密:这个党和这个制度就是不让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让被江泽民集团谎言蒙蔽的人了解真相,不让百姓平安幸福。

只有诽谤、迫害教人做好人的法轮功才是违法的,拥有或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不但不违法,反而还是做好事,让民众明白真相,这是在做功德无量的好事,应该得到政府的鼓励和表彰。那些拿机器和白纸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证据是荒唐至极的。


附:
审判长:董××
主审法官:杨健
书记员:杨静
公诉人:李杰夫
唐山路北区公安分局:边久贵、徐德宇、李建成。
参与诬陷的所谓证人:吴小平、李东玲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乔屯道29号 邮编:063000
电话:315-2824452、315-2534011
大队长刘淑兰(可能在现场)
河北省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唐钱路,邮编:063001
电话:0315-2861842、2871528、2824452-8011或8051
所长刘学东
副所长幺淑君
副所长刘连国
原所长张新1393322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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