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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大法遭报应 不争早来与迟来

更新: 2018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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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最近,传来一则消息: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于明因胰腺癌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在极度痛苦中死去,并于当月五日被火化。此消息就象一声惊雷,炸醒那些被中共恶党洗脑后变得愚蠢无知的行恶者:迫害大法必遭恶报,不争早来与迟来!

于明生于一九六一年,生平毫无值得让人称道的事迹,可是却因为受中共恶党的欺骗洗脑,专以迫害平和、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为能事。

于明深受中共“无神论”歪理毒害,狂妄至极!于明竟然在二零一六年八月的一次绑架法轮功修炼者时,当众对天发出诳语:“我不怕遭报应!我是地狱的审判长!”

大法是慈悲的!但是大法也是慈悲与威严同在的!就算对于于明这样的狂妄之徒,大法都给予其长达两年的时间和机会,希望这样的误入中共魔掌的糊涂人,能清醒过来,走回正道,达成当初入世前的美好愿望,毕竟生命能走到今天,是值得珍惜的!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于明近两年来,都做了些什么。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王新慧、李凤兰两位女士粘贴真相不干胶,被长征分局国保大队长于明、王朝彪、李金福等绑架到长征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楼,关押在禁闭室。于明等人扣押了王新慧的摩托车及后备箱里的几十张光碟及挂件。之后王新慧、李凤兰被非法审讯两天一夜,不让吃、不让睡觉,期间还被强制采血、拍照、摁手印、量身高、做非法审讯笔录。警察威逼李凤兰说:二十四小时之内必须说清楚资料来源,说不清楚就延长期限,再不说就移交检察院。后来,李凤兰因体检时血压200/180被看守所拒收,被勒索五千元,取保候审期间监视居住;王新慧则被抄家后劫持到白银市看守所非法拘禁半年。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煤业集团退休职工陈方华,因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早上九点多,被平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于明、王朝彪伙同居委会人员绑架,后关押在平川看守所。遭非法庭审后,陈方华被判一年两个月,被绑架到兰州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李凤兰被于明等人诬告到平川区检察院,被逼签字,遭勒索第一次五千元,第二次一万元。李凤兰甚至被逼着上电视,遭拒绝。

于明、王朝彪等人还多次参与迫害和骚扰监控法轮功学员,致使四人被劳教、二人遭恐吓致精神压力过大而早逝。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警察到李凤兰女儿家跟踪,把她绑架到平川区长征分局,由于血压高被看守所再次拒收。李凤兰又被勒索二千元。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李凤兰遭非法开庭被“取保候审”一年。七月份,李凤兰再次被长征分局王朝彪送看守所,最后又拒收,被再勒索二千元。

于明,王朝彪两年来不断骚扰、构陷、勒索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凤兰,企图把她投入监狱迫害,因李凤兰血压太高一直没得逞。二零一八年九月李凤兰被停发工资,并遭威胁送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左右,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公安分局、长征公安分局宝积路派出所、兴平路派出所警察对平川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强行拍照、采集个人信息。

早在中共十九大前,于明已遭到报应,得胰腺癌,在白银市中心医院治疗。直到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在痛苦中死去,于明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罪恶已使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地狱。那么,于明的接替者王朝彪等人,你们到底能不能迷途知返,给自己留一个新生的路呢?

迫害大法遭报应,不争早来与迟来。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期待你们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千万不要步于明的后尘,请千万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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