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怀化市洪江区曾洪元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12月3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法轮功学员曾洪元,男,五十八岁,在怀化市鹤城区大汉龙城附近某单位当保安,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在怀化市被怀化市鹤城区迎丰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洪江区看守所。

四月后,大约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洪江区法院非法开庭。在法庭上,曾洪元的儿子请了维权律师为曾洪元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作为第二辩护人参与了无罪辩护。

清明节前夕,大约四月四日,洪江区法院再次非法开庭,宣布判决结果,枉判曾洪元一年三个月。二月后,因曾洪元在洪江区看守所出现严重病态,才被放回家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