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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国会打击强摘器官法案
通过第二轮辩论

更新: 201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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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记者英梓综合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权日”当天,加拿大国会全体通过打击强摘器官法案S-240二读的第二次辩论,该法案目前已经进入委员会阶段。

《S-240法案 》涉及两方面法律:一个是刑法,将在海外移植未经许可的器官视为刑事犯罪;二是涉及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即不接受参与过非法器官交易者以移民或难民身份进入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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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将《S-240法案 》引入加拿大国会的保守党国会议员加内特·吉尼斯(Garnett Genuis)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新闻发布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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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加拿大国会议员Borys Wrzesnewskyj十年前曾推出类似打击强摘器官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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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十一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国会山外支持《S-240法案 》。

《S-240法案 》——针对中共强摘器官撰写

将《S-240法案 》引入国会的保守党国会议员加内特·吉尼斯(Garnett Genuis)在十一月二十日,的第一次辩论发言中说:两位著名的加拿大人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发现了一些令人震惊的事情。他们通过艰苦的研究发现,中国医院每年有六万至十万例人体器官被移植,那里几乎没有自愿捐赠的制度。大多数器官来自良心犯,主要是法轮功学员。

他表示,当天有几位在中国被(非法)监禁并在监狱里接受血液检测的法轮功学员在现场。“可能唯一防止他们成为受害者的是他们与潜在的接受者(器官)不匹配。他们最理解今天国会正在发生事情的重要程度。”

“今天,我将一份参议院法案带到众议院,要求众议院就一个相当简单的命题作出裁决,即未经本人同意将重要的人体器官从身上切除,在伦理上,是不道德的,必须停止。”

在十二月十日的第二轮辩论中,他说:“我们奉行立法的原则。S-240是十年来关于打击强摘器官的第四项法案。”“凭良心而论,加拿大不能认同未经本人同意的贩运和摘取人体器官,我们应该在这一基本人权问题上采取明确和道德的立场。法律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委员会需要制定。”

“现在让我们在二读时采取明确的立场,将其送交委员会,从而向前推进。”

“中国器官强摘产业伴随对法轮功的系统打压”

作为国际人权小组委员会副主席的新民主党(NDP)国会议员Cheryl Hardcastle在辩论中说,“黑市器官摘取问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事实上,《S-240号法案 》是议会许多类似法案的第四次重述。这些法案主要针对中国器官强摘的可信和骇人听闻的报导而撰写的。”

“国际人权小组委员会多次研究中国的器官强摘问题,并至少发表了两份长篇报告和一些声明。报告引述可怕的例子讨论了中国国内建立的一个器官强摘产业。”

Hardcastle说:“在我们的小组委员会中,我们听说,虽然中共政府的官方统计数据表明,每年大约有一万次器官移植,但实际上每年的器官移植数量可能高达六万到十万次。而中国器官强摘产业主要受害者是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

“根据我们小组委员会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听到的证词,中国的器官强摘产业是伴随着对法轮功的系统打压发展起来的。”

她表示,新民主党支持《S-240法案 》,“因为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器官贩运。我们认为,必须确保大量(等待)器官移植的加拿大人不会无意中助长这一可怕罪行。”

新民主党呼吁跨党派合作,以确保《S-240法案 》迅速获得通过,并最终重视这个问题。她表示,除了支持这一举措外,还应做更多的工作,鼓励在国内进行合乎道德、安全的器官捐赠。

她说:“二战后,世界试图确保对人类的屠杀行为‘再也不发生’(Never Again)。器官强摘和贩运的现实令人作呕,我们必须制止。加拿大必须采取行动,从通过《S-240法案 》开始。”

S-240防止加公民在国外侵犯人权

吉尼斯在十一月二十日的第一次辩论的发言中说:“一般来说,对这些罪行的起诉留给发生这些罪行的国家是明智的。然而,正常做法显然不适用于某些政府,它们对严重侵犯基本人权的罪行无动于衷、无法作出反应或直接为其提供便利。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可以而且必须起诉在国外侵犯人权的加拿大人。”

国会议员Jamie Schmale在十二月十日的辩论会上说,“该法案将把接受未经本人同意而攫取其器官定为刑事犯罪。这个问题在道德上是明确的,我想所有发言者都同意这一基本想法。”

他说:“我们应关注非(加拿大)公民的基本人权,并应设法防止加拿大公民在国外侵犯他人的人权。”他进一步解释说,如果有人在一个器官摘取很常见的国家接受身体健康人的重要器官,并且提前被告知器官可以移植,那么绝对清楚的是,在病人允许的时间里,有人正在被处决,为获取器官。

他表示,如果S-240通过,医生可能会有更好的机会说服病人尝试器官移植旅行之外的方式。很难想象,在了解到这些新的刑法规定及合理的检测概率后,一个病人会继续执行他原来的计划进行移植旅游。

他说:“我们确实从医院听到了前往海外接受器官的人在中国接受器官的传闻,尽管加拿大人参与的细节显然难以量化。在没有禁止这种做法的法律的情况下,应公布关于前往海外接收非法器官人的信息。”

“违反新禁令者最高判处14年监禁”

Len Webber议员在辩论中称,该法案第240条要求,对器官移植旅游保健专业人员需通知指定当局进行调查。任何被认定违反这些新禁令的人将被判处最高十四年的监禁。

他遗憾地表示,过去十年中,在打击器官摘取和贩运方面,国会“说得多做得少”,他提醒,“现在是我们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了。在我们采取积极步骤制止器官贩运之前,这种做法每年将继续使数千人受害。”

打击强摘器官立法得到加拿大人广泛支持

许多国会议员表示,S-240在加拿大得到广泛支持,人们在请愿信上签名,支持国会通过该法案。

Arif Virani议员在十一月二十日的辩论中说:我所在的选区Parkdale-High Park的选民们找到我,特别向我提出他们对器官强摘的关注。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被非法关押的良心犯是强摘器官的受害者,这些暴虐的行为仍在继续。他援引乔高和麦塔斯的调查报告称,大规模从非自愿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攫取器官一直存在,今天还在继续发生。

议员Kevin Lamoureux说:“我有机会象其他国会议员一样,在加拿大境外旅行时,我看到法轮功团体成员促进和鼓励加强(关注强摘器官的)公众意识,这种意识远远超出了我们的国界。”

他表示,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不仅仅是让我们在座的各位认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们要求签字的公民看请愿书,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然后签署支持S-240的请愿书。他们在请愿书中提到,法轮功是中国传统的精神信仰,由打坐、炼功和功法组成,其原则是真善忍。早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就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大规模的迫害运动,以根除法轮功。

他说,多年来,许多反对强摘器官的医生从世界各国收集了约一百五十万个请愿签名。该法案提到五十多个国家以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呼吁立即采取行动,结束中国强摘器官的不道德做法,结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欧洲议会迄今已采取一些行动,通过一项决议,谴责中国的强摘器官的暴虐行为。该决议呼吁中国政府立即停止从良心犯身上强摘器官的做法。

新民社党国会议员Murray Rankin在十一月二十日的第一轮辩论中表示,类似的法案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支持。加拿大在这方面落伍了。欧洲委员会“打击贩运人体器官”公约,议员提出跨党支持的倡议已经很多年了。“在我看来,现在是加入欧洲和其它国家一起遏制非法贩运人体器官祸害的时候了。”

法轮功见证人现身国会作证

因信仰遭受中共迫害的工程师何立志,在十一月二十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忆说,一个武警曾恶狠狠地喊“炼法轮功的不是人”。

他说,在中国的经历和见证的暴行使他意识到,这(武警的话)不只是一个明显荒谬的说法,而是一个可怕的对法轮功学员非人化对待,以致肉体上消灭的指示。

自由党国会议员Borys Wrzesnewskyj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非人化,“然而,正是因为他们是人,他们的身体部位和器官才有了金钱价值。”

“这几乎就是我所说的国家支持的(人类)自相残杀——用人体器官和身体部位获取利润。今天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令人深恶痛绝。”

他表示,之所以在十年前提出类似法案,也是从修炼法轮功的加拿大人家属了解到的“关于所谓人民解放军医院正在发生(活摘器官)的令人心痛的事”,“这些被强摘的器官大多卖给了西方富人,攫取巨额利润。”

中国劳教所中可疑的“体检”

北京法轮功学员甘娜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后于二零零四年辗转来到加拿大。在二零零六年活摘器官事件被揭露后。她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忆起二零零一年时在劳教所被体检的经历,感到后怕。

她说:“当时被关进去的时候,只有五~六个人是吸毒或其他犯人,而绝大多数都是法轮功修炼者。我们被强迫工作十多个小时,狱警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待。可有一次却突然‘关心’起我们的健康了,要给我们体检,我当时特别不理解。记得那时我们的手一个挨一个被铐在一起,持枪的狱警把我们带到公安医院,验眼睛、抽血验血,做心电图、验尿等全面体检。”

“二零零一年九月,在我出狱的前夕,记得当时有一些被选出来的法轮功修炼者被从监狱中带走去外面验血。后来联系起来想,感到后怕,这些被选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肯定是为了充当活摘器官的匹配供体。”

国会议员呼吁立法 十年坚持不懈

吉尼斯议员第一次辩论发言中介绍了这一举措的立法历史。Wrzesnewskyj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引入了法案C-500。前自由党司法部长Irwin Cotler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提出法案C-561。在S-240之前,吉尼斯议员提出了C-350法案,《S-240法案 》是由参议员萨尔玛·阿陶拉扬(Salma Ataullahjan)提出的。

Wrzesnewskyj议员在十一月二十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特别提到,十年前他提出这一法案时,多数加拿大人为此感到震惊。调查表明,被强摘器官的受害人大多来自众多良心犯等弱势群体,都是西方富有者猎取器官的对象。而法轮功修炼团体是遭受迫害人数最多的。“对此,与我们联手合作的经验人士掌握了这个黑行业的第一手证据。”

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活摘器官调查员,大卫·乔高接受采访时提到,他和加拿大人权律师麦塔斯已走访了世界上五十多个国家,最近在希腊雅典的一次国际会议上谈到此议题。

他说,很多国家都有了这方面的立法。但是,“令人非常尴尬的是,加拿大人长期以来一直参与这个议题,但仍未立法。我知道国会议员鲍里斯、前司法部长考特勒(Irwin Cotler)都曾提出过类似法案,并获得了参众两院议员的支持。因此,我希望能尽快看到这项法案的通过。”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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