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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梁远胜被中级法院维持冤判(图)

更新: 2018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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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广东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第一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梁远胜进行维持冤判的非法宣判。梁远胜和他的家属不服裁定,要求继续申诉。

梁远胜
梁远胜

梁远胜一九五六年生,今年六十二岁,曾经参加对越南的所谓“自卫反击战”,是当时连队的副指导员,一九八七年转业。二零零六年,梁远胜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不到半年,戒掉了几十年的抽烟、喝酒的习惯。曾患有痔疮、胃病等病全好了,脾气也变好了很多。

近几年,梁远胜长期在茂名高州市乡下老家养蜂。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有人打电话叫他带点蜂蜜回茂名。十八日下午他回到茂名,十月十九日下午就被茂名市610、茂南区610和几十个公安、便衣等人莫名其妙地围堵绑架,被茂南区610人员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家属聘请两位律师维权,向茂南区检察院递交了《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梁胜远致茂南区检察院的律师意见书》。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不听律师的劝阻,把梁远胜的所谓“案子”移送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同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梁远胜被非法庭审。他的两位律师以法律为准绳,把公诉人提供的所谓“证据”全部推翻,悉数公检法违法之处。期间,审判长江国伟阻止律师做无罪辩护时,唯独法庭内两次停电。

一个多月后的七月二十三日,梁远胜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九个月。判决书落款日期是: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七月三十日上午九点,梁远胜的家属聘请了维权律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梁远胜,同日下午,律师把梁远胜亲笔签字的上诉状递交到茂南区法院。

梁远胜上诉后,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又向茂名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楠递交了《梁远胜上诉补充》的法律文书。文书中列举了本案程序严重违法的七点不符合法律之处,并要求中院立即无罪释放梁远胜。律师还多次找茂名市中级法院负责梁远胜所谓“案子”的法官李楠交涉,希望中院开庭审理,无罪释放梁远胜。李楠法官说,她一个人做不了主。李楠法官还多次打电话给律师,要求律师递交《辩护词》,律师说,中级法院不开庭,我的辩护词就不能给。但是,最终中级法院李楠法官还是维持冤假错案的裁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茂南区法院法官周文辉草草的读了中级法院裁定书的一头一尾,整个开庭不到十五分钟。非法宣判结束时,律师问法官周文辉,裁定书中的:“另查明,上诉人梁远胜所持有大量的法轮功物品,并非其本人制作,亦无证据证明有传播行为。”这句话明明说明梁远胜无罪,你们怎么还维持原判?周文辉说:“这是上级领导的决定,他们有决定权。我们不好说。”可以看出,构陷、冤判和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中共公检法司系统听取幕后操控的邪恶610组织的指使所为。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有多少法轮功物品,也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可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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