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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四年冤狱 湖北咸宁市陶席珍被迫害至皮包骨

更新: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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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四年冤狱结束后,被儿子接回家中。咸宁市610到武汉她儿子的家中,逼迫她的儿子守护着她,不让外出。

四年多的非法关押迫害,致使陶席珍瘦的只有皮包骨,思维迟缓,头发白了,牙齿脱落,脱像,非常苍老,走路不稳,与以前完全判若两人。

陶席珍女士,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曾经全身是病:胃病、心脏病、低血糖、失眠、头晕等。由于身体不好,心情也不好,总爱生气,看谁都不顺心,争强好胜。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很短时间,她的各种疾病就不翼而飞了。她心中对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无比感激。

然而,这么好的功法,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遭到中共残酷迫害。十七年来,陶席珍女士被当地中共“610”、公安局、国安局警察、单位不法人员迫害,数次被绑架、关押、非法劳教,身心遭受很大的伤害;她的丈夫任扩军在迫害中而过早离世。如今,一对儿女已经成家,她孤身一人生活。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陶席珍在自己家中被绑架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强制洗脑迫害三十七天后,被直接劫持到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年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非法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陶席珍下“逮捕令”,咸安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到温泉分局。温泉分局警察还不死心,多次找法轮功学员,企图捏造假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国保大队长刘宁及“610”的姚雄,要挟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要挟法轮功学员配合做证人,都被严词拒绝。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陶席珍在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只有她儿子和她老伴的哥哥和妹妹被允许旁听。她本人在法庭上全部否定对方所编造的假证据,法官最后宣布休庭。时隔一年,陶席珍才被非法宣判四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陶席珍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在监狱里,陶席珍一直坚定不转化。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从武汉女子监狱被直接劫持到邪恶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二个月,受尽折磨。

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陶席珍经常被暗中下药到饭菜里,被弄得头脑不太清醒;经常被毒打,熬夜是经常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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