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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女警申诉维权 佳木斯中级法院草草结案

更新: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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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崔会芳与申诉案代理律师来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就崔会芳提交的再审申请进行复查听证。审监庭承办法官李海艳听取了崔会芳和代理律师的申诉意见,说他们将结合此前与原审办案法官沟通和了解到的情况,综合评判复查原审判决,并提交例会讨论决定是否对本案启动再审程序。李海艳法官说,虽然此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法院最后能否纠正其中的冤错,不是她一个人能说了算的,她会将这些沟通反馈情况提交给由正副院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等组成的审判委员会。

崔会芳
崔会芳

对法轮功学员申诉的冤案进行全面核实查清,做出公正的决断,如从程序、法律、道义等层面依法公正结案并不难,但在中共邪党钳制下的公检法司系统内运作起来,却不知要等候多久才能收到申诉裁决回复的一纸通知。可没想到的是,仅仅事隔一天,崔会芳就接到了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打来的电话,要她在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二点到中级法院取法律文书。崔会芳按时来到法院,一名书记员拿出两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让崔会芳签字。如此快速的办理完结案件,在当今中共体制内实属罕见。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真如李海艳法官承诺的那样,要组成审判委员会对案情进行分析讨论吗?不难看出,只是草草走了个过场而已。

崔会芳系原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佳木斯市劳教所改为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退休警察。二零一四年底,因到现场欲旁听“建三江案”非法庭审,遭国安、国保监控,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上午,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和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教支队梁华伟等多个警察闯入崔会芳家中将其绑架。中共警察在抄走的电脑中发现有三份佳木斯劳教所当时警察们共同“学习”的所谓“文件”(一份是黑龙江省劳教局(戒毒局)通知,另两份是简报)。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以“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由,对其非法起诉。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开庭,以所谓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非法判刑两年。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监狱被强制码排、一个固定姿势坐小凳子(即另类酷刑的一种),每天早五点到晚十点,逼迫看污蔑法轮功的造假录像,关小号等形式的迫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冤狱期满回家后,一直坚持申诉。

律师认为此案从立案、侦查到司法鉴定程序多处均属违法,涉案的三份文件不构成国家机密。既然是共同学习的通知与简报,说明其中的信息是公开的,此案属于冤假错案,要求重新公开开庭审理,纠正其中的冤错,改判崔会芳无罪。

律师对原审判决依据提出以下三点质疑:

一、《密级鉴定书》无效

律师认为,原审判决依据的黑龙江省保密局出局的《密级鉴定书》无效,涉案的《关于抓紧对“全能神”滋事人员开展教育争取工作的通知》、《劳教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以及《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积极应对新情况,全力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等三份文件不属于国家机密。文件的相关内容系动员相关部门乃至社会力量,针对法轮功等有神论者进行“教育”“转化”,文件主发和抄送全省各劳教所、司法局科室、以及黑龙江法制报等司法和新闻单位,崔会芳系在职警察,正常传阅学习文件,其持有文件的来源及目的用途均属合法。原审剥夺了当事人向上级部门国家保密局提起复核和重新鉴定的诉讼权利,而且黑龙江省保密局依据已经废止的《查处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密级鉴定工作的规定》进行鉴定并出具结论,鉴定程序和适用依据明显错误。

二、三份文件案发时已经存在于互联网上

崔会芳在网上查找发现,互联网上已有四川德阳、绵竹等地关于贯彻落实涉案机密文件《关于抓紧对“全能神”滋事人员开展教育争取工作的通知》的事实方案。已明确原审判决认定的所谓机密文件实际上在本案案发时已经存在于互联网上,属于公开信息。依据《保密法》,任何涉密文件一经公开即视为解密,根本不属于国家机密。

此次申诉中,崔会芳向法官提交了这份打印出的最新证据。

三、本案是中共权力部门对崔会芳的报复和司法迫害

本案是中共权力部门对崔会芳的报复和司法迫害,源于崔会芳从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到法轮功修炼者的特殊转变和真实经历。是因崔会芳通过自己的警察工作对法轮功和修炼者有了真实的了解、支持和认同,走入修炼而遭迫害,不是什么“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被判刑。律师希望法院能摆脱背后的政治、偏见和法外因素的束缚,冲破阻力,依法纠正本案。

听证结束后,崔会芳还当场向主持法官递交了自己从一个参与迫害的中共警察到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的转变和升华历程,向法官讲述了解大法、善待大法对生命的重要和深远意义,以及成住坏灭等宇宙法理,希望法官不要参与对法轮大法的迫害,明真相,获新生,得福报,荣耀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以来,中共将亿万中国民众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全部剥夺。这场迫害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波及人数之多,使用的手段之邪恶,在国际国内的影响之坏,空绝古今,制造了二十一世纪全世界最大的人权灾难。特别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人神共愤。这场迫害仍在持续。江泽民利用中共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犯下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罪恶滔天,人神共愤。

目前,在国际正义力量的围剿下,中共已经走上了崩溃的快车道,社会在迅速变化,经济在迅速下滑,人民在迅速觉醒,国际社会越来越看清中共的本质。这样的情形下,谁还去保它,谁还去维护它,那最终也就是中共的陪葬品了,谁会这么傻?

许多法律界人士和律师纷纷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毫无法律依据。希望被中共谎言蒙蔽的人们认清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非法性,也希望法官们从党文化中跳出来,找回自己的良知,做一个真正的、问心无愧的法官。

崔会芳,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通过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在邪恶疯狂打压之时,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公开疯狂迫害法轮功,当时三十几岁的崔会芳正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女队狱警员,当时她对法轮功真相并不了解,偏听偏信了中共邪党的谎言,认为炼法轮功的人参与了政治,和政府对立。因此,她也曾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按照邪党的要求,甚至用酷刑手段强制改变修炼人的信仰。

在参与迫害的过程中,她却不经意的了解到法轮功学员学大法后的身心变化:有的得了癌症通过炼功重获新生;有的夫妻不和打的要离婚,通过学大法家庭和睦了;有的满脸雀斑通过炼功雀斑消失了……

她还注意到那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当官的,有知识份子,还有官太太等。尤其让她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每天被劳教所警察非打即骂的法轮功学员,无论年老年少,对他们这些参与迫害的警察,哪怕是表现最恶毒的,法轮功学员们依然是无怨无恨,甚至还以德报怨。这一切使崔会芳的内心被深深震撼。在越来越多的接触过程中,她更是一次次的被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高尚境界感动着……

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场所,她见证了这场迫害的残忍和血腥,但她也看到了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境界与胸怀,这种鲜明的对比,触动了她那已经被谎言泯灭了的良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拜读了《转法轮》之后,“真、善、忍”三个字唤醒了她已迷失了的心灵,从而让她明白了如何做好人和生命存在的意义,她一点一滴的按照大法书中要求的真善忍归正自己的言行,酒不喝了,麻将不打了,脏话也少说了,身体的病状(修炼前曾患有偏头疼、肠炎、肾结石、乳房小叶增生、颈椎病、关节炎、手脖子筋包和近视等)渐渐消失了。这些奇迹般的变化,让她亲身体会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超常,就这样,她从一个被中共教唆坏了的警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法轮功学员。

崔会芳,从参与迫害法轮功到明白真相修炼法轮功到自身遭受迫害,一方面说明中共迫害的荒谬,另一方面使我们进一步看到了中共的邪恶。愿更多的中共体制内的警察、法官、检察官能够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弃暗投明,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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