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泊头市王玉玲在任丘市法院被非法开庭

更新: 2018年11月17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河北省沧州地区雾蒙蒙的天。泊头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玲在沧州地区任丘市法院审判庭被非法庭审。俩位律师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王玉玲。

王玉玲女士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在泊头市郝村镇侯庄村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由泊头市郝村镇政府副镇长于跃指挥郝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泊头市国保警察把王玉玲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后没通知家属又把王玉玲秘密转到离泊头市较远的任丘市看守所进行迫害。现在王玉玲的身体被迫害得极度虚弱。

律师和家属去任丘法院了解情况,法院相关人员表示:我们说了不算,案子要由沧州国保审一下。家属不解的问:沧州国保能管任丘法院的事吗?案件在任丘法院审理,任丘法院却表示他们说了不算,表明任丘法院根本就无法做到公正、独立审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是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操纵整个案件,干预司法独立,他们试图通过迫害法轮功,枉判好人,捞取政治资本。

律师说:起诉书所说罪名在法律上没有根据,事实上没有证据。最后律师提出要求王玉玲无罪回家。

整个过程,法官、公诉人语言基本平和,当律师辩护结束后,公诉人没有任何辩言。

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就是对宪法信仰自由原则的践踏,是对刑法规定的曲解和滥用,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孙律师有理有据、言辞明了的阐述了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是普世价值,并指出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违背宪法、违背法律的。对法轮功学员王玉玲的指控是违宪违法的,应予以否定的。律师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王玉玲。

面对正义律师的辩护,公诉人无言以对。最后法官只得问王玉玲。

王玉玲说;我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人无罪,我是讲的真相,炼法轮功祛病健身。

因为王玉玲的身体从小就很虚弱,是因为炼法轮功后才得到了身体健康,走路一身轻,同事们说她每天笑盈盈,说话和蔼可亲。在看守所被迫害近半年的今天再看到她,感觉她有气无力的样子,走路被人搀扶,亲属说:上楼开庭是被人抬上去的。

王玉玲在法庭上说 :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没错。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迫害修炼人,如影随形的报应会降临。现在大批落马的官员,表面上是贪污腐败违纪违法,实际是参与迫害遭到报应。

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语言基本平和,当律师辩护结束后,公诉人没有任何辩言。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法院
院 长:李振勇,电话:17733760866
副院长:高俊华,手机:13930778456;
副院长:张俊英,手机:17733760528,17733760699;
副院长:刘忠强,手机:13703330816,17733760508;
副院长:赵宝德,手机:17733760526,17733760526;
副院长:胡爱国,手机:17733760536,17733760536;
副院长:檀金录,手机:13603171800,17733760500;
副院长:王铁征,手机:17733760506;
政治部主任:张俊英,手机:17733760528;
刑事一庭
正庭长:张占龙,手机:17733760561;
副厅长:边素体,手机:17733760562;
副厅长:刘石青,手机:17733760566
副厅长:郭志梅,手机;17733760565
审判员:赵华卿,手机:17733760567
书记员:高红茹,手机:13831764599;
科员:李洪水,手机:17733760570
刑事二庭
庭 长:边凤娟,手机:17733760558;
副庭长:刘素仿,手机:17733760572;
执行综合处:王春林,手机:17733760661;
执行一庭庭长:及英杰,手机:17733760596
执行二庭庭长:刘新水,手机:17733760633
河北省沧州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中心专门
举报电话:0317-5670010、0317-5670018;
专门电子邮箱:shceczddz@163.com,
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邮政310邮箱;
专线电话开通时间:每个工作日 08:30-17:30;
电话:0317-2173022,0317-2173035,0317-110;
沧州市公安局扫黑办:czsgajshb@163.com;
沧州市纪委监察委:0317-12388。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