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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如同污染了水源

更新: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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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公正是法庭的根基,独立的法官才有权威。可惜的是,中国的法官都是中共操纵的傀儡。特别是中共迫害法轮佛法以后,一些法官成为了中共迫害好人的打手。

法轮功修炼者克己重德,善待他人,面对造谣构陷与暴力打压,他们和平抗暴,理性澄清事实,中共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罗织罪名、审判他们。

吉林省长春学员刘成军被非法判刑十九年,关押于吉林监狱,其间受尽各种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长春中日联谊医院含冤去世。刘成军遗体七窍流血,大腿处被割开流着血。

二零零二年黑龙江省伊春市秦月明等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入狱,秦月明在佳木斯监狱活活打死,放到冰柜里的秦月明满身是伤、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痛苦异常。鲜活而强壮的身躯,微笑而真诚的面容,快乐而温馨的家庭,因为一纸判决,一切戛然而止。

时至今日,倒行逆施的迫害还在持续着,成千上万的无辜生命还被凌辱着、摧残着。

每一个被判刑的修炼者都有家庭,有父母、孩子、亲朋、好友。当修炼者因为坚守信仰、讲清真相被判有罪、投入监牢、被活活打死时,亲人们既是愤怒的也是痛苦的,朋友们既是悲伤的也是无奈。当好人被杀害,人间何处还能去伸冤,孩子还如何教育,民众还能相信什么。

一个枉法法官,不仅可能害人性命,制造家庭悲剧,还践踏着法律,也破坏着社会公平,更伤害着民族良心。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公正的法官光耀青史,邪恶的法官人神共愤,因为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以害人,也可能害己。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审判秦月明的伊春市金山屯区法院张海涛,在和别人出去吃饭,坐在车里正说话时,突然就不说话了,赶紧送医院,结果心梗猝死在医院。

二零一八年四、五月间,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张明鹏等12位中共检察院、法院头目接连落马,目前正接受审查和监察调查,他们无一例外的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和诬判。

铁窗牢笼是每个人都害怕的;酷刑折磨,是每个人都恐惧的;家破人亡,是每个人都痛苦的。那些被投进监狱的修炼者,是无罪的、是无辜的,却在无端地承受着非人的凌辱。那些陷害好人的法官,在昧着良心、屈从中共、非法诬判时,自己可否想到:他们曾经怎样的心狠冷漠,上天也将怎样的对待他们。执法违法,罪责难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个国家的法庭不公,一个法庭的法官枉法,善良被摧残,好人被诬判,会导致整个社会价值的混乱,黑白的颠倒,道德的崩溃,诚信的滑坡、腐败的加剧。 目前中国社会的官僚贪腐、生态恶化、信任危机,每一个人都在推波助流,而枉法法官更难辞其咎。“在世间的一切灾难中,最大的莫过于枉法了,一次犯罪,其结果只是蔑视法律,就像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如同污染了水源”(培根)。

如果这样的审判、这样的迫害一直持续下去,既是中国法官的耻辱,也是中国人民的悲哀。

可喜的是,随着真相的广为人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明白了真相,越来越多的法官觉醒了。虽然他们还没有理直气壮地反抗中共,但是他们在默默地同情理解,策略地主持正义,尽力地帮助搭救。在保护良善的同时,他们也找回了法官的尊严与人性的光辉。

在中共暴政下,法律是脆弱的,法官是渺小的。法官可以忠实的执行法律,也可以屈服于罪恶。这里提醒法官朋友们:法律的公平在你肩上,人民的生命在你手里,社会的正义在你笔下。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匡扶正义,莫把无罪判有罪,莫做枉法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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