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近一年来福建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更新: 2018年10月2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明慧网报导,近一年来,福建省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情况:至少有8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南平市胡爱娇、陈喜妹分别被冤判八年和七年重刑;福州市张晶一审被冤判五年半,目前正在上诉;在福建被绑架的广州法轮功学员吕春夏被冤判二年;厦门市李丽芳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后上诉。福州市闽侯县吴莺香被秘密开庭。

另外,福州左福生结束六年冤狱再遭经济迫害;仙游县李芹英老人遭近十年冤狱,仍不得安宁。还有几十人因各种原因被绑架非法关押;多人被骚扰、被非法抄家。泉州市袁冬英曾遭三次劳教,含冤离世。

由于中共迫害导致信息不畅,有些迫害没能及时报道出来,所以以上统计为不完全统计。

一、被非法庭审、判刑案例

1、福州市闽侯县吴莺香被秘密开庭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法轮功女学员吴莺香今年五月二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九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开庭。

吴莺香今年四十四岁,家住福州闽侯县上街大学城附近。今年五月二日下午,吴英香在一大学附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和保安诬告,后被上街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警察绑架。

当天傍晚,荷塘派出所警察挟持吴莺香到她家中,未出示搜查证,抢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及5000元现金等个人财物。

五月三日,吴莺香被非法关押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九月二十六日,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吴莺香被秘密开庭。据悉,在开庭过程中,审判长没有依法讯问吴莺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辩护。

吴莺香的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九月二十九日,律师向闽侯县法院递交了《请求贵院依法作出吴莺香不归司法机关管辖不预审理决定》的文书,“要求闽侯法院依据‘政教分离、信仰不入罪’的基本原则,依法决定本案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属于司法管辖范围,不应审理并立即释放吴莺香。”

同时,律师依法要求闽侯县检察院撤诉。

2、福建南平市胡爱娇、陈喜妹被分别非法判刑八年和七年

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十一点左右于家中被南平国保人员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陈喜妹、胡爱娇,目前关押在福州福建省女子监狱迫害。现经核实,陈喜妹被非法判重刑七年,胡爱娇被非法判重刑八年。

陈喜妹二零零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胡爱娇于一九九九年之前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被非法送入监狱迫害过三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被南平市、延平区、光泽县三地国保联合非法抄家并绑架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近况:吴玉钗于当月十六日回到家,王颖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后被放回。胡丽玉被非法关押到二零一七年九月初,以判刑三年缓刑三年监外执行的迫害形式放回,现两位都还处于被恶人不断骚扰中。

同日被非法抓捕的光泽县法轮功学员毛冬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中旬被送入福建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非法抄家时毛冬兰家被抢走的东西主要有:现金一万七千九百二十五元(含真相币三千元),没有开收据;2G的 MP3一个、4G的MP4一个、500G的移动硬盘一个、五个U盘、十二个内存卡、DVD视频播放器一台、平板电脑一台、手机三部、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二台,还有一些耗材等等。家里还有四个祖辈传给她的四块银元、两个钮丝的银手镯、一个扁形的银手镯,以及几个发夹都被抄走。因为毛冬兰是单身一人,也没什么家人,所以以上东西至今下落不明。当时在场抄家迫害的人员有南平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姚辉,南平市国保人员陈君,还有光泽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钱立民等人。

3、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晶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

福州法轮功学员张晶,男,四十几岁,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被非法判五年半刑期。今年四月三十号,张晶在福州城门发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后被城门派出所劫持到本市第二看守所,张晶绝食反迫害,十几天后,被释放回到家中。

后张晶去仓山国保大队要被查抄的物品时,被非法关押到第二看守所。

父母和亲戚为他请了律师,但仍被判了五年半重刑。八十多岁的老父忧愤交加,病倒在床。目前张晶正在上诉。

4、在福建被绑架,广州吕春夏被冤判二年

广州善良女士吕春夏与其不到二岁的女儿董芊妤,2016年7月20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永宁村公婆家中,遭广州白云区黄石街综治办章光明、李莲生等人跨省绑架。母女俩先被非法拘禁在黄石街道私设暗室长达六天。六天后,吕春夏被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迫害。七个月后,吕春夏被劫入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

2017年11月20日,吕春夏被第三次非法庭审。2018年3月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两千元,吕春夏被洗脑班非法关押的七个月却不计入刑期。吕春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8年6月,佛山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5、厦门市李丽芳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后上诉

2015年11月13日,福建省厦门市李丽芳、蒋雪梅、黄雅萍、黄雅洁四人因传播大法真相被邪恶绑架关押,一审邪党法庭分别对四人做出五年、四年六个月、四年三个月、四年刑期的冤判,四人提出上诉。2018年3月21日二审开庭,目前情况待查。

二、被绑架、抄家、骚扰案例

◆福建省浦城县法轮功学员张兆利、姚素娟、杨水凤、陈坤兰2017年8月16日出门讲真相救度众生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福建省松溪县拘留所。

◆2017年8月16日,福建省浦城和松溪又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两个男的三个女的,他们在一小车上被拦下,全部被带走,三个女的被带到武夷山非法关押,其中一人是张赵丽。两个男的关押在浦城。

◆福建省宁德市法轮功学员张福华,女,六十多岁,在2017年5月份期间,因散发真相传单,被举报,绑架,构陷她的所谓案件已移至法院,据悉已开庭。

◆江西省共青市大法学员王天真,60多岁,男,已退休,住德安县城,自2017年8月31日坐车从德安火车站出发,前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老家探亲,8月31日到晋江后,与家人失联18天。后据王天真家人讲福建省晋江市那边公安打电话告至家人才知。家属去探视,福建晋江市当地公安告之:说王天真今年元月、三月曾去发过真相资料,这是第三次了。是监控天眼系统自能达到百分之八十面部识别系统,这个系统就会自动锁定被监控人员,王天真这次被迫害就是依据所谓的天眼系统被非法抓捕迫害,公安告之:全国在上海、广州、福建三省作为试点都装有这种邪恶的天眼识别系统。

◆福建省仙游县度尾镇中岳村现年69岁的法轮功学员李芹英(又名李琼英),1997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1999年江泽民及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芹英被两次非法判刑,遭受九年九个月的迫害。李芹英老人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当地中共不法人员不断的上门骚扰。2017年10月27日,第三次被当地中共不法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仙游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详情请见【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报导的《遭近十年冤狱 福建仙游县李芹英老人仍不得安宁》一文。

◆2018年1月16日下午3时许,福建省建瓯市几名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曹荣秀家中,将正在集体炼功的张水英、杨灿英、叶国华,曹希荣、吴桂英等六人绑架至当地派出所,刑讯逼供,抢走大法书一百余本,师父法像、《明慧周刊》等。至凌晨一点,五名学员返回家中。恶警威胁她们不许炼功,不许看书,随时传唤。恶警到叶国华家中抢走大法书、《明慧周刊》等,叶国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董雪凤(安徽人)正月十五晚在温泉公园发资料被温泉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温泉派出所:0591-87824213

◆2018年1月28日早晨,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朱子玉、姚文秀去南山镇洋敦乡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富岭派出所警察绑架、扣留一天。警察审问她们拿多少资料,逼她两人签字,下午4点钟被弄到洋墩测血压。朱子玉血压高达200多,警察叫人送她回家,又逼她开家门图谋不轨,朱子玉不开,警察直到天黑了才回去。福建省浦城县富岭派出所:0599-2793110

◆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晶被绑架经过:2018年4月29日中午,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晶在福州市仓山城门某小区发真相光盘时遭人恶告,后被城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非法关押到福州市治安拘留所。当时张晶身上所带的物品如手机、真相光盘、工作资料及数百元现金等被非法搜走。当晚,仓山区国保还派人非法抄搜了张晶的家,抢走了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及数个硬盘和一些光盘及私人物品。法轮功学员张晶被绑架后,经过6天绝食的反迫害及讲真相,于5月5日晚回到家中。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法轮功女学员吴莺香2018年5月2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法轮功学员李秋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被湖里区禾山派出所突然绑架。在当地打工的李秋玲丈夫询问厦门警察绑架他妻子的原因时,他们说是河南太康县朱口镇派出所让他们干的。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法轮功学员胡观音被非法抄家:2018年6月1号,一群人(8人)以要租房为名,骗开法轮功学员胡观音的家门,进去就抄家,抄走大法书和资料。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范水生,长汀县河田镇芦竹村,书记电话:13515914158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警察2018年6月份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说是5、6月份都要每年一次的所谓家访法轮功学员,了解法轮功学员生活、工作、“思想动态”。南平市建阳区将口派出所廖所长:15080501750

◆2018年7月26日早上8点多,福建省浦城县81岁的法轮功学员朱子玉刚出家门就被蹲坑的浦城县国保大队警察刘强等绑架,至今没回家。

◆福州一女法轮功学员刘金妹(音)前几个月在租住所被一群警察绑架,具体情况不详。

◆永泰县大法弟子林鼎光、范娟平夫妻经常遭到本县国保、派出所、段警、社区等骚扰并索取相关信息,尤其2018年4月25日上午,城关派出所指导员曾锦文带领俩个警察其中一个是段警刘华,另一个警察肩膀挂着微型录像机,窜入家中进行非法录像、录音,曾锦文还说了诽谤大法的言辞;他们的女儿林凤(已出嫁)在高压下早已放弃修炼,于4月28日晚,也遭到四个警察骚扰,当时因本人不在家,又通过她的丈夫索取了本人电话,通过电话联系在外面对林凤进行非法录像。

永泰县大法弟子何雅贞曾两次遭到本地段警敲门骚扰,一个段警出示工作证,自报姓名王叶炜,另一个段警不报姓名,肩膀挂着微型录像机;第一次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他们手中拿着何雅贞 照片向街坊邻居打听何的住所,然后在邻居带领下,由她婆婆开了门,窜入家中进行非法录像、录音,王叶炜说了一些对大法不敬的话。第二次于今年5月2日上午,何雅贞忽然听到楼下有急促的敲门声,然后她来到二楼阳台与他们对话,正念抵制他们的违法行为,他们很快就走了。

◆2018年6月6日,福建省连江县公安局及国保大队好几个恶警去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庄香金,把她绑架到当地公安局,说监控录像里看到她去发真相资料,又到她家里翻箱倒柜的找真相资料,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后来在公安局大厅发现法轮功学员身体状态不对,急忙送她到当地医院检查,发现血压高达240,恶警怕承担责任,急忙叫家人接回家。

2018年6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城关派出所的林世新、陈少锋(工号:180101)、陈升銮、李炳灵四人到法轮功学员庄香金女儿开的店铺对她女儿说,等你妈妈身体好些自己过去做一下笔录,如果自己不过去的话就会派十几个人来把庄香金绑架到福建省福州市的某某医院去。

2018年6月19日,连江县城关派出所6个警察到了庄香金的儿子庄飞鹉家。其中一位是所长,问他媳妇,丈夫和婆婆在哪里,然后说要在庄飞鹉家门口安装监控。留下两个手机号码:18046011111(所长),18950320736。

法轮功学员庄香金在修炼前,身体状况非常差,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抑郁症、腿抽筋及高血压等。通过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恢复正常,这两年公安局及国保大队恶警还经常去干扰她正常修炼,造成血压上升到240,如果身体出现什么问题,将追究公安局国保大队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目前正在搜查这些恶警的个人资料,搜查到再继续曝光。

三、前期遭迫害案例补充

◎福建省永安市法轮功学员左秀云遭迫害补充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左秀云被抓捕入狱,是由610指使恶人黄祯(当地居委会主任)作伪证陷害而遭受迫害的。随后,左秀云被永安市法院冤判了五年。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左秀云先后被抓捕冤判四次,共计非法刑期十七年六个月。

◎结束六年冤狱 福州左福生再遭经济迫害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左福生,原是福州铁路房管生活段的一名干部,遭受了六年冤狱折磨,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期满回家。

出狱后,原工作单位(铁路)解除了劳动合同,左福生没有了经济收入,生活陷入了困境。到二零一七按规定左福生原本有四十一年的工龄,原单位却只计算有缴交“社保费”的九年六个月时间(福建省社保中心提供的数子),按现行政策规定当事人“保费”要缴交满十五年每月才能领取八百元的退休金,而且不能补交只能再逐年缴交。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今年缴费标准在六千多元,也就说左福生要想领到每月八百元退休金,从今年起要每年至少要缴交六千多元至二零二二年满六十四岁。

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怎么办呢?有社区好心人建议左福生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低保”(社会最低保障),但是当地段警黄某某知道后跑到左福生家问:“你是不是在办申请‘低保’?”当得到肯定回答后他说:“你不能办低保。”并且威胁说:“你再宣传法轮功我会来找你的。”

近日,居住在福州市“盛景苑”一号楼的法轮功学员左福生家过道的墙上,被人装了一个摄像头直对着左福生家大门,当问小区物业时,他们说不是他们装的,与物业没关系。后有知情者说,这个摄像头是由当地段警黄某某叫人安装的。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

◎遭近十年冤狱 福建仙游县李芹英老人仍不得安宁

福建省仙游县度尾镇中岳村现年69岁的法轮功学员李芹英(又名李琼英),1997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1999年江泽民及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芹英被两次非法判刑,遭受九年九个月的迫害。

李芹英老人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当地中共不法人员不断的上门骚扰。2017年10月27日,第三次被当地中共不法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仙游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出来后,还继续派人找李琼英儿女威胁施压,儿女担心她的安危,又怕连累他们孩子以后前程,一直处于惶恐不安中。详情请见【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报导的《遭近十年冤狱 福建仙游县李芹英老人仍不得安宁》一文。

四、被迫害离世案例

●遭三次劳教 福建泉州市46岁袁冬英含冤去世

泉州市46岁的法轮功学员袁冬英女士,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从事会计工作,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中共迫害大法后,她曾三次被非法劳教,受尽各种迫害,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不幸离世。她丈夫因为害怕中共迫害与她离婚。

袁冬英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九年被劳教迫害二年,在福建女子劳教所受尽各种迫害。

在福建女子劳教所,专管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组织,成员包括以陈晓东为首的十几人,她们用尽损招迫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比如,不准购买任何食品,只准买日用品。甚至不让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在房间里排泄,二十四小时监控和专人看管。还包括:往法轮功学员的饭里放药,摧残人的神经,扒光衣服说是安检。每天采取种种卑鄙的手段轮番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天天逼迫看邪党的片子洗脑,写观后感。

对袁冬英,专管队的迫害还包括:中午不让午睡,晚上有时坐小板凳到下半夜两点,不让她上厕所、不让她洗漱、换衣裤。连续四天四夜不让她睡觉,袁冬英一闭眼,包夹犯人就用手撑开,一看袁冬英睡着就把她摇醒。就这样一通宵撑着她的眼皮,或深夜十二点后去找她谈话至凌晨四五点。

二零零六年四月袁冬英从劳教所出来。在她与父亲电话联系时,她父亲在听到女儿声音的一瞬间突发脑溢血(由于长期承受女儿被抓被劳教,无法与家里联系),袁冬英向单位请假回江西老家看望老父亲。泉州丰泽国保叫袁冬英单位派一部车和恶警陈玉麟“美其名曰”送她回家。半年后,袁冬英的父亲在悲伤中离世。

之后,袁冬英每年回家过年都遭到当地派出所上门骚扰,致使其母承受巨大的压力,导致袁冬英有家难回。丰泽区国保大队陈玉麟还经常到单位骚扰袁冬英。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袁冬英在上班时遭泉州国保恶警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泉州看守所;十月份被泉州“610”非法劳教二年,被劫持到福州女子劳教所。袁冬英被面壁折磨,不让睡觉,两个“连保”:在恶警的指使下,包夹人员林宝英、刘郁晴不让袁冬英将眼睛闭上,一闭上就用双手将她的眼皮扒开,还打她的脸,好几次不让上厕所尿在裤子上。

二零一一年九月从劳教所出来后,袁冬英工资待遇受限制,并经常遭国保人员上门骚扰。泉州国保警察陈玉麟指使单位黄和平长期监视袁冬英的行踪,每天几点出门几点回来登记上报。

二零一二年七月,陈玉麟与袁冬英所在单位合谋,以谈安排工作的理由叫厂长郭光谋用车把袁冬英拉到公司陈国平书记办公室,随后陈玉麟带着两个人在袁冬英的电动车上偷偷安装了一个GPS和私自撬开袁冬英的宿舍寻找所谓的证据,一无所获后,才叫通知陈国平谈话结束把袁冬英送回。二零一三年两会期间,陈玉麟带着两人在袁冬英宿舍门口蹲坑跟踪。

二零一五年五月,袁冬英秉持正义,依法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陈玉麟又带着两人以“关心有何困难”为由去袁冬英单位,中途,其中一人偷偷给袁冬英拍了照。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陈玉麟带着一伙人以泉州东海路上探头里有出现袁冬英和丁雅范的影像为由绑架了她俩,同时非法抄家抢走了私人电脑、法轮大法书籍、光盘、手机等物品及袁冬英上班用的电脑主机。九月二十四日袁冬英被劫持到泉州看守所,体检时身体不合格拒收,取保候审由单位监控。

历经各种迫害后,袁冬英的身体健康状况不断恶化,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不幸离世。

五、迫害法轮功 恶报连连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长荆福生被判处无期徒刑

荆福生,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曾任中共宁德市两任市委书记,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荆福生自一九九五年起任宁德地委书记。二零零零年末,宁德撤地设市,荆福生改任宁德市委书记,再于二零零二年升任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福建福州市两法官遭恶报被查

据福建省福州市八月二十六日消息,台江区法院执行局长陈书东和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谢时中,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书东,男,一九六三年四月生,福建省长乐人,在江泽民反人类犯罪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时期,陈书东任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后,任台江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庭长、执行局负责人、执行局长,二零一八年八月被查。

陈书东任刑庭副庭长期间,听命于中共,与“六一零”邪恶组织(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机构)、公安、检察院等互相勾结,违反正常法律,采用不通知法轮功学员家人秘密开庭等方式,对法轮功学员陈华贝、江森、卢慧珠等多人非法判刑,其中,陈华贝被诬判四年,江森被诬判四年、卢慧珠被诬判三年。给他们及其家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损失。尽管陈书东后来离开了刑事审判岗位,但他不思悔过,最终还是受到了天理报应。

与陈书东同时被查的还有该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谢时中。

谢时中,一九六一年七月生,福州市人,历任法警、书记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民事一庭副庭长,二零一二年后又转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至二零一八年八月被查。

法院审判监督庭负有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等进行审查、提起再审、纠正错案的职责。谢时中由于受中共恶党对法轮功诽谤宣传的毒害,忠实执行上级及“六一零”邪恶组织对法轮功迫害的邪恶政策,违反法律规定,对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申诉案件采取不受理、不审查、不回复等手段阻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件进行再审。其行为与直接迫害者同罪。受到了天理报应,被查落马。

人无论做什么都是给自己做的,做善事得善报,作恶事得恶报,凡是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大法的必遭恶报,这已经一再被证实,这就是在警示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员,停止迫害,立功补过,免受恶报,才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