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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纪广奎被劫持到宿州监狱迫害

更新: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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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纪广奎,被非法判刑四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二审法院(合肥市中级法院)违法不开庭,九月十四日维持冤判。九月二十七日,巢湖市看守所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匆忙将纪广奎劫持进安徽宿州监狱。

家属要求申诉,并在九月二十七日向合肥市检察院提交了申诉状,但十月八日家属接到合肥市检察院通知:不受理。

纪广奎,一九五六年生,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中共残酷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约二十二时,合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三、四人,合肥芜湖路派出所二人,巢湖市公安局约五人、朝阳派出所警察柯磊和国保大队王兵,他们利用欺骗的手段(你的车挡了我的路)叫开了门。简单问一句,就开始抄家,没有出示警察证,搜查证还是在现场填写的。

约凌晨二十四时,纪广奎被不法警察绑架到巢湖市公安局刑侦楼(执法办案中心),一路上纪广奎的双手一直被铐着,没给拘留决定书。王兵和柯磊把他关在第五讯问室铁椅上,然后国保大队长郎登山对纪广奎进行残酷的刑讯逼供:插牙签、猛击头、心脏部位,掐脖子将要窒息,等十种方式。并且伪造了部份笔录(详情当时已发表),时间纪录表明刑讯从三月十九日二时三十八分至十八时许共十三小时二十二分。后纪广奎被非法关押到巢湖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纪广奎被合肥巢湖市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指控纪广奎八条所谓“罪状”,被纪广奎与律师一一驳回。其中一条,纪广奎说:我签字时明明是一百多张真相,怎么到法庭上就成了一千三百张了?公诉人不回答。对于纪广奎被刑讯逼供之事,公诉人只字不提,法庭审判员周可平只在快结束时轻描淡写的问了几句。公诉人一般都是你驳你的,我依然诉我的。审判长多次打断律师合法辩护、阻止纪广奎的自辩,还说,“你知不知道我有权力禁止你发言?!”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巢湖市法院非法判纪广奎四年并罚款五万元。家人要求上诉。纪广奎在看守所写了上诉状,由看守所送到巢湖市法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律师接到合肥市中级法院胡宏林法官电话,要求十三日到本院来。十三日上午九时许,胡宏林、汪蕾两位法官从里面出来,纪广奎儿子主动上前握手示意,可胡宏林法官却用手挡开,高冷的摇头。走进调解厅,胡法官说:叫你们从大老远来,是跟你们说我们决定不开庭,你们三天内把辩护词交来。

律师问:是你决定的?胡宏林说:是的。律师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是否开庭应听取辩护人意见,了解是否有应当开庭的法定情形等,再做决定。还没听取辩护人意见你就决定不开庭,还要求三天内交辩护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是否开庭应当由合议庭决定。

胡宏林又改口说:是合议庭决定不开庭。律师又问:是哪一天做出的决定,他说:没有义务告诉你,最后又说提交辩护词就五天吧。律师说:就你这样草率办案会申请你回避。胡宏林扬长而去,还说你们去告我!

八月十四日,律师向胡宏林EMS特快专递回避申请书,要求胡宏林回避纪广奎案审理。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 纪广奎儿子和律师又到合肥市中级法院,胡宏林在一楼的劳动厅接待,书记员汤中杰在场。胡宏林说:经查你原执业的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八月九日你的执业证被该局注销,按照律师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经过合议庭讨论决定你不得担任辩护人。律师说:你们搞错了,吊销是因为律师受到故意犯罪的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违法而受到的行政处罚,被吊销律师证的人不得再申请律师执业,也不得担任辩护人;而我的律师证被注销和违法无关,随时可以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律师法未规定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最后还是没让程律师担任辩护人。

九月十九日,书记员汤中杰打电话通知纪广奎儿子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去拿刑事裁定书,二十日上午纪广奎儿子和纪广奎两位姐姐去合肥市中级法院拿刑事裁定书,儿子问审判员汪蕾:我爸可知道?汪蕾说:知道,告诉他了。儿子又说:那我们要见我爸。汪蕾说:可以。

汪蕾走后,他们打开刑事裁定书,最后一页上写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时间是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审判长:胡宏林;审判员:杨林、汪蕾;书记员:汤中杰。

纪广奎儿子为父亲纪广奎写的辩护词,九月十三日才交给合肥市中级法院(儿子申请担任其父亲的辩护人),九月十四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就裁定了,说明他们很可能没看儿子写的上诉状就裁定了。而且到九月二十日才把裁定书交给家属。

家属为了见纪广奎,就打电话给巢湖市看守所,他们说没接到通知。结果在九月二十七日上午,纪广奎亲属正在送申诉状时,大约快十一点多巢湖市看守所打电话给纪广奎儿子说已将纪广奎送到安徽省宿州监狱去了。他儿子問:我们还没见面怎么就送走了?他们说可见、可不见。

这就是中共培养的、迫害善良、肆意践踏法律的所谓“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院”!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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