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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中级法院维持对丁艳清的冤判

更新: 2018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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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丁艳清家属针对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枉判丁艳清两年半,上诉到盘锦市中级法院,并控告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违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盘锦市中级法院在不开庭的情况下,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丁艳清、丁艳霞两姐妹被绑架,之后家属多次到盘锦市双台子区国保要人,丁艳霞于同年十一月十八日被取保候审回家,丁艳清被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丁艳清被构陷案送到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下午,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对丁艳清非法庭审,庭上,丁艳清阐明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犯罪,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实施,要求无罪释放,并揭露在绑架过程,自己身体所受到伤害,以及自己在看守所身体不好的状况。

北京律师为丁艳清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办案机关非法伪造证据,信仰法轮功合法。

丁艳清的家属也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可是法官盖世贤以庭审时间长了为借口,只让说了几句,就不允许说了,结束了庭审。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丁艳清被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枉判两年半,并勒索罚款三千元。

丁艳清和家属不服,十一月九日提出上诉。然而,十二月二十六日,盘锦市中级法院仍在不开庭的情况下,非法维持原判。


一审:审判长:盖士贤13998769119
审判员:金钊138042791660427-2907342
陪审员:贾思源
书记员:陈仲微
盘锦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邮编124000
二审:审判长:宋希(女)0427-2907081
审判员:张彦东0427-2907082
审判员:尹本峰0427-2907072
书记员:王崇0427-2907083
温阳刑审二庭副庭长0427-2907082
郭安福刑审二庭助理0427-2907081
李春(双台子区法院盖世贤的丈夫)
刑审二庭助理0427-2907081
刘雪:刑审二庭0427-2907082
徐振强民事第一庭审判长0427-2907093
段凤良,张盛翔,审判长0427-2907211、0427-2907032
关春辉:0427-2907006
李玉新:0427-2907071
朱学利:民事庭0427-2907091
王庆春(副院长)0427-2907005
王宏院长
王冬梅副院长
苏立华0427-2907000
周慧君:监察室主任0427-2907211
耿新欣0427-2907213
立案庭庭长:0427-290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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