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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学员在日内瓦商业街讲真相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MARCHE大街位于日内瓦老城和日内瓦湖畔之间,是日内瓦市的主要商业街。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瑞士法语区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在这里设立了摊位,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揭露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并且征集呼吁联合国制止中共活摘罪行的签名。
图1~3:世人签名支持法轮功 |
一位中年妇女和她的老母亲,听完学员讲真相后立刻在签名表上签字。并且说,我们了解你们,在电视上看到过有关报道,也见过你们在公园里炼功,我们支持你们,我们是有正义感的。
一对中年夫妇表示,(中共)动用国家机器,进行强摘取器官的行为太可怕了!
有两个年轻的女士非常关心强摘人体器官一事。在听了解释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感到非常震惊,立即在签名表上签字。其中一名女士说:她感到这件事与她有关系,因为她八个月的女儿也可能要做器官移植。她还说要留心别被中国推销人体器官的广告欺骗,为了找器官而花钱造成他人无辜被杀。
现在是选举拉选票的时期,在法轮功学员摊位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政要的摊位,那里的竞选团体有十几个民众,他们听到强摘人体器官的事情时,感到非常震惊,大部份人在签名表上签了字。其中一个人还要了法轮功炼功点的时间表,因为他太太早就想去参加炼功了。
图4:向世人讲真相 |
一位中年男士在听完学员的介绍后表示,他感到这个功法很好,他想到炼功点去学习法轮功。有一位老年妇女也表示,她有关节炎,她也想去炼功点学习法轮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6/167728.html>被非法关押三十多次 安徽女医师王平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法轮功学员王平女士,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结束一年的冤狱迫害时,身体虚弱,回家后还不断地被骚扰,送到精神病院继续迫害,强迫打针,灌输不明药物,以致奄奄一息、生活不能自理,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三岁。
王平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原安徽省五河县卫生防疫站、五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主管医师。自2002年以来,她被非法关押有三十多次,遭受了看守所、洗脑班、精神病院、劳教所、监狱各种酷刑折磨迫害。
以下是她被非法拘禁、抓捕或关押的大概时间、地点:
2002年10月五河县拘留所15天;
2004年10月五河县看守所7天;
2005年1月6日—2005年12月5日安徽省女教所11个月;
2006年11月左右安徽怀远精神病院1周;
2008年4月五河县看守所1个月;
2009年1月13日——2009年2月13日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个月;
2010年7—8月五河县拘留所2次30天左右;
2010年10月9日———2010年10月23日蚌埠市洗脑班;
2011年2——3月五河县拘留所3次,15天左右;
2011年7月1日——2011年10月17日安徽省女教所100天左右;
2012年3——2013年6月间五河县拘留所10余次每次3—5天;
2013年2月14日---2013年3月4日左右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9天左右;
2013年7月合肥市精神病院9天
2014年5月6日——6月13日蚌埠二看37天;
2014年6月13日——2015年5月5日安徽省女子监狱11个月;
2016年1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乘坐宿松至蚌埠的火车,上车不久被绑架
下面是王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所写的对江泽民的控告状,其中记述了她遭受的种种迫害事实:
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王平,女、51岁,原安徽省五河县卫生防疫站、五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主管医师,家住五河县城关镇沱河路50号。
被控告人:江泽民
本人根据一同附上的控告状中的指控对被告人,江泽民,提出起诉。控告状中详细描述了江泽民为以下罪行所需负的法律责任,包括他作为暴力镇压与酷刑折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共同犯罪的主犯的责任。
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如下所述,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中国宪法”或“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中国刑法”或“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237,238,3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条。
控告请求
1、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2、依法撤销对控告人的出入境限制,对控告人个人及家庭给予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1)恢复公职;(2)补发我从2014年7月至今被扣发的工资。(3)赔偿精神损失一百万人民币。
3、依法恢复法轮功创始人的名誉,向法轮功创始人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
4、依法取缔中央及以下各级“610”办公室非法组织,并依法彻查该非法组织的一切非法活动,并严惩其犯罪罪行。
一、介绍
1.如下所述,我是通过以下方式接触并开始修炼法轮功的:
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变得更加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
我于1986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上高中时我曾患严重鼻炎,经常晚上憋得不能睡觉,还经常头昏脑胀,吃药也没什么效果。上大学后头昏脑胀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甚至不能看书,记忆力、思维力也严重下降,紧张的学习生活使我感到非常疲惫,精神痛苦。我曾向家人提出退学,父母不同意,我只好支撑到毕业,期间承受着别人无法想像的痛苦。大学毕业时同学们都高高兴兴的,只有我高兴不起来,对于未来感到很悲观。工作后我的状况也没有多少好转,只是没有紧张繁重的学习生活了。
随着结婚生子,我的身体也每况愈下,夫妻也经常争吵,三天两头吃药打针吊水,中药西药不断。那时我经常自己给自己打针,从不做皮试,到批发部批发大包小包中药来家吃,三十多岁的我看起来像四五十岁,一次在娘家别人以为我是母亲的妹妹。我当时四肢无力,走不动路,吃不下饭,身体消瘦。夫妻分居两地,每天支撑着上班,带孩子,真是生不如死。
我知道药物已救不了我,也曾练过多种气功,也没有多少效果,只是活一天算一天的挨日子。那时我县广场上已有人开始炼法轮功,有熟人介绍说这个功很好,我当时也没抱希望,我知道气功都那么回事,就随便叫人拿本书来看。
我看了大法书后觉的很好,因为从没有气功师这么写过,把炼功与修心做人联系起来,觉的这功法很纯正,理论也很高深,用很浅白的语言讲出了深奥的道理,而且解释了许许多多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当时就觉的法轮功很不一般,不是一般的气功,当即决定修炼法轮功。这一年是1998年底。
我很快参加了晨炼,身体也神奇般迅速好转,一天比一天好,人也越来越有精神,体重也增加了二三十斤,此后有十来年,我未吃过药打过针,直到2013年。
我修炼法轮功后,在单位上按师父要求的“真善忍”做人,处处与人为善,不再斤斤计较,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工作中也不再计较名利得失,早来晚走,常把别人不愿做的事给做了,任劳任怨。以前,我性格偏执,固执己见,自以为是,记恨心重,怨天尤人,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健康,天天乐呵呵的,变的性格开朗,乐于助人。我在防疫站时是在计免门诊部,每天人来人往,工作繁忙,我尽量为别人着想,耐心细致为他们服务,很受群众欢迎。我当班时有群众说“又碰到你上班了,真好”“是你在这上班,我就放心了”分到监督所时,我承包了单位的卫生间打扫,数年如此,毫无怨言。
修炼法轮大法使我心胸开阔,善待丈夫与婆婆。我与丈夫性格不和,在一起就争争吵吵,丈夫性格偏执暴躁,给我很多伤害。后来我调动工作,夫妻两地分居,我内心对他仍有很深的怨恨之心。修炼法轮大法后,我从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放下对他的怨恨心,主动看望他关心他,并在得知他有婚外情后仍支持他钱做生意,在他零八年突然因病去世后为他还清了一切债务,几乎每年从千里之外来看望他母亲,送她钱物,在她生病住院时照顾她,病房内外的人都说我真是个好媳妇。而婆婆性格怪癖,不通情理,儿子去世后怨天怨地,常常对我恶言恶语,耍性子,使脸色,我都不计较,仍善待她,要在没修炼前,我是绝对做不到的,在我修炼前我公公去世时我都没回去过。
师父要我们用慈悲心去对待一切人,包括迫害你的人,多年来我遭受到来自公安、国保、劳教所、监狱警察及犯人的无数次打骂、侮辱、酷刑折磨,给我身心造成剧烈伤害,但我没有去仇恨他们、把他们当作敌人,仍用善心看待他们,希望他们明白真相,分清善恶,选择美好未来。这都是大法的威德,师父的伟大。
以下是支持本案、控告状中未提及的本人的个人迫害信息。
二、被告人违反中国法律的犯罪
我和我的近亲属,遭受了(被告人)以下犯罪:
1、刑讯逼供罪
中国刑法第247条禁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从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三十多次被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囚禁,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我遭到了来自公安、国保、劳教所、监狱警察及其家属亲友、犯人的无计其数的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这些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乃至杀人犯、吸毒犯(受其指使)对我造成了剧烈的精神与身体上的痛苦。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对我实施了以下酷刑折磨的具体日期、时间、地点与人物如下:
二零零零年五月,一天我正在上班,有城西派出所的警员拿一张表让我填一下,我一看,上面有一栏写着谈谈对法轮功的认识。我说法轮功很好啊。那人也没让填表立即就回去了,找来城西所所长洪钟把我带到城西所反复问讯谈话,又找来我家人、领导、同事等,非让我写保证不炼功,污蔑法轮功。我坚决拒绝,当时被扣在派出所,从上午直到傍晚才给回家,中午也没让回家吃饭。第二天又被传唤到公安局,反复问讯,非让我承认错误,遭拒绝后,最后公安分管迫害法轮功的李荣国(人称李主任)指使单位给我停薪停职反省。期间我遭到来自家庭单位的巨大压力,并被公安局三天两头传唤。直到四月后才去上班,单位扣发三个月工资。
二零零五年一月六日--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在安徽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为逼迫我“转化”写“四书”将我单独关在一个包房里,不准离开规定的范围、不许和别人说话、上厕所要请示。派专人二十四小时看守,任意打骂、凌辱、罚站等,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与任何人接触,每天强迫所谓“学习”各种诬蔑法轮功的资料洗脑。晚上强迫写思想汇报,不写不准睡觉。在伙食上不给荤菜,只给一个素菜。也不准买任何副食及营养品之类的。每天强制劳役达十多个小时。从早上五点起床,除去三顿吃饭时间,直到晚上一、二点多。不准家人会见、信件被扣押。我抗议迫害被殴打,鼻子打破;嘴被裹胶带;罚站;关禁闭,电棍电。(详见下面虐待被监管人罪)
一次家人托熟人来接见,我讲了在这里的遭遇,从此每天被迫从早站到晚,持续很长时间。副队长林云还要求每晚写所谓的思想汇报,还要在晚十二点以后写。一次包夹将我思想汇报交去后值班的干事说不合格让重写,我拒绝,结果一夜没睡。人熬的两眼发直精神萎靡神志不清,不知不觉闭上眼直往前栽,然后吸毒犯对着大声吼。白天强迫听诽谤法轮功的言词,搞精神折磨、疲劳战。
此外,吃不饱饭,只准吃蔬菜,饭菜由包夹人员打来,打多少由她们定。还不准购买任何副食品。不久我饿得下肢浮肿,脚穿不进鞋。一次我让包夹多打一点饭,包夹马上翻脸恶言恶语并报告警察,黄素英还故意找一个盆子打了一盆子饭叫我吃掉,故意污辱。我抗议迫害冲出去房间,多次被包夹朱传君、杨小晴等殴打,用胶带封嘴。一次包夹朱传君将我鼻子打破,上厕所将我一脚踹在凳位上。一阜阳劳教曾将我嘴打出血。每天强制劳动,从早上五点一直干到晚上一二点,不干就罚站。我抗议劳动迫害,喊法轮大法好,被关禁闭,一间黑屋子只有五,六平方米,屋里放个马桶。门上留个窗口。一天二十四小时戴手铐,从早五、六点站到晚十点后,只给两顿饭,每顿只有很少饭,限制喝水。
为逼迫我写所谓遵守“所规队纪”的保证,人不准坐下,整日站着,黄素英还搬个椅子坐在门口把窗口打开,看见我坐下就叫人来打骂,或自己进来拿电棍电。林云也亲自拳打脚踢,还把法轮功师父像贴在墙上辱骂。我被关押九天出来时整个人小了一圈。出来不几天将我调四队干活。后来又将我送所部洗脑班“转化”。在洗脑班,又被单独关押,不准出去,不准和别人说话,每天强迫听看诽谤法轮功言论,被转化人员打骂,胶带封嘴,双手反绑,强迫听佛教音乐。我一度被迫害的精神恍惚。后保外就医一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九日---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在蚌埠市洗脑班,为迫使我转化写“保证”等,我被单独关押一房间内,不准出门,每天强迫听看诽谤法轮功言论、光盘等。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在安徽省女子监狱期间,为逼迫我转化写“四书”我被狱警孙文每晚罚站到十二点四月余;被包夹犯人陈余全、李芳、黄士兰、孙业群、程梅的等打骂侮辱;被指导员曹学芝电棍逼迫强拉卫生所,强迫吃饭;强迫去洗脑班。
2、虐待被监管人罪
中国刑法第248条禁止“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我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以下的体罚虐待:
(一)2005.1.6~2005.12.5我在位于合肥的安徽省女子劳教所期间受到以下体罚虐待:
1)刚到劳教所不久家人来看我,二大队副队长林云以我不转化为由拒绝家人会见。
2)在二大队,我被单独关押在包房内。不准我出门,不准我和别人说话或别人跟我说话,不准我到饭厅吃饭。由两个劳教人员轮流日夜看守。洗碗、上厕所都在没有人的情况下才能去。
3)每晚一、二点以后才准睡觉,早晨五点准时起床。有时只睡一小时,有时一夜不让睡。警察黄素英一值班就让我一夜不睡觉。白天强迫听诽谤法轮功言论,并有多人不停喋谍不休对你叙叨,搞疲劳战,要打瞌睡立即被罚站或包夹打骂。我被熬的两眼发花、耳鸣、视物模糊,精神混乱,坐着、站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4)强迫背所谓“所规队纪”不背不准睡觉。强迫每晚写思想汇报,不写不准睡觉,警察不通过不让睡觉。
5)我抗议迫害喊“法轮大法好”被包夹打骂,拽头发拽衣服在地上拖,嘴上裹七八层胶带绑在床柱上。参与包夹我的劳教人员有朱传君、杨小芹、陈冬梅、汤地荣等。
6)警察逼迫我写遵守“所规队纪”保证,不写就让包夹殴打。
7)强迫奴役劳动。每天早晨五点起床就被强迫干活直到晚上一二点之后睡觉,一夜不睡就干一夜活。不干活就罚站
8)关禁闭。为抗议奴役劳动一次我在饭厅喊“法轮大法好”,警察们将我戴上手铐关禁闭,在禁闭室,每天从早六点站到晚十点后,不准动,吃饭也不准坐下,每天只给两顿饭都很少一点,水也只给一点点。站不住就叫包夹殴打,警察黄素英进来用电棍电逼迫站立。林云对我拳打脚踢并骂大法师父,并逼我写保证。禁闭九天出来后人整个小了一圈。
9)食睡是人的基本生存权,而劳教所就是通过剥夺人的基本权利来剥夺人的生存权。我在劳教所期间不准购买任何食品,不准吃荤菜,连早晨每人都有的一个鸡蛋也不给,素菜也只打一份,每天饭菜也由包夹打到房间,饭也打得少根本不够吃。几个月下来我饿的下肢浮肿脚针刺样痛,脚肿的穿不进鞋,一按一个凹坑,赤脚强行穿上导致脚趾甲长到肉里。至今我不能穿窄头鞋,出狱时要定期修趾甲。最后我只剩七八十斤,说话声音微弱。
10)一次家人通过找关系才得以接见,我向家人诉说她们对我的迫害,之后我被罚站几个月,每天从早上起床一直站到晚睡觉,除了吃饭上厕所。双腿站的青紫粗肿,行动迟缓。
11)被侮辱:一次会议室开所谓揭批会有转化者发言我站在最后只说了句:你说的不是事实,结果被拉到队前嘴上裹多层胶带罚站,还被警察耻笑,会后又回到房间罚站到深夜。我让包夹多打点饭,包夹回报给警察,黄素英让人打了一盆子饭叫我吃掉,嘲笑我是“猪”。
12)在劳教所洗脑基地我被转化者殴打,嘴裹上胶带,双手反绑耳朵里塞上耳塞强迫听佛教音乐。
最后她们把我送到精神病院鉴定说我精神有问题,于2005.12.5保外就医。
从劳教所回来后我行动迟缓,面部浮肿麻木,思维迟钝,身体老化,通过炼功才慢慢恢复。
(二)2010.7.1~2010.10.17第二次在安徽省女教所期间我受到以下体罚虐待:
我因坚持找国保大队队长沈士军索要非法扣留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及佛像,被沈士军打骂侮辱,沈士军说,没有理可讲,就这样,愿告你告去。出于报复强行将我送到精神病院鉴定,并于2010.7.1从单位再次将我绑架进劳教所劳教二年。
在四大队,我抗议非法关押拒报数拒穿劳教服喊法轮大法好,为此遭残酷迫害:常被胶带封嘴双手反绑在床上,警察指使人把我衣服扒掉只穿短裤胸衣,把个人衣服全部收走,晚上睡觉也穿劳教服,如不穿就将手脚绑起来。从此家人送衣服也不给,枕套里全是劳教服,不准给家里打电话,信件也被扣压。
吸毒劳教将我绑在床架上,用布条将嘴勒烂,从此我开始了绝食反迫害,遭野蛮灌食。警察们利用心狠手辣的吸毒犯使用刑具开口器野蛮灌食。潘所长说撬嘴比插管舒服,哪样舒服哪样来。开始在警察办公室灌,后来交给几个吸毒的在车间一角暗自操作,将门关上,不准别人看,一人骑在我身上其余几人压胳臂压腿,开口器越开越大,将嘴角撕烂冒血,上下颌抵烂潰疡,医生提供压舌板给吸毒犯用来撬嘴,将牙齿撬松撬掉撬的满嘴冒血,一边灌食一边侮辱取笑:扇耳光、辱骂、把纸盖在脸上、把吐在毛巾上的流质再拧到嘴里。一次吸毒犯张志军竟然将我衣服解开一边捏乳头一边灌食调笑。潮湿的衣服不给换直到焐干或故意用电风扇吹(9、10月),灌食经常呛到气管里人几乎窒息。
灌食时我的惨叫声整个车间都能听到,为防止我喊叫吸毒犯经常在我嘴里塞上布条或卫生纸,外面再用胶带连头裹上多层,等布条拽出时上面沾满血迹。吸毒犯们承认是警察意思,说干部把你交给我们管了,还说吴队长说了不要把她当人待,参与灌食的主要人员张志军自称行善没有作孽多,为了加分早回家。
在车间每天被用绳子反绑双手,或把胳臂勒住吊在窗子上,常双手勒的发紫肿胀麻木,双脚也被绑住,并常被打骂侮辱,身上多处青紫伤痕。一次在我双脚绑住不能动的情况下吸毒犯邓婉君用力将我推倒,使我整个人直直载倒地上,有两次被抓住衣领勒晕。
参与灌食的吸毒犯有张志军、王艳、孙林、邓婉君。
在教舍为了不让我喊叫,警察指使劳教们经常用袜子、卫生巾、短裤塞进嘴里,再用布条或胶带勒住,一次一吸毒犯将整条短裤塞进嘴里硬是将一颗撬松的牙齿塞掉痛的我身体发抖。等第二天将短裤拽出时,整条短裤都是血迹。
灌食时加不明药物导致头晕、视物模糊、腹胀怄气、心慌胸闷,心律达每分一百次。
每天三次灌大量流质,灌得直往外吐,吸毒犯却不将开口器取下继续把嘴撑着不让吐出来。还长时间不给上厕所,直到小便解在身上,流到地上,还被犯人殴打辱骂,一次一犯人拿纸沾上小便朝我嘴里塞。
插鼻管灌食时穿“约束衣”灌完不取下管子也不脱“衣”,就把人绑在那。或将两臂用绳子拉直固定,人呈“大”型,灌食管子也不取下,数小时后放下时,双臂抽动疼痛软弱无力,回家后很长时间不能恢复。
我绝食三个月,牙齿撬掉四颗,口腔溃疡牙龈炎,体重减轻二十斤左右,身体虚弱,劳教所怕承担责任让当地警察带回,回来前要我保证不上网。
(三)2009.1.13~2009.2.13被关押在蚌埠市第二看守所期间戴脚镣10天,被监室在押人员殴打。
(四)2013.2.14—2013.3.2左右被关押在蚌埠二看期间被强迫穿约束衣、戴手铐脚镣,手铐脚镣连在一起腰不能直起直到出狱。15天左右。曾有在押人员拽着脚镣在地上拖拉。
(五)2014.6.13~2015.6.1在安徽省女子监狱我遭受到以下体罚虐待——
1)不准我和别人或别人和我说话,由刑事犯每天看管监视。监室犯人夜晚轮流看管。包夹犯人说曹导说了要跟王平划清界限。
2)因我不写不炼功保证,狱警孙文罚我每晚站到12点,有时到1点,罚站四月余。
3)被包夹打骂侮辱。包夹杀人犯陈余全、李芳经常对我打骂侮辱。陈余全曾在车间公开扭掐我,致身上多处青紫伤痕;用针刺我手背;用鞋刷猛砸脚背;在监舍将我双手绑在床架上,用鞋底捣我嘴,使口腔出血嘴部肿胀,进食困难。我向分管狱警孙文反映,孙文说:谁看见了。向指导员曹学枝反映,曹反指责我说:你到这里还这样。
4)指导员曹学芝用电棍逼迫,让人强拉去卫生所打吊针、手脚绑住强迫抹药。
5)我不吃饭抗议迫害,被强迫灌食,曹学芝并以电棍威胁说:你不吃饭就用电棍电你。在超市购物时李芳说不给她买吃的只买奶粉留灌食用。
6)强拉我去监狱转化基地强迫看听诽谤法轮功的言论、书籍、光碟。洗脑班徐队长曾用手捏我嘴不让我说话,拿脏毛巾堵我嘴,把我拉到走廊里扯来扯去。
7)强迫劳动,不干活就罚站。
8)找各种借口限制或拒绝我购买食品,我要求购买食品指导员曹学芝骂我:“不要脸”。
9)包夹犯人每天找各种借口刁难、嘲笑、辱骂我。如限制上厕所、吃饭时将我勺子弄断、不给我添饭添菜、给狱警打报告罚我站、不准朝窗外看、等等。
10)不准给家里打电话,信件也被扣压。
多年的非法关押迫害使我的家人特别是我母亲与儿子遭受极大的精神压力。我母亲几乎精神崩溃,常夜不能寐,身体衰老很快,每天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在我出狱时常丧失理智的指责打骂我。儿子精神不振,自暴自弃,以上网排遣苦闷,常彻夜不归,导致学业荒废。
3、报复陷害罪
中国刑法第254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
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见虐待被监管人罪)。此外我还由于坚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找国保警察申诉他们对我的非法行为,索要我的私人物品(包括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遭到了国保警察的打击报复。按照中国宪法,中国公民享有言论、信仰、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这些权利而已。同时,我被剥夺了做无罪辩护的权利、质问对方证人的权利以及自由选择律师为我辩护的权力。对我的指控都是基于如法炮制的、模糊的、过于宽泛、粗糙的法律,而这些法律完全是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暴力镇压而设计的。抓捕、参与非法监禁我的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我遭受了第254条所禁止的报复陷害罪。
以下是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和监狱的人员的职位与头衔,以及我遭到的打击报复的详细信息,包括大概日期。
2011年2月,国保大队沈士军、郭保同到我家中非法搜查(无搜查证)现场抄走电脑、法轮功书籍等物品,此后我找沈士军索要,沈拒不归还对我打骂侮辱,将我前后拘留三四次,出于报复又将我送精神病院鉴定,并于2011.7.1将我抓进安徽省女教所劳教二年。
2012年3月20日国保大队江胜到我办公室非法搜查(无警察证、搜查证)抄走法轮功书籍,我找江胜要书被江胜及家属打骂并拘留二、三次。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前夕,国保大队郭保同、派出所警察到我家中及办公室非法搜查,抄走电脑、打印机、师父法像、书籍等物品,并将我关进拘留所。之后我找沈士军、郭保同索要被收缴的物品及书籍遭沈、郭及家属打骂侮辱。
至2013年7月,我前后被拘留十余次,被沈士军及众亲友殴打几十次泼冷水七八次,并被“故意伤害罪”诬告,实情是:2013年2月11日我找沈要东西,沈妻吴芳带亲友三四人殴打我,朝我泼冷水,误伤一老年妇女,之后沈家暗中伙同受害者老伴李廷富诬陷为我所伤。五河公安故意包庇,以“故意伤害罪”构陷将我关押入蚌埠二看,五河法院欲诬判,之后原告良心发现撤诉。五河公安并不罢休,2014年4月又以“寻衅滋事罪”构陷,在没有抓到我本人的情况下将我儿子抓到洗脑班关押四五天,并于2014年5月6日将我抓捕进蚌埠二看关押,五河法院于2014年5月22日诬判我一年刑期。
以下是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监狱的人员:
五河公安局局长 高风
五河城关派出所所长 王宇
五河原政法委副书记610负责人 鲍宪海
五河国保大队队长 沈士军 指导员郭保同 警员 江胜
五河原公安一科科长 郭术桥
蚌埠市国保大队 李某(职位不详)
五河检察院公诉科
五河法院刑事诉讼庭
4、非法拘禁罪
宪法第37条禁止通过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国刑法第238条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需从重处罚。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囚禁。我是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捕的。在没有自由选择律师的情况下,我被拘禁、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并且无法(不论是本人还是通过律师)质问对我的起诉的法律依据。对我的拘禁的依据都是基于模糊、过于宽泛的、粗糙的法律,和/或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镇压而设计的法律。许多这些法律都侵犯法轮功学员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示威与游行的权利。以下是我被非法拘禁、抓捕或关押的大概时间、地点:
2002年10月五河县拘留所15天;
2004年10月五河县看守所7天;
2005年1月6日—2005年12月5日安徽省女教所11个月;
2006年11月左右安徽怀远精神病院1周;
2008年4月五河县看守所1个月;
2009年1月13日——2009年2月13日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个月;
2010年7—8月五河县拘留所2次30天左右;
2010年10月9日———2010年10月23日蚌埠市洗脑班;
2011年2——3月五河县拘留所3次,15天左右;
2011年7月1日——2011年10月17日安徽省女教所100天左右;
2012年3——2013年6月间五河县拘留所10余次每次3—5天;
2013年2月14日---2013年3月4日左右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9天左右;
2013年7月合肥市精神病院9天
2014年5月6日——6月13日蚌埠二看37天;
2014年6月13日——2015年5月5日安徽省女子监狱11个月。
5、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7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根据目击证人报告陈述,公安领导与官员经常通过非法罚款、恣意没收财产、敲诈钱财和勒索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属等滥用职权的行为设圈套欺骗他们和/或胁迫他们转化、放弃信仰、违心供认或提供敏感的信息。
目击证人还描述了在全中国范围内,中共官员与中共所控制的监狱警察猖獗违反刑法第397条的现象。犯人如果虐杀或残暴殴打法轮功修炼者,可以获得减期——甚至死刑判决都可以改判。法轮功学员家属经常被迫行贿来保护法轮功修炼者免受更残酷的虐待。家人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交的伙食费也时常都被监狱警卫和犯人共谋一起分赃。
如下所述,为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我被扣发工资及非法没收财产——
2000年5月,我县对所有法轮功学员搞人人过关,我因拒绝写诽谤法轮功的言论及不炼功保证,五河610指使单位将我停职四个月,扣发三个月工资约两千多元。
2011年2月,国保大队沈士军、郭保同到我家中非法搜查,抄走电脑、法轮功书籍、背包、手机、现金等。之后将电脑及书籍非法扣留,拒不归还。沈士军说就不给,你愿告就告。
刑法第399条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司法系统中的流氓成员违反刑法第399条的多个罪行已被中国律师与目击证人广泛报导。
通过使用模糊的,任意的、专门为了暴力胁迫逼供或以其它方式斗争法轮功而制订的循环逻辑法律,我遭到了非法拘禁与关押。指控我的证据都是捏造的。我被剥夺了中国法律保证对所有中国人民适用的正当程序保护。对我的判决都是根据政治考量事先早就已经定好了的。
2014年4月,五河公安不顾国保警察及家属违法犯罪的事实(详见如下:故意伤害罪),反以“寻衅滋事罪”诬告,5月6日将我抓进蚌埠二看关押,五河检察院明知冤枉批捕,五河法院快速审判,只是走走过场,借用蚌埠某区一简易庭,也不通知家人,下午开庭上午指定律师才到,整个开庭时间不到一小时,没有任何人旁听。
6、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263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包括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及持枪抢劫。
刑法第267条禁止抢夺公私财物”。
刑法第270条禁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刑法第275条禁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为了不让我修炼法轮功,我的法轮功书籍与其他财产被闯入家中的人员带走。时间、日期、地点与描述如下:
自2006年起国保大队沈士军、郭保同、江胜等多次(约7、8次)到我家中及办公室非法搜查抄家,没收我电脑、打印机、佛像、书籍,且拒不归还,我坚持索要遭打骂劳教判刑。因此我遭受了刑法第263条、267条禁止的犯罪。
7、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国刑法第245条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
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等人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我的住宅。时间、日期、地点与其他详情如下:
2008年4月一次;2010年7-8月两次;2012年2—11月间三、四次。国保大队沈士军、郭保同、江胜等到我家及办公室非法搜查,没收电脑打印机书籍等私人物品。因此我遭受了刑法第245条禁止的犯罪。
8、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中国刑法第251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通过上述的、仅仅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犯下的罪行,我被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信仰权
9、强迫劳动罪
中国刑法第244条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或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我在限制个人自由的劳教所、监狱等地遭到了暴力与其它方式的威胁以逼迫我进行无工资的强制劳动。时间、日期、地点与其他详情如下:
2005年1月6日--2005年12月5日在安徽省女教所期间被强迫干各种手工活,如手提袋、捻纸、撕标签等不干活就罚站遭打骂,完不成任务不准睡觉等虐待。
2014年6月13日--2015年5月6日在安徽省女子监狱期间被强迫在服装车间干活,不干就遭罚站或犯人打骂。
10、故意伤害罪
中国刑法第234条禁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仅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我被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及为他们工作的手下或与其合作的人员伤害。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保护信仰自由的中国宪法。见以上第二章“违反中国法律的犯罪”第1、2、4、5、6项。我也遭受了酷刑折磨定义以外的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包括被殴打、侮辱、打耳光和被耻笑。此外我还遭受了来自国保警察的故意伤害,具体如下:
自2010年—2013年间国保大队警察多次到我家及办公室非法搜查,没收电脑打印机佛像法轮功书籍且拒不归还,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找他们申诉对我非法行为并索要我的私人物品遭到江胜及家属、郭保同及家属,沈士军及妻子及众多亲友的打骂侮辱:
2011年2月5中午,五河县国保大队恶警沈士军、郭保同、江胜等一行不法人员闯到我家,强行搜查,队长沈士军几乎翻遍我家所有的柜子,包括纸袋、盒子等,并现场抢走电脑、打印机、手机二部、MP3一个、MP4一个、背包一个、现金数百元、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二十多份。然后扬长而去。临走时叫我初七上班时到国保大队去一趟。
第二天上午,我到沈士军家准备向沈士军讲真相,沈士军大声说:你给我滚。然后将我推下楼梯,我跌跌撞撞差一点栽倒。我说:我只跟你说几句话就走。沈士军再一次将我推下楼梯,并打电话叫人要将我劫持到拘留所。我见状便离开了。次日我找沈士军讲真相,沈士军拽我衣领或双脚从楼梯上往下拖,身上拖烂,并将我抓进拘留所。
2)在国保大队办公室,沈士军将我打倒在地,拖到电脑旁,双膝跪在我身上玩电脑如此二十次之多。将我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封我嘴,用力扇我耳光。
2013年2月11日,我去沈士军家里要求归还被非法收走的大法书。沈士军找来亲友三、四人对我进行打骂,沈老婆吴芳朝我身上泼数盆冷水,沈邻居一老年妇女拉我欲将我拖下楼。有一人站在楼梯上从我后背猛踹一脚,使我一头从楼梯上栽下去,拉我的老年妇女也一同跌倒闪了腰。吴芳及亲友将我从楼梯拖下,又在地下拖拉殴打,有一人猛打我耳光,使我耳朵当时闭气,耳廓打烂。两、三天后,五河县城关派出所一警察给我家人送通知书,说跌倒的妇女的骨折,诬陷我故意伤害。2013年2月14日左右将我劫持到蚌埠市第二看守所,欲加害非法定罪。我在蚌埠第二看守所绝食抗议十九天,被强行灌食,后原告良心发现撤诉,我才免遭迫害。
从2013年2至6月间,沈士军妻子吴芳多次殴打我、扯我头发,带亲友殴打我、朝身上泼冷水,在地拖拉,用胶带捆绑。
2013年4月2日上午,在沈士军家门口,沈士军将我打倒在地,跪在我身上,将我双手反绑,我头朝下脸贴地不能动,沈用穿着皮鞋的脚踢我的嘴,致使我前面三颗牙齿松动,丧失功能。沈还把我外面的衣服掀开,往里面灌凉水(当时气温零下1—到1度),使我衣服从里到外全部湿透。还用脚踢我的背,然后将我头朝下扔在楼梯上,沈老婆还用巴掌扇我,用脚踢我。直到110人员来将我拖走。如此迫害灌凉水有3、4次。
沈士军将我双手反绑在他家门口楼梯扶手上,用胶带封住嘴,用力猛扇我耳光致我鼻孔流血、面部肿胀呈墨色、眼睛睁不开一月余。详情如下:
2013年4月3日上午7:00左右,我到长沈士军家,敲了几下门,这时沈老婆吴芳开门出来说,你等一下,吃过饭我和你去见局长,说完关门进屋。我又敲了几下,这时沈开门出来,把我摔倒在地,将我双手背在后面,用力抓住,腿跪在我身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后用胶带将手绑起来,用力猛扇耳光,还把脚及嘴都用胶带绑上,将头朝下放在楼梯上,后来我自己翻坐在楼梯上。沈用脚踹我后背,扇我耳光,鼻子被打出血不止,血滴在裤子上,这时沈关门回房间。我用力蹭到他家门口,用脚敲门,这时沈开门,说你进来。我将脚伸进他家屋里,身子在外,我用脚敲他家鞋柜,沈见状,将我仰面按倒在地,拿卫生纸擦鼻血,并故意用力擦来擦去,又把我拖到楼梯上,我又往回蹭,沈拿来胶带将我手吊绑在楼梯扶手上,我只能拧身坐在楼梯上。
8:30左右,沈离开家去上班,不一会他老婆也离开,将我丢在楼梯上。我双臂疼痛难忍,腰也拧得很痛,双手发麻发凉。后来可能有知情人报警。9点左右,有两个110人员上来,见状大吃一惊,并说这种情况我们管不了,叫派出所来人吧,说完便走了。过了很长时间,也不见派出所来人。
9:30左右,来了几个巡防队的人。有警察当时就说了一些指责的话,还有拿手机对我拍了照。有警察找来剪刀将我绑在楼梯上的胶带剪开。我下楼梯来到通道上,靠墙坐在地上。这时有很多围观群众,人们纷纷指责恶警暴行,路面上停着警车,来了很多警察。之后我被拉到派出所,巡防队要我去医院,我说我先报警,一警察说要请示领导,他走后便不见踪影,也不见领导回话,派出所的人对我报警表现冷淡,他们还把我拖到里屋坐,没有人来过问。直到中午,在我和家人坚持之下,才勉强登记一下,然后就想了事,我一再坚持下,才做了笔录。
6)在楼梯口沈士军将我殴打十几分钟,眼角踢裂血流满面,缝七八针,脑后一血肿,头发扯下一大绺,扔掉一只鞋。详情如下:2013年4月6日晚上大概11点左右,我到印刷厂宿舍大门口(国保大队沈士军家楼下大院门口),站在那里,不一会沈士军过来,我过去想找他说理,要求归还被无理抢走的私人物品,我刚叫他一声,沈士军便开始殴打,不停用脚踢我头面部,我一站起来。他就将我踢倒,还用力扯我头发。大概有十几分钟,我的面部不停的流血,双手也都是血。头发也扯下一大绺,还把我的鞋子也扔了一只。后经医院检查,眼角踢裂,缝7,8针,后脑一2,3厘米血肿。
8:30左右,沈离开家去上班,不一会他老婆也离开,将我丢在楼梯上。我双臂疼痛难忍,腰也拧得很痛,双手发麻发凉。后来可能有知情人报警。9点左右,有两个110人员上来,见状大吃一惊,并说这种情况我们管不了,叫派出所来人吧,说完便走了。过了很长时间,也不见派出所来人。
9:30左右,来了几个巡防队的人。有警察当时就说了一些指责的话,还有拿手机对我拍了照。有警察找来剪刀将我绑在楼梯上的胶带剪开。我下楼梯来到通道上,靠墙坐在地上。这时有很多围观群众,人们纷纷指责恶警暴行,路面上停着警车,来了很多警察。之后我被拉到派出所,巡防队要我去医院,我说我先报警,一警察说要请示领导,他走后便不见踪影,也不见领导回话,派出所的人对我报警表现冷淡,他们还把我拖到里屋坐,没有人来过问。直到中午,在我和家人坚持之下,才勉强登记一下,然后就想了事,我一再坚持下,才做了笔录。
6)在楼梯口沈士军将我殴打十几分钟,眼角踢裂血流满面,缝七八针,脑后一血肿,头发扯下一大绺,扔掉一只鞋。详情如下:2013年4月6日晚上大概11点左右,我到印刷厂宿舍大门口(国保大队沈士军家楼下大院门口),站在那里,不一会沈士军过来,我过去想找他说理,要求归还被无理抢走的私人物品,我刚叫他一声,沈士军便开始殴打,不停用脚踢我头面部,我一站起来。他就将我踢倒,还用力扯我头发。大概有十几分钟,我的面部不停的流血,双手也都是血。头发也扯下一大绺,还把我的鞋子也扔了一只。后经医院检查,眼角踢裂,缝7,8针,后脑一2,3厘米血肿。
8:30左右,沈离开家去上班,不一会他老婆也离开,将我丢在楼梯上。我双臂疼痛难忍,腰也拧得很痛,双手发麻发凉。后来可能有知情人报警。9点左右,有两个110人员上来,见状大吃一惊,并说这种情况我们管不了,叫派出所来人吧,说完便走了。过了很长时间,也不见派出所来人。
9:30左右,来了几个巡防队的人。有警察当时就说了一些指责的话,还有拿手机对我拍了照。有警察找来剪刀将我绑在楼梯上的胶带剪开。我下楼梯来到通道上,靠墙坐在地上。这时有很多围观群众,人们纷纷指责恶警暴行,路面上停着警车,来了很多警察。之后我被拉到派出所,巡防队要我去医院,我说我先报警,一警察说要请示领导,他走后便不见踪影,也不见领导回话,派出所的人对我报警表现冷淡,他们还把我拖到里屋坐,没有人来过问。直到中午,在我和家人坚持之下,才勉强登记一下,然后就想了事,我一再坚持下,才做了笔录。
6)在楼梯口沈士军将我殴打十几分钟,眼角踢裂血流满面,缝七八针,脑后一血肿,头发扯下一大绺,扔掉一只鞋。详情如下:2013年4月6日晚上大概11点左右,我到印刷厂宿舍大门口(国保大队沈士军家楼下大院门口),站在那里,不一会沈士军过来,我过去想找他说理,要求归还被无理抢走的私人物品,我刚叫他一声,沈士军便开始殴打,不停用脚踢我头面部,我一站起来。他就将我踢倒,还用力扯我头发。大概有十几分钟,我的面部不停的流血,双手也都是血。头发也扯下一大绺,还把我的鞋子也扔了一只。后经医院检查,眼角踢裂,缝7,8针,后脑一2,3厘米血肿。
2013年5月左右,在沈士军家,他一男性亲友采用流氓手段对我拉拉扯扯,其儿子将我塞进私家车威胁绑架我。
2013年1至7月间,在沈士军老丈人吴世恒家及地税局办公室,沈士军小舅子吴峰(五河县地税局职工,50岁左右)、老丈人吴世恒、丈母娘张立英对我数十次打骂侮辱,泼我冷水,在地上拖拉,致我头部两次打烂缝针、脑后血肿衣服拖烂、身上青紫伤痕一月不能消退,头发大片脱落。详情如下:
5月30日晚及5月31日早,安徽蚌埠市五河县法轮功学员王平找吴峰说理,遭吴峰殴打,晚上天还下小雨,吴峰将王平拖在雨地里,用脚猛踢,嘴唇踢烂流血,口腔出血,一颗牙齿松动,人被踢倒在雨地里半天不能动。第二天早,吴峰用木板砸王平头,头被砸破,血流不止,缝两针。
吴峰是国保大队队长沈士军小孩舅,是地税局职工,近50岁。他们一家人一直不承认是沈士军亲戚。2013年6月左右,我到吴峰家找吴峰说理,城关派出所警察朱广学谎称是他家,然后用拳打我面部,将我牙齿打掉一颗,鼻子流血不止,面部肿胀十余天不能消退。
11、侮辱、诽谤罪
中国刑法第246条禁止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江泽民指使了中共控制的媒体与宣传机器,征集与保证中共领导与干部和中国民众(无论国内或国外)对他执意发起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的支持。通过对法轮功与其学员的诽谤故意误导中国民众,如将法轮功修炼者比作“罪犯”,“自焚者”,“精神病患者”,“害虫”,“蛇”等,江泽民为了推动他对法轮功学员的其他犯罪行径,诽谤和侮辱了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与所有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都遭受了被告人违反第246条的犯罪行为(详情如上所述)。
12 强奸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中国刑法第236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中国刑法第237条禁止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或“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
如下所述,我在中华大地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的十六年中,三十多次被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囚禁,遭到了来自公安、国保、劳教所、监狱警察及其家属亲友、乃至杀人犯、吸毒犯(受其指使)的无计其数的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其中包括性暴力和侮辱,略举几例如下:
2005年在安徽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期间,包夹朱传君等曾用脚猛踢我的下身,还说打你私处叫你说不出口。
2010年在安徽省女子劳教所四大队,我抗议非法关押,喊法轮大法好,拒穿劳教服,被胶带封嘴,晚上双手反绑在床上。警察吴静丽指使人将我衣服扒掉,只穿短裤胸罩,把我衣服收走,还威胁把我拉出去。晚上睡觉也穿劳教服,如不穿就将手脚绑起来。从此我家人送衣服也不给,枕套里全是劳教服。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我绝食反迫害,遭野蛮灌食,吸毒劳教张志军骑在我身上,其余几人压胳臂压腿,开口器越开越大,将嘴角撕烂冒血,上下颌抵烂溃疡。用压舌扳撬嘴牙齿撬松,经常撬的满嘴是血。还一边侮辱折磨取笑,一边灌食。扇耳光,辱骂,把纸盖在脸上,把吐在毛巾上的流质再拧到嘴里,一次灌食吸毒犯张志军竟然将王平衣服解开,一边捏乳头一边灌食调笑。潮湿的衣服不准换,直到把它焐干,有时故意用电扇吹。灌完还不给上厕所,致使小便解在裤子上,吸毒人员还用纸沾上尿液朝我嘴里塞。
为防止我喊叫,嘴里经常塞上布条、卫生纸、卫生巾、短裤,外面再用胶带连头粘上。吸毒犯后来承认是劳教所干部的意思,说干部把你交给我们管理了,还说吴队长讲不要把她当人待。在车间吸毒犯以往外走为由,每天用绳子反绑我的双手,脚绑住,常常双手勒的发紫肿胀,或把胳臂勒紧绑在窗子上。并常常打骂污辱,身上多处青紫伤痕,有两次被人抓住衣领勒晕。有几次灌食呛到气管里,人几乎窒息,吸毒犯还说是故意装的。
此外我要求归还被抢物品,被城关派出所警察朱广学等、国保队沈士军、郭宝同、江胜及家属,沈士军亲友吴峰、张立英、吴世恒殴打辱骂。(详见前面“故意伤害罪”)
三、违反国际法律的犯罪
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通过其它方式煽动了针对中国各地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如上所述,这些行为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第1款、《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第二条以及国际习惯法中的多个反人类罪。
13.《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酷刑罪
《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1条第1款禁止“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
为逼迫我承认自己没有犯下的罪行、和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进行打击与报复,我遭受了剧烈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对我实施这些行为的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人员以及他们所控制的手下。
更多详情请见第二章第各项。
14.《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群体灭绝罪
《反种族灭绝公约》第2条禁止一系列“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的行为。
对所有法轮功学员,包括本人,犯下的罪行足以达到群体灭绝罪的要求。为了将法轮功从中国彻底铲除,我和其他同等处境的法轮功信仰者遭受了酷刑折磨、屠杀、器官摘除、非法抓捕、拘禁与囚禁、强制奴役等其他身体上的伤害。
这些大规模犯罪的详情请见附上的控告状。
15. 迫害、强制流放、强制失踪及其它不人道行为
当某些指定行为,如迫害、强制流放、强制失踪和其它不人道行为是针对任何一个民间群体的大规模或系统性的攻击的一部分且行为人知晓这个攻击时,国际习惯法将其定义为反人类罪。
强制失踪的定义是在政府或政治组织的授权、支持或默许下,逮捕、拘禁或绑架个人,并在这之后拒绝承认剥夺了该人的自由或者拒绝提供该人的下落的信息,目的是长期将他们转移到法律的保护之外。
已有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修炼者在拘禁中失踪。在被关押后,当局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和朋友联络,多年没有音讯。在当局不告知他们的下落的情况下,他们的家属推测他们已经死亡了。
强制流放的定义是通过驱逐或其它胁迫方式,把一个或多个人,转移到另一个地点。
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包括本人,都遭到以驱逐或其他胁迫方式被强制带到劳教所、看守所等地。
迫害的定义是基于政治、种族、民族、族裔、文化、宗教或性别的原因对任何可以识别的团体或集体,由于其集体特性而进行违反国际法的故意和严重的剥夺基本权利的行为。
包括本人在内的法轮功修炼者都因为作为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而被剥夺了基本权利。这些行为违反国际法。被剥夺的基本人权包括但不限于:免遭强奸和轮奸,免于被摘取器官,免于被非法或任意监禁和拘留,免于被强制流放、强制失踪,免受残酷的、不人道的、侮辱性的对待,免受侵犯强行法的违法行为,以及免遭虐待。
16. 长期任意监禁
国际习惯法的强行法规范禁止长期任意监禁他人。
公安与610安全工作人员不经过任何法律或正当程序,把法轮功学员,包括本人,关进劳教所、黑监狱、洗脑班、监狱等看守场所。在被关押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了非法的待遇,包括酷刑、公开侮辱、器官摘取和其它形式的法外杀戮。详情请见以上第二章第3项。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江泽民对我所犯罪行如下:
1、违犯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已构成公认的国际犯罪。
被控告人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对作为信仰群体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已经构成了群体灭绝罪。中国已经加入联合国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据此,江泽民作为中共迫害元凶违反国际法,已构成危害人类罪、酷刑罪等公认的国际犯罪。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第1款、《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第二条以及国际习惯法中的多个反人类罪。
2、违反《宪法》:
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违反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触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第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与二百七十五条: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4、违反《刑诉法》:
违反《刑诉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所有参与迫害的行为者的行为,也是对其自身生命的犯罪,在我们修炼者看来他们更是受害者,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江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提起刑事诉讼。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级人民法院、最高级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此致
最高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王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7/167736.html>
郭秀云家住密云区不老屯镇雁洛村,二零一七年三月份,中共开“两会”期间,郭秀云去亲友家路上,被不老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真相币等物品。郭秀云被劫持到密云看守所,遭迫害后,身体很不好。在第一次非法庭审中,昏倒在地。家人多次要求放人无果。
十二月二十八日,密云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郭秀云秘密判刑五年。
自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八年,先后三次被非法抓捕,其中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郭秀云坚信大法、拒绝转化,坚决不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揭批书)。
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郭秀云从山西省女子劳教所严管组释放回到家中,一直被田世刚(音)等人作为本地的重点“攻坚”对象,遭受当地大队、610、派出所、司法部门的上门骚扰、威胁、逼迫写“保证”,多次称:“你写不写?写了,我就帮你找工作。不写,我就让他们把你抓起来!”郭秀云一家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家人感到巨大的压力和恐惧。
一直以来,密云县不老屯镇雁洛大队负责人田世刚、高大伟偕同当地610办公室(中共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派出所等一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持续骚扰、迫害,使用各种方法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田世刚等人还利用各种机会对郭秀云的家人迫害。郭秀云的儿子因为没有住房,按照大队规定申请房基地时,再次被田世刚等人以“你妈修炼法轮功、不写保证”为由拒绝了申请。
610、派出所以金钱奖励刺激当地大队“治保”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造成当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加剧。
相关责人
曹静晨13911371260
郑德亮13910242160
谢小剑13910271405
张桂富13701331297
李国福13911637050
刘影010-69044066
陈琦69021042
张京文69042413
田世刚 13910243641
高大伟 15910451186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7/167843.html>
李秀茹,北京东城区法轮功学员,73岁,原北京东直门医院放射科副主任,现已退休。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号,因赠送真相资料,李秀茹被朝阳公安分局拘留后取保。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李秀茹又因向路人讲真相,被东城公安分局拘留五日。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李秀茹因在家中接待修炼法轮功的朋友拜访,被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片警高顺喜电话找来东城区公安抄家,并一起绑架在家中的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61岁的王玉兰、李秀洪、76岁的邱玉兰,抄走李秀茹家中的法轮大法书一本,光盘六个、真相册四本。之后对王玉兰抄家,抄走一本法轮功书籍、光盘十一张、真相册二本、数据卡五个。
李秀茹、王玉兰在四月十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到东城看守所,同年四月十五日被取保候审。
李秀茹、王玉兰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被东城区公安分局送至东城区检察院继续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东城区检察院检察员佟捷、代理检察员张红斌将她们起诉到东城区法院迫害。
东城检察院多次打电话给李秀茹和王玉兰本人和家人,要求本人及家属去检察院。
在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下午,检察院让李秀茹、王玉兰到北新桥派出所做笔录。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始李秀茹由家人陪同及本人单独分别去过法院,对方没有接电话和接待。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上午,直接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北新桥派出所片警高顺喜,开车从家中带走李秀茹,到北新桥派出所与东城区法院法官白崇伟的助理王欣、书记员李泽婷会面,要求李秀茹在起诉书上签字,等候开庭,并说可以自请律师或法院委派。
参与迫害人员:
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羊管胡同10号
邮编:100007
片警 高顺喜:15321219611
副所长 刘潇
东城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邮编:100007
白崇伟:法官 01084190716
助理:王欣
书记员:李泽婷 01084190729 84190716
东城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东四北大街265号
邮编:100007
检察官:佟捷 18911018787
代理检察员:张红斌 59558712 59558713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6/167836.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吉林省女子监狱位于长春市兰家镇富盈路。
监狱为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强迫她们坐小凳子进行迫害,以前是每天从早上五点三十坐到晚上八点三十,中午吃饭、上厕所等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部分人的臀部都坐烂了。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
大约从二零一七年十月下旬以后,每天从早上五点一直坐到晚上九点。每天整整增加一个小时。
在这里恶警极度封锁消息,法轮功学员间的事情很多是不知道的,就连吃都不许到食堂吃,只能在各自的监舍里吃。
有的法轮功学员还被“关小号”迫害。至少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中旬还有吉林省榆树市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关小号迫害。
伙食质量非常差,大约从二零一七年十月末以后,伙食很不好,根本就难以下咽。和这之前的标准相差太多。
仉笑红(音)是八监区的大队长,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和十监区关押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下午五时许,深圳法轮功学员廖丹银从香港回深圳,在深圳福田口岸海关入境时,被海关抽检背包内物品。因包内装有两本法轮功书籍,廖丹银被海关官员限制人身自由,当晚七时许,廖丹银被送到福田区福强派出所。
得知廖丹银出事,家属心急如焚,急忙去福强派出所要人,家属说廖丹银是修真善忍的,福强派出所警察居然说修真善忍就是犯罪。家属问:修真善忍是犯罪,那修什么不是犯罪?在双方争论的过程中,警察席亚军态度恶劣,对家属大吼,两边还有警察拿机器录音录像。廖的女儿说,你们没经过我同意就录我,这是侵犯我肖像权的,我可以告你们,他们就说那你告啊,你去告啊!你也可以投诉我们。
一月九日上午十一点许,福强派出所警察、610国保警察等六人去廖丹银家抄家,抄走法轮大法书籍等物品,之前骗家属说这是走个程序,之后就放人。警察通知家属明天到派出所来签法律文书,签完之后通知结果。次日家属们到派出所时,得知廖丹银已被送到福田看守所,警察递给家属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拒绝签字。
家属们气愤地说:这个结果我们不承认!廖丹银修法轮大法,做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事,犯了什么罪?犯了什么法?刑事拘留!我们要把这件事让全世界人都看到,中国的法律怎么了,中国公检法部门怎么了?修法轮大法,讲真话,做真事,是犯了什么罪?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就这样无辜被抓!
十二日下午家属请的维权律师去福强派出所,律师出示律师证表明身份,派出所工作人员说,你干嘛给我看户口本?律师说,这是律师证!看到律师来了,原本给嚣张的警察撑腰的派出所领导都躲起来了。
廖丹银的女儿在给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和福强派出所警察的信中写道:
“我妈修炼法轮大法已近二十年了。从脾气不好、争强好胜的人变成宽厚、不争不抢的人,你指着骂她,她却体谅你,会想是你心情不好所致。妈妈年轻时被哮喘病折磨得生不如死,家里的药成麻袋地往家扛。特别是生我后,妈妈染上月子病,虚弱得在七、八月三伏天里还要穿毛衣,做饭、搞卫生对她都是极难的事, 她曾想过自杀。爸爸下班回家看到病恹恹的妈妈,心情也不好,家里气氛很压抑。修炼法轮功后她所有病状全部消失,家务能做了,人有精神了,脾气变好了,爸爸也有笑脸了。她孝顺父母、照顾家庭、体恤丈夫、勤俭持家,对待亲戚朋友热心帮助。
评价一个事好不好,不是闭眼说的,是要看事实的。如果我们不是亲眼看到妈妈的变化,可能也被电视上对法轮功的造谣欺骗了。我妈炼法轮功后越来越好,要是她不炼法轮功,我可能早就失去妈妈了。我无法理解也不能明白,为什么这样好的人却被羁押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受苦,有家不能回。一个手无寸铁的良家妇女如何破坏法律实施?
十二日上午我们与律师去了看守所,律师见了妈妈,出来后告诉了我们一个让我们心碎的消息。我妈妈没做任何伤害他人的坏事,却被冤枉和非法拘禁,因此她不配合警察针对罪犯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按手印、拍照等,竟然被派出所警察刑讯逼供!刑讯逼供这种事,竟然会在深圳这样一个国际大都市出现!我们这几天在派出所是接触到了好些素质欠佳、态度恶劣、语气凶狠的所谓“人民警察”。警察你们坑蒙拐骗的不抓,却对我妈大打出手,你们人性、良心何在?一位善良柔弱、手无寸铁的良家妇女被你们五、六个大男人围殴:一个年轻警察用脚踢打她、一个年纪大的光头警察用脚踩她的脸、用手掐她脖子、扯烂她的衣服、甚至还有没穿警服的可能是610的人踢打她、扇她耳光。你们也有妈妈、妻子、子女,假如你们家人被这样侮辱、暴打、刑讯逼供,你们心情如何?现在讲办案责任终身制,蒙冤的好人并不是你们警察发泄情绪的对象,也不是让你们随意谩骂暴打的,行恶者你们是要负责的。
俗话说: 打僧骂道,不得好报。我听说了一件事:二零零九年七月,福田区沙头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梁裕华等三位六十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一名男警察暴打梁裕华,并坐在一个炼法轮功的老太太身上,企图强迫取手印,一个月后这个年轻力壮的警察突然暴死,真是现世现报,轰动了派出所警察和周边的人。暴打我妈的人,你们可以去调查。说这个事不是诅咒谁,自古善恶有报是天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那些打我妈的人,为了你们家人也不该打我妈啊。做伤天害理的事,你们家人不担心你们吗?
百善孝为先。我妈为生养我受苦遭罪,是我报答她的时候了。因为从小我就被教育对人要善良、忍让、宽容,知恩图报,我一定会为救她奔走呼号讨公道!我是受传统教育长大的,妈妈言传身教,要我学会尊重人、关心他人、爱护他人。希望相关执法人员能早日释放我妈妈回家,还她清白,让我们一家老小能过个团圆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派出所警察经常来我家骚扰,给家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给当时六岁的我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我整天担惊受怕。之后我妈妈几次被抓去迫害,在没有妈妈的寒夜里,我常常在被泪水打湿的枕头上入眠。我们家人的心灵创伤至今未愈。
这近二十年的浩劫,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打我妈妈的警察,如果你们真心悔过认错,打我妈妈不对,我也会原谅你们,因为妈妈告诉我要善良,不要怨恨,要能容人之过。愿你们为自己和家人积点德,别做江泽民的替罪羊,停止迫害炼法轮功的好人!”
得知廖丹银被殴打后,廖丹银家属去深圳福田公安分局稽查部门反映情况,稽查人员调查后却告知廖丹银家属:福强派出所警察没有打人!廖丹银家属保留向上级部门控告的权利。
因为坚持信仰,廖丹银曾在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被迫害三年。这次得知她又遭遇不幸,她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吃不下、睡不着,身体堪忧,家人都陷入痛苦之中。
警察曾威胁家属说,要对廖丹银判刑。据说廖丹银的所谓案件已经在走批捕的流程,可能面临非法批捕。
参与迫害的深圳市福田区 福强派出所相关人员信息:
福强派出所所长:罗海涛
福强派出所副所长 李晓峰 警号:057141
席亚军 警号:056333,主办警察之一,态度恶劣
录口供办案警察:郑华 警号:057090, 态度蛮横
警察:叶定峰
深圳福强派出所地址:福田区落马洲大桥西侧渔农村金地名津小区内,邮编:518000(周六上午也上班,上午9:00-11:00)
值班电话:83398110、83398111、83338639、83376451、84461330 83376451
教导员:杨如强 副所长:梁海洲
侦察办案科电话:84461701
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梅观路八号,梅林关附近)
地点:深圳市梅观路八号,邮编:518000 电话:0755-84462756、83113218
所长:李建国,副所长:刘成军、陈国兴,接待室:84462756
深圳市福田看守所一所、三所电话:0755-84462495 0755-84462670
其他相关机构信息(仅供参考):
深圳福田区公安分局(邮编:518048)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民路123号(区委大院内)
电话:0755-82918777、84461185
传真:0755-82718777
陆某:0755-83530162
刘科:0755-82925541 83517228
福田区检察院(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917600 / 82918888 / 838220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民路123号(区委大院内)
福田检察院控告申诉检查科:82918152
福田区检察院批捕科
吴明杰0755-82918981
贾济洲0755-82918944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7/167740.html>
高波在修炼前体弱多病,修炼法轮功后,她身体恢复了健康,人也变的热心、善良、孝顺,她时时处处按照“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高波即是贤妻良母,又是孝顺的好儿媳,儿子小的时候,丈夫在外地工作,她即要带孩子又要照顾好公婆,后来丈夫从外地回来工作,婆婆病重卧床,她悉心照料,给婆婆喂水喂饭、端屎倒尿,八年如一日。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高波向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早上七点多,沈阳市“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政法委实施报复,指使沈河分局大南派出所警察闯到她的家中,把她绑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迫害。她被毒打,脸被打肿。
自从高波被绑架后,家里失去了往日的欢乐,十来岁的儿子整天想妈妈、病重卧床的婆婆也失去了孝顺儿媳的悉心照料。在高波被非法关押期间,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多次构陷;至今,高波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
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残,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在此,我们呼吁那些警察,不要再害人害己了。善恶有报乃天理,谁都跑不掉。“谁办案谁负责”的“终身追究制”,《公务员法》等被重申,就是对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人员的严厉警告,不要成为江泽民的替罪羊和牺牲品。
附:相关信息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88-1号,
邮编:110015
电话:024-24812008、024-24811852
所长:张海。
副所长姜一龙(拘留手续都是他办理的)
教导员:高冀
其他警察:王浩(副所长)孙成刚,高建,王树东,郭凤利,佟岩,何帅,庄宪昌,崔克勤,韩峰,关左
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
地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三楼
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大队长张廷彦 13840229338、024-24842260
副队长王文胜13998131321
副队长徐宝军13840333009
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金鹏 15502414591
高维良 13940403055
谢孟德 13236606565
赵清海 13464035566
王弘钰、赵晨、李光伟、毕同先、金鹏、李学
其它电话:024-24854965、024-24863509、024-24842019、024-24858897
沈阳市看守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
邮编:110148
电话:024-89241894(转8084)024-89248084
所长:郑罡
副所长:郭宝安
政委:何冬宁
专案组监督电话:024-88522031
得法轮大法 做好人
许燕平(许艳萍)女士,于一九六二年出生在湖北农村的一个知识份子家庭,父母经常求神拜佛,行善积德 ,在他们的影响下,许燕平从小就知道了善恶有报。
在一九九七年底,许燕平回家过小年时,她见母亲象变了个人似的,变的有气质,脸色红润,身体健康。许燕平得知母亲修炼了法轮功,就说:“我也要炼。”小弟递给她一本《转法轮》和一本蓝色的小本经文,几盘磁带。
许燕平看完《转法轮》后,发现原来这就是她要找的,以前她弄不懂的问题,在这本书里面都找到了答案,许燕平开始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归真。
短短几年,中国大陆就有上亿人沐浴在法轮大法的洪恩浩荡中,身体健康,家庭和睦,看淡名利,许燕平也是其中的一位。
在武汉市硚口区遭绑架
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在硚口公安分局附近,许燕平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在公安局,警察就按着她的头拍照,他们在网上找到了许燕平的身份证,知道了她的姓名和住址,当天下午,就在一楼将许燕平两只手、两个脚都铐在老虎凳上,盘问了一下午,就逼着签字。晚上六点左右,就把许燕平弄到医院检查身体,八点多钟,就把她送到拘留所。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在拘留所就是叫许燕平穿牢服值班,到了十五天,应该是放人的时候,这天晚上十点半多,就叫许燕平在内的几位法轮功学员收拾东西,签字,准备走。原来是又要检查身体。到医院这伙男人把人按到床上,不管你是男的还是女的,把上身的衣服全部敞露,做检查,又到一派出所,这伙男人逼迫每个法轮功学员按十指手印,不按就拿棍棒打,之后就把许燕平非法关押到看守所。那天是十月二十五。
到看守所,叫许燕平到墙边拍照,许燕平不走,恶警们就猛在许燕平背后推,许燕平差点栽倒,警察就要脱光衣服,穿牢服。到了监室,正好三点三十分。过了几天,检察院提审,在十二月二日,许燕平被武汉市公安局两个人读了一点什么,许燕平都没听清楚,说是逮捕了,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四号,在硚口法院冤判为有期徒刑三年。
武汉女子监狱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许燕平被转到武汉市女子监狱迫害。一进门,首先剪短头发,不让炼功,每天罚站,每天叫写“三书”。大约半个月就下队,许燕平被分到一监区一分监区。
开始来接许燕平的是(指导员)汪艳,一来就凶巴巴讲话,叫背报告词,就是一句邪党的邪恶的话,一来就背监规,写“三书”,不背就是罚站,在许燕平身上拳打脚踢,脚没站直,就用脚使劲的踢,抄写邪党的文章,从早上七点多钟写到晚上十二点,每天就是这样写,弄的人很疲劳。
有时逼着法轮功学员背监规,人都睡着了,又立即被敲醒,每天见到任何一个中共警察,都要背邪党的报告词,还要叫警官好。指导员汪艳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我们家也有一个亲戚炼法轮功的,那别人怎么没把他抓呢?”这是她逼写“三书”时讲的。法轮功学员不写“三书”,就二十四小时罚站,腿也站肿了,脚背比鞋面高出了那么多,若说脚站的痛,汪艳就用脚踢,声音大一点,她就用黑抹布塞法轮功学员的嘴。
两个陪许燕平的一个是故意杀人犯,刘冬枝,她说她“转化”了好多法轮功学员,还说不写就关小号,要用绳索吊起来,用手铐挂,吃饭的时候就说快吃,不吃它们有的是办法。另一个是重毒品犯,周宗莲,专说大法的坏话,法轮功学员不写“三书”,她们就把师父的名字写的满屋到处贴,地上写的也是,早晨警察都要来检查,教她们两个如何整法轮功学员。
每天这样罚站,不让睡觉,弄的很疲惫,她们俩就自己写“三书”,写好了,就逼法轮功学员抄她们的“三书”,还要签名字。有一天,警察(队长)赵阳逼着许燕平抄她们的“揭批文章”,硬要抄三遍,弄的许燕平肚子疼,从夜晚十二点半疼到早晨五点,又到监狱医院打针几天,还做了检查,结果是“肾结石”,把人整成这样,肚子刚不疼,又要抄写恶党文化,诽谤、栽赃法轮功的文章,又是二十四小时罚站。许燕平说:我随便怎么死,也不抄你们的这恶党文化。许燕平这样一说,她们就没再叫许燕平写这了。
九月十一日,在监区开“揭批大会”,十二日在全监狱开“揭批大会”,全监狱干部坐在那,逼法轮功学员念它们的栽赃毁谤大法的邪恶文章,要每个法轮功学员说恶党邪恶的话,常人每月可以与家人通一次电话,而许燕平没有与家人通过电话,以后每天要做劳工,又要干活,头痛的几次差点倒在地上,但许燕平都撑住了。
有一次,在一个人少的地方洗碗,那个故意杀人犯刘冬枝就是几巴掌,打许燕平脸上,打的许燕平莫名其妙的,原来那里有一个老年法轮功学员在洗碗,每上一次厕所、洗一次碗都要警察批准,背邪党的报告词。每天走路,洗澡时,就是刘冬枝骂人的时候,骂的声音又大、又亮,几乎很远的人都能听到。有一次,许燕平与一个常人说了一下话,就要许燕平打扫三个星期的全分监区卫生,还要冲厕所,象这样做了三次。
在这里,每天都在一种恐怖的氛围中,军训,灌药的,唱邪党的歌,洗脑污蔑大法,诽谤师父,还叫周围的人监视许燕平不允许与别人讲话,软硬兼施,诡计多端,目的就是要她放弃修炼。在武汉这三年里,据家人说花了三万多人民币。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上午,许燕平从武汉女子监狱回家。
被非法关押在浙江平湖拘留所十三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与江泽民开始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许燕平当时随家人在上海、浙江平湖打工,在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晚,许燕平在网吧与网友聊天,由于不懂网络监控,谈了一下法轮功的问题,被当场绑架,被非法抄家。晚上,轮班的盘问,又逼她签字,按十指手印,第二天下午,就将她送到浙江平湖拘留所。
在拘留所,每天播放栽赃法轮功的录像,许燕平说,我不看你们的电视,他们就没放了,又接着逼着写xx书。有一天晚上,许燕平心里非常的难过,象病了一样,拘留所的恶警就拿来了手铐,把她的身体反推扑倒在床铺上,手、脚都用手铐铐着,反挂在门反面,几秒钟,手背上的血都渗了出来,房间里关的几名常人都惊呆了。挂了大约四十分钟左右,许燕平的脑袋里就想起一句师父的法:“而真正的佛他是宇宙的保卫者,”[1],他们就来放下许燕平,她当时已不能站立,被摔在地上。
许燕平问姓张的610警察:江泽民都下来几年了,你们为什么还这么为他卖力?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只见他的嘴巴全部歪到左脸上来了,到了第十三天,许燕平回家了。据家人讲大约花了人民币五万元左右。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导航》〈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杜桂华和张迎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鹤岗市新街基给三个不明真相的人发优盘时被当场恶意举报构陷,被鹤岗市工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绑架,第二天早晨,她俩被劫持到鹤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杜桂华在家中是个孝顺的儿媳,几年前,公公大手术后出院,当时公公的新房没下来,杜桂华和丈夫在娘家和父亲一起居住,父亲的房子是弟弟给租的。她和父亲商议后,把公公接来养病。她善待公婆,公公的老伴是丈夫的继母,她一视同仁,敬重婆婆,孝顺老人。
杜桂华遭绑架后,八十多岁的公公以泪洗面,公公提起杜桂华,泪水涟涟。老人哭着说:“我最揪心了。还指望她养老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所谓办案单位和工农分局国保警察伙同北国明珠街道主任非法闯进杜桂华公公家骚扰老人,非法搜查,问老人:杜桂华为什么有公公家的钥匙?老人说:“我岁数大糊涂,有时穿线裤就出门了,有时出门把钥匙锁屋里了。”老人把家里的钥匙给杜桂华一把也是正常的,可是因为一把钥匙,警察也去骚扰八十多岁的老人。这次骚扰不但使老人受到惊吓,同时也严重的影响了老人晚年的正常生活。
二人遭绑架后,派出所没有给出示任何手续。张迎春家属去解放路派出所索要,派出所以张迎春没有结婚找不到家属为借口推诿,直到数日后家属索要才给一张非法刑拘证。派出所能联系到杜桂华的家人也不给。
杜桂华被非法关押超过二十天后,家属找解放路派出所所长苏伟索要刑拘证,苏伟让找工农分局国保大队的李浩(音),家属打电话和李浩联系,李浩说:“找我干啥?找办案单位。”因为所谓“办案单位”(解放路派出所)让找李浩,家属一看双方像踢皮球一样推诿,直接问李浩:“你看我再找谁?”李浩才答应给问问,晚上,解放路派出所给杜桂华家属打电话让去派出所取非法关押杜桂华的刑拘证。
杜桂华是在中共对法轮功发动疯狂迫害后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杜桂华爱玩麻将,脾气火暴,在家里谁惹她就蹦起来;在商店也不让人,一点亏也不能吃。修炼法轮功后,顾客再怎么挑剔,她也不和顾客生气了,而是尽量跟顾客解释、满足顾客需要。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信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是合法的。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鹤岗市相关部门电话号码(区号:0468)
鹤岗市公安局:
公安局局长:孙连斌
党委副书记政 委: 王一丹 3304666 3456158(宅) 15326580016
党委委员副局 长: 张胜群 3387877 3858166(宅) 13946786666
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庆岩(原工农分局局长,现主管全市国保工作) 3331298 3458668(宅) 13904681298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姜 涛 3858113 3810777(宅) 13304687777
党委委员法制支队支队长: 李成奎 6166538(宅) 13054380188
纪 委 书 记: 李玉斌13314681666
副书记: 高忠和
纪委科长: 徐宝成 3310600 3456337(宅) 13945759618
政 治 部 主 任: 何立珠
政治部副 主 任: 朱清树 3310600-2013 3222231(宅) 13054380707
工 会 主 席 : 张立恒 3353333 3457330(宅) 13904683330
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尤天武 3852888(宅) 13504582888
交巡警支队支队政委史琪 3346576 3340219(宅) 13803685211
副 支 队 长: 邢国蜂 3342329 3350999(宅) 13904682222宋学斌 3355377 3355506(宅) 13304680005
刑警支队支队长: 聂亚民 3345818 3859188(宅) 13304680006
网监支队支队长: 郑义 3348897 3857333(宅) 13304688897
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李丽玲 3340600-2137 3213100(宅) 13904680020
副处长: 赵铁军 13394680707
禁毒支队支队长: 李民 13304680057 15146808707 18646812005
科技信通支队支队长:郑义
副支队长: 王勇利 警察 王冰 张冰
经保支队支队长: 孙彦龙
副支队长: 张锋君
民 警: 张旺18646810242
郞占国18646810241
刑警支队支队长: 聂亚民 3345818 3859188(宅) 13304680006
办公室科 员: 李豪俊13946701105
看守所所 长: 孔凡奇
法制支队警察: 李通胜 13846828889
法制支队信访科科长:蒋桂云 13359770177
国保支队支队长:刘鹤峰18646811007
政委:王慧娣 13384688800
副支队长:
民 警:王野军13945752195
李忠良 13946744955
韩国梁 13803687766
吴 涤 13945757575
王士章 13803680099
王连峰 13803682633
孙广锋 13946741415
邓伟金 13946741222
张伏生 18945176661
毕世丹 18704686633
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王强 3347841 3430777(宅) 13904683333
副支队长徐波 13304687866、张雷
民 警: 孟祥民 13384680023
魏国玺 13945761000
吴克实 13684688487
苏 川 13091513180
孙小东 13946771518
卜凌云 13846883344
陈元洪 13091519197
底新永 13504581168
薛明贵 13803689898
张宝良 13009977087
李彬 15945290099
邹毓坤 15145851597
贾建民 13009975000
马克来 ――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分局:
局长 李向辉 副局长 赵吉
国保大队长 张长青18646813027 警察 季建军18646813028 李浩
治安大队长 侯长江 副大队长 李树明 警察 苏绍朋
解放路派出所
解放路派出所 所长 高建军15304681588 教导员李宪军 18646813116原解放路派出所副所长:韩铁兵158646813118 副所长 苏伟
副所长 陈可佳18646813119 毛恕18944681117、18646813086 刘志强
片警刘明海 姜金升 付强 1864681311 李洪旭18646813126 王盛邦15754683100、15124583217 薛伟强13349485559 张浩源18646810417 邢忠18646813123
吴国军18646813122 端木德强18646810430
副所长:陈可佳 电话毛恕18944681117、18646813086
内勤:阮连英 电话 18646813123
户籍:李桂兰 电话18646813121
片警:付强 电话 1864681311
片警:李洪旭 电话18646813126
片警:王盛邦 电话15754683100
15124583217 片警:薛伟强:13349485559
片警:张浩源 电话 18646810417
片警:刑忠 电话18646813123
片警:吴国军 电话18646813122
片警:端木德强 电话18646810430
团结派出所 所长 于大鹏
副所长 刘建辉
文化路派出所所长 李晓辉18646813112教导员:(高玉雷 )电话18646813117 ( 董胜英) 谭晓明 关庆伟
警察 时彦斌18646813092 韩冬冬 冯国强 张建忠 张建智 林绍君 徐庆辉
辅警 吕佳驹 王震
红旗路派出所
所长 李树祥 教导员闫兴利 18646813082 副所长
刘金烨15846888777 刘皓 警察 张敏 王云波18646813096 吕永丰18646813088 张守峰 18646813098
赵贵学18646813035 刘大伟13045463355 王丛博18246667422 冯德才18646813090 姜金升18646813125
刘明海18646813127
红旗路派出所 所长 李树祥 副所长 毛恕18646813086 刘金烨 刘皓
警察 张敏 冯德才 张首峰 赵贵学 王丛博
鹤岗市南山公安分局电话:
警务通1514680段 警务通1864681段 18145357110
南山公安分局局长:丁庆宝 3336888 13904683737 15204685678 18646812001
政委:牛传金 3571117 13904880117 15146808718 1864681段2002
副局长:李道祥(管国保和派出所) 13351946668 15146808737 1864681段2006
政 治 处 主 任:杨淑玲18004685789,15846881217,15146808700 , 18646812007, 33352789
法制大队 负责 人:付秋(女) 办3332000 13904680920 18646812013
警察:张可峰13846873837 18646812015
任贵元13136900028 18646812016
王纯龙13314682111 18646812017
国保大队大 队 长:于海波 13945768866 1864681208
副大队长:张志健 13351968098 18646812085
民 警: 苑立祥 13359583127 18646812089
杨晓峰 15545809333 18646812086
刘文君 13945759575 13251680033 18646812087
治安大队 大队长: 张 涛 13945765559 13846833201
张明舒 13946731788 18646812053
吴 龙 13945753268 18646812057
张守宇 15904686665 18646812058
刘 晔 18646899997 15094509222 18646812141
刑警大队大队长: 徐连江
副大队长: 胡永彬 中队长 张浩然 高天石
民 警: 张长亮 王静芊 刘咏峰 姜军 常仁哲 翟军 赵婧蕊 曹瀚元 兴安?
经侦大队大队长: 于瑞卿 办3336688 13846833201 18646812062
王景富 13284939787 18646812063
祁国才 15804688816 18646812065
信 息 大 队: 杨贵军 13314680798 15146808789 18646812078
夏怀东 13504588777 18646812018
刘万江 13846868009 18646812019
郭庆敏 13846830366 18646812023
刘文义 13946718799 18646812022
彭善存 13304688848 15146808791 18646812020
刑技大队大队长: 韩晏章 18604684948 15636739238 18646812026
民 警: 周春学18646812027 学顺15145840696 15145878709 18646812028
张宇驰 13504580002 15146808709 18646812029
政 治 处 民 警: 马怀振 15145868333 18646812051 庆柱 13339580489 18646812049
田立军 13846878082 18646812050
六号派出所 所长: 高春风 15545380877 15146808011 18104681877 宅6116333
教导员:奚长海
副所长:阮全思 黄伟东
民 警: 邱新生13251680789
曹彦学 13634683439 18646812102
李振兴 王晓峰 耿鹤林 庞中义 李传明 韩晓宇 周通 王志强 吴来友 刘丛(户籍员) 李传明 崔国栋
铁西派出所 所 长: 史文广
教导员: 马伶君
副所长: 张浩然 马雁东 李尚起
民 警: 李元策 李占财 孟祥富 章彦富 王世杰(户籍员)
冯宗涛 谭金福 胥 勇 张春禹 王维东 张 源
王维佳 刘树春 朱永涛 姜 军 李 鹏 刘 晔
富力派出所 所长: 王需亮
教导员: 赵雨林
副所长: 靳文爽 尹春阳 哈 闯
民 警: 孙兰芳(户籍员) 郭 峰 吴长秋 王明柱 徐井武
窦中华 李继平 郝兴庭 刘旭龙 姜伟峰 金 鹏
刘文义 郭 峰 安振宇 常仁哲 朱 江
麓林山派出所 所长: 王宇
副所长: 关晓峰 牛贵峰 邓兆友
民 警: 刘杰(户籍员) 魏洪荣 王文巍 姚广来 赵焕利
刘士吉 任洪波 黄忠府 王月春 孙桂君
翟 军 张庆秋 张宝昌
鹤岗市向阳分局
鹤岗市向阳分局局长: 杜建华局长(退休)13904680209
向阳分局局长: 刘凤祥 办3280126 宅3450577 13945750077 18646815003
副局长: 杨绍武(主管刑警队) 办3575566 13329580006 15545850006 15146808006 18646815038 宅18945751218
副政委: 王喜林 办3285167 宅3380977 18846808088 1864681 5006
政治处主任 纪检 : 徐升跃 办18945179613 宅3721595 13329580918 18646815007
党组成员 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瑞(主管国保和派出所) 宅3285397 手13946701533 13304681533 18646815008
国经保大队大队长: 张树军 手13351933633 15146808009 18646815022
国经保大队科员: 许仁明 13114680308 18646815023
国经保大队科员: 丛岩(原北山派出所和南翼派出所副所长) 13946715879 18646815027
国经保大队科员: 常江 18646815026
国经保大队科员: 贺才 13009787473 18646815025
国经保大队科员: 李洪斌 宅3281837 13945750720 18646815009
国经保大队科员: 张建军13304683006 18646815028
国经保大队科员: 韩振良 15146808078 18646815076
法制大队 大队长: 吴鹏飞 宅3457617 13946717617 18646815013
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汝柏成 宅3434558 13946726967 18646815015
法制大队 科员: 杨永利 15946610657
政 治 处 科员 : 刘永纯 18646815033
政 治 处 科员: 孙雪梅 宅3722825 18646815010
办 公 室主任: 张洪德 办3285670 宅331696 13946701696 18646815018 1546808001
办公室科员 : 杨桂红 办3284385 15846880009 18646815012
办公室科员: 张琳琳 18646858180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侯金海 宅3818880 手13304688880 13904680508 18646815017
治安大队科员 丁建华 宅3277678 手13946751856 13304681856 18646815019
治安大队科员 王丽华 宅3344788 手13089773388
治安大队科员(原红军派出所所长) 孙忠武 宅3280588 手13846886777 18646815016
治安大队科员(原北山派出所所长) 李跃武 手13904682880
治安大队科员(原胜利派出所所长) 张春 手13935760077 18646815021
治安大队科员于海峰(管协警和治安员) 宅6105557 手13349580707 18646815020
治安大队科员 王君 13904680156
经侦大队大队长 王国旗 宅3342606 13846836000 18646815055
经侦大队科员 王焕成 13946763838 18646815052
经侦大队科员 王春松 13946753838 18646815029
经侦大队科员 叶振林 13904680086 18646815049
防暴大队大队长 周砚波 13846861892 18646815093
防暴大队科员 白文军18646815097
信息中心科员 于海龙 办3285110 宅3289185 13946771568 18646815030
信息中心科员 张蕊 18004680066 18646815011
信息中心科员 董涛(原胜利派出所副所长和北山派出所所长) 宅6881400 13945751400 18646815032
信息中心科员 冯立君(原红军派出所教导员) 13351938686 18646815031
信息中心科员 刘信东(原南翼派出所所长) 宅3721911 13946775388 18646815035
刑警大队负责人 刘春 宅3344123 13946763777 18646815050
刑警大队教导员 王崇春 宅6167247 13504587521 18646815039
刑警大队中队长 王鹤 办3286333 13945763333
刑警大队科员 陈磊 13904680320 18646815047
刑警大队中队长 刘湖洋宅3453233 13304683133 18714625888 18646815043 15146808096
刑警大队科员 马淼 13694691187 15545380809 18646815109
刑警大队科员 孙广喜 13613683198 18646815053
刑警大队科员 杨增先 13846813173 18646815048
刑警大队中队长 杨宇航 办3278811 宅3733271 13946778811 18646815041 15146808097
刑警大队科员 徐海峰 宅3732158 13339580007 15946606600 18646815046
刑警大队中队长 李海军 宅3428785 13946780101 28646815040
刑警大队科员 康力 13946776686 18646815045
刑警大队科员 王志东 15904685350
刑警大队科员 徐鹏 13836892489 15146808059 18646815078
刑警大队科员 程世斗 15145846198
刑技大队大队长 解洪伟 宅3224088 13946774788 18646815036
刑技大队科员 杨兆君 13394680008 18646815037
红军派出所所长宋云涛 办、值班室3224678 3221018 13946716967 15146808051 18646815056
红军派出所教导员 孙洪友 宅3285658 13946751199 18646815057
红军派出所副所长 王永胜 13766700767 15146808018 18646815058
红军派出所副所长 闫志勇 13634683088 18646815059
红军派出所警察 汤洪波 18646815062
红军派出所警察 贺俊男 18646815067
红军派出所警察( 奚闯) 18646815061
红军派出所警察 李冰 18646815068
红军派出所警察 吕赢 13314688333 18646815065
红军派出所警察 徐龙男 13613689536 18646815066
红军派出所警察 李伦 18646815077
红军派出所警察 栾爽 18646815063
红军派出所警察 王景源13009789678 18646815069
红军派出所警察 王利 13846800777 18646815070
红军派出所警察 金明禹 15146808079 18646815071
红军派出所警察 李春峰 13834687123 18646815072
红军派出所警察 邓潇潇 18645142830
红军派出所警察 尚昌盛 13101688581 18646815073
红军派出所户籍员 冯威 15945810910 18646815075
红军派出所警察 张洪坤 18646899846
红军派出所警察 陈彦先 13115480026
光明派出所所长 段经义 办、值班室3222544 宅3356779 13359979177 18646815079
光明派出所教导员 于洋 13803683636 18646815080
光明派出所副所长 夏巍然 宅6100720 13946741236 18646815082
光明派出所副所长 宋溪泉 13846894657 18646815083
光明派出所副所长 张庆辉 13351961567 18646815085
光明派出所户籍员 邢焕敏
光明派出所警察 侯蕾 宅6108001 15146879957 18646815090 15146808058
光明派出所警察 石雨松 宅6179116 15546588432 18646815086 15146808037
光明派出所警察 王庆祥 18646815096
光明派出所警察 曾勇 13946770666 15146808036 18646815087
光明派出所警察 陈玉华 13946777525 18646815091
光明派出所警察 李岩 15145876333 18646875092
光明派出所警察 李天龙 15603686699
光明派出所警察 毕世龙 15636777077
光明派出所警察 赵志国 13803681585
光明派出所警察 邹志鑫 18004689009
光明派出所警察 苗少军13089515999
南翼派出所所长 丛卫东 办、值班室3284854 宅3451558 15146808032 18646815101
南翼派出所教导员 杜芳 宅3736135 13846833333 18646815102
南翼派出所副所长 丛嵩松 13504583090 15146808067 18646815105
南翼派出所副所长 栾雷 15545867303 18646815103
南翼派出所警察 袁陆鹰 15946601962 15146808066 18646815106
南翼派出所警察 周义林13945768328 18646815099
南翼派出所警察 李澎 18509156250
南翼派出所警察 王瑞海 13945769038 18646815108 15146808069
南翼派出所警察 常洪亮 15146808068
南翼派出所警察 刘浩 宅3623666 15146808038 18646815088
南翼派出所警察 曹会 1384689009913945768328 18646815099
南翼派出所户籍员 王春鹤 15145865559 18646815100
鹤岗市东山分局
局长 杨培旭 6100688(宅) 13359970909、15094546000 、18646815002
副局长 张立东 、石万林(抓国保)15146808567、18646818005、肖军
经侦大队警察 曹智13946702799 田洪全13946749309
国保大队代大队长 孙鹤15146808179、18646818072
副大队长 杨玉春 13946740888
警察 孔繁玉 阮全思 杨茂林 13104680007 18646818073 黄春常
张东洪13846809229 王来运13846896599谢丰林(病休)18646818068
东山派出所 所长 段广银 13945752898 18646818125 宅电3386007 教导员 柳玉梅
副所长 仉翠珠15946610111 18646818128 刘贵涛 13351939900 18646818133
警察 于加栋13846880069 郑博文15145871153 顾永久15845468869 孙洪义13946797083
张道志13946761103 18646818136 刘蔗新13009787667 杜金宝18246665862
牟喜成18304680473 姜柏功 张敬海 户籍员李梅英
东山分局警察(原东山派出所所长) 李秋元13946751266
新一派出所警察电话
所长 张永胜 13329583666 18645152472 宅电3419758 教导员 赵桂香
副所长 肖太东 魏学忠15846880789 18346861797 18646818078 郑文刚 18646818091
警察 石鹏 15846883925 吴海彬
东山分局东方红乡派出所 所长 王军 警察 陈建国 裴鹤龙
新华镇派出所 所长( 姜作廷)
蔬园乡派出所 所长( 郑勇) 副所长 高家兴 、苑永刚 警察 李鹏宇 于雪松 徐慧博 张金星
李博宇 闫召伟
刑警大队大队长 靳维启 中队长 周宪国 王立军 警察 高洪家
刑技大队 孟令军
鹤岗市兴山分局:
局长 宋昌繁6113801 13946793999 国保队长孙东善:13624689121 13504589979(信访办)
副局长 乔双华 邢云杰18646816005
刑警队 代大队长 陈建忠
沟南派出所3526201 所长 孙艳山
警察 杨庆民 张玉楠 徐宁 石全锋 冯洪亮 尹建姗(户籍员) 信德君
岭南派出所2527201 代理所长 李雪峰 副所长 方广亮
民 警 王利民 王博 王洋 王宏武 姚红磊 崔秀彪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分局
局 长 孟宪君 18646811001
副局长 王 辉 13904683880
政 委 李耀东(有的说他是大局长?)
副局长 王辉18646811003 、闫凡18646811005、高海涛
党组成员徐继良
国保队长 李炳恒 18646811018
刘长林 18646816006
刘忠仁 13946701962
科 员 李来金 13009978008 13504583303
机关警察 刘全18646811027 李逢春18646811035 李迎春18646811036
刑警大队大队长 左敬方
兴安路派出所
兴安路派出所所长 刘振臣 18646811070 13904881117
副所长 宁发财 15145868168 13946741019 18646811073
张彦军18646811071
于涛 18646811072
赵保东18646811075
关向阳18646811076
黎光起18646811077
吴汶冲18646811078
夏焕生18646811079
刘吉军18646811080
王×× 15545380530
严向东 18646811021
兴建路派出所
兴建路派出所长:徐玉亭 13945761133 15145868118 18646811081
警察: 刘宜军18646811082
王晓东 18646811083
杨剑峰18646811085
郝 欣18646811087
闫明军18646811088
曲建军18646811089
魏茂奎18646811090
魏显峰18646811091
刘宝利18646811092
那新泉13796361071
王家勇13694664787
时玉强13945402333
吕祥臣13512650273
孙会堂13945402810
何利杰13763635115
石运生13512652238
时玉刚1379636 1056
许 华 15946533453
谭学森18745408802
王德志13803672263
张桂红13845461228
张桂琴15145470492
石维佳 18646893110
刘宜君 15636722588
峻德路派出所
峻德路派出所所长: 蔡奎
副所长: 姚福星
民 警: 刘子祥
东山光宇派出所
所 长: 李春波 13946705588 3639110 3225588
副所长: 徐加宾
教导员: 许成春18646808956
民 警: 李卓18945751022
王大正13046817771
薛峰18646818123
陆继明18646811038
黄业鹏 房芳
红旗镇派出所 所长 杨继武
鹤东分局
原 局 长: 张武(刚退休)宅3735527 13304680087 13904680087 妻子黄应兰13339587999
局 长: 姚刚
政 委: 韩维忠 副局长 盛怀殿 李海忠(朱军)
兴山治安派出所 警察 刁伟
富力治安派出所: 教导员 殷际发
副所长: 李贺军 尹宝成
民 警: 刘福兴 刘祥
兴山沟北派出所片警:(13624689121)、国保大队(13504589979)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广州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所有被强制服刑的法轮功学员,进了广州女子监狱大门,在监狱医院形式化的体检过后都立即被送往监狱的第四监区集中关押,狱警一般安排两、三个甚至是四个其它类型的服刑人员来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
一进四监区,监狱警察就让包夹们(被挑选出来的包夹们绝大多数是有些知识文化的职务犯或经济犯)强制法轮功学员把衣服脱的一件不剩,并扔掉后,一律穿上监狱的囚服,然后紧接着就强迫法轮功学员蹲在地上按照包夹们示范的样子去给监狱的警察们作所谓的正规报告。报告的内容是:“报告警官,我是罪犯某某某,请求谈话。”正念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会抵制。
监狱的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自己是罪犯最阴毒的一招,莫过于一进监狱就将法轮功学员弄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无产者”,即除了监狱发的囚服以外,连最起码的洗漱用具也没有(即使购物卡上有钱,也不会先让法轮功学员购买急需生活用品的),必须向监区写借条借,借条的落款处必须要写上罪犯某某的字样,否则别想在四监区借到任何物品。湖南籍的大法弟子刘玉娥曾因为一直不肯写这耻辱的借条,而在炎热的七月天里连续多天不能洗澡。
被囚禁在监舍中的法轮功学员,处处都受制于包夹们,连上厕所都要在包夹们的监视下进行。不肯屈服、不肯做所谓正规报告的法轮功学员,就不准如厕。刘玉娥为了不上厕所,在大热天里被逼得根本不去喝水。一次她去监狱医院体检,被强迫喝了水,回到监舍被憋得很厉害,多次要求如厕,都被包夹们拒绝。法轮功学员如果直接去如厕,包夹们就会一起上前阻拦,有时甚至故意与法轮功学员肢体碰撞,使法轮功学员身体受伤。
通常是两三个包夹轮流不分白天黑夜的监控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熬瞌睡,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要么罚站,要么坐在一张非常小的凳子上。一站、一坐就是一通宵,白天还得继续。对于有的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除了整日整夜不让人合眼以外,还要被加强劳动,如搞可供七百多人吃饭的大厅的卫生,先扫,扫完再拖。湖南籍深圳大法弟子刘玉娥就是因为一直不承认自己是罪犯,不在印有“罪犯”二字的表格上填写自己及家人的具体情况,她的家人也就收不到监狱寄出的会见卡,所以2017年7月份入监的她,到2017年9月份她的亲人还不能去会见她。具体负责转化迫害她的是一位年纪较轻的曾姓狱警。刘玉娥在那里整天被一个贪污犯叫李静(音)的谩骂、羞辱。刘玉娥整晚整晚被罚站,白天还被拉出去搞一楼大厅的卫生,两个黑黑的眼圈深深的陷进去了,身体被迫害得虚弱。
广州女子监狱用挑战人生理极限的残酷方式将法轮功学员弄昏倒以后,最多就是叫几个包夹将人抬到监狱医院,弄醒后,回到监舍继续迫害,直到法轮功学员妥协为止。年纪轻轻的监狱女警们对于那些在年龄上甚至可以做她们奶奶的法轮功弟子们都毫不心慈手软,更不要说对年轻一点的法轮功学员了。
对于坚定抵制转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狱警们就让包夹们将她们由监舍弄到空间更小的谈话室里去迫害。在谈话室里,包夹们可以坐在正常的座椅上写字看书,但法轮功学员就被强制坐在一张非常矮小的凳子上,写字在一张比坐的小凳子稍高一些的凳子上。一昼夜24小时,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有时限制上厕所,回监舍上厕所必须向值班警察打报告)加起来不到4、5个小时以外,其余时间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在谈话室的小凳子上度过,时间一长,对人的身体摧残伤害非常之大。 在谈话室里,监狱警察们让包夹们轮番的做所谓的“思想工作”,羞辱辱骂,威逼利诱,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放诽谤法轮功的各种碟片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找出诽谤法轮大法的各种书籍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强迫法轮功学员做笔记。那些漏洞百出的诽谤法轮功师父、诽谤法轮功的材料,一旦被法轮功学员质疑,包夹就躲闪、避而不答,过后还是找各种招儿来整人。
包夹们将谈话室的门窗关得紧紧的,不许法轮功学员向窗外看,不许法轮功学员了解监狱其他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更别说让法轮功学员互相接触,分别被几个包夹包夹住的法轮功学员偶尔碰面连点头微笑一下就被认为 是犯了所谓的监规。每天晚上从谈话室回到监舍后,警察让包夹们强迫法轮功学员做所谓的“作业”,强迫法轮功学员写到深夜两三点,有的通宵不能睡觉。警察们出的那些所谓的“作业”都非常荒唐可笑,都是在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和接受那些诬陷、诽谤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并且将每道作业题规定字数(500、800、1500、2500字数不等),写完后包夹们一个字一个字地数,字数不够就要重做,否则别想睡觉。
狱警们有的出的所谓“作业题”直接就是惩罚法轮功学员罚抄监规多遍或者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抄写和背公安部非法对法轮功下的“六禁令”及民政部对法轮功非法下的非法决定多遍,拒绝背和抄写的法轮功学员就一直不让去睡觉。刑事犯可以在走廊上自由走动、打水喝,而法轮功学员就被禁足在监舍里面不准迈出监舍大门一步,一举一动都在多个包夹的严密监控之下。
被强迫写“五书”,否则使尽各种阴招把法轮功学员往死里整,而且堂而皇之地说监狱就是执行刑罚的强制机关。在身心受到严重迫害、被强迫写完“五书”的法轮功学员,接着还要被迫在四监区的警察、监区长和监狱“610”办的警察面前至少三次去接受他(她)们的所谓“考核”,看转化是否彻底。走完这些程序以后,刑期长的就被送入其它监区强制参加劳动,定期写思想汇报。
中共邪教治下的广州女子监狱对人生命的摧残和漠视程度正是中共邪教之邪的真实体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辽宁省盘锦市政协原副主席刘铁鹰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其获刑9年,被处罚金120万元。
刘铁鹰被判刑后,网上博客发表署名文章称:刘铁鹰玩忽职守遭报应,欺压百姓没有好下场!
刘铁鹰 |
刘铁鹰,男,汉族,一九五四年五月生,曾任营口市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处长、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长、党组书记、检察长。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六二月,盘锦市政协副主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刘铁鹰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刘铁鹰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获刑9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目前被反贪落马的中共高官,几乎都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的人,包括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的头目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
刘铁鹰长期在检察院工作,他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至二零一三年,盘锦市检察院批捕了至少43名法轮功学员并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盘锦检察院系统非法批捕判刑致死法轮功学员三例:
1、法轮功学员李尚诗,男,六十五岁,原盘锦市林产工业公司经理,家住盘锦市兴隆台区。李尚诗因不放弃法轮大法修炼,连续两次被绑架、非法判刑,累计刑期十七年半。第一次,二零零零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第二次,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李尚诗被恶警绑架,关入盘锦第三看守所小号。期间,李被毒打、刑讯逼供,同年九月初,李尚诗被检察院非法批捕,兴隆台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先后被非法关押在盘锦、抚顺、沈阳等多个监狱,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和超负荷劳役迫害。二零一零年六月,在沈阳第一监狱被恶警用电刑迫害后,长期关小号体罚、不给饭吃,不允许家人探视,精神和身体双方面受到摧残。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李尚诗被劫持到“高戒备监区”,被迫害得大口地吐血,后被送监狱医院,因迫害严重,李尚诗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含冤去世。
2、法轮功学员王开明(王开铭),曾任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附企金属公司经理、主任。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盘锦公安局高采派出所警察韩世龙、邢宝昌及街道办王国林等人,借北京奥运之名,绑架王开明,抢走钥匙,非法抄家。抄走电脑等私人物品。王开明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近半年后,二零零八年十月被非法批捕,盘锦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关在锦州南山监狱迫害,二零零九年下半年又被转到盘锦监狱四监区九中队,大队长王峻松等恶警对王开明进行各种残酷迫害。
王开明 |
原本健康的王开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被辽宁盘锦监狱四监区狱警迫害致昏迷不醒,被送盘锦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医院检查王开明脑内出血,有生命危险。抢救时脚、手都被铐着,躺在病床上,大剂量注射药物,人不能说话,只准女儿陪护(他妻子姚桂兰已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迫害致死)。女儿多次要求给父亲办保外就医,但盘锦监狱拒不办理。结果只在二院住了十一天,就又把王开明拉到盘锦监狱医院,打不明药物继续迫害。半年后,王开明第二次脑出血,成了植物人。盘锦监狱又把王送盘锦二院所谓“抢救”,仍戴着脚铐、手铐。直到三月份毫无好转,盘锦监狱怕王死在监狱承担责任,给王开明办了保外就医,转到辽河油田中心医院,女儿护理,家中十多万元积蓄全都花光(因王被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医疗保险),实在无钱支付住院费用,只好出院住出租房。二零一一年二月王开明身体状况继续恶化,经抢救无效,十二月二十日含冤离世。
3、法轮功学员辛敏铎,男,三十三岁,原辽河油田物探公司技术员。因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被盘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许皓、黄海欧等恶警绑架、遭酷刑折磨。在盘锦市看守所遭受恶警毒打、被施酷刑以及捏睾丸等性迫害。后被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和中级法院非法冤判十三年。
辛敏铎 |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辛敏铎被秘送锦州南山监狱非法关押,辛敏铎因拒绝认罪,监狱恶警将他关小号,强行灌食等迫害,长期拒绝家人探望。同年九月一日,辛敏铎被锦州南山监狱虐杀。监狱恶警为了掩盖罪证,九月三日早六点左右,强行火化辛敏铎的遗体。直接参与迫害辛敏铎的恶人有:狱政处:高文伟(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刘治国、张小平、马慧,十大队大队长:赵立新、张凡宇,监狱狱长:辛廷权,迫害最凶的是刘治国、赵立新、张凡宇,高文伟、辛廷权背后指使。
常言道:“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盘锦市公检法司人员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案例数则:
盘锦辽河油田辽河公安局副局长贺文杰车祸暴死
贺文杰是辽河公安局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领导之一,二零零六年初贺文杰调到辽宁省公安局。在自己驾车去沈阳上任的途中,车毁人亡,遭到了恶报。
盘锦市兴隆公安分局原分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宫众患癌症身亡
宫众在职期间,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兴隆台区许多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有的被迫害的身体伤残,有的经济受损失,有的被拘留,有的被劳教,有的被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死。退休后,原本健康的宫众,在一次身体检查中,发现患有癌症,不久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五日突然死亡,终年六十一岁,恶行得恶报。
原盘锦市巡警大队政委杨连文胃癌身亡
杨连文,自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曾多次参与抓捕本地法轮功学员,并且还多次参与去北京抓捕法轮功学员,一去就在那里呆上个把月。杨连文在二零零四年底终于“爬”上了大队长的位子,可是椅子还没有坐热乎,就在二零零五年三月身体检查出晚期胃癌,仅三个月就病发死亡,年龄才四十九岁。
盘锦市国保支队长周来新遭报死亡
周来新,多年来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是盘锦市迫害的主要组织者、策划者和实施者。他指挥并参与对盘锦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抄家、勒索钱财、关押、洗脑、酷刑折磨、教养、判刑等,多人被迫害致死,几十人被非法判刑,几百人被非法劳教,千余人(次)被绑架、关押等。二零零七年周来新肝部患肿瘤,八月十日在沈阳做了手术,后死亡,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在盘锦市殡仪馆火化,恶行遭恶报。
盘山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重病而死
盘山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王德金(主抓迫害法轮功学员),曾经把韩崇辉、张玉永、徐凯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送进教养院。有的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见过劳教书。王德金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遭恶报,死于糖尿病。
原辽河油田欢喜岭公安派出所所长王泰阳恶报死亡
王泰阳因紧跟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有功,被其主子赏赐,上调到市里任兴隆台区刑侦大队大队长。一个月前的一天早晨,他自己开车从沈阳回盘锦,七点钟到家,上床蒙头大睡。中午他妻子下班回来,他还没有起床,电话响个不停他不去接。揭开被子一看,才发现王泰阳的鼻子、嘴有血,一丝不挂的早已死在被窝中。
盘锦市大洼县西安派出所恶警李海英车祸身亡
李海英,经常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骚扰,抄家,绑架。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五月份,李开车去参加朋友聚会,在行至三角洲路段时,轿车突然冲出公路直落沟底,李从车中弹出,脑袋朝下坠地而亡,时年二十五岁。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共产党早一天完蛋,中国人早一天得好!”
〖大陆来稿〗前些日子在公园,一位中年男士追上我,跟我要《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一书。我答应第二天给他来带来,没想到,第二天没等他到,书被别人要走了。稍后他来了,恳求我回家给他拿一本,我看他很急切,满足了他的恳求。
一月二十二日,我在街上又碰到了这位先生,他见到我便说:“看完,我一定给你写感想。”并说:“共产党早一天完蛋,中国人早一天得好!”我看他如此正义敢言,我说:“你真是一个好人!”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刚一发表“一、二”的时候,有些人急着跟我要这本书。当我制作的第一本送给一位老先生时,他再三向我致谢。
条条“邪教”特点都扣准共产党
〖大陆来稿〗前一段时间,微信中,中共做污蔑法轮功的宣传,欲误导民众,发布了所谓“邪教”的特点。山东临沂市一位文化界人士看后评论道:“我现在终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邪教了!”结果评论却被很快删除了。
这位文化界人士感慨的对朋友们说:“共产党才是真正的邪教,条条都扣在它头上!我的评论被删除了,不正说明它自己承认了吗!”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叶世珍,是湖北省麻城市某村的一位普通村民。在二零零四年,她因房子与同村村民发生纠纷,由于对方有官方背景,叶世珍被浦集村的书记诬陷,并遭拘留一个多月。
她的丈夫因承受不了突如其来地打击而自杀了,她的女儿在惨剧发生后,也疯了。
叶世珍回家以后,看到这样的悲剧,悲痛万分,发誓一定要为丈夫和女儿讨个说法。十几年来,她不停地上访,从镇到县到市到省层层上访,结果不但没有得到丝毫解决,反而多次遭受冷嘲热讽,被当作精神不正常。
二零一七年十月,叶世珍被强行关到黄州精神病院二个月,在医院里,她多次强调自己是一个正常人,没有精神病,是因为上访,才被强行送進来的。但是没有人听她的,也没人同情她。医生每天给她强行注射一种不明药物,结果,她出院以后,就变得痴痴呆呆,行动不便,连话都说不清。
同村的大法弟子看到她这样的惨状,于心不忍,怀着慈悲救众生的愿望来到她家里,给她讲中共的邪恶、大法教人做好人反而遭受的迫害,她听着,不停的点头,最后大法弟子告诉她:在心里不停的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有奇效。
过了半个月,也就是近期,叶世珍找到大法弟子,高兴的对她说:“我听你的话,不停的默念‘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身体真的好了很多,现在说话也清楚了,生活也能自理了,干活也有劲了,法轮功太好了!太神奇了!难怪法轮功被共产党整得那么惨还有那么多人坚持炼,这个功太好了,我也要学!”
于是,大法弟子就开始给她讲大法的法理,如何做好人,如何修心性,如何忍让等等。她听明白以后,懊丧的说:“我要是早点学法轮功,就不会跟别人吵架了,就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弄得家破人亡了。”大法弟子告诉她,善恶有报,只要相信大法好肯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她高兴的答应了。
叶世珍,一个善良的生命,明白了大法好,走向了新生。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十八年来,中共操纵的法院往往以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陷法轮功学员。其实法轮功学员都是修炼的个人,并没有参加任何组织,更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而公检法机关构陷法轮功学员,其所谓的办案过程实质上却是在六一零指挥下破坏法律实施。十八年来真正执法违法的,恰恰是公检法机关;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恰恰是非法干预司法的六一零组织。
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人权恶棍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一、从公民基本权利角度看,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
十八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判决有罪、或者劳教、关押到洗脑班等等,其原因不外乎如下几点:(1)坚持法轮功信仰;(2)上访;(3)讲法轮功真相,发放法轮功资料,发放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使用真相币或者制作真相币。
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予以衡量,这些行为都是合法行为。所以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下面予以简述。
(一)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是宪法规定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二)公民向人大和政府上访,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
具体包括:
1. 人民主权原则决定了公民有权向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上访,反映自己的心声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2.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对政府机关的批评建议等(上访)权利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三)言论、出版自由是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对法轮功的诬陷,产生了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的后果。法轮功学员有权要求诬陷者为法轮功恢复名誉。在诬陷者尚未兑现该民事责任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有权以自力救济的方式,直接讲清真相,为法轮功恢复名誉。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四)制作和使用真相币,也不属于犯罪行为
即使制作真相币,也不属于违法犯罪。找遍中国的法律,没有说是在钱币上写字就构成犯罪的。
在人民币上书写真相内容是法轮功学员被剥夺言论权利后、不得已的办法。有人对法轮功学员说:“难道你不知道不应该在钱币上写字吗?”其实这就等于大街上有凶手持刀追赶杀人,前边跑的人大声喊:“杀人啦!”而你在一旁说:“这个人怎么这么大声喊呢?不知道应该轻声说话吗?”这是在无视杀人放火、暴力剥夺言论自由的犯罪,而对于迫不得已情况下、变通的行使言论自由方式予以苛责,实际是助纣为虐。而且即使苛责,按照法律在钱币上写字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五)文化活动自由是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神韵演出是以恢复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为宗旨的高水准艺术团体。神韵演出自2006年推出以后,迅速成为世界最高水平的艺术表演,受到全世界的普遍赞誉。神韵展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至善至美,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依据宪法,对于有益于社会的文化事业的创造者,应当予以鼓励和帮助。而每个公民,都享有欣赏神韵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二、根据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特征看,法轮功学员没有犯罪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犯罪的概念。按照该定义,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具有社会危害性;(2)具有触犯刑法性;(3)具有应受刑事处罚性。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不符合以上犯罪的三个特征。包括:
(一)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不是犯罪
非常明显的一点就是,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行为均属于自己坚持信仰、或者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其言论的内容不具有任何危害社会的性质。在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没有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轮功学员行为的侵害。
(二)每个法轮功学员被诬陷的案件的案情都不符合触犯刑法性,所以不是犯罪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具体案件中,中共公检法指控法轮功学员所触犯的刑法条款是刑法第三百条,其罪名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是在每个案件中,皆是如此:
(1)并不存在被法轮功学员行为破坏实施了法律条款;
(2)并不存在被法轮功学员成立、或者利用的人员组织;
(3)并不存在按照法律规范程序有效认定的邪教及其组织;
(4)并不存在法轮功学员所进行的、或者组织进行的、用以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
这说明,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符合该第三百条的规定,不具有触犯刑法性。
(三)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具有应受刑事处罚性
本文一开始从宪法实施的角度,已经概括总结了: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实质只是在坚持信仰、行使言论自由以及对国家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与批评。这都是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在法轮功学员行为并不侵害任何其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其这些行为都是受宪法保护的、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这些依法行使宪法基本权利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打击,那就显然是与宪法规定自相矛盾,就是破坏宪法实施。所以,法轮功学员的行为绝不属于应受刑事处罚的范围,不具有应受刑事处罚性。
总之,根据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显然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十八年来在迫害法轮功案件中公检法机关普遍执法违法
但是十八年来,在法轮功案件中,公检法机关大面积、普遍性的违法办案、执法违法。例如:
(一)公安机关违法抓捕、追诉、劳教
针对根本无罪、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法轮功学员,一旦讲真相、上访就予以抓捕并投入劳教,或者逮捕判刑。
(二) 检察院违法追诉
对根本无罪、不危害社会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违法起诉。对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虐待、或者被剥夺合法权利之后的控告根本不予受理。
(三) 法院枉法裁判
剥夺法轮功学员辩护权,不允许律师或法轮功学员的亲友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妨碍辩护律师阅卷和行使各项权利,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家属旁听,在毫无事实依据的基础上直接判决法轮功学员有罪,等等。
四、公检法办理法轮功案件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多项规定
(一)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包括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法轮功案件的办案完全与此相反,就是通过法律制裁的形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二) 司法权力专属,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在法轮功案件中,法官、检察官等经常表示:这种案子我们定不了,需要汇报,听六一零的。这是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司法权力专属原则。
(三) 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在法轮功案件中,公检法机关经常随意、擅自剥夺法轮功学员及其辩护律师的各项权利。也经常虐待、超期关押等等。在迫害法轮功案子中法律的严肃规定都变成了可以随意超越的儿戏。
(四) 保证辩护权和其它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迫害法轮功案件中,辩护人的权利经常被剥夺,甚至有的辩护律师成了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的对像。而且审理的过程经常不公开,或者名义上公开、却不允许、或者变相限制法轮功学员家属旁听。在办案过程中侵犯法轮功学员合法权利的行为比比皆是。
(五) 逮捕的法律条件(对没有构成犯罪的人不能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以上规定,批准逮捕的先决条件之一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构成犯罪。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构成犯罪,却经常被逮捕。这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六) 刑事拘留的法律条件(没有涉嫌犯罪的不能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只能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法轮功学员上访、讲真相等,完全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且不损害任何其他人的合法权利,根本不涉嫌犯罪。但是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这违反刑事诉讼法的以上规定。
(七) 司法机关应当全面、合法收集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过程中,一旦法轮功学员想要讲述自己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讲述有关的事实,法官经常打断,不允许陈述。其实这是法轮功学员不构成犯罪的证据。法官不允许陈述、公检法机关就此不收集证据,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全面收集证据的法律规定。
对法轮功学员的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行为更是普遍。这都违反了合法收集证据的法律规定。
以上只是摘要叙述了一部份执法违法的表现,其实在法轮功案件中,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很多。基本上可以说:公检法机关办理法轮功案件,似乎打着法律的名义,实质上根本不讲法律。
五、公检法机关对法轮功案件执法违法,是在六一零指挥下所为
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公检法机关就经常表示:法轮功案件我们说了不算,这个需要请示六一零。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如果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犯法、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的,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检法工作人员为什么在法轮功案件中如此肆无忌惮、严重地执法犯法?其根本原因是受六一零指挥。
六一零是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非法组织,其名称是“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六一零办公室设立后,在各地、各单位都层层设立了六一零组织。
六一零组织以当地的党委、政法委为依托,随意干预公检法机关办理法轮功案件,公检法机关不敢不听从。
六、六一零干预公检法机关办案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但是六一零的上述干预司法的权力以及其自身的身份,在宪法和法律中都没有合法来源。六一零干预公检法机关办理法轮功案件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以下规定:
(一)独立审判、独立检察,不受非法干预
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公检法分工负责、保证准确有效的适用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体制,是一种能够保障法律准确实施的法律体制。如果公安局违法办案、将无罪的人当成有罪予以追诉,将会被检察院纠正,而且在法院审判阶段也会判决无罪。
但是由于六一零组织打着共产邪党、政法委的名义,对公检法进行统一指挥,所以在法轮功案件中公检法机关的相互制约就成为空谈,相反出现的局面是公检法机关同时违反法律、执法违法,相互配合而破坏宪法和法律实施。
七、六一零干预公检法办案的目的是为了迫害法轮功信仰
六一零为什么干预公检法机关办理法轮功案件?从六一零机构设立的过程就可以看出来。六一零机构是为了迫害法轮功信仰而设立。
法轮功是一种佛家高层次修炼功法,以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核心,从一九九二年公开传出之后,实践证明具有净化身体、提升道德的奇效。但是江泽民出于妒嫉而仇视法轮功,制造借口要消灭法轮功。他公开宣称:“我就不相信,用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还消灭不了一个法轮功。”为此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设立了“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简称六一零。所以六一零这个法外机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消灭法轮功。
这也决定了六一零干预公检法机关办理法轮功案件,其主观目的是为了把公检法机关作为工具、把刑事诉讼法作为工具,通过对法轮功学员判刑、虐待等等,达到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
六一零以迫害法轮功为目的而干预公检法办理法轮功案件,其命令的内容必然导致公检法机关直接违反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对此,公检法机关不可能不知道。但是由于六一零是曾任中共邪党头目的江泽民设立的,而且自上而下在各级党委、政法委办公,所以各地公检法机关不敢不听从。
八、迫害法轮功案件的所谓办案,其实是在六一零指挥下破坏法律实施
所以十八年来,公检法机关办理的迫害法轮功案件,虽然也动用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法律机关,虽然也是做出了许多判决书、逮捕证等法律文书,但是这些行为本质上都不是执行法律。它的本质是什么呢?
它是公检法机关被迫出卖法律、出卖公正,为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目的而提供服务。
它是打着执行法律的名义,在六一零的具体指挥下执法违法、破坏宪法和法律实施。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大法洪传已经有二十六年了,风风雨雨我们走过了那么多艰难岁月。大法弟子们承担的责任巨大,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是这部大法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让我们开始思索生命的真谛。
近期大陆又出现了一些人心浮动的情况,我们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从来没有过用人心看问题。但近期出现的一些普遍的现象,影响也比较大。针对这些现象,身为其中的一名学员,我想谈谈自己的想法,和大家共同交流。
随着正法的推移,很多学员修炼的很精進,但也有很多学员开始懈怠,不把学法放在第一位,在学员中推广常人的书籍和广告,对新学员造成了严重的干扰。
还有一种现象就是对法的不理解,造成了不能百分之百信师信法。一年又一年的期盼与等候,总觉的时间遥遥无期,虽然知道这是一种要去的执著,但心里却总是充满企盼。
有些人甚至把希望寄托于常人,大家想想,这会是师父安排的结果吗?这些心频频出现,所以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免得造成既成事实,后悔莫及。
常人社会的洪流污染越来越严重,现在很多人沉迷于网络游戏。最近大陆也出现了一群因为看了假经文而邪悟的人,而且影响的面还比较大,简直都认了其他的“师父”了,旧势力带着就跟着跑了吗?但他们本人却意识不到。
师父的《二十年讲法》发表后,有些人又用执著心去衡量了,就觉的该结束了又没结束。这不又反映出人心了吗?就好象曾经是一种无奈一样。
新年再度临近,种种人心又开始浮现。比如想:今年是不是该结束了?虽然自己知道自己还没有修好,但面对曾经自己对自己的许诺,心又不是那么稳了,就连看着师父讲法中每次都提到的“抓紧最后的时间”都听木了。难道我们就没有静心想一想,师父为什么总是提到这句话?师父是在对谁而说?
或许是因为怕心,担心被别人指出执著,很多时候心里的疑问又不好对大家说,每个人都把这些问号放在自己心里,久而久之就造成了对大法的不坚定,以至于不符合大法弟子的状态。
对此我们也该想想,这种表现的背后是什么?是什么心被带动了?还是总不能够把自己当作修炼人而被旧势力的假相迷住了?对大法能否坚信,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在古代,修炼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心一不正就很难再度。《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崂山道士”的故事,讲的就是王七因为等候不了漫长煎熬的岁月,结果一事无成。其实修炼不就是在平凡中魔炼的过程吗?这不也是一种考验吗?多少人曾为一时兴致而来?到头来却不能坚持?
我们知道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在祛病健身方面还是在其它方面,大法都展现了无数的神迹。这或许是从古至今展现给人们最多奇迹的修炼之门了,而我们却还表现出这些不稳定的心,想想真的有愧于师父。其实师父也早就讲过:“到一定时期还给你弄的真不真、假不假的,让你感觉这个功存不存在,能不能修,到底能不能修炼上去,有没有佛,真的假的。将来还会给你出现这种情况,给你造成这种错觉,让你感觉到他好象不存在,都是假的,就看你能不能坚定下来。”[1]
修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重重考验处处关,时间折射出了执著,那么就可能要淘汰掉。时间就象江河,大浪淘沙,无论出现什么干扰,无论别人怎么去做,只有按照大法去做才是对的。师父说:“你们记住师父说的这句话:我要怎么处理都是正的,被处理的都是错的。(鼓掌)因为那是宇宙的选择,是未来的选择。”[2]
我们的思想、我们的言行欺瞒不了天地,蒙骗不了自己。好象什么都放得下,就是放不下执著心。师父说:“割舍非自己 都是迷中痴”[3]。越是到最后,我们越是应该踏踏实实走完,而越是到这个时候,越暴露出大法弟子的执著心。
在修炼的过程中,每位大法弟子都能按照法去归正自己,修好自己,天地可以为证。在这个过程中又不免风波,一次又一次的跌倒,一次又一次的爬起,向前走就是精進。出了错误,改过来不就好了吗?错过了机缘就失去了永远。修炼是一个超常的过程,不同于常人间的任何事情,我们也不能按照常理去对待,这是严肃的。
从法中,我们都能找到自己心性上的漏洞,我们知道法是圆容的。而在学法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认识不足有时会怀疑大法,尤其是对于新学员来说,去听其他大法弟子的解释吧好象又不太对,自己又理解不了,师父也没有讲。当然修炼中有疑问都是正常的,但因此而影响了对法的坚信就不应该了。机缘只有一次,错过不会重来。其实我们能不能修,真的全凭着这颗心。
时间可以揭晓一切答案,我们不希望悲剧再度重演。我们认为那些人是不理性的,但我们也该问问自己,为什么这种现象就被我遇到了?是不是自己在哪方面存在着漏洞?我该怎么对待才好?
师父说:“特别是一些在痛苦中忍受不了的学员最容易产生想离开人间、快些圆满的念头,从而被邪恶钻了空子。你们已经走过最艰难的时期,在最后一个执著中千万要放下心。弟子们的痛苦我都知道,其实我比你们自己更珍惜你们哪!”[4]
“巨难之中要坚定 精進之意不可转”[5]。岁月可以冲淡一时的热情,却冲不走永恒的坚定。虽然今天我们的修炼形式不同过往,但心性的要求却从未打折扣。风儿带去了蒲公英的春天,吹散了秋蝶的梦境。我们走在泥泞的雨路上,追寻那伸手可触的彩虹,却又偏偏被云朵遮住了视线。回首过往,雨还在下,脚印依旧在延长,眼中浮现泪花,却不见天涯。我们唯有坚定正念,一切的一切都是考验。
今天我就先写到这里,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感想,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二》〈去执〉
[4]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
[5] 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二》〈坚定〉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9/167868.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说实话,在同一个项目里做久了,就容易生出麻木心理,这个过程中的一思一念都体现着一个修炼人是否合乎标准。
最常见的,就是熟悉了工作流程以后,上手就做,没有当自己是个修炼人,做事情要纯净心态,过程中,有不顺手不顺心的,就容易浮躁焦虑,似乎很希望快点解决这个麻烦,而不是静心找自己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如果及时警醒归正,问题可能迎刃而解。但人心强烈的时候,就会生出怨愤、急躁等情绪,甚至明知是自己的问题,却跟问题拧着劲儿,好像在闹情绪似的,结果只是浪费更多时间,得不偿失。
我们的项目都是为救人,心不纯,救人效果就打折扣,这是必然的。可是,真的用修炼人的标准衡量一下,这不仅是救人效果打折扣的问题。做事心不纯,或者根本没当自己是修炼人,也就变成常人心态,且不说常人是没有救人的威德的,当我们把自己降到常人标准中去,还做着证实大法的项目,是很不严肃的,更何况,那种随便敷衍的心态,其实是一种亵渎。说到底,我们不珍惜自己,浪费了师尊为我们安排的修炼机缘。不归正自己,修炼的稀里糊涂,还谈什么救人呢?
事情多的时候,更要注重个人的修炼,否则只会越来越乱,完全陷入焦灼的做事当中。但只要思想里想到自己是个修炼人,马上归正,看似一团乱麻的事,也能很快理顺,效率也瞬间提高。这样的事例太多了,每个念头都是天人交战。人心占上风时,就陷入繁杂忙乱之中,正念修心时,好像不怎么考虑也知道轻重缓急,然后一件一件去解决,结果往往出人意料的好。
这里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体会,每当自己归正以后,回顾这个过程,都觉的收获很多,无论前一分钟是否陷在乱麻当中,一旦正念对待时,事情就变的容易起来,即使仍然要做那么多步骤,花费同样的时间,可是这个看似付出的过程,内心却觉的满足而充实,并且,居然能统筹安排好看似多而杂乱的各种事务。那时候,好像每个细胞都充盈着光芒的能量,无论做什么都轻松愉快。
感谢项目中的同修们共同的辛劳付出和无私配合,真的使我受益良多,暴露出自己很多不足,从而有机会改过。
更感恩于师尊的苦心安排,无论我怎样消沉,师尊从没放弃过我,所以,我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不珍惜这万古难遇的机缘。
一点浅悟,请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31/167781.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从记事起就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父母重男轻女,我从小受虐待。因我的弟妹多,从六岁起我就开始照顾弟弟妹妹,他们尿湿裤子,母亲就把我暴打一顿。他们认为闺女是赔钱货,不让我上学。弟弟妹妹睡觉,我得帮奶奶烧火做饭。到十岁多点,我就得给全家十来口人做饭,一切家务都落在我一个人头上,稍有差错就遭母亲一顿暴打。我十几岁就和母亲一起去生产队干活。下地回来,母亲能歇会儿,而我得刷锅洗碗,给全家人做饭。稍不好一点,母亲就连骂带打。这就是我苦难的童年生活。
长到二十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有人给我介绍一个离我家很远的人,我说什么都不乐意,父母硬是答应人家。我自己觉得再没活路了,只能是死了算了。我买来农药,刚喝两口被人发现夺走了。就这样被逼着嫁人了。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丈夫不但家里很穷,而且长期与同村的寡妇通奸。我与他结婚后,这个寡妇经常到我家非打即骂。因这个人是本村的娘家,村干部及邻居顾及情份,没人敢为我主持公道。丈夫也看不上我,他的情妇一闹,丈夫就对我大打出手。婆婆非但不为我说句公道话,还认那寡妇做干女儿。我真是活在地狱里一样。
再说身体,自从喝下两口农药后,我的胃就经常疼痛难忍,家里又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还得每天去生产队干活,时常是吃什么吐什么。家里又没有钱看病,只能忍着。结婚后又接连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身体就越发的不行了,到最后吃什么吐什么。再加上每天挨打受骂,提心吊胆,还时常被丈夫赶出家门。黑夜躺不下,只能跪着眯一会,整个人都抽抽没了。我再也坚持不住了,一头扎在地上晕死过去。家人把我抬到医院,医院不收。在家人的央求下才把我抢救过来,我的命才勉强保住。
我过的不是人的生活,身体越来越差,最终又胃穿孔,疼的我又昏死过去。这次到大医院才把我抢救过来。医院说要做胃切除手术,因为我身体太虚弱,只能保守治疗,等把身体养好再做手术。因家里穷,根本没钱做手术,只能回家。
当时街坊邻居都到我家探望。有一个修法轮大法的邻居劝我也修大法。我本是不想活的人了,但见到跟前的几个孩子,我就点头答应了。自此我参加小组学法炼功,因为我没上过学,不认识字,只能听同修们念法。
学了不到半个月,我觉得身体有点劲儿了,吃饭喝水不但不吐了,也不觉得难受了。又过了些日子,我觉得吃东西香了,心里不慌也充实愉快了。我高兴的不知说什么好。真的从心里感谢大法师父,感谢法轮大法救了我的命。
我的命是师父给的,下决心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真修向善,无私无我,处处为别人着想。我认真看书学法,不到半年,恩师的大法书籍我都能念了。我也真的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快乐。
乡亲们看到我这个将死之人学大法后,没做手术竟奇迹般的好了,都知道法轮大法太好了,真的是太神奇了,有好多人要学炼法轮大法。
学法后,我处处为别人着想。我不再怨恨父母对我的打骂,时常去看望或捎信问候他们。学法前我对丈夫只有恨,没有感情。我学大法不久,丈夫血压高,得了偏瘫。我给他讲了我要不是学了法轮大法,我才不伺候他呢。学大法后我不再记恨丈夫,对他照顾的很好。丈夫感动的直流泪,握住我的手说对不起,还嘱咐我以后别种地了,太累了。
一个矛盾重重、快要破碎的家庭和睦了,幸福了。这都是大法的威力呀!我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见证了大法救我命的事,都从心里感谢大法师父,都支持我修炼法轮大法到底。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师父说:“人类的历史不是为了当人为最终目地的,人类的历史也不是给邪恶逞凶的乐园。人类的历史是为正法而建造的,大法弟子才配在这里展现辉煌。”[1]
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印证了师父的这段法。这些年我参与了营救被非法抓捕的同修的项目,过程中也一直都在救度相关的公检法司部门的众生,始终站在别人看来是最危险的“第一线”。但我却什么事也没有,虽有几次险情,都在师父的保护下很快化解,一直稳健的走在助师正法的路上。
主动面对面给公检法司部门的工作人员讲真相,对大部份同修来说会有顾虑。根源其实还是没有突破那个怕心。可能我有救度公检法司众生的使命,为了完成我的使命,师父赋予了我天胆,使我在修炼前怕心就很小。但我知道,师父说过“作为大法弟子来讲,正念来自法,修的不是你人的主意怎么好、你人的办法怎么高明,修的是你在对待问题时是否用正念。”[2]救度众生不能凭着人的勇气和冲劲,所以我非常注重学法和发正念。
自二零零零年得法以来,我几乎没有间断过学法,只要时间允许,都在大量的学法,有时觉得状态不好时,一天学多讲《转法轮》,到整点就发正念。平时也很重视发正念,除特殊情况,每天四个整点全球发正念从不耽误,自己还要多发几个整点正念。在外面做事时,头脑里不是背法就是在发正念,尽量不动人念,而且见人就讲真相,尽量不错过有缘人。通过大量的学法、发正念,对师父对法的坚信,我那种怕的物质已经很淡很淡,心中很笃定,我坚信,邪恶根本动不了我,邪恶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下面把我营救同修和救度公检法司部门众生的一些片段写出来。
一,直面邪恶 坦坦荡荡证实法
(1)向国保大队长要人
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二年,为营救被非法劳教的丈夫,我跑遍了有关的公安局、派出所、市监狱管理局、劳教所等部门,虽然没有能将丈夫营救出来(被非法关了他们定的二年劳教期),但由于我不断的营救,减少了劳教所对他的很多迫害。在营救丈夫时,无论去公检法司的任何一个部门,我都是堂堂正正、理直气壮的,用我女儿的话说:“我妈比他们还横,不是我妈怕他们,而是他们怕我妈!”女儿也是大法小弟子,有几次也跟我去要过人。
这个过程中我缺乏慈悲心,这是我要修去的。
几年来,无论是本地、邻县、邻市的同修找到我让我参与营救被绑架的同修,或我知道同修被绑架,我都主动参与营救,共参与了多少次营救同修的事我已记不清了。我去过当地的派出所、看守所、国保大队、镇政府、镇政府综治办、洗脑班、法庭以及邻县的国保大队、邻市的法庭,还数次找到当地的国保大队的正副大队长。时间久了,他们都认识我,见面都很客气。
因为我没有怕,想去哪个部门或哪个公检法司人员的家讲真相要人,想去就去,就像去朋友的家一样。我这种无所顾虑的表现,以至于使当地一些同修误会,一段时间还谣传我是特务,甚至连一位协调人都话中带话说:“她去公安局就是回自己家,有什么好怕的!”当然这些谣言现在早已平息了。
二零一二年,本地有九名同修被绑架,这是我第一次参与营救非家人同修。本来想多找几个同修的家属去要人,可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家属不配合,最后只找到一个被迫害同修的儿子,答应和我一起去要人。这位同修的儿子明白真相,支持同修修炼。
我和这位同修的儿子先后两次去派出所要人,第一次没见到派出所领导,第二次去,我正念十足,同修儿子也是一身正气。接待我们的派出所指导员态度很客气,告诉我们人已被送到看守所,怕我们不信,还亲自带我们到关人的地方,把铁门一个个打开,让我们查看,证明人已经送走了。
事后,师父安排,让我见到了这位被迫害同修的儿媳妇。我觉得她更适合和我一起去要人。她虽然明白真相,但是在邪党的强权下,她认为我们去要人没用,找各种借口推脱,不配合我。我没气馁,多次找到她讲真相,她才勉强答应和我去要人,但是提出条件说只跟我去这一次。
于是我就和同修的儿媳一起去当地国保大队长的家中去要人。这个国保大队长上过明慧网恶人榜,对当地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是他主导的。第一次去时,找错了地方,敲开门不是他家。同修儿媳妇正念也很强,我们就从一楼一直敲到四楼,挨个门找,最后五楼下来一个人给解释说这楼里确实没这个人。
没想到敲门过程中敲到了国保副大队长的家门。这个人也上了明慧的恶人榜,近些年迫害当地大法弟子的恶行几乎都是他干的。来开门的是他的妻子。后来确认国保大队长确实不在这住,我和同修儿媳妇商量,不能白来一次,去给那个副队长的妻子讲真相。于是又一次敲开了国保副队长的家。开门的还是他妻子。
同修儿媳妇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告诉她说:“我爸是好人,我爸什么罪也没犯,快让他们放人吧,快过年了。”副队长的妻子说:“我们说了不算。”我说:“跟您说肯定管事,您跟您家那位说说!”
经过这一次要人,同修儿媳妇也增强了信心,没再提只去一次的事,又和我配合去找国保大队长要人。
这次有一位同修给我们带路。我们一路发着正念,背着《洪吟》,我心里对国保大队长说:“我是带着洪大的慈悲救度你来了,快来迎接我们吧!”
到了他家,同修儿媳妇先去敲门,敲了好长时间,那位大队长自己来开门来了。这是我第一次和这位国保大队长见面。他只把门开了二十到三十公分的一道缝,我们自我介绍后发现他的手开始哆嗦,然后“啪”把门关上了,隔着门说:“我下班了,这不是工作的地方,有什么事你们去公安局等我吧!”
我和同修儿媳妇商量:如果他出来我们就跟着他去公安局,如果他不出来,我们就继续敲门。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他出来了,我们马上打车跟上他到了公安局,找到他的办公室。办公室里还有三、四个人。此时已是晚上八、九点钟,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不知这几个人是不是国保大队长心虚、害怕而现找来的。
一進办公室,其中有一个人先问我们和被迫害同修是什么关系?问我们的姓名和地址,强调必须得说。我心里非常坦然,心想:我今天就堂堂正正的告诉你!他很快在电脑上把我的身份证打出来了。我是二零零二年开始修炼的,之前没被迫害过。
这时同修儿媳妇堂堂正正的给国保大队长和其他人讲道理,说:“我爸爸是大好人,这是街坊四邻公认的,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孝子!”还讲了在家里对家人如何好,说你们不应该抓这样的好人!她的念很正,一直不停的给他们讲道理,我也配合着讲真相,讲了很长时间。国保大队长一直在静静的听着,最后说:“行了,你们也讲了半天了,你们就说今天来这目地是什么吧。”我说:“我也不兜圈子了,就是让你们放人,让好人回家过年!”他说:“我当不了家,我得向上边申请,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我说:“我们早就打听清楚了,这事就您当家,您一句话就能把人放了!”他就笑了,说:“真不是我一个人当家!”我说:“您就别推责任了,就您一句话的事!”他突然问我某某是你姐姐吗?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认识我姐姐,我当时想决不能动人心,决不能用人的办法托人情走关系,就坚定的信师信法,就很平淡的说:“是,您认识她吗?”然后继续和他讲真相。他就笑了,最后说先让我们回去听结果,他们再商量商量。
隔了一天,包括我们营救的这位同修在内的四位同修一起回家了。我们营救的这位同修是当地主要的一位协调人,他曾经被判过几年刑,也多次被绑架过。本来邪恶传出话来说这次要重判他的。
通过这次要人,同修家人对大法的正念更强了,同修的儿媳妇还得了福报——她本来只是一个商场的小组长,不久就升任整个商场大厦的经理。
一次邻县的三名同修发资料时被绑架,邻县同修找到我让我配合营救。当时邻县的整体修炼状态不好,几个主要协调人被迫害的很严重,有的甚至都不修了。到了邻县后,我和当地同修切磋,长时间发正念。发正念时师父点化:去找当地的国保大队长要人。当地同修切磋,找被迫害同修家属配合去要人。真是师父的安排,经同修联系,来了六、七个被迫害同修的家属。其他人都很配合,只有一个同修的儿子不明真相,对大法很抵触,也不愿配合。我和同修就一直给他讲真相,他由开始的抵触到慢慢明白了一些真相,最后答应去要人。
我们一起去了当地国保大队长的家。这个国保大队长没在家,他的妻子倒是很热情的接待了我们。他妻子是一名交警,因为她父亲一九九九年之前也学过大法,她也明白一些真相。我们就一直给她讲大法的美好。她说:“我知道大法好,知道你们都是好人,我爸也接触过。”她答应跟国保大队长好好说。等了很长时间国保大队长也没回来,我们就先走了。没过多长时间,三位被迫害的同修就被释放回来了。
(2)大法资源不能丢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的一天,有十七、八个警察突然闯入我家,抄走了家里的一些东西。我本人在八小时后回到家。
到家的当天下午,我想,他们抄走的物资是大法资源,不允许任何人抢占,必须立即去找他们要回来。二、三天内,我数次到当地派出所找到所长、国保小队长、市国保大队长等要我的东西。当时正赶上九月三日北京大阅兵,看上去他们都处于紧张状态,都很忙。九月二日,他们把东西基本都还给我了,十月一日把剩下的最后一台电脑主机也归还给我了。
开始我是先找派出所所长要东西,他说这个事归市国保管。那天去找市国保大队,没见到大队长,就给他打电话,打了多次,后来他索性不接我的电话了。我也数次去找当地的那个国保小队长,他很无奈的说:“我们这几天最忙了,过几天不行吗?”我说:“不行!”一次,我的急躁心上来了,在电话里和这个小队长急了,说:“就这么点东西,你看你折腾我多少趟了!”这个小队长说:“您看您看,您又急了,您这脾气快跟我妈的一样了!”我知道自己不对了,不能有急躁和争斗心。
开始时派出所和国保互相推诿。我找到派出所的负责人,他说他管不了,是国保管。我就当着他的面给国保小队长打电话,电话打通后,我把电话给派出所的负责人说:“你们俩当面说清楚吧,今天我就听听到底是你们俩谁的责任?”
一次正好碰到市里的国保大队长,我立即向他要我的东西,我说:“你看你们抄家怎么把我女儿学习用的电脑都拿走了呢?”他说:“是吗?我给问问?”第二天下午就把女儿的电脑还给我了。接着很快把其它东西也给我了。当地的国保小队长还说:“您看,我们这么忙,今天还把东西给您送回来了。”
去年五月份左右,当地镇政府综治办的七、八个人又到我家抄走了一些东西。我就利用这个机会给他们讲了真相。到目前为止已经去过镇政府五次找那个抄走我的东西的综治办主任讲真相。他的态度一直都很客气,也一直在向正的一面转变,也明白了一些真相,虽然还没有三退,东西也还没有归还,但我一定会锲而不舍的找他讲真相,我相信随着他真正明白真相,东西自然就会回来的。
二、邪恶灰飞烟灭
(1)明慧网恶人榜上的国保副大队长
二零一四年,我地有几位同修被绑架,当时说他们的案子是从邪党中央压下来的,被视为“大案”、“要案”,要从重办。
其中的一位同修有一段时间被取保候审在家。当时他家被三、四个人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有开车监控的、有骑电动车监控的、还有骑自行车监控的,总之无论这位同修去哪里后面都有人跟踪。
因为给这位同修请了律师,不时的有事要和他本人商量。我随时想去他家就去。一次我听说当地的国保副队长在同修家。这些年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几乎都和他有关。我想去给他讲真相,就去了同修家。一见面他就问我叫什么名字?在哪住?我把姓名和住址告诉了他。我当时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那时还是缺乏慈悲心,觉得自己很高大,他什么都不是。
不知为啥,他好像很害怕,象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各个房间乱转悠。我说:“某队长,我想和你说几句话,你能不能坐一会,别里外转了!”他还是不坐,一直到处走来走去的。于是我就跟着他讲真相,追着他讲了很长时间,他急匆匆的走了。
那位被迫害的同修被抓后正念一直不足,这次看到我把那个国保副队长追的到处跑,同修正念也出来了,从此开始反迫害,主动找本案相关的各个公检法司部门的人讲真相。本来他是要所谓“从重”判的,开庭后却不了了之。这位同修至今一直平稳的做着三件事。
一次非法庭审时,因家属要進去旁听,名额不够,我没能進去,就和同修在外面发正念。那位国保副队长突然来了,在同修发正念的地方转悠。我怕他的到来会引起同修的恐慌或他清点同修人数或拍照等对同修不利,我就迎上去,另一位同修随后跟上。我对他说:“某队长,你很辛苦啊,这大热天的!”他尴尬的说:“你不也很辛苦吗?”这样我陪着他一边走一边聊天,直到把他送过了马路对面。
(2)派出所里的“茶话会”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的一天,有十七、八个警察突然闯入我家,他们制造的气氛很恐怖,有上房顶的,有在大门外等着的。抄家后抢走了我的一本大法书、多本真相小册子、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多张光盘以及十几个刻着“法轮大法好”的小印章。
本来他们想绑架我丈夫,我提出让丈夫留下照顾老人、孩子,我跟他们去。
到了派出所,他们本来想给我做所谓的笔录,我说:“从现在开始我不会配合你做任何事情,不会回答你任何问题,我任何事情配合你都是害你。”给我做笔录的警察笑着说:“回答问题会害了我。”他让打字员打上“沉默!沉默!沉默!”然后就不再做笔录。
又换了一拨警察,我就开始给他们讲真相,期间气氛非常融洽,不时传出笑声,像开茶话会一样。我没觉得这里是迫害我的黑窝,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坦然。正和他们聊的高兴的时候,另外一个房间有一个警察听到我们这边这么热闹,主动过来说:“大姐,你又给他们上课呢,咱姐俩聊聊!”我又和她讲了真相。这期间又换了一拨警察,说:“大姐,您看您多受重视,我们这么多人保护您!”我又给他们讲了真相,他们态度都非常客气。
在派出所呆了八个小时左右,我就顺利的回家了。一个警察很不解的说:“动用了这么多警力,就这样放了?!”
三、正念足 师尊护 险途变通途
一次某地法庭非法庭审我们的同修,我和当地同修去旁听,结果我们几十位同修被绑架。我被劫持在那里近三十个小时,被我地公安去接回送回家。
在这期间发生了两件事:一是我很轻松的就把他们铐在我手腕上的手铐摘了下来。另一件事是:给我戴在身上的什么定位仪,也被我很轻松的摘下来了。在场的警察都惊讶的看到了我做的这两件事的全过程。
为了更好的营救同修、救度公检法司的众生,这些年数次请律师为同修做无罪辩护。每次请律师,都是我负责和律师联系、协商营救事宜,律师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直到开庭,几乎都是我全程陪同。
这些律师大多都是这些年来多次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知名人权律师,他们的电话都是常年被监控的,人也是被跟踪监控的,作为和他们密切接触的人自然也在被监控之中的。我从没有任何顾虑。在和律师配合过程中,经常给他们讲真相,打印明慧网的文章给他们看,送给他们真相光盘、U盘等,让他们了解正法進程。
二零一四年,就是前面提到的我们当地四位同修被迫害的案子发生后,当地同修切磋决定聘请律师,这也是当地第一次请律师,也是我第一次和律师接触。那时我们当地的整体状态很不好,四个被迫害的同修中有两个是当地主要协调人,其他协调人有的被追捕躲藏起来,其他人怕心很重,没有人敢站到第一线。
第一次和律师约好去会面时,几个同修开车送我,把我放到离会面地点相距几十里外的一个地方,我只身一人又乘了一个小时左右的车去见律师,其他几个同修在几十里外等我。
这位律师也是一位著名的人权律师,他刚做了为另外一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他和其他辩护律师遭到那里警察的严重殴打。他的肋骨被打折。我和他见面时,他还没完全康复,说话都没有底气,坐着要含着胸,腰都挺不起来。他说:“医院都不敢给我治疗,把我轰出来了。我转了好几个弯,才到了这里。”他当时是被监控的重中之重。
我们刚坐下不久,就看到对面不远处有闪光灯对着我们啪啪闪了两下,显然是有人在偷拍我们。这位律师的夫人过去问他们怎么回事?对方谎说是在拍电视。我没动心,因为我知道邪恶根本动不了我。就和律师把所有要商谈的事情谈妥了,顺利的回家了。
第一次陪同律师到公安局递交法律文书时,国保在后面全程跟踪,还有一个女便衣拿着微型摄像机对着我们拍摄。因公安局不收法律文书,我们又去邮局发快递,路上又有一男一女两个便衣对着我们拍摄,律师给他们照相,他们就仓皇逃走了。
七月份前后,我们家被严密监控了大约三个月左右,门口长期停着陌生的车,有同修去我们家发现被跟踪,不断有人在大门口探头探脑。一次我丈夫正好撞见一个人耳朵紧紧贴着我家大门在听我们屋里的声音。还有一次,晚十点左右,丈夫下夜班在家门口看见一个一米多高的仪器正对着我家大门口,这种机器应该是那种专案组特有的,当地肯定是没有的。制造的气氛虽然很恐怖,但都在师父的保护下,不了了之了,没发生任何事。
以上这些经历也只是我修炼路上的一小部份,开始时可能还有那种显示或自我的东西,后来发自内心的明白这些都是师父做的,师父只要我们那颗心,就没有那种显示的东西干扰了。写出来只是想和同修共同见证正念的力量,师父的伟大,大法的伟大!
有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二零零五年欧洲法会〉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再精進〉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3/167806.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是因家庭矛盾尖锐,想在法轮大法中寻找出路而走入修炼的。那是一九九八年,我三十一岁。
我得法不到一年,中共对大法的迫害就开始了。在邪恶铺天盖地打压的日子里,我虽然知道大法好,但自己无能为力,或者说是害怕,就把书藏起来了。可不学大法,觉得人生像失去了意义,后来就偷偷的学。
那时家里开了个店,没有顾客时我就看大法书,来人就把书藏起来。后来想,他们哪知道我看的是什么书?于是我就大大方方看。后来接触一些同修可以看到师父的新经文和《明慧周刊》,那时明慧网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被劳教、判刑、迫害致死的报道。那时真的问过自己:我还要不要修这个大法?答:修!
救众生
二零零四年,我地同修和市里同修开车到偏远地区发资料,被绑架了,涉及四十多人。我地协调人几乎都被绑架,无形中我就承担起了当地的协调工作,带着同修往外走。回想起那段日子,自己都不敢想是咋过来的。
我每天早晨三点起来炼功,五点上货,上货花真相币都是自己用笔写,上货过程中到同修家送《明慧周刊》,协调一些事。买衣服都买适合晚上发资料穿的,买鞋买走道没声音的。开始有怕心,把衣服缝满兜装资料,后来正念越来越强,就背大炮兜子(煤矿背火药用的大帆布兜)出去了。那时最少二百份,最多五百份,一走走一宿。晚上发资料从来不打手电,为了避开行人就走山道、走小道。夏天有时蜘蛛网一下兜在脸上,我一把从脸上抓下来,搁以前我是很害怕蜘蛛网的,为了救人我好像什么都不怕了。
后来有同修走出来和我配合,我们就成片成片的做。有个年岁大的男同修,熟悉周边农村,我就配合做周边农村;有个年轻同修会骑摩托,我配合做偏远地区;一次和年岁大的男同修往回走,走累了在山上休息,我躺那就睡着了,同修说我都打呼噜了!
无论做证实大法的事再忙、再累,我都要把家务做好,不能有漏。一次发资料走一宿,早五点才到家。因我出去丈夫不知道。我一点觉都没睡便和丈夫一起刷房子,直到晚上收拾完我才睡觉,那感觉,要是个常人哪能坚持下来。
因我家开店怕影响他休息,我和丈夫不在一屋住,开始我往外走时丈夫不知道,后来他早晨起来发现我家周围有真相资料,就知道是我做的。这些年来不论什么环境都没间断过发资料。那时孩子小,丈夫有时出外打工,我晚上出去发资料又怕偶尔来人买货吵醒孩子,我就发正念求师父加持不让来人。
我被非法劳教回来时,我家的店已经兑出去了,我们只好和婆婆、大伯哥住一起。做证实法的事非常不方便了,大伯哥单身伺候婆婆,得等婆婆十点多钟上完最后一趟厕所才能睡觉。大哥每天就玩电脑,所以很晚才睡,我要等到他们都睡着了才能往外走。
我地同修几乎都和我配合过,我每次出去都得走一宿,以前最少一次得发三、四百份资料,喷写真相短语一次得三、四盒漆,不干胶一次二百份,条幅一次挂过三十幅,把同修累的都不愿和我配合了。
有一次快过年了,同修送来六箱《九评共产党》书,过年期间必须发出去。腊月二十九那天我找了一位同修和我配合,她只和我发了一趟就不肯再发了,这位同修以前也没吃过什么苦,背一箱书就被背包带勒得受不了了。那我就自己发吧。那时资料放在一老年同修家。我一次背出去两箱《九评》,到发的地方放到隐蔽的地方,先拿一些发,发完再回来取,全发完了再上老年同修家背。
就这样那六箱《九评共产党》书我发到早上五点全部发出去了。我回来时老年同修心疼的摸着我的脸哭了。
大法使我变成了超常的人,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突破了很多观念。
谁都知道黑龙江的冬天有多么的冷,屋里可很暖和。有时向外走时,“冷”的观念就起干扰作用,想到外面冰天雪地零下几十度,可当突破怕冷的观念毅然决然的走出去时,那真是另一番景象。特别晚上发完十二点正念出去时,开始怕心很重,当突破观念走出去时,那种轻松无以言表。
一次丈夫在厨房做饭,我在店里看书,丈夫让我去院里拿柴禾,我嘴里答应,人却不想动弹,为什么不想动弹?原来有外面“太冷”的观念。后来当我决定要干什么的时候我就什么都不想,直接就去干。我发现没有观念,干啥都快。一次和同修出去贴不干胶,前面有一电线杆,我边走边准备不干胶,到跟前我一下贴上去了,接着直接往前走。她竟然没看见我贴。我现在是干啥都快。
我买笔成盒买,买本成摞买,自从看《明慧周刊》起,凡是同修讲真相的词、句、或真相诗我都抄下来,有的背下来。为后来面对面讲真相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在讲真相过程中,常人都问我,你是什么学校毕业?说我聪明,应该当讲师。在二零一六年我因诉江被拘留,我喊着“法轮大法好”走進拘留所。有一同修也因诉江比我提前两天被非法关押,我和同修配合讲真相,我用真相诗和她们讲,她们特别愿意听,有一个拘留所警察领着犯人修窗户,他也在那听,听完他对那个同修说:她是不是讲师?
我曾前后三次被绑架。这里说说其中两次被非法关押中所受到的迫害,以及反迫害的经历。
八天闯出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我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当地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把我家的电脑、真相光碟、条幅、护身符、挂历等都抄走了。警察把我带到派出所,我看到沙发上有一堆从我家抢来的资料,那些警察围了过来,我就拿资料、光碟给他们看。
因我地迫害法轮功的事归国保管,他们就等国保来处理。
国保来人把我带到审讯室,问我去没去过北京?问资料来源?我和他们讲真相,我说:“哪条法律说法轮功违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他们哑口无言。后来把我儿子找去劝我,我儿子当他们面只好说:“妈,有啥你就都说了吧!”我当时就告诉我儿子:“你妈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回去告诉你姥和你奶放心,你妈要从这里堂堂正正走出去!”我儿子走了,他们也问不出啥,就把我送到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里绝食抗议,看守所的所长问我为啥不吃饭,我说国保大队的警察说对法轮功不讲法律。后来他劝我吃饭,我不吃,那个铺头打我两撇子。那个所长没办法,只好找办案单位。那个国保队长拉我去灌食。他们把我拉到他们的定点医院。在往屋走时,我戴着工字镣铐,那个国保警察说了一句,意思说让别人都看看你。当时我想:我修大法我感到非常自豪,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就是修大法!他们几个人摁着我给我从鼻子插管,我趁他们不注意一把拔了出来。没办法他们只好又把我拉回看守所。
第二天他们找来“六一零”洗脑班的一个男警和五、六个女警,围着我劝我吃饭,我不吃他们就说:你儿子都上高中了,你要有个三长两短的你儿子怎么办?我告诉他们:“古代的仁人志士为一句真话可以掉头,岳飞忠孝不能两全……”他们无言以对又拉我去灌食。他们给我灌了三次食,第八天把我放了。
看守所警察来我家要我丈夫付灌食费用,丈夫说:“没有!”他们走了。晚上我儿子放学回来,我丈夫告诉他:“你妈绝食了。”我儿子却说:“我妈快回来了。”儿子有时间,我就给他读大法书,和他讲大法中的事。所以当他爸爸告诉他我绝食时,他才有此正念。那时他已上高中,儿子在我做证实大法的事上帮了我很多忙,他星期天休息我就让他看店,虽然他没走入修炼,但很善良。
我家人来接我,以为这八天我一点饭没吃,一滴水没喝还不得马上送医院去。一看我喝完水特别有精神,我和他们讲在看守所的经过。我丈夫告诉我,我被绑架后,他去派出所打听我的下落,派出所的警察和他说:法轮功真厉害,昨天晚上他的电话都打爆了,说都是国外打来的!
我回家后邻居来看我,丈夫告诉他们说我可有刚了。我知道他内心生出对大法的敬仰和对大法弟子的佩服。
非法定劳教两年 一年后回家了
那是二零一二年。因上次绝食出来始终不“转化”、不妥协,他们抓了我后怕我再绝食,就直接把我送到哈尔滨戒毒所劳教两年。我被单独关到一间屋里進行“转化”,不准出去,吃喝拉撒全在屋内,有个包夹看着我,帮着狱警“转化”我。每天都有狱警来找我谈话,句句都是陷阱,稍有人心就会被钻空子。包夹也向我施压,说你不转化,天天让人伺候。为了让我“转化”对我進行人格侮辱。那时没有强大的正念也很难走过来。
我刚被关时脑子一片空白,那种环境中压力非常大,师父的法一句都想不起来了。后来我想起真相光碟《风雨天地行》开篇的一段话:“真的勇者,穿越红尘的喧嚣,回归至真至善的心灵,历经世间一切苦难,而那份坚持依旧岿然不动。他是一棵参天大树,当狂风暴雨来临的时候,他用自己的身躯为世间所有的良知撑出一片希望的天空,当风雨过后,他向大地撒出希望的种子,这些种子在春天再次到来的时候生根发芽,同样长成参天大树。也许有一天,这世上的人们,无论贫穷或富有,会发现自己真正幸福的源泉──诚信,善良,和坚忍,都曾经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夜晚受到过这棵参天大树的呵护。”这段话给我增加了许多正念,后来我渐渐的想起师父的很多法。
一次,教导员找我谈话,她说你的教期两年呢。我告诉她,我心里没有两年的概念。我心里想你们说的不算。在那里一个星期得写一次作业,我怎么能配合邪恶呢?我给狱警写了一份不写作业的原因,是这样写的:文化大革命之前叫传统文化,文化大革命之后叫马克思写的无神论党文化,叫斗争哲学。我给他们举了两个例子:男尊女卑,党文化是这样解释的,男人象天一样,女人受气;而传统文化是这样解释的:男尊女卑是从易经延伸而来,叫天尊地卑。男人像天一样高亢公正自强不息,讲信誉、有担当;女人要像大地一样谦卑、包容、厚德载物。文化大革命就是革传统文化的命:砸庙、毁佛经、批孔子、破四旧。把儒家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全部铲光。现在中国大陆学的文化就叫党文化,所以,文化大革命才出现了打老师、和父母划清界限,颠覆了人的伦理。因当时他们为了让我们放弃修炼,她们就用传统文化给我们洗脑,我这样写她们无话可说。我又把师父的《洪吟三》<喝狼药>写在里面。我告诉她们,这些不是警察的错,我要挑战的是劳教所背后的共产邪灵。我从今天开始不写作业了,我要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不为这个一百年来搞了无数次运动的恶党当替罪羊!
我给包夹看,把她吓坏了,她说你交上去肯定给你加期,她们还得对你不好,结果适得其反。那些狱警见到我无话可说,反而对我好些了。和我商量让我收回。我告诉她们放到我的档案里吧。狱警中的教导员找我谈话,一進来就说:“我代表组织找你谈话。”我和包夹都偷着乐。警官对我想的问题都了解。一次,张狱警找我谈话,她刚说一句话,我就说这不是你说的,她扭头就走,边走边说:“是,不是我说的,是邪灵说的。”她走了之后,我和包夹都偷着乐。
后来,我出现了高血压、脑梗、心脏病症状。我开始拒绝吃药,我告诉狱警:大夫告诉我终生吃药,我说我才四十五岁,又出现心脏病症状。我是因为法轮功進来的,法轮功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把狱警吓一跳,她怕叫别人听见,赶忙把我叫到警务室,软硬兼施,看我无动于衷,只好让我回去。
队长一上班,知道我拒绝吃药,到我们屋开门就说了一句:“你能不能让人省省心。”此事惊动整个劳教所。所长亲自出马。早晨吃完饭队长没让我上楼,单独把我领到医务室,我看护士在兑药,那边站着一排男警,我知道他们要强制打针,我告诉他们今天谁要给我打针我就绝食。队长一看没办法,因我又出现心脏病症状,他们不敢动我,说了句:“上楼!”又把我单独关一个屋子里,不让我下去吃饭。后来我发现她们往饭里下药,我就不吃馒头和饭菜。每天血压二百。狱警的巡逻都增加次数,站在我床前看着我喘气。
天天有狱警劝我吃药,有个警官问我是不是遗书都写好了?我说,你以为我想死哪?我想好好生活。她告诉我说,担架都准备好了。
那天晚上劳教所队长找我谈话说:“你先吃两片药,所长说了过两天领你出所看病,够条件给你办所外就医。”我告诉她说:“你以为我要出去呢?我要把病拿掉,你就是带我出所看病,我也不吃药。”队长一听说:“我这不和你白谈了吗!”结果第二天他们带我出所看病,检查结果是高血压、多处脑梗、轻度心力衰竭。那个大夫告诉我说:“你得吃药。”我说我自己调理。
回来后,我知道邪恶不敢留我,我看她们忙着给我办所外手续。她们给我地“六一零”打电话说:“这个人不行了,你们快来领回去吧!”他们怕担责任,国保警察给我丈夫打电话,让我丈夫一块来领人。我丈夫问你们有什么要求吗?他们说:没有。在车上国保警察问我丈夫:“你家花钱了?”我丈夫说没有。
我从监区出来时,抓我那个国保凑到我跟前问我;“是不是想回家了?”我说:“想回家是想回家,但我不着急。”那个国保气的说:“你这是瞎子掉井里没治了!”在办理出劳教所手续时,法制科的科长告诉我丈夫,说我说话有煽动性,让我三个月交一次病历,否则,再把我带回劳教所。
在回来的路上,我给他们讲真相,给国保警察讲我在劳教所如何反迫害,他们听了后说:炼就在家偷着炼,别出去发资料。他们听我说的也有道理,那个“六一零”的人说:“共产党就是这样,多了就镇压,少了就一个一个整。”
当天下午我们到当地派出所备案,管户籍的警察没在那,告诉我星期一去,他们怕我不去,告诉我必须得去,我说:“你放心,我肯定去。”
星期一早八点钟我来到派出所,还是那个警察。坐下后他问我还炼不炼了?我说我还指着法轮功活命呢!他说:炼你就在家偷着炼,别戴着口罩到处发资料。我说谁看见我发资料了?他不吱声了,问我丈夫在哪上班,儿子在哪上学?电话号多少,问完让我过去,我说:干啥?他说:“签名、按手印。”我说:“自从抓到看守所到劳教所从来不签字、不按手印。”把他气得一下站起来了,你这是不配合呀!后来又坐下了说:“你过来。”我说:干啥?他拿了一本书说:“这是温家宝讲话,抄五十个字。”我说:“不写!”他一下站起来了说:“走,上那屋去!”到了所长屋说:“她不签字、也不按手印。”所长说:“把她弄進去,让她死里头!”我没吱声。他又说:“你是不是还想進去?”我说:“進去是不想進去了,但是,你非把我弄進去我也没办法!”他又对那个警察说:“打电话,谁给整回来的谁给弄回去!”
他们给国保打电话说我不配合,那边说:“你们自己想办法吧!”他们骗我说:“一会局长就来了。”让我上那屋。这时,所长的口气也变了,你看看你这么瘦,你要再進去不完了吗?我说:“法轮功被迫害死了那么多人,共产党历次运动杀了那么多人,他们就白死了吗?共产党不是人、不是物,它就是斗争哲学。”那个所长说:“你还知道挺多哪!”
两年的教期,在师父的呵护下,不到一年我就回来了。回家后学法、炼功。三个月后心脏病、脑梗、高血压症状全部消失。亲朋好友见证大法的超常。
谢谢师父的一路呵护!谢谢师父的慈悲苦度!我一生最快乐、最幸福的事就是修大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4/167817.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很小的时候,因家人修炼大法,我就知道了法轮大法好,也明白大法能使人脱胎换骨,但是对大法的认识始终停留在最表层上,没有系统用心的学法炼功,也不会向内找。十几年过去了,我能再走回来修炼,我明白是伟大的师尊没有放弃我这个不争气的生命,我才有幸留在大法中。
随着年龄的长大,不会实修的我,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没有经历大风大浪,精神、身体上也没有吃太多苦,几乎没有去过医院。但与常人结婚后,由于我脱离了大法法理,做事不考虑心性问题,退回常人中,婚后半年里,我深切的感受到了痛苦的滋味。那一段时间,我经历了小产、浑身无力、腰痛、扁桃体溃脓等等许多病痛,经常是这个毛病没了,那个毛病立马就来,我胡思乱想,却一直不悟。
直到二零一七年夏天,我想要看大法书,走回来修炼,师父就安排同修找到我,大家又在一起学法交流,很快我的状态就改变了,但在法理的认识上,我仍是一名新学员。下面就说一下从新走回修炼中遇到的一些神奇的事。
一、用心学法 法理显
这么多年来,我在看书中,从未体验过层层法理的展现,这次我意识到这么多年过去了,除了《转法轮》,师父的其他讲法,我学的太少,对正法形势也不了解,对法理的认识太浅,仍停留在小时候那种状态,所以有时间我就看师父的各地讲法、新经文等。之前,我不爱看《明慧周刊》,这次却发现《明慧周刊》是学员弟子交流的平台,同修的经历也能够激励我,很多想知道却无从下手解决的问题,师父也借文章一个个点给我,应该知道的一个不漏都有了。
那段时间我進步很快,感觉心里的问题和对法理的理解都又上一层楼,再看书的时候,我惊奇的体验到不同层次法理的展现,每认识到一点,身体就由内而外的产生振动,生命仿佛获得了更新,旧的东西好像剥落下来,感谢师父开启了我的智慧。
二、一心向法 身体变
由于我中间不学法的时间太久,这次从新走回来之初,我连同修讲的话也听不太明白了,意识到作为修炼人的危险状态,我决心赶上来,参加完交流,我回到家就看书学法,一刻也不耽搁。回到家后,想起之前因学法不精進,讲真相的方式不合适,导致丈夫对大法的误解,我心中有些胆怵,但想到生命对宇宙真理的渴求,众生都是为法来的,同时也想弥补因自己没修好带来的损失,我克服了怕常人不理解、盘问的心,就大大方方坐下来,当着丈夫的面看起电子书来(当时没有纸质书),看大法真相节目,听大法弟子的歌曲,还把耳机分享给他一起听。虽然他还是有些不理解的地方,但是不像过去那样,我心中有了云开雾散的感觉。
师父见我有心,当晚三点半左右,我突然醒来,知道是师父点化我晨起炼功。简单整理了一下,发完正念,戴上耳机,跟着师父的口令开始炼功。到第二套功法时,觉得胸口翻涌想吐,肚子钻疼,就忍着直到第四套。到了天亮,我发现每次都推后很久的月经正常来了,颜色也不象从前那样发乌,我心中暗暗称奇。以前炼第二套功法我撑不下来,胳膊举着举着,就放下来活动活动,这次我心里念着师父教我们的话:“难忍能忍,难行能行。”[1]咬牙坚持,第一次完整的炼下来,突破了过来,内心觉得很殊胜,同时心里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
就这样,我走出了每月必添毛病的怪圈,身体力量在恢复,原来干点活就累,现在只要炼功,干一天活也不累。
看到我的改变,连丈夫也觉得很神奇,他对大法的态度也在渐渐改变。有时他见我打坐,也不来打扰,就在一边观察,还会就我的坐姿问题提出建议等。看到他的改变我真高兴,知道是师父救了他,后来我俩聊起大法真相,他也不急躁了,而是心平气和的交流,也学着反思自己。交流后,我意识到自己还需纯净自己的内心和思想,这样才能解开他的心结。
三、向内找 假相破
学法之后,知道向内找是修炼人的法宝,也是我们应该做到的。可是开始我不会,也不知道怎么找,就在手足无措时,师尊再次用同修的文章点化我,照着人家的做法,我试着向内找了几次自己,渐渐的学会了。
因为之前扁桃体溃脓老是犯,还很难好,心里有阴影,怕再犯,所以有一点不舒服也很紧张,更别说跟病人接触。一次,陪母亲去诊所,这个心又翻起来,一進门,听见有人咳嗽,就害怕了,赶紧找了个离他远的地方坐下。
当时心中一惊:我躲什么?怕被传染?都修炼了,害怕什么“病”?师父的法瞬间在脑海中出现:“你有怕 它就抓”[2]。我告诉自己不能怕,这是不好的心,但是身体却还在躲着病人,我还没悟。
就在这时,我喉咙处莫名其妙的就痛起来,很象要犯病的样子,心中一紧,脑子里又出现师父的讲法:“你不要老害怕是病,怕是病也是执著心,同样会给你带来麻烦。”[3]“你的执著心一出来,不得去你的执著心吗?越害怕,就越象病似的,非得把你这个心去掉不可,让你接受这次教训,从而去掉恐惧心,提高上来。”[3]于是我坐正身体,心中认清假相,默默的清除邪恶,否定迫害,同时向内找,找到不好的心,并清除它。一分钟不到,我恢复正常,嗓子没有任何问题。我在心中叩谢师父的慈悲点悟。
一次去买鞋,五十五元一双,我想讲价抹去零头,后来想同修买菜都不挑不讲价,我们不能执著钱财,师父说:“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3]于是,我也不讲价了,结果老板拿来鞋,主动按五十元一双卖给我。
还有一次,丈夫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接人,接完人,再找他汇合,我心里很不乐意,心想我要跑好几趟,马上我又想起师父要我们修成无私无我的生命,挂了电话,心里很坦然,准备去接人。反思自己,找到了安逸心、怨恨心,心里清除它们。这时候丈夫打电话来说不用去接了。
修炼中,我还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事情,都在提醒我要求自己严格修心,师父借这些小事要我去执著,这些小事让我悟到,生活中无论在哪里遇到的事情都要向内找自己,找到不好的心去掉它,假相一下就破;那本来就是来考验我们的,就看那一念怎么动。很多事情真象师父说的:“观念转 败物灭 光明显”[4]。
四、正念救人有效果
一次我提起想跟同修A配合讲真相,一想要这么做,师父就安排好机缘,之后来一次机会,我跟同修A要去见以前的朋友,我在去之前,就发正念清理邪恶因素,见到朋友后,我跟同修A说:“我们给她讲真相,互相配合好。”
有了这一念之后,我心里有一股力量压也压不住,好象真相一定要从嘴里蹦出来一样,终于我鼓起勇气,尽力排除杂念跟同修一起从基本真相讲起,帮她和家人做了三退。我们讲的时候,旁边一个常人朋友还帮腔,这让我们看到了世人的觉醒,心中无比感激师父的安排。
在实修中,我还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好,唯有在有限的时间里,真正按照法理和修炼人的标准去做,才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也不负师尊期望。
层次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法解》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怕啥〉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4]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新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3/168935.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是二零一三年才走入大法修炼的。修炼时间不长,法理理解的不深,有些法理虽明白,却做不到,再加上我是上班族,每天时间限制的很死,没有多少自由时间,修炼不是很精進,三件事做得不好,特别是讲真相、救众生方面做得很不好。下面我就将最近自身修炼、讲真相救众生方面的情况说一说吧。
抵制各种诱惑,修去安逸心
我是上班族,每天白天基本都在单位里。不管有事无事都得在单位里呆着。心想:我是修炼人,不是常人。师父要求修炼人必须做好三件事,我也得尽量去做。最起码学法、炼功得保证。那怎么办?想办法早晨必须参加晨炼,在单位里找时间学法。
先说说晨炼。刚开始真不容易起来参加晨炼。头一天晚上把闹钟调到早上三点五十分,可早上闹钟响了,可就觉得太困了,最后还是没战胜困魔,没起来。到六点发正念,还是困得要命,最后勉强起来发正念,中间还是困,正念发显然也没起多大作用。然后开始炼动功,静功还得再找时间炼,五套功法不能一步到位。就这样急急忙忙上班去了。
这样怎么能行?一定要修去这个安逸心,战胜困魔,按时起来参加晨炼。头天晚上早点睡,把闹钟调到三点四十分。等早上闹钟响时我就在心里背师父的法、经文《论语》、《正念正行》、《苦其心志》、《无存》,给自己增强正念。就这样慢慢战胜了困魔,头脑慢慢清醒了,也就能按时起来了,贪睡的安逸心就慢慢修去了。
再说说学法。早上炼完功、发完正念,洗刷、吃完饭就得去上班。晚上回到家,家里还有一摊子事等着我做。学法只有在单位里抽时间学。现在单位里同事没事做时,不是上网看电视剧,就是玩游戏,要不然就是东家长西家短,谁家有钱,谁家有多少套房子呀等等的闲扯。这样的环境不学法只能随波逐流。必须找个清静的地方抵制这些诱惑,用法来净化自己的心灵。
现在上班,只要单位没事,我就单独到一个地方呆着学法。时间长了他们也习惯我这样了。开始他们不知道我单独在那里做什么,我也不想让他们知道,進屋就把门锁着,后来我觉着应该与他们讲真相了,就试着以第三人称与他们讲。后来他们猜到我炼法轮功,也都心照不宣默认了。所以现在只要单位没事,我就单独到一个地方学法。我学法基本都在单位里学。我觉得信师信法有师父保护很安全。
主动承认错在我 老同事得救度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人多的地方矛盾更多。我们单位也不例外。单位里,同事之间为了名、利,为工作做得多与少而争啊、斗啊是常有的事。修炼之前,我也在其中。修炼后通过学法明白了一些法理,也就慢慢看淡了这些东西,心性也慢慢提高上来了。但有时也有守不住心性的时候,人心执着一上来就忘记自己是修炼人。
我们单位有个比我年龄大的同事,他职称没有我职称高(是因为他文凭不够,没有资格评)他的工资也就没有我的高。但他工作年限长,经历多,也有能力。
一次领导特地安排他负责某项工作,他不高兴做,说:“我工作那么长时间竟然没有她(指我)工资高!”很不服气。他不干,要叫我干。我当时没守住心性就和他吵了起来。在执着心带动下完全忘了自己是个修炼人。大法弟子都知道,修炼人与常人发生矛盾错在修炼人。
学法后我知道了,发生这事是有我要去的心。于是,我向内找,找到了好多人心和执着。发正念请师父加持,彻底解体、铲除它们。过后,我主动找这位老同事道歉请他原谅。因我是当着很多人的面对他喊的,使他很没面子,我向他道歉,他还在生气,不肯原谅我。他说:“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你是好人吗!?”我态度平和的对他说:“我在这个人心复杂的社会里生活这么多年,避免不了形成好多不好的人心观念,我也不可能一下都修掉。是我没修好,对不起,请你多包涵。”我再次向他道歉。
在这之后,我都尽量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对待他。我们单位同事上下班多数都是骑电瓶车。因为上班路远,电瓶车骑到单位后需要在单位充电才能开回家。这位老同事家离单位更远,他中午一般都不回家,在单位里吃饭。他早上来把电瓶车充上电就不管了。有时一充就是一整天。我想:电瓶老是这样充电,时间不长电瓶就会坏掉。我看到他的电瓶点充足了就顺手替他拔下来。其他人看到也不管。第一次帮他拔掉时他不知道是我做的,我也没说。到下次下班要回家时他发现了,就大声喊:“是谁做的好事,帮我把电给拔了?”后来,可能有人告诉他是我做的,他很感动。
自那以后,我们之间的隔阂就没有了。我给他讲真相,告诉他“三退”保平安,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保全家平安健康。以前他可不听我讲,我一讲他就走,现在他也认同法轮功,告诉我每天晚上散步时至少念十分钟“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只是“三退”,他没有明确对我表态。
我考虑到他是受邪党毒害,有怕心,没敢在我面前表态。于是告诉他:“晚上散步时走到没有人的地方,对着老天声明你要把你的党、团、队都退了。”我知道他听進去了。
执着心重 救人不彻底
去年十一月中旬,单位领导将我抽到别的单位帮忙。
师父说过:“实质上大法弟子最大的责任就是救度众生,这也是证实法的真实体现。”[1] 我知道抽我去帮忙表面上看是单位抽我去的,可实质上是师父安排的。
去帮忙干工作是一方面,但不是主要的,讲真相救众生才是最主要的。师父看我每天被限制在单位里,没有自由时间,讲清真相救众生没有做好,我也以此为借口不去做了。可正法时间已到最后的最后了,我得法那么晚,还这么不精進,师父为我急、为我操心。师父慈悲为我安排了这样的路,既能尽可能的去向众生讲清真相,又不用每天花那么多时间跑那么远的路上班(这个单位离我家比较近,原来单位离家很远)在此谢谢师父!
我帮忙做的工作共有六个人,都是来自不同单位,每个人都包七、八个村。工作是分阶段的,是有时间限制的。虽然我修的不算精進,三件事做的不认真,还有好多人心执着没修去,但我没有忘记我是一个修炼人,是有责任在身的。在工作的过程中我都尽可能的与能接触到的有缘人讲真相。
刚开始时工作不忙,只来了我和另外一个人,我就借机以第三人称跟他讲真相,讲法轮功基本真相、讲“天安门自焚”真相、讲“藏字石”、讲中共用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以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讲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讲“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保平安。他很认同法轮功也相信“天安门自焚”是中共邪党造假,也知道中共邪党的残忍,也相信江泽民流氓集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之事是真的。他明白了真相,但遗憾的是当时自己有顾虑心,没告诉他我自己就是炼法轮功的,只是以第三人称的口气向他讲真相,结果他没明确要“三退”,我也没進一步去讲真相和劝他“三退”。
一天,快要下班了,办公室来了俩个年轻人。他们说他们是推销产品的(清洗抽油烟机和清洗皮具等用的产品)。正说话间,他们就开始给我清洗包。我的包被他们清洗得油黑发亮。我问他们买我要的几样需要多少钱?他们说需要一百六十元。我说我今天带的钱不够不能买。当时身上的钱确实不够,加上我也不太相信,不想买。因为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假难分,他们却说:“钱不够没关系,东西你先拿家去用,钱下次我们再来拿。”我说你们放心吗?你们不怕找不到我吗?他们仍然说:“没关系,你只管拿去用,我们放心。”
我听他们这么说,心想:他们对我这么信任,我也不应该不相信他们。于是我对他们说:“行,我买了,你们下次来拿钱。”中午回到家,我把买的产品都试了一下觉得还行。心想:他们能找到我,咱们就有缘,下次他们来拿钱时我一定要给他们讲真相救他们。
心里虽这样想了,可还是有顾虑,能不能讲呢?应不应该讲呢?这里是政府部门,我是第一次来这里帮忙,对这里的情况都不太了解,他们又是外地来推销产品的……思来想去,转念又一想:我是助师正法的大法弟子,我有助师正法的责任的,向众生讲清真相就是我的责任,我必须得去做。况且我有师父保护我怕什么?至于结果如何我不去考虑,我只管去做。
等到他们来拿钱时,办公室里有其他人,我就拿着钱包把他们带到外面很远的地方给他们讲法轮功基本真相、讲“藏字石”、讲中共用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以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讲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讲“三退”保平安。因当时天很冷,又刮大风,他们穿着单衣服,又因他们是外地人语言不通,我得用普通话与他们讲,我普通话又讲的不是很好,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听明白。这时看见他们眼睛直盯着我手里的钱包,我就把钱给了他们。他们接到钱直喊冷,要回去,我要帮他们“三退”,其中一人没答应,另一个人答应了,但没来得及取名字他们就走了,没能彻底救了他们。
这两次讲真相是我当时的修炼状态的反应:还有怕心和担心他们不愿听真相等人心,我的执着障碍了他们得救。但值得欣慰的是至少让他们听到了法轮功真相以及三退保平安的事,为他们以后得救打下基础,我也突破了种种顾虑又向前迈出一步。
他真正得救了
当今这个社会,人人向钱看,人的道德水准在一日千里的往下滑,在这个大染缸里救人很难,要想一次就把人救了更难。有的人得多次跟他讲才能彻底救了他。
今年年后,我到市场上找人加工栗子。在一个店铺前,有人正在炒栗子。我走过去问加不加工栗子?她说加工。我拿出栗子,她称完重量,叫我拿到店里让她丈夫割口子。我来到店里,看见她丈夫一个人在,当时我想:我得给他讲真相救他。我看他一边干活,一边看手机,我就站在旁边和他闲聊。我说:“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可人心变坏了,整个社会在向不好的方向发展。现在当官的贪污腐败吃喝嫖赌,从中央到地方大官大贪、小官小贪,社会上坑、蒙、拐、骗,黑社会地痞流氓当道,特别是邓小平、江泽民在台上时更是把这个国家祸害得没样了。邓小平的白猫黑猫逮着老鼠就是好猫的观点……八九“六四”天安门大屠杀,杀死那么多无辜学生……现在江泽民流氓集团又迫害死那么多修炼真、善、忍一群好人,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高价出售牟取暴利。”
说到这,他开腔了,他说:“在很多年前我听朋友讲过法轮功,我朋友和他妈妈是炼法轮功的,而且我还看过《转法轮》这本书。”过一会他又说:“一次我朋友有病,他妈妈就不让病人上医院,说大法师父能救他,最后病人病得很严重,他家人强烈坚持上医院,最后送到医院捡回一条命。”(大概是这个意思)我解释说:“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教人修心向善,提升道德修养,祛病健身有奇效。好多炼法轮功的人,开始是有病的而且是很严重的病,有的甚至医院都判了死刑的,最后炼法轮功炼好的大有人在。前提是他得把他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修炼人,得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首先他得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不断提升自己,祛病健身才能有效果。你嘴上说修炼法轮功,可心里一点也不改变,还和以前一样,那就没有效果,当然病也不会好。”我接着说:“在这之前,我有亲戚是修炼法轮功的,她给我讲过有关法轮功情况,我也不相信,给我真相资料我也不看。后来,我身体有病了去医院看,医生说吃药只能维持不发展,但不能除根。之后,我又采用好多办法,也没有用。再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一段时间后,不知不觉中,我全身的病都好了,真是无病一身轻!”
此人虽然听人讲过法轮功真相,也看过《转法轮》这本书,但我听得出他对法轮功仍然存有偏见。听我这么一说,他似乎有所改变。他说:“最近一段时间,有人通过QQ与我聊天谈有关法轮功的事,也劝我‘三退’。”显然他还没有退。我又把为何要“三退”以及如何“三退”和他讲了一遍,并让他诚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保全家平安健康。当时用人心想问题,没有让他表态,还是没有彻底救了他。
后来有事经过那儿,我脑中又闪出一念:我得再進去给他讲讲,这次一定得把他救了!
我進去和他打招呼,我说:“你好,你还认不认识我?”他就喊:“你上次来过,你是炼法轮功的。”我说:“你还认识我呀!”我心里对着他发正念,请师父加持彻底铲除和解体他背后阻碍他得救的一切黑手烂鬼、共产邪灵。接着我把有关法轮功的真相又与他讲了一遍,最后帮他取化名退出团、队。我让他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他说:“记住了。”
其实,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师父铺垫好的,我们只是付出点行动去把它做了而已。就是这样,我们也不一定能把它做好,有时还做得很差。离开师父、离开大法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正法已到最后的最后了,听师父的话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自己也这样要求自己。可有时一到关键时刻又会被各种人心执着带动着,说的、做的根本就不像一个修炼人了,甚至连一个常人都不如,过后自己也后悔。自己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末劫时期,在这个乱世中,创世主用宇宙大法来救度我们,这是开天辟地没有过的,是多大的荣耀啊!我们还不知道珍惜,这是多大的罪过呀!”
现在这时间是师父用巨大承受延续来的,目地是让大法弟子在修好自己的同时,救度更多的众生,圆满自己。我们真应该利用好这段时间走好、走正自己的路,做好三件事,随师返家园。
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退休以后,每月领退休金,不仅衣食无忧,时间也比以前充裕了。协调同修就让我帮助乡下的同修们,把三退名单发到退党网站。
因为三退名单很多,他们给的都是一周的汇总,有时一个同修一周就退一百多个,而且有的老年同修没上过几天学,写白字、错别字很多,更有厉害的是自己造字,这些都是经常的事。所以在做的过程中,我的很多不好的人心都暴露出来了。
过年期间,同修们利用发新年挂历做三退,退的人数就更多,我看着密密麻麻的人名,头都大了,不仅要反复核对数人数,还要注意有没有重名,有的同修字写的很潦草,所以每个名字都要仔细的看看,是否有错字,白字,或是同修自己造的字,加上有时网速慢,在电脑边一坐就是两小时。弄完以后,站起来腰酸背痛的。
每次同修把名单给我时,我都会嘱咐一番,告诉她让做三退的同修要认真对待救人的事,不能写错字,白字,造字,字迹要工整,尽量别反复用同一个名字。每次给我三退名单的协调同修也都会强调做三退的同修怎么不容易,那么冷的天,还要每天出去救人,有时饭都吃不上,说我在屋里暖暖和和的,就是坐着,还那么多抱怨。
我一直觉得我自己的做法是对的,没有错,觉得作为大法弟子,这些都是她们应该归正的,做了就要认认真真做好,不能马虎,糊弄事。所以,每周协调同修来,我都会嘱咐,直到和协调同修争执起来,闹得很不愉快时,我才想起静下心来,找找自己。
师父说:“可是你们一旦碰到矛盾的时候都是往外推,找别人的弱点、缺点,你这就做的不对。你会使大法的工作受到损失,你会使大法受到损失。你没有想到你们都是在用大法、用大法的工作搪塞你们自己的不足,掩盖你们自己的执著。当你觉的别人做的不好的时候,你心里头过不去的时候,你就要想一想了,为什么我心里过不去?”[1]
表面看都是同修们的错,我到底错在哪里呢?师父说:“修炼人嘛,向内找这是一个法宝。”[2]我静下心来,想想同修真是很辛苦的,不论风霜雨雪,家庭条件不好的同修,为了节省,饿着回来,风雨无阻每天出去讲真相救人,而且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骂人的,威胁打电话报警的。换了我能做到吗?做不到,天冷点,刮点风,我就窝在家里不出门了,这不是安逸心吗?怕吃苦。三退名单一多,就着急,重名太多了,就从心里抱怨同修,因为重名要剔出来,还要多占时间上网发表,这不是怕麻烦的心吗?说同修字迹潦草,有时候我自己写字也是那样啊!我明白了,原来是我需要在法中归正了啊,修不是修别人,是修自己啊。
第二天,我去找协调同修,一進屋,协调同修就说:“你说的对,救人是神圣的,也是严肃的,我明天准备去找那些做三退的同修,和她们交流交流归正这些事情。”我说:“我和你一起去吧。”她说:“行。”
那天我们在一起共同学习了一讲《转法轮》,我就觉得那天那个场很祥和,感觉很舒服,学法也很入心。第二天,我们两个开车去乡下,找了每个做三退的同修,和他们交流了讲真相救人做三退的严肃性,要做好。同修们都很认同,以后给我的三退名单中,就极少有错字、白字,或是造的字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从二十岁开始修炼大法至今已二十年了,在懵懵懂懂、摔摔打打中,最近这几年才渐渐懂得了修炼的内涵,师父把我从一个满身业力在地狱中的生命捞起洗净,从中师父对弟子的艰辛付出难以想象。
由于妈妈在村里担任了多年的村妇女主任和村书记,受党文化熏染非常严重,直接影响到家庭,给家庭带来了很大伤害。因此我对中共邪党深有了解,深恶痛绝。我也是深受其害,长期生活在父母火药味的打闹中,没有几天消停的日子,导致我心里霉暗、扭曲、病魔缠身,就在我将要毁灭时,我开始修炼了法轮大法,使我重获新生。
我小的时候伶牙俐齿,但是后来受家庭环境影响,使我变得头脑木讷、迟钝、表达能力不好。刚开始的两年内我是用手机直接劝退,第一次拿起电话时,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咚咚跳个不停,强作镇定,居然劝退了这个人,这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虽然表达的不怎么好,但劝退率还可以。
有一次刚把电话打到一个男士那里,说的对方也很认可,但是他说我怎么说话还结巴。我说对不起,以后我一定注意。那天一两个小时劝退了三十人,不知怎么的从那以后再打电话也不结巴了,打电话的思路也是源源不断。后来的这几年就面对面上街劝三退,因为有了打电话劝三退的基础,面对面讲真相我也没有障碍,不断的总结经验,逐渐走向成熟,修掉了许多执着心,如怕心、争斗心等等。
学好法、发好正念是讲真相劝三退的前提,效果也会好,讲真相劝三退时我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就是不要和对方发生争辩,一般有理性但不明白真相的人,你跟他讲道理他会听,会思考你说的,然后认同你;有些人是没有理性的,完全站在邪党那头与你大声争辩,不让你说话,带动周围的人打击你,象这样的人说上两句话就知道是什么样的人了,如果是这种人最好是不要讲了,说声:对不起,打扰了!就离开,不给其市场,以免影响其他人。师父说:“工作中的语气、善心,加上道理能改变人心”[1]。这些年的讲真相中深有体会,这些年我没有放松讲真相救人这件事情,救人急呀!
色欲心和妒嫉心是要修去的很不好的人心,然而我的这两颗心都很重。所以修炼过程中去这两颗心真是很难,但是有师在,有法在,什么也挡不住生命修炼回归的路,每当妒嫉心反映出来时,我就想起一些法理克服它,同时加深了我对部分法理的认识,比如有一次妒嫉心出来时,我就想起了师父说:“什么是佛?如来是踏着真理如意而来的这么一个世人的称呼,而真正的佛他是宇宙的保卫者,他将为宇宙中的一切正的因素负责。”[2]同时也想起了师父那洪大的慈悲,自己还抱着这颗狭隘肮脏的心不放,真是与法的要求差得太远了。这不是我,不符合真、善、忍宇宙特性的,我都不要,都是属于邪恶旧势力一伙,都不承认它。每当这颗心反映出来难受时,我就想,这不是我难受,是妒嫉心难受呢,我分清它,我也就不难受了,它也就慢慢地不起作用了。
我对妈妈的怨恨心根深蒂固,这么多年也是在矛盾中不断的去这颗心。女儿考上大学请客,婆婆和丈夫商量了请客时间。我问了丈夫日期并告诉了妈妈,是某日晚上请客,妈妈就分别传达给了娘家亲戚,谁知道请客那天早晨,婆婆打来电话说是中午请客,我就问丈夫怎么回事,他说因为每次家里请客都是在晚上,所以他认为这次也是晚上,我说这么大的事怎么不问一声,怎么能凭想象呢?只好打电话告诉妈妈改中午请客了。妈妈一听就炸了,并冲我发火,来吃饭的时候见到我也是耍脾气。在饭桌上又跟婆婆气呼呼的说起了此事,婆婆敬了酒,道了歉,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有一个同修和妈妈是同一小区的,她们一起来到饭店,同修一见我就说:“我跟你妈妈说你肯定不生气。”这不是在点醒我吗?心想哪有偶然的事情。晚上睡觉梦里有人说我修得浮皮潦草,今天早晨炼完功后“清净心”三个字打到我脑子里,我想是该什么都放下了,就这么一种感觉。然后就发生了这件事情,哎!是弟子不悟,修的差劲,师父才这样点化我。这是师父为弟子提高设的考验,妈妈也是在为我承受,这是去我的生气的心、面子心。师父说:“人在生气的时候,我告诉你,千真万确是魔性。”[3]那么魔性不就应该去吗?心想我就不生气,今后遇到什么生气的事我也不生气,这个关就过去了。过了几天妈妈到我家来还提这事,我就劝她别生气,又不是故意的,发火也解决不了问题,想着怎么把事办圆满了才对,又说了些多为别人着想的几个例子,妈妈听了也认可,此时我的心态是平和慈善的。
正法已接近尾声,在今后不多的时间里,凡事用法来衡量,要求自己,归正自己,做好三件事,兑现史前大愿,不辜负师父慈悲苦度。
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导航》〈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新西兰法会讲法》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今天我想向师尊和各位同修汇报一下,我是怎样遵循师尊的教导——遇事为别人着想,从而化解了家庭矛盾的。
我丈夫兄弟三人,老大过继给大伯了,丈夫是老二。老人给兄弟俩留下了六间平房,一人三间,在一个院里。老人过世后,因房屋年久失修,很破旧了,小叔子就想翻盖。
小叔子要把两家盖在一个院里。丈夫接了公公的班,在市里工作,我们住在市里。我向丈夫建议:要翻盖就盖成两个院吧。小叔子一家的心思我清楚:反正我们在市里有房子,翻盖后我们也不会经常回去住,再说我们只有一个女儿。可丈夫也要两家合一个院,并说:“兄弟俩从小不就住在一个院子里吗?”
我想,既然他们都想这样做,那就随他们去吧。自己是个修炼人,不能为此和人争斗。再说丈夫有个稳定的工作,小叔子靠打工生活。况且多年来妯娌一直抱怨婆婆为什么不叫她丈夫接公公的班?婆婆说:“当时老二已经十八岁了,正好高中毕业,老三才十六岁,还在上学。十六岁也不够上班的年龄呀!”有时把婆婆说急了,婆婆就说:“老三要接班了,也就不会和你结婚了。”
房子盖好了,一家三间,两家各花了七万块钱。当时小叔子家在村里已经买了一套楼房,都在里面住了几年了,所以房子盖好后他们并没有回来住。
丈夫退休后,在老家附近的一家工厂找了一个活干,这样我们就搬回老家住了。妯娌知道后很不高兴,搬家时竟然连忙都不帮一点,看了一眼就走了。
后来我们帮女儿带孩子,就去了外地。三年后,我们从外地回来了,这时小叔子一家也已经搬来住了。
我们在老家住了一个来月。这一个月里,妯娌经常在院子里发脾气,有时还莫名其妙的对我大喊大叫。我知道,我们回来住,妯娌的心里很不高兴,甚至有点受不了了。一天早晨,小叔子故意在院子里大声对妯娌说:“撵也撵不走哎!”
我一听,心里的火直往上窜,心想:“一切随你们的意房子才盖成这样,当时盖房的时候,我就曾提醒过你们:两家住一起,行不行啊?你们可要考虑好了。现在我们住的是自己的房子,你们凭什么要撵我们走?!”越想心越沸腾:“实在不行,把院墙拆了盖成两院,开两个门好了!”
我一下子感觉到自己不对劲了,这不是强烈的争斗心吗?我告诫自己要冷静,不要冲动。就这么一念,心马上就平静下来了。这时我想到了师尊的教诲:“不管这件事情怨你还是不怨你,你都找自己,你会发现问题。”[1]同时,作为修炼人做事都要为别人着想。我应该站在他们的角度上看这件事情。
就这样,我开始想他们:他们一家本来生活的很平静,我们突然住進来,他们必然会感到诸多的不适应,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们是修炼人,做事有大法法理的指导,我们应该明理。而如今的世人为人处世没有任何正确的思想做指导,所以我们不能对世人要求什么。此时我真切体会到了他们的心情:是我们的到来,打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就尽量多做一些打扫院子、清洗厕所的活,我想这样他们会高兴一些的。有几天了,我一直没有见到妯娌。后来才知道她的腿疼的已经好几天走不了路了。小叔子每天带她去治疗,送回来后就上班去了,中午只有妯娌一人在家。我知道后,就帮她去买午饭,包了饺子就给她端过去。慢慢的妯娌的腿好些了。就这样在老家住了一个月,我们又去了外地。
第二年我们又回来住了一个月,这次妯娌对我们很热情,两家相处的和谐了。从那以后我和丈夫不管谁回来,妯娌总是会把家里的好吃的给我们送些过来。
最近传来消息:老家的房子要拆迁了。
一次大伯哥一家、小姑子一家和我们一家,三家在一起吃饭,说起此事。小姑子的丈夫说:“两家一个院,户主可能只有一个。”意思是如果一个户主,可能就是小叔子了。他的弟弟是村长,所以他接着说:“要有什么事我会帮你们办。”大嫂也说:“要有什么不公平的事,叫小姑子帮你们出头办理。”
我说:“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是这样想的,咱们三家不管怎样,最少都有一份退休工资。小叔子现在也快六十岁的人了,还要出去打工。当时公公在世时就因为这个事一直放心不下这个小儿子,觉得亏了小儿子。我想那就趁这次拆迁补偿他们一下。拆迁中,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能接受,不会和小叔子一家闹意见,再说我们又是当大的。我俩都已经商量过了。”
片刻大家都没说话。我知道他们此时已经感受到了大法修炼人的不同。
后来有一天大伯哥到我家来,反复说:“你好心有好报,善良的人一定会得到福报的。”大伯哥原来对法轮大法一直有抵触,由于一些家庭矛盾对我也不认同,此时我感受到他已经转变了,认同大法了,也认同大法修炼人了。
在这乱象丛生、道德低下、人人为敌的乱世中,法轮大法洪传世界,大大提高了修炼者的心性,能使人相互包容、忍让、和睦相处,也唯有“真、善、忍”这个修炼群体才是人类社会中的一块净土。
谢谢师尊的慈悲苦度!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欧洲法会讲法》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是1997年得法的,迫害之后几年没咋精進,但一有困难就知道看《转法轮》,求师父帮忙。师父最近几年又让精進的同修找回我,让我在大法中精進实修救人。师父还慈悲保护我的家人、亲朋好友,多次让他们化险为夷,在此仅举两例师父保护我家人的事例,以此感恩师尊,赞颂大法的神奇。
一、四岁的孩童“是师父保护了我”
2015年6月8日上午,我堂妹给我打电话说:“姐,你快来帮帮我吧,把你手头的事放一放。”我说:“啥事啊?” 她哭着说:“出大事了,孩子(年仅四岁的小外甥)昨天被汽车撞了,现在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我一听说:“赶快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妹说:“在念着呢。”因她的哥嫂,也就是孩子的舅舅、舅妈也学大法,已经告诉她念了。
放下电话,我马上赶到医院,院方说孩子的伤势非常严重。我鼓励孩子的家人:“你们都不要害怕,孩子会没事的。”当时我堂姐也在现场安慰我妹说:“玲,你不要太伤心,孩子好就好,不好也没有办法。”我接着说:“大姐,你不要这样说,孩子一定会没事的,有我们师父救他,你们要有正念。”
医生告诉孩子的大伯说不能转院了,他大伯眼睛红红的,看他那表情孩子是不行了,我拍着他的肩膀说:“孩子一定会没事的。”
孩子的爸爸到国外打工去了,所以不在现场。孩子出事的第三天,妹夫才回来,到医院一看,妹夫都傻了,愣愣的坐着,亲朋好友看了都非常伤心。
请来青岛的专家给孩子做检查,专家说,孩子的右肺都撞破了,得切除,支气管断了,脊椎也断了,腿也断了,专家都说没救了。
可出事的第三天下午,我和妹妹進监护室看外甥,我俩就对着孩子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正乾坤,邪恶全灭”[1],念着念着,孩子的眼睛睁开了。妹妹说:“宝宝,你看看大姨。”
孩子转动眼睛望着我,那一刻,我太感动了。我妹说:“姐,我看到希望了。”我说:“你放心,师父一定能救回宝宝的。”
到出事的第四天晚上,看到孩子有了生命迹象,孩子被转到青岛大医院,第五天给孩子做手术,孩子的舅舅、舅妈(也是大法弟子)陪同堂妹一起去的青岛,他们三人同时给孩子发正念,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手术很顺利的做完了,也没切除肺,气管、颈椎、腿都接好了,在医院住了15天就出院了。
我堂弟和我说,出院那天,是他到医院接的孩子,在病房里,宝宝说:“舅舅,我妈妈求师父了,是师父保护了我。”堂弟在心里高兴的想:咱们是同一个师父啊。
从医院接回孩子后,我和堂弟又一起去看望孩子,我们都叫孩子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孩子说“好”,并天真的说:“大姨,咱拉钩,一百年不许变。”我说“好”。拉完钩后,宝宝又说:“大姨咱还没盖章呢”,我俩又把大拇指碰到一起盖章。
看到我外甥现在活泼健康的成长,我和堂妹全家双手再一次合十,感谢慈悲伟大的师父。我是流着泪写完这篇稿件的,写的时候,当时那一幕幕又展现在眼前。
二、师父抢救我女儿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写的起诉江鬼的诉状,一天,还没整理好底稿,女儿单位的领导给我打电话说,你女儿突然生病了,被120送到医院了,让我赶快去医院。我马上想到:这是旧势力对我写诉状的干扰,我立刻发正念清除一切干扰,在去医院的路上也一直发正念。
到了医院,看到女儿正在输液,女儿见到我就哭了,她说在单位时手脚都不会动了,全身麻木,女儿说话也不对劲。我对女儿说,你快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女儿在心里默念,我也在她耳边念这九字吉言。这时,我看到女儿的眼圈和嘴角都青了,我想问医生是怎么回事,可转念又一想,这正是对我信师信法的考验,只有师父才能救女儿呀。于是,我继续发正念,求师父,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背师父的《洪吟》“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2]等经文。
大约半个小时吧,我看到女儿的脸上慢慢红润了,女儿一切正常了。我高兴的问女儿:“你说大法神不神奇?”女儿说:“大法真神奇。”还没输完液,女儿就让我去把护士叫来,把针拔下来不打了,我们高兴的回家了。
第二天,我女儿就正常上班了。是慈悲伟大的师尊救了我的女儿。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发正念两种手印〉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上海法轮功学员贺寅生于2018年1月17日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徐汇区看守所。零口供,每天坚持炼功。
贺寅生,1980年代出生,从小顽皮,给送到工读学校。初中毕业,流入社会,染上黄赌毒。贺寅生是2012年在网上了解真相后,逐渐得法的。贺寅生独修不到3个月时间,就不修了。在2015年的世界法轮大法日,贺寅生用微信上传了世界各国庆祝大法日的盛况照片,贺寅生完全是以常人同情法轮功的角度,想做点好事为出发点,后来遭人诬告,被绑架到看守所。到2016年9月,贺寅生决定弃恶从善、痛改前非,回到大法中修炼。
修炼后,贺寅生戒掉了吸毒、赌博和不洁的生活方式,做好人。不仅自己不吸烟,也劝家人戒烟。
绑架贺寅生的责任单位之一是长桥派出所,其中一个相关的警察姓叶。
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贺寅生的94岁的外婆,到长桥派出所,龙川路66号,要求释放贺寅生。值班警察说,承办警察昨天值班,今天休息。又打电话给有关领导,都拒绝见老外婆。随行的亲友说,法轮功是好的。值班警察问,你说法轮功是好的?亲友说是的。外婆说要见派出所所长,值班警察说周四可以见,并说,主要承办是徐汇区国保。
相关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徐汇区天钥桥路901号,邮编:200030
总机:02164868911
局长:韩力鸣 电话:021-64861337
国保处:
电话:021-64861211 国保处
处长 电话:021-64282495
副处长 电话:021-64861210 电话:54251471
610科长:02164868911*37211
严志亭 02164868911*37214 手机13386266180,天钥桥路901号707室
苏沪平 手机13386267163 02164868911*37217
王卫星 02164868911*37219
其他分机:*37211 *37206 *37215 *37218 *37216 *37207
江振道 丁亮 胡凌云
长桥新村派出所:地址:龙川路66号,邮编:200231
电话:02164102445
电话:02123037647
警察叶谙奇 参与绑架,绑架组的负责人姓杨(行动组组长)
潘剑平所长
陈太华副所长
毛沁怡副所长
虞亮教导员
领导公开联系方式 18917782984
上海姚成旭的非法庭审已改到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奉贤区法院的第六法庭。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陈佩华被构陷到法院,家属辩护人向法院递交了家属辩护人委托书,并把无罪辩护词也递交到法院,几天后,法官李忠诚让陈佩华的丈夫去法院,劝他去“转化”陈佩华,不然就判刑。老人压力很大。陈佩华的女儿又去法院递交法律意见书,想规劝法官退卷,可是法官李忠诚没有收法律意见书,说这些都违法。无奈陈佩华的女儿只好去邮寄法律意见书。
吉林市船营区法院李忠诚电话:13704316606
2017年10月7日刘素珍被绑架到拘留所,15天后被转到看守所迫害,近日得知刘素珍已经被构陷到检察院,家属去检察院递交家属辩护人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办案检察官没在,书记员说没有义务接收这些文件,家属无奈只好用快递邮寄相关材料。
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李长杰 电话:0432-63429311
书记员:李丹丹
东丰县 公安局局长 史汉章 副局长 刘振明 610 黄金玉
长春市三名女法轮功学员去长春市合隆镇讲大法真相,已两天未回,家属焦急等待。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法轮功学员张翼、廖安才、郭兵将于2018年1月27日出狱。
四川省南部县法轮功学员张秀珍,2018年1月12日下午讲真相时,被南部县西城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被非法抄家。听说第二天被送到南充市看守所。希望了解情况的人士补充。
2018年1月5号左右,四川省华蓥市庆华镇法轮功学员贺绍密,被恶警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岳池县看守所,至今未归。
2018年1月24日下午,安徽临泉法轮功学员李爱萍在向世人讲真相时,被临泉县西关派出所迫害,并到家中非法掠夺大法书籍。现被关到阜阳市拘留所。
西关派出所所长:孙勇 电话:13956753533
临泉县司法局局长:李洪伟 电话:13956755998
副局长:杨卫东 电话:13705675666
副局长:于亮 电话:13905683233
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刘洪军、郭秀清被非法判刑,现补充山东省寿光市法院院长尹洪阳电话:
山东省寿光市法院
办 0536-5197501 0536- 5221166 0536-5197584
法院院长:尹洪阳 办 5118996 18705360067
副院长:吴振平(原政法委副书记 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5265667 18553689109
深圳法轮功学员黄濡红,因在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批发市场张贴了3张传单和发了5本法轮功真相资料,2017年7月17日,被韶关乳源县公安局绑架,并非法抄家。
2017年12月13日,黄濡红被非法开庭, 二位律师当庭做无罪辩护,无懈可击,法庭哑然,尽管这样,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法院明知违法和违背良心的情况下,仍错用刑法300条,2017年12月29日,将黄濡红非法判刑3年6个月,并罚款1万元。
审判长:谢碑养
审判员:钟庆田、林玲
书记员:叶璐
斗门区法院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10点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卢健雯非法开庭。
九江市法轮功学员王翠红于2017年1月15号在学校门前讲真相,遭人恶意举报,被绑架到炼油厂派出所,现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其他情况暂不详。
2017年8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宣化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宣化区610非法组织等数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高永泰家中,先是街道办事处进行敲门,敲开门后派出所、公安局国保大队、610非法组织等数人闯入高永泰家中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个人物品若干,后于2017年8月15日非法刑拘,先是说拘留15天就放回,结果给的是刑事拘留。之后家中交了5000元钱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但仍遭骚扰不断。
2017年11月16日下午,在宣化区法院对高永泰进行非法开庭审判,高永泰做了有理有据的自我辩护,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宣布休庭。12月14日宣化区法院谎称有什么事需要高永泰核实签字,高永泰于12月15日去到宣化区法院后即被非法扣押,并让高永泰与哥哥通话将其哥哥叫到法院签字对高永泰实施非法批捕。现高永泰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看守所。
12月25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对高永泰一审非法判刑一年,罚金3000元。高永泰的亲属12月27日拿到非法判决书。
现在高永泰被迫害的案子已到张家口市中院立案庭,一审后家属已聘请了北京律师。2018年1月23日律师去张家口市中院阅了卷,并会见了在宣化看守所非法关押的高永泰。
宣化区南大街派出所:
主要迫害责任人
教导员李文景0313-8376345(家用) 、13323031220
张家口市中级法院: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29号,邮编075100 院长王靖0313-2055901
办公室
立案庭:
张宏权 2013508 13933753376
陈 厚 2013208 13623360990
王中平 2055973 13603131388
黄世国 2055953 15003236139
焦 青 2055953 13373030071
梁 钧 2055973 15031395152
张剑超 2055962 13653133338
卢 静 2055962 15028310099
沈荣祥 2103208 15128300882
杨 勇 13785359911
李 玲 2046121 03138531898
冯鹏婕 2013208 13903131083
周丽冬 15132376059
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
院长田慧荣17731391063
副院长王秀文17703138205
审判长申飞15033406181
陪审员王平0313-5973628
610主任李兆国0313-3238073、13933763868
宣化看守所:吴晓友13831366701
昌黎法轮功学员陈艳玲于2017年12月18日劫持到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将于2018年4月18日刑满出狱。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潘英顺、翟素平(夫妻),在2018年1月19日上午,在他们自己开的“易康”药店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青龙县看守所。当时是李印卿带两辆警车去的。
1月23日,家属找公安局,不让见,没办法,托关系,只许女儿一人见到了父母,俩位法轮功学员正念很强。
湖北省应城市法轮功学员熊文志曾用名熊文德)被非法关押在云梦县看守所已一月有余,现在他仍被非法关押在云梦县看守所,“案卷”却被构陷到应城市检察院。
湖北省应城市法轮功学员熊继伟被非法关押在汉川市看守所已一月有余,现在他仍被非法关押在汉川市看守所,“案卷”却被构陷到应城市检察院。
湖北省应城市法轮功学员汪刚强被非法关押在应城市看守所已一月有余,现在他仍被非法关押在应城市看守所,“案卷”已被构陷到应城市检察院。
应城市法轮功学员及汪刚强的家属到应城市国保大队要求无条件释放汪刚强,家属被威胁,并被村委会送回家。
应城市检察院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广场大道68号 邮编:432400
检察长;黄先华,13871885157
副检察长;陈汉忠,13995853328
副检察长;肖 军,13507293008
副检察长:郭奇志、王琼华
其他领导:吴小明、熊华国、杨青、丁楠
批捕科科长:万霞
区号:0712
统一受理电话:12309 3222547
法警大队:3236114
政治处:3235884
检索科:3236104
公诉科:3242270
行政装备科:3236146
侦查监督科:3235874
渎侦科:3242260
值班室:3236144
门卫:3236147
纪检室:3235854
技术科:3223902
工会:3235864
案管中心:3243603
办公室:3222547
应城市法院(区号:0712):
院领导
刘爱国 13197362611
程薪进 13507293538
鲁高鹏 13907293662
黄忠清 13971940517
程红彪 13971940772
法院大厅:3241904
信访办公室:3241896
执行局:3241910、3223079
法警队:3226164
办公室:3222189、3241892、3241905
监察室:3241906
政治处:3241901
档案室:3241894
文印室:3241902
老干科:3241909
签售科:3241893
司技科:3229488
审监庭:3241912
民一庭:3223741
民二庭:3222423
民三庭:3241897
立案庭:3247560
法律援助中心:3224670
管理办公室:3221519
行政庭:3229789
刑一庭:3223504
刑二庭:3241911
应城市610办公室主任: 胡西军 15327063720
地址;湖北省应城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城市610和政法委在里面办公):位于应城市东大街保健巷8号,区号:0712 邮编:432400
孝感市公安局总机号:0712-2822623,然后转2017或2016或2018(其它部门号码可顺延)。
湖北省孝感610:07122335030;07122335024
孝感国保大队办公室 13307290295
湖北省孝感政法委办公室:07122823652
迫害熊文德的主要责任人:
云梦公安局副局长张连杰(音)
国保大队大队长 陆红洲手机13508691509
国保大队教导员石柏元手机 13707294613 宅电 4221481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中队长喻孟电话:13508691614
伍洛寺派出所副所长周潇手机:13807294646
迫害汪刚强的主要责任人:
局长 潘剑华
应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平13807293700
应城市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恩宏13707293939
应城市国保大队成员魏平安 13871919855 何文亭 18271768388 翁新进 15926822588 甘文超 13507293322 詹华学 13707293387 裴丹平 13972677911 王亚文 18772133288 熊 威 15971285288 桂 雷 13607291618 黄 斌 15007292220 周 涛 13807291930 李京波 13507293595 徐荣辉 13972673777
公安局领导华先发 13707293001 徐华平 13607293616 王 炎 13807293505 张继平 15926861666 左永安 鲁雄志 13807293792 周维鹏 13607293550 肖 业 13707293566 徐 玮 13508633088
迫害熊继伟的主要责任人:
汉川市国保大队
队长蔡年祥,住宅电话:0712-8389058 手机:13707292222
副队长余辉手机:13707292822 、13707292219宅0712-8382266
副队长余清波(绑架熊继伟的主要责任人)手机:13995852388
汉川市“六一零”:电话0712-8396991
头目:晏艾方 手机:13907292065
副头目:李纯刚。
湖北荆门法轮功学员彭亚新,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被家人从湖北沙洋看守所直接接回家。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湖北荆门石化彭亚新、张光杰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湖北沙洋沈集镇的一个乡村公路上,四人乘坐的车被数辆警车前后堵住,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随即四人被非法关在沙洋行政拘留所。几天后,彭亚新被非法关押到沙洋看守所。后非法开庭,彭亚新被非法判决二年。
几天前,彭在湖北沙洋看守所晕倒,所方看彭身体状况有性命之忧,才下决心经过二十多个关卡的审批后,将彭亚新放回家。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国保警察迫害好人,将法轮功学员邓钧友冤案已移送到娄星区检察院。
2018年1月24日下午,本溪市彩屯地区周桂玲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被刘庆洲(已故法轮功学员)的儿子恶意举报,打110,被彩屯派出所非法抓捕,是因为其母亲高桂玲现在被迫害到监狱,其父亲突然病故,其儿子不理解。其他法轮功学员看到后,到刘庆洲(已故)家中,去告诉其儿子不要扔大法的东西,我们拿走,就这样,被举报了。现在周桂玲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不知道在哪?
派出所所长:赵宁 电话:13704143222
2018年1月22日下午,昌图县宝力镇红英村孙凤荣、丛玉娥、蔡淑文在后窑镇万家村讲真相时,由于恶人诬告,被后窑派出所所长刘景宇、副所长黄光明等人绑架到派出所后,县公安局国保队长刘建新、郭志刚等人到派出所后,将三人抄家后,用车拉至县公安局,于当晚12点左右,送往铁岭拘留所非法拘留。
1月23日早两点多,在铁岭拘留所办理拘留手续时,一人因身体不合格拘留所拒收,后被强行再次送往附近医院体检,早3点半左右,被再次被送至拘留所非法拘留。
昌图县后窑镇
派出所所长刘景宇:13941006799
副所长黄光明:13470111788
派出所电话:024-75325110
昌图县国保大队:
办公室:024-75822043
大队长刘建新15941021988 15698755033
副队长郭晓峰13841018886
尚玉峰 、郭志刚 024-75822043
昌图县政法委:
书记田志会 75830059 13314100118
娄耀东 (副书记)(兼610主任) 办:024-75822412 13904104921
610办公室副主任白雪飞 75836110 13898590055
处非办主任刘海军 75822142 13841014111
610科员孙畅 15714036886
维稳办科员赵天阳 15541410581
2018年1月19日遭绑架,随后又抄了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二本大法书和一张光碟。过了几天国保警察又打电话叫妻子蒋燕(法轮功学员)去问话,她没去,现离家出走。他们之前都被迫害,非法判刑过两次,儿子去国保问原因,国保警察不回答。他平时用微信给世人发真相资料,也面对面讲真相救人,详细情况不知道,请知情补充,现被绑架到看守所。
国保支队
王在旭 13983333999
杨 科 13996785557
张仲明 13996877709
区政法委
胡吉胜 13609460779
陈建生 13896721818
陈国创 13509463963
周世平 13983311196
夏兴文 13908259933
卢 伟 13896650815
看守所
倪 德 13983318561
项渝平 13996700367
周民生 13983332110
谭是非 13896768777
11,区公安局
唐正林 18908258678
王明中 13896565553
汪志华 13908253985
冯 鸿 13896639186
何金华 13908351651
刘 凯 13908258569
张洪斌 18983318332
张蜀鲁 13908251618
戴高宗 13896726999
黄 河 13038356662
(以上的号码是前几年,但有的在位,有的调其它单位,但都是一个系统的。)
2018年1月19日晚,宝鸡市凤翔县两名法轮功学员做真相时,被110警察绑架,已被非法关押至宝鸡市第二看守所,详情请知情者补充。
◇河北省深州市法轮功学员张素珍被非法拘留15天,于1月21号回到家中。
2017年9月14日,张佩芝,刘琪,刘金霞,张密桂一行四人,到团结湖公园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均被非法抄家,其中张佩芝,刘琪已过70周岁,并身体出现异常,当天放回家。
刘金霞,张密桂被送往朝阳看守所,刘金霞被非法关押迫害一个月后,无条件释放,而张密桂至今仍被非法关押迫害。据了解,案子已到北京法院,并于2018年1月20日非法开庭,具体情况不清。
二零一七年十月中共十九大前被非法抓捕的三名法轮功学员,朝阳区李国栋、海淀区赵秉忠、丰台区王征,目前已全部被非法起诉到法院。家人都为他们聘请了律师。
据悉,王征被非法抓捕时,正在家洗衣服。警察骗开房门后,对王征施以暴力,把他的头向墙上猛撞,后致王征头晕呕吐,并被送医院检查。李国栋不承认、不配合中共的迫害,有人曾在朝阳看守所看到他头上缠着纱布。赵秉忠被非法抓捕后,家里失去经济来源,在美国上学的儿子不得回国上学。
关于李国栋被迫害的相关单位:
一、属地派出所:
来广营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朝来农艺园内,邮编100012. 户籍电话:84912670 治安:84912451
社区警察姓名、警务室电话
孔登峰 84966491
王希海 84966491
沈健、胡伟力、高永国84945158
张海涛、张绩84950622
丁来红53015518
姜云峰84904282
李建国、邓超、王煜84820510
范连庆 84952674
李瑞海、罗晶59473299
付立成84913559
二、北京朝阳区“610”:
电话:010-65094955、65094972、65892288转320、322
610头子:田康宁010-52018695 、手机13901093098,
赵忠中010-52018621、手机13381187837
白新杰13601255959
马××13801097091
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公安分局
地址:朝阳区道家园1号 邮编100025
举报电话010-85953400
办公电话:010-65524936、65521242
值班电话010-85953479、65024936、65521296、传真:010-85953415
局长肖兴国 010-65094217
副局长王某139013564189(主管朝阳分局看守所)
国保警察戚玉林、徐勇 13911832533
朝阳区公安分局督察杨玉平010-85953505
朝阳区检察院控申中心杨勇010-65843105
信访办耿警官、安红军
管刑侦的副局长陈思源
刑侦大队刑侦处:010-65245143
朝阳大队值班室: 67715885
法制科;010-6548-4826、65718148
国保处:010-85953559、85953553
国保支队:010-85953550
国保支队 李成保、李全成
四、北京市朝阳区国保大队
李中和13901381003(大队长)
郭军13901306476张警官 13901280572张晔13601245679
张振宇13910141500王军 13911838074张晔 13601245679
徐勇 13911832533王岩 13910112211,010-86876348
郁军 13901306476叶家成13801338119刘尉 13611316112
侯超全13911838122汝良 13701199595赵福海 13126608086
梁久 13901155190王国军13601156380王庆朝13701313391
王涛 13501025200王小成13701179079王学军15910848846
王争 13381027870牛铁青13901013867饶国梁13701277751
沈勇 13801088058宋云鹏13901366538曹岩 13801380406
常海明13601003673陈斯海13381007891冯明高13801355120
郭艳涛13911785885胡文杰13910961767姜森 13381201232
李争 13911129610刘大为13911832857刘浩春13911933515
刘善林13910740272刘蔚 13611316112刘小军13901168767
刘小鹏13381485157刘鑫 13812160123
五、北京朝阳分局、朝阳区法院电话汇总(请下载链接)
关于赵秉忠被迫害的相关单位:
(他住昌平区,现被非法关押在丰台区)
一、卢沟桥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苑三里13号楼,邮编:100070
电话:010-83213394
户籍咨询:010-83210531
城北社区:霍振兴13488675437
城南社区:方钊15101021380
大瓦窑社区 :何意13911930773
丰西路社区:王小鹏 13691385009
丰仪家园社区:曹志华 15910639456
郭庄子社区 : 李连海 13911833827
老庄子社区 :郑庆武 13810807762
卢沟桥社区 :刘连栋 13911833834
宛平城社区 :丁黎亮 13521617913
五里店第一社区:尚阳 15811560658
五里店第二社区:谢天13810115146
晓月苑社区:侯明轩13331190799
油泵厂社区:孟庆田13801397876
二、北京市丰台区610
010-83656633、010-83656634、010-88531346
主任边爱华:办 010-83656033
副主任鲍昆,女:13311397725
三、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区号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邮编:100071
分局局长:王志江
政委:夏其忠
副局长:赵禄,吴树春,贺安钢,李雪明,李学炎,贾福清,宋宏声,孙伟年
63811992、63897537、63811396、63897610
83811993、63811396、6389753263897537、63897554
四、丰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10-83299601、010-83299319
五、丰台区看守所
地址:丰台区卢沟桥沙岗村6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63810311、010-83680063、010-83680047
预审科:010-83299477
律师接待处:010-83680262
关于王征被迫害的相关单位:
一、北京市丰台区610
010-83656633、010-83656634、010-88531346
主任边爱华:办 010-83656033
副主任鲍昆,女:13311397725
二、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区号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邮编:100071
分局局长:王志江
政委:夏其忠
副局长:赵禄,吴树春,贺安钢,李雪明,李学炎,贾福清,宋宏声,孙伟年
63811992、63897537、63811396、63897610
83811993、63811396、6389753263897537、63897554
三、丰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10-83299601、010-83299319
四、丰台区看守所
地址:丰台区卢沟桥沙岗村6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63810311、010-83680063、010-83680047
预审科:010-83299477
律师接待处:010-83680262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12/167905.html>
明慧十方节目:街对面的烛光的光盘封面已经提供。请大家下载。
近期中国大陆某些部门强行推出的微信公众号——中国反X教,已经逼迫众多的大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关注此公众号。近几天无意中看到了其中的一篇文章,内容是诋毁大法,诋毁神韵演出的,同时借外国人士之口抨击大法,这些外国人不知是真是假。公众号中几篇类似的文章从天安门自焚伪案说起,一直到近年的神韵演出,内容广泛,全面诋毁大法,几乎是当年迫害形势的翻版。下面的互动问答煽动性和欺骗性很强,并且所有的互动问题必须经过此公众号审查才能通过,不同的声音都被过滤掉。隔几天就推出一篇这样的文章,毒害面非常广。希望大家重视向此邪恶公众号讲真相。简单的考虑下,方法大致如下:
普通用手机号注册的民众没有能力向此公众号发送真相文章。需要特殊用途的手机号注册的微信号才可以向此公众号发送讲真相的内容。
一、用来打真相电话的手机号,新卡使用前,用一个免费WIFI联网注册微信号,比如饭店,商场,现在都有免费WIFI。注册之后,关注“中国反X教”公众号,然后电话卡可以继续用来打真相电话,话费用完了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个微信向此公众号发送讲真相的内容了。真相内容要提前准备好,内容要全面,放在一张内存卡里,复制粘贴过去就可以。这些内容主要是给运作此邪恶的公众号的人看的,是针对他们讲真相,希望威严与慈悲同在。
二、就是国外同修。他们申请微信号或者向此邪恶公众号讲真相比国内迅速些,安全些。
内容上,如今日发表的《从自焚骗局看善恶有报》就很适合。
微信,在中国有10亿的用户,传播量不可小觑,此邪恶的公众号对众生的毒害简直就是毁灭性的。希望国内外同修重视这件事,当作一个新的讲真相的项目抓紧时间运作起来。如有更好的办法,也请反馈。
特别是东北的冬天很冷,别用不干胶纸打印真相了,冬天不好粘。可以用普通纸,用乳白胶对水,或自己和浆糊,用刷子刷反而很粘,不掉。
声明人:阎洪彬 侴作升 王爱君 戴东武 裴云 石新平 张志远 孙志清 张乃琴 孙静屏 丁现秋 李青连 张爽 徐兆宾 丁林 刘秀惠 罗琴珍 冯纪荣 张荣荣 张伯华 李林 柳瑞兰 熊安荣 冯勋泉 许晓钢 杨玉平 刘国志 高桂英 张军 王萍侠 胡燕 郑桂凤 段淑英 杨桂华 杨美兰 许永良 纪浩川 赵嫚 王洪久 柯秀兰 杨秀文 刘凤芝 韩长根 陈利学 李天杰 邢云兰 李小俊 程小密 卢涛 宋付庚 陈桂芳 韦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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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向民众揭露朝阳市看守所的黑幕。经常往这里押送人的警察说:进去你们就知道了,不死也让你扒一层皮。看守所内经常能听到狱警的谩骂声:“整不死你,也累死你”。女监对外打着“正规”管理旗号,骗来了各种荣誉,对内使用的是折磨人的各种手段,常用的有电刑、毒打、铐大板、关小号等酷刑和各种体罚。
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宋守云,不到一年的时间,在去年九月,原本非常健康的他被告知突发脑出血,在朝阳市第二医院抢救,当时已经做完开颅手术。是朝阳市南双庙乡派出所所长索景东在二零一六年底带人抄家抢钱,抓走宋守云的。不知道宋守云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折磨,以致突发脑出血。看守所为了推卸责任,声称解除对宋守云的关押,要求家属接人保外就医,否则强制执行。目前,第二医院内布满了警察和便衣。家属想给宋守云拍照,警察威胁要没收手机。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您走出国门,可以看到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可以自由的修炼法轮功。宋守云和所有法轮功学员一样,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用自己的钱做资料送给人,不图分文,只是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不能跟着共产党迫害佛法,那样会给自己和家人招来恶报。这些年在反腐中打下去的都是迫害法轮功的,远的不说,就说我们本地的,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二零一四年以“涉嫌严重违法”被查;朝阳市委书记宋勇遭恶报被判死缓;朝阳市委常委、凌源市委书记宋久林被判十八年;朝阳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郭瑞军患食道癌身亡;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晓过得癌症;朝阳县柳城派出所所长潘石暴叫嚣:“我不怕报应,就打、就抓,共产党我跟定了!”二个月后,暴死于外地。
坏事不是干完了就完了,是要受到善恶有报的天理和人间法律清算的。江泽民在全世界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以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被告上了法庭。二十多万人向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控告了江泽民。在上天降下大瘟疫等天灾人祸清算中共时,里面的党员、团员和少先队员就会跟着陪葬。所以看清形势的人都在选择声明退出中共组织。有三亿中国人在海外的退党网站上做了声明,用化名也可以,神看人心。愿您顺应天意,退出中共,得到上天的保佑,得到平安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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