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610办公室”副主任刘志斌,男,出生于一九六八年,家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为达到向上爬的目的,死心塌地的执行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直接参与操控指挥南昌市公检法司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举例如下: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以刘志斌为首的610人员,在南昌县黄马乡凤凰沟的度假村设立洗脑班,欺骗和劫持五名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强制洗脑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刘志斌等610人员,操控南昌市经开区法院对曾遭受五年牢狱苦难和折磨的南昌市血站职工、法轮功学员付金凤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刘志斌和市610、国保及片警等,强行闯到南昌市二十中教师、法轮功学员谢春媚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师父法像、书籍与资料。后威胁绑架,导致谢春媚老师流离失所,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归,过着颠沛流离的艰难生活。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以刘志斌为首的610人员在新建县乐化镇岭背林场中盛山庄,再次设立洗脑班,欺骗和劫持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对拒绝“转化”、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施压并威胁开除公职。
二零一六年初,刘志斌亲自出面,并施压南昌市第一医院院方领导,将针灸科的主治医师、法轮功学员吴凤珍无理开除公职,并限期搬出已分配给她居住的员工宿舍,并且不许南昌市第一医院为吴凤珍注册行医证,使吴凤珍无法正常行医谋生。
二零一六年六月,刘志斌操控南昌市新建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春荣、涂琳,并对罗春荣、涂琳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下半年,刘志斌施压南昌市第十五中学初中部,胁迫法轮功学员李海成写“保证书”、在“承诺书”上签字,否则就不仅要开除李海成,还要扣除学校甚至全教育局的三个年终奖(综治奖、文明奖、节能奖)。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李海成和妻子刘泓波(法轮功学员)被逼不得已离开单位,流离失所至今。十二月六日,学校又通知说要把他们的编制下掉(无理开除);同时,还把李海成的岳母(法轮功学员)的老年乘车证也吊销了。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南昌市刘泓波等三位教师,去市教育局及局维稳处呈送“申诉报告”和“复职报告”,刘泓波遭刘志斌辱骂殴打,刘志斌并操控公安非法关押刘泓波、谢春媚。
二零一七年十月,刘志斌多次威胁新建区城管委、教体局,开除了新建区法轮功学员肖平(城管委)、熊晓玲(教体局)的工作。
再次奉劝刘志斌,善恶有报是天理,周永康、李东生就是前车之鉴,我们不愿意看到你要一意孤行的走向这样的下场。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给自己、也给家人留下未来。
南昌市610副主任刘志斌15079194722办0791-83971823刘志斌妻子1817096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