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迁安万永红等被关押两年多

更新: 2018年01月2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唐山市迁安市法轮功学员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绑架,二零一六年十月,他们被迁安法院非法开庭,律师为她们做了无罪辩护。现在她们已被非法关押两年多,家人多次到有关部门要人,但至今仍未获释。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被迁安法院非法开庭,律师为她们做了无罪辩护。四名律师从法律角度分别为三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把检察院公诉人所列举的罪名从法律角度一一推翻。检察院的公诉人不敢正视律师,数次哑口无言。律师们当庭提出修炼法轮功合法。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分别为自己做了“修炼法轮功合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信仰无罪、应该立即释放”的自辩。

刘小元的婆母悲愤离世

在周秀霞、万永红遭受非法关押期间,周秀霞的母亲、万永红父亲因承受不住女儿再次遭受迫害,相继在二零一七年的五、六月份悲愤离世;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刘小元的婆婆由于长期承受身心的强大压力也悲愤离世,家里留下因脑梗卧床而生活不能自理的八十岁的老伴,现在由儿女们轮班照顾。刘小元的丈夫除牵挂自己的妻子外,每天既要上班,还得帮助儿媳照看双胞胎的孙子,又得轮班去照看他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在刘小元被非法关押的二年多的时间里,她的丈夫承受的真是太多,他多么盼望妻子早日回家,全家过正常的生活啊!

在这新年即将来临、阖家团圆的时刻,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是多么的盼望自己的家人早日回家,也过上一个团圆年啊!

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曾多次遭迫害

万永红,迁安市工商银行职工,于一九九八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按照法轮功修炼的“真善忍”法理严格要求自己,在她任储蓄所主任期间,从不拿单位的一支笔一张纸,也从不多占其他同事的绩效工资,工作上任劳任怨。学法轮功去病健身,坐月子落下的腰痛病,不医而愈,真是身心都受益匪浅。

她在家是贤妻良母,家事、外事都是她管,多苦多累,从不抱怨。双方老人都在世时,大小事都是她照管。有一次,婆婆住院需要转院,来不得哥弟俩再商量,万永红毫不犹豫的将儿子结婚、装修房子用的十几万元钱打在银行卡上,及时的将婆婆转院,没有延误治疗。弟弟、弟媳俩对嫂子非常敬佩,从入婆家的门,与婆婆、弟媳没发生过矛盾;对自己的父母,也是精心的照顾,为哥嫂分当家务,从不挑剔哥嫂对父母如何,总是坦荡无忧的对待老人。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可万永红十几年来曾被中共绑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个人财物,曾遭受警察用脚踹、打嘴巴、电棍电击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十月她为了避开迫害,从洗脑班四楼顺床单下滑出去,结果床单断了,摔成腰椎粉碎性骨折,两脚跟多处粉碎性骨折,至今左腿几乎没有知觉,不会用力,走路平衡不好,不会下蹲。由于身体的残疾,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花掉七万多元的医药费,无处报销;单位还停发了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损失超过六十万元;被勒索所谓的保证金一万元。

周秀霞,原迁安市食品公司职工,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以后,在与人交往时,不说谎,善待他人;在与人发生矛盾时,找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宁愿她自己吃亏,也要谅解他人;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占工作单位与他人的小便宜。身体健康,精神愉快。生活上、工作中遇到难事,想得开,看得开,可以说没有忧愁和烦恼,活得很开心、自在。脸上总是带着从内心发出来的笑容。

可她十几年来曾被中共绑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抢劫,曾被非法劳教两年。曾遭受搧嘴巴、电棍电击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她外出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关在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送入迁安市洗脑班。二零零四年六月份,在洗脑班被洗脑班人员在食物或水中下毒,当时被关押在洗脑班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同时出现视物模糊的现象,相隔一米看不清对方的眼睛,大白天伸手看不清五指,其中三人都念叨腿麻、脚麻。周秀霞出来后,视力一直都不好。工资损失约二十万元;被勒索所谓的保证金一千元。

刘小元,原中国工商银行职工。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工作中不计得失,任劳任怨,与人为善,身心受益,原本虚弱多病的身体发生了巨变,真是无病一身轻。家庭邻里相处也越来越和睦。

在家庭里,她上有婆婆、公公、下有儿媳。刘小元在家庭的三个不同的角色中,相处的非常的融洽,从来没有矛盾间隔,刘小元去看婆婆,孙媳也跟着欢欢喜喜的去看奶奶婆。

她的丈夫哥弟俩,公公身体不好,按常理老人每到冬季取暖季节应该轮着住,可刘小元从来不攀比,到取暖期就将婆婆、公公接过来。她们家住的空间比较小,三代人住在一起显的拥挤,她从来没有怨言,孙媳也不嫌弃。

可她十几年来曾被中共绑架七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个人财物,曾遭受警察用电棍电击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刘小元遭绑架后,同年十二月份单位将其开除,工资损失近六十万元,被勒索所谓的保证金有三万多元。

善劝迁安参与迫害的人员

在此正告迁安市法院相关人员:无论你们依据什么法律和法规给法轮功学员定罪,都是在参与犯罪。最终得到的,一定是天理的惩罚。你们几乎都知道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违法的,在实施迫害。但是依然执行政法委的非法指示而维持迫害。而政法委的指示,绝不等同于法律。等到追究真正的犯罪行为的时候,你们能对犯下的罪恶负责吗?案件是你们审的,签的是你们的名字,到那时,所有今天所谓法律程序中的文书、字据都会成为你们执法犯法的证据,你们才是真正的犯罪实施者。

奉劝迁安所有参与迫害的公职人员,请你们认清当前形势,不要再麻木的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的残余势力继续迫害好人,立即无罪释放被非法超期羁押的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三位法轮功学员。从而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相信你能够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的作出自己正确的选择。

现在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法轮佛法的慈悲,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给了世间生命一个选择“善”的机会。选择善才是真正的为自己负责。

迁安市政府地址:钢城东大街与燕山南路交汇
通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钢城东大街与燕山南路交汇 邮政编码:064400
迁安市市委书记:张淑云
迁安市政法委书记:刘振凯
迁安市政法委防范办(原610办公室) 主任:杨玉林 副主任:尚玉海13315569092
办公地点:政府大楼9楼909室 办公室电话:0315—7639698
迁安市公安局:
地址:兴安大街526号
通信地址: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 兴安大街526号 邮政编码:064400
主要迫害责任人:
万向阳 迁安市公安局主管国保大队的副局长 18832980889
范颖红 国保大队队长 18832988566
浦永来 国保大队副队长 13832987825(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重点讲真相的对像)
市区值班电话0315-7637422
迁安市国保大队:
电话:0315-7637451、0315-7637452
队长:范颖红18832988566
副队长:浦永来13832987825穆德水:电话未知 邓文忠:电话未知
警察:梁学武15132524633 郭董生18832987047 盛茂斌13933444036 杨凌峰 一个警察电话:15132524633
迁安市检察院
地址:明珠街中段832号
通信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明珠街中段832号 邮政编码:064400
检察长:孙玉军
冯小军13703259699
公诉一科 :周文庆 18932987208(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重点讲真相的对象)
王小京 18932987216谢爱平18932987203
杨小勇 18932987206 刘 博18932987183 张桂溥
迁安市法院
地址:明珠街中段898号
通信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明珠街中段898号 邮政编码:064400
法院院长 褚建全 办电 7607888
法院副院长 张树安办电 7683519 移电 13931519599 18932980559 宅电 7683036
法院副院长 陈莽 办电 7683526 移电 13363220166宅电 5962268
法院副院长 周慧玲 办电 7683568 移电 13403150886宅电 7635699
法院副院长 吴晓恒18932980569办电 7683558 移电 13831511238宅电 7628368
法院副院长 徐天文
法院副院长 王子良 18932980520(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重点讲真相的对象)
刑一庭:冯小林 18932980550 (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重点讲真相的对象)
文淑静 王虹 18712875866段宝云 赵文路 刘芳
刑二庭:王子良 18932980520(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重点讲真相的对象)
徐富 耿丽 于鹏 庞昊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