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诉状应由看守所狱警递交给中级法院。那天,同修的妻子给看守所的一个管理此事的狱警打电话问:“我们的诉状你接到了吗?我能去见你吗?”该狱警很痛快地说:“接到了,接到了,你马上过来吧。”
她挺纳闷,以往这个狱警对大法弟子和家属态度从来都不好,每次打电话态度都很凶,对她丈夫也挺严,今天这是咋啦?
到了看守所,那狱警客气地对她说:“你看,我把这三份诉状钉的整整齐齐。内容我看了,真好!原来法轮功是这样呀!你们这个律师请的好啊,这钱不白花,说的有理有据,有水平。”狱警被诉状内容感动。同修妻子说:“那你就把它送到市中级法院去吧。”他说:“我骑自行车慢,还是你自己送吧。这事得抓紧,越快越好。”同修说:“我丈夫在你这,请你多关照。”他说:“这个尽管放心。”
律师的上诉辩护词让狱警对法轮大法有了了解,态度竟然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同修妻子又给该狱警讲了些大法真相后,转身就往外走,还没走出看守所的走廊,就听后面有人大喊一声:“法轮大法好!”她吃了一惊,一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狱警站在自己办公室的门口,冲着她喊呢。同修马上接着也大声喊:“真善忍好!遇难保平安!”
事后,同修妻子感慨的说:“当时我就觉的,他的那一声喊,是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浑厚有力,很庄重。我为他高兴,心里觉的特亮堂。当时周围有几个外人,有一个为其他人办事的律师,还有两个看守所的狱警呢。他敢在这种环境中喊‘法轮大法好’,未来一定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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