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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玲被辽宁营口法院庭审当天迫害致死

更新: 2018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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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年仅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玲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当天被迫害致死,情况至今不明。

鲅鱼圈法院非常紧张,严密封锁消息,并且要求每个法院职工写保证书对此事不宣传、不议论、不许两人交头接耳,出现后果自负。王桂玲在牡丹江市林口县的老家现在也被监控,曾有人前脚去家里串门,后脚就有警察进屋问谁来了。

'王桂玲'
王桂玲

王桂玲女士原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林业局职工医院内科护士,家住林业局职工医院隔壁的住宅楼,为人宽厚、心地善良。王桂玲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八年多的迫害中,曾经多次被绑架迫害,遭警察毒打,被非法劳教两年、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六月出狱,后来流离失所,辗转来到辽宁省营口市。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晚,王桂玲在鲅鱼圈火山大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处被红旗派出所巡逻车绑架。据悉当时还有法轮功学员王平广被绑架。王平广被非法关押在鲅鱼圈看守所。六月二日,王平广七十八岁的老母亲和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妹妹一起,千里迢迢从黑龙江齐齐哈尔到营口市鲅鱼圈区国保大队去要人,李向军怀疑王平广妹妹用手机记录,上前抢手机,用手敲击王平广七十八岁的老母亲的额头。还有一个年轻男性警察敲打王平广母亲的头部。

十一月十日上午十点,鲅鱼圈法院对王桂玲、王平广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时是秘密开庭没通知任何人,有的亲友知道后也没人能进入法庭。王平广的家人在楼上庭外等到十一点左右开完庭,看到两位法轮功学员出来,和他说了几句话,还看到王桂玲微笑着点头打招呼。当时看他们两人的状态都挺好的。

然而却在第二天听到有人传说法院被关的王桂玲死了。后来在鲅鱼圈南山殡仪馆的接尸单上看到,是当天十一月十日下午一点十几分由殡仪馆出车到法院接的尸体。警方严密封锁消息。

王桂玲以前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王桂玲正在医院上班时,遭国保大队王青和、王纯明、林口县古城镇派出所司机绑架。王桂玲被贾启杰、王纯明等人辱骂、殴打约三小时。当时,王纯明用手抓着王桂玲的头发摁倒在地,用皮鞋猛踢王桂玲头部、脸部。王桂玲头发被拽掉,脸被踢得肿胀,左脸部有擦皮伤。恶警踢完后,又从地上把王桂玲拽起,用手猛扇耳光。贾启杰(女)也和他们轮流打王桂玲。他们边打边用恶毒言语辱骂,下流至极。恶警还私自调查她的电话单,构陷她,非法劳教王桂玲两年,在暗无天日的哈尔滨戒毒所遭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中午,王桂玲被林口林业局派出所副所长马青元带领警察侯鲲、李征闯入家中,抢走法轮功书籍三本。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后,公安局国保队长孙忠民带人到她家骗开门未遂。半夜,王桂玲被迫离家,第二天打电话告知单位领导,这几天不能上班,被院长高峰骗回医院上班。三月十四日,院长说陪她去一趟派出所一会回来,却把王桂玲骗到国保大队,遭警察绑架。

王桂玲被林口林业局基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期间,单位无理解除了王桂玲的劳动合同。王桂玲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从哈尔滨女子监狱回到家中,警察还扣押她的身份证不还。

以下是王桂玲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叙述自己这次遭绑架、判刑的经历:

我叫王桂玲,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林业局职工医院内科护士。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中午,林口林业局派出所副所长马青元带领警察侯鲲、李征闯入我家,抢走法轮功书籍三本。随后到公安局向国保队长孙忠民报告。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后,国保队长孙忠民带人到我家,还带来一女警,只听那个女警故装柔声喊道:“王姨,王姨,开门吧。”见没人答应,孙忠民吼起来:“王桂玲!”大概十多分钟后,他们见没动静,便留下一男警察躲在邻居家监视我,这个警察一直到晚上天黑才走。大概吃了饭后警察又来了,并拿着一个象圆球一样通亮的东西,倚在邻居家门前向我家左照右照,折腾了一会儿才走。

我等到夜深人静时,离开家去了外地。第二天,我在外地给医院院长高峰打电话,向他请假一段时间。高峰用人格担保我的安全。三月十四日早上,我照常去上班,高峰急急把我找到办公室说:毕竟派出所的人在你家发现了法轮功书籍,他们只是了解一下情况,我陪你去一趟派出所,没啥事,一会就回来。当时我还穿着工作服,高峰让我把工作服脱了,我不同意:“既然一会就回来,就不用脱工作服了,回来还得上班呢。”就这样我被高峰骗到国保大队,被警察绑架。

三月十四日中午,国保队长孙忠民、警察李征、毕克拉着我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打印机一台、EVD一台、手机一部、订书器一个、刻刀一把、神韵光碟一百多张、大法书籍、《明慧周刊》二百多本、真相币一百多元、师父法像一张及一些真相资料和几封真相信。当晚我被劫持到林口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据说所有参与绑架我的人员均获赏金,普通警察五百元。

林业局基层法院原定六月末的一个周五开庭,刚到周一突然把我从看守所带出去说是去开庭。到了法庭,我没看到一个家人和朋友,只有检察院、法院的有关人员及国保副队长刘守臣穿着便衣坐在旁听席上。我问工作人员:“我家人为什么没来?”一女性人员搪塞说:“通知了吧,不知道咋回事。”原来他们怕法轮功学员、家人及律师到场,就急不可耐的提前秘密非法开庭,根本没有通知家人,更不敢公开审理,对外却谎称是七月二日开庭,制造假相进行欺骗。后来我又上诉到牡丹江林区中级法院,仍维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我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监狱期间,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失去了护士工作。

二零一六年五月,国保大队长孙忠民得知我将提前出狱,又跑到监狱对我进行非法提审,妄图在我回家前给我施加压力,企图继续迫害,并威胁说:“只要你说清楚了以前没说清的,才能早日回家,否则……”“为了你的案子,我多说了多少好话,多跑多少腿,我没喝你一口水,没收你一份礼,瞅你那样,送礼你也送不起。”并说:“当初按《刑法》三百条给你量刑是三至七年,考虑到判三年有些短,七年有点长,才给你判了四年。”真是丧尽天良,把我送进监狱,还想搜刮钱财让人领情。我对他说:“我的身份证让你们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就扣押了,至今没给我,你要把我的身份证还给我。”他气急败坏地说:“给你,回家就给你!”并且说:“回家后一个是给你办低保,一个是返聘回单位上班。我回去给你说说这个事。”

我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出狱,监狱要求当地“六一零”到监狱当面交接。在回家的车上,家人又向孙忠民提起身份证的事,他又开始推诿说 :“这事得和局长商量。”家人又向他提出关于养老保险费问题,他说:“这得看你(指我)的态度。”

王桂玲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出冤狱,与家人几次向国保队长孙忠民及派出所人员要身份证都不给,既不给办曾经允诺的低保,也不再说工作返聘的事。王桂玲有时靠出去干点力气活挣点生活费,勉强维持生活,后来流离失所辗转来到辽宁营口市鲅鱼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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