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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曹君艺、朱石雄被非法庭审(图)

更新: 2018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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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曹君艺和朱石雄的家属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办理了旁听证,曹君艺的家属办理了四个旁听证,朱石雄家属办理了两个旁听证。

旁听证写到: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半,对曹君艺开庭。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11点对朱石雄开庭。地点:茂南区法院驻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审判法庭(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办公楼一楼中厅东侧)。

广东茂名曹君艺
广东茂名曹君艺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三点过,广东省茂名市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曹君艺女士,在茂名市区一个街道撕毁诽谤法轮大法的宣传画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报警,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

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大法书和资料等,第二天曹君艺被劫持到茂名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家电维修工程师朱石雄,只因关心朋友被茂名市610、茂南区公安局、站前路派出所等十几人非法抓捕,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了法轮大法书和资料等,朱石雄被非法关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至今。

朱石雄
朱石雄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上午,曹君艺、朱石雄家属聘请的北京兰律师会见了曹君艺、朱石雄。一月十日晚上六点左右,曹君艺、朱石雄家属聘请的另一位北京张律师到达茂名。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周四)上午9点半,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曹君艺进行非法庭审,同日下午1点,茂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朱石雄非法庭审。

此时,看守所门前,有四、五十个便衣警察,十几辆便车,一辆警车,一辆印有“茂南公务”的黑色高级面包车等停在那里,一辆印有“电白公务”的黑色高级轿车在看守所门前转。看守所门前的马路被交警封了三分之一。常人接见全部停止。

十一日上午9点半之前,曹君艺的四位家属陪同两位律师来到看守所门口,门口两边站着很多辅警,有一堆辅警死死的盯着家属,像要把家属吞吃了一样才解恨。家属认识其中一个辅警是水东电白的混混儿。

家属和律师等了几分钟才被通知进去。看守所里面停了十几辆车,警车、法院和检察院的车、特警车、便车等。法庭门口站了一排十个左右、全副武装(带有枪、电棍、头盔等)的特警。看守所的上空,乌云盘旋。整个看守所显得阴森森的。

法庭里有二十个旁听座位,除了四个家属,其余的座位全部是茂名610安排的居委、国保等占据。名义上是公开庭审,可是没有一个公民旁听。

公诉人是两个年轻的检察官,其中一个是黄晓丰。

具体构陷有四点:

1、曹君艺丈夫的小妹指证曹十年前给过她法轮功的书;

2、撕毁诽谤法轮大法的宣传画;

3、家中有不少法轮功资料;

4、曾经被劳教等。

荒唐的是:在上个月中,站前路派出所警察找到曹君艺丈夫的小妹威胁恐吓,签字画押,指证曹君艺十年前给过她法轮功的书看,但是没有学,书还给了曹。曹君艺当庭指出:“我是二十年前给小妹介绍法轮功的。”可以看出,完全是茂南区610想方设法的构陷曹君艺。

律师的无罪辩护四次被审判员打断,法官就叫停止。律师严肃、严厉的给法官指出:“法庭上不讲法律,还开什么庭?”无罪辩护才得以正常进行。正邪大战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两位律师在质证阶段把公诉人构陷曹君艺的所谓证据一一推翻。

最后,法官问当事人曹君艺:你还有什么说的?曹君艺大声回答:“我无罪,要求无罪释放。”法官说:“休庭”。

这场无罪辩护,经历近三小时庭审才结束。此时,时间已经是12点20分。

看守所内送进了盒饭,大约有近二百人来领饭,有特警、警察、便衣和居委等人员。

法庭外,法轮功学员遭到七、八个国保人员的跟踪、偷拍、照像。

非法开庭的同时,十一日上午大约9点左右,茂名市石挞居委会副主任梁亚妹等两人到老年法轮功学员丁家喜(84岁)家骚扰,敲开门对丁说:“天气冷,要多穿衣服,注意保暖。不去买菜啊?”丁说:“买了。”梁亚妹说:“陶永红(丁的女儿、法轮功学员)不帮你买菜吗?”丁说:“有时买。”他们说:“看你身体挺好的。”丁说:“我炼法轮功,按我们老师说的真、善、忍做好人。”话还没有说完,他们就赶紧走了。

非法开庭前一周,曹君艺的儿子阿峰有事找茂名市法轮功学员思美,阿峰走后的第三天,一辆中巴警车开到思美家楼下停下,走出了十几个便衣来敲思美家的门,幸好思美不在家。

吃完午饭后,下午一点,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朱石雄,此时,天空已经晴朗。朱石雄的妻子和弟弟在上午11点就进入看守所等待。

非法庭审开始,法官问朱石雄:“你有什么要求?”朱石雄大声说:“所有的共产党员回避。”法官停顿了一会,参加庭审的人才回过神来,思考这个问题。

律师做了陈述。两位律师在质证阶段,把公诉人构陷朱石雄的所谓“证据”全部推翻,要求法庭依法无罪释放。

律师做无罪辩护说:“朱石雄是家电维修师,自然找他的人多,要不怎么做生意?你们抓他,抄家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给家属抄家清单。卷宗里为什么没有我当事人的手机和电脑?”

公诉人戴建兰指控朱石雄家里抄了500份资料,问朱石雄:“资料从哪里来?”朱石雄说:“资料哪里来的我不会告诉你,我家里没有那么多资料。”

公诉人不服。律师说:“那你就把公安抄家时的资料放映出来看。”此时,公诉人、法官都不做声。很明显是茂名市茂南区610在构陷朱石雄。

二位律师的无罪辩护法理清晰,有理有据,配合得很好,来参加非法庭审的人,开始都不屑一顾的、似听非听的像睡觉一样,逐渐的睁大眼睛精神起来,包括法官都自始至终静静地聆听着,没有打断。

最后,一位律师说:“此案没有办案人员,没有证人,我的当事人什么都没有做,在家修炼,没有犯罪。在家修炼被抓,如果法官判他有罪,二审我不要钱也要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最终控告到最高检察院,直到我生命最后一口气。”

另一位律师说:“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吴的当事人朱石雄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整个法庭被正气所包围。法庭结束时,法官给两位律师握手,告诉律师,下周一、二就告诉你们结果。


参与迫害曹君艺、朱石雄的单位和个人:
非法起诉曹君艺的检察官是: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黄晓丰
非法起诉朱石雄的检察官是: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戴建兰 0668-3397046
负责曹君艺、朱石雄的所谓“案子”的法官是:茂南区法院周文辉 ,电话:0668-2271109 。

茂名南山南庄大队、河东居委办事员:郑郁培
社区人员 苏亚溪
负责曹君艺、朱石雄所谓“案子”的法官是:茂南区 周文辉 电话:0668 2271109

广东省茂名市前路派出所所长 李华龙 电话:0668-2881739
站前路派出所副所长丁科 电话:13926706133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国保大队办案人员 邓海超 庞宇锋
茂南分局国保大队办案负责人:陈健 余开德
茂南分局国保 江志雄 13686776916

广东省茂名市610办公室主任 刘茂0668-2910088、13828690168
龚朝文 办公电话 0668 2910609 手机 13580020200
茂南区:周文国保大队长 周文

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
地址:茂名市双山四路13号大院,邮编525000
电话:0668-2952065
局长李晓强 0668-2919555
政委王标戈0668-2952099
副局长陈南华0668-2952063
副局长陈元生0668-2952233(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委书记温立科0668-2951726
副局长邵卫海0668-2952209
区纪委党廉室 0668-2816269
区公安局监督室0668-2952353茂南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投诉电话:2880200
茂南公安分局投诉电话2952081

政法委副主任科员:
杨祖红:办公电话:0668-6386305 手机:13828615695
政法委办公室电话:0668-6386305 传真6662858
杨万祥:办公电话:0668-6386305 手机:13580017515
邓锡军:办公电话:0668-6386305 手机:13580019060

7 陈克 茂名市副市长、茂名市公安局局长

李土华 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茂南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邪党委书记、局长 李晓强 负责全面(0668)2919555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邪党委副书记 政委 王标戈 分管政工室、纪委、监督室 0668-2952099

陈南华 邪党委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室、国保大队 0668-2952063

陈元生 邪党委成员、副局长,分管信息情报中心、指挥中心、便衣大队、治安防控大队 0668-2952233

温立科 邪党委成员、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督室、戒毒所、网监大队 0668-2951726

邵卫海 邪党委成员、副局长,分管刑事侦察大队,戒毒大队,警务保障室0668-2952209

区纪委党廉室 0668-2816269

区公安局监督室0668-2952353茂南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投诉电话:2880200

茂南公安分局投诉电话2952081

二零零六年非法判刑朱石雄三年徒刑的法官是:茂名市茂南区审判长
谭卫 审判员:陈权 刘再庆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电话: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村 邮 编:525026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人员名单:
所长伍小军 警号220030办0668-2728309
所长李树毅 警号220481办0668-2728303
教导员梁军 警号220532办0668-2728308
副所长唐建光 警号221008办0668-2728318
副所长张应义 警号220359办0668-2728319
副所长黄邦志 警号22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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