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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乐昌市教师梁剑君被冤判 家属控告责任人

更新: 2018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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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近日获悉,广东省乐昌市职业高级学校优秀教师梁剑君家属不服当地法院一审的判决(非法判处五年),向当地检察院控告责任人。在当地检察院不受理的情况下,转到韶关中级法院、韶关中级检察院反应乐昌执法人员违法行为。

梁剑君家属去乐昌公安局找国保大队长李伟忠,要求释放梁剑君,李说:“我只是一个基层工作人员,哪有权力放人?你去找政法委黄书记(指黄学斌)。”

家属向乐昌检察院控申科递交执法人员违法违宪的刑事控告书(控告法院刑庭长丘辉华,国保大队长李伟忠,检察院批捕科杨慧红,公诉科丘伟京),被办公室刘小姐拒收,并说:“我明确的跟你们讲,这个事我们管不了,你们去找政法委,归政法委管(大意)。”

梁剑君妻子曹丽萍只好把控告信快递给了韶关中级检察院和中级法院。韶关中级检察院一姓王的女士收到控告信后给曹丽萍打了个电话:“你在控告乐昌检察院丘伟京吗?”
曹丽萍:“是的。”
王女士:“你这是在诬告。”
曹丽萍:“我没有诬告,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丘伟京违法,法轮功没有违法,是受到宪法保护的”。
王女士听后态度好了一大半,继续说到:“你可以先向当地提起上诉,暂时不要控告。

后来家属亲自到韶关中级检察院信访办。三个男工作人员接待。家属陈述到:“一七年五月份,国保大队长李伟忠带头把我的家属梁剑君从学校押回家,在没穿工作服,未出示任何合法证件后入室抢劫,并绑架了梁到当地看守所至今。而且现在法院在非法取证的情况下非法判处梁五年,现在我要控告李伟忠及相关的人员。”

工作人员一听到法轮功的事,脸色有点难看,说到:“法轮功的事,国家已经规定不给炼。公安在紧急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穿工作服办案。”家属马上接话:“办案人员办案不穿工作服,不出示证件办案就是违法,谁知道他们是土匪还是什么人,难道一句紧急情况就能免了犯罪行为。我们控告他可是依据法律来控告。”工作人员听后不语。接着询问到:“你们当地法院是以什么来判处五年的?”家属:“以刑法三百条”。

几个工作人员听后连忙在办公室里左翻右翻,没翻到有关法律的书本,最后一个工作人员从外面找到厚厚的一本书,另一人接过后翻到刑法三百条,逐字读了出来。当工作人员读完后,家属请他们仔细的看三百条里的每一个字,有没发现“法轮功”三个字。

工作人员说:“是没有这三个字。但是国家定性的东西,在法律里没出现也不奇怪啊。”殊不知他们犯了一个最基本的法律错误,那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家属继续说到:“十一月份,我们请的北京和广州两位律师,从法律角度,在法庭上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丘伟京根本就拿不出任何法律条文指控梁剑君犯罪。梁剑君信仰法轮功是受到《宪法》第三十六条保护的,尽管如此,庭长丘辉华还是错用三百条刑法判案,再说我的家属也没有破坏哪一部法律实施,他学法轮功也没有造成社会上的任何一个人致死致残致疯,也没有让任何一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怎么能依家里几本书就把人家判处五年呢。并且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份,新闻出版总署废除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条令,所以家里有多少书也不违法。”

一个工作人员吞吞吐吐说:“法轮功被国家定为×教。”家属接话:“国家可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说邪教是江泽民当年的信口雌黄,某个人说的话能是法律吗?现在我们控告这些参与的责任人,是按照法律依据来控告的。而且现在出台了这么多新法规,还有责任终身制,谁办案谁负责。我们控告他们不是目的,是希望他们明白他们自己在犯罪。本来在梁剑君被绑架一个月当中我们就控告他们,但是想到他们可能不明白这些真相,所以一直给他们了解真相的机会,但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他们最后还是把人给非法判刑。所以我们现在就控告他们。”

工作人员说:“你们控告法官似乎早了点,因为现在在一审,你们不服一审是可以提起上诉而不是控告,且一审又不是最终的结果。至于说你们认为公安国保大队长办案违法行为,你们可以去上一级公安局反应,即韶关公安局,可以提出控告。”

曹丽萍:“我丈夫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因为一法轮功不是×教,二法轮功没有组织,三……”还没等她说完,一个姓郭的工作人员突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把手中的杯子重重的往桌子上一摆,瞪大眼睛狠狠的说:“你这是在给我忠告吗?你再宣传法轮功,可以把你抓起来。”

另一家属见此种情形,微笑着对三位工作人员说:“不好意思,请你不要激动,你这样子给人感觉好像是我们来找你们吵架一样,你也不要偏见,一听法轮功就这样,你想想,因为是她的丈夫被冤判,最重要的是她丈夫没有犯法,在学校里,老师和学生对他都是比较高评价,而且他又没有杀人放火,打砸抢骗,只是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非法判处,心里急啊。”

工作人员听后渐渐就又缓和了下来,另一个一直不吭声的工作人员说:“他只是善意的提醒,不要到处说这些。”

家属谢过工作人员后,把椅子摆回原位离去。继续往韶关中级法院走。

韶关中级法院信访办工作人员张先生说:“现在控告法官,早了点,因为现在才在一审,如果一审家属提出上诉,就不是最终的结果,如果案件转到中级法院里来,我们退卷,或者驳回,那么你们控告就没有意义了,因为都无罪释放,控告谁啊?当然,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你们不服也可以申诉,这个时候你控告谁都有权利,都会受理。”

在此真心希望乐昌执法机关参与迫害梁剑君的所有执法人员,了解一下真相,赶紧悬崖勒马,为自己为子孙后代列祖列宗着想,不要成为历史罪人。在新政不断出台的大潮中,不要再盲目跟随江泽民迫害政策,作江泽民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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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局长:李桂平 办公电话:0751-68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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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办主任:李飞龙家电:0751-5522466 1382794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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