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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香河县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罚款(图)

更新: 2018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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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香河县法院通知当事人律师:郁兆霞被枉判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郁兆霞已经上诉;荆连珍被枉判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王建华被枉判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香河县法院非法开庭,对三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合议庭人员是:审判长周晓明,陪审员刘兴海、高建大,书记员马静;检察院公诉方为检察员王颖,助理检察员王志佳。

香河县法院检察院在县政法委、610的严密操控下,赶时间在二零一七年底、十几天内草草结案,并黑箱作业,就连公开宣判的形式都没有走。

郁兆霞所经历的迫害

郁兆霞,女,四十九岁,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人。

郁兆霞
郁兆霞

一九九八年,郁兆霞和她的父母有幸遇到法轮大法。那时,郁兆霞和父母的身体都非常不好:父亲胸膜结核,母亲脚跟骨刺、过敏性感冒、肩周炎、癔病等。父母亲原本是需要郁兆霞照顾的,可郁兆霞比父母亲的病还要重,腰肌劳损、类风湿、风湿性心脏病、后转为腰椎间盘突出,大胯压迫神经、左脚脚面筋出槽、还有胃病,天天药不离身,长达三年零十个月之久。先后看病都记不得去过多少地方,有名的老中医、西医,北京医科大学等,多次拍片、针灸、按摩、气功疗法都无济于事。到后来,一提起医院头晕、恶心、想吐,孩子出生后,郁兆霞基本上没怎么抱过,因每天腰疼得不能入睡,两三个小时就能疼醒了,劳累一天的丈夫还得帮郁兆霞翻身,病折磨得郁兆霞生不如死,几次想跳进冰河死掉,一了百了。

修法轮大法后,不知不觉身体轻松了,浑身各关节都不疼了,那时,下地干活不管多累,晚上到家顾不上吃饭,学法炼功,一天不落,快乐极了。郁兆霞的家庭变得其乐融融,就连街坊邻居都知道是法轮功改变了这一家人。在学习师父的著作中,郁兆霞还明白了“不杀生”的法理,修炼人不能杀生,自杀也是杀生。郁兆霞庆幸是师父给了第二次生命:再也不用想跳冰河了。

修炼前,郁兆霞与公婆的关系不睦,修炼后,当郁兆霞主动和婆婆说话时,婆婆惊呆了……郁兆霞告诉婆婆:我修炼法轮功了,师父让做好人,要与人为善,咱娘俩的矛盾全解决了,以后咱从新打鼓另开张。婆婆乐的:那么好?那我也炼!

可是,快乐的时光转瞬即变成了黑暗的时日。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統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那天,丈夫告诉郁兆霞说:派出所告诉的,这功上边不让练了,谁炼抓谁。

此后的日子,郁兆霞父母家就没消停过,镇里的大小官员、派出所的、610的三天五日的到家中骚扰。甚至就在父母家的门口设卡,凡是他们认为的敏感日就有人把守,父母出入都没有了自由,走到哪儿跟到哪儿,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着。在村里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郁兆霞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与伤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郁兆霞去高庄村委会孕检,回家的路上,漷县镇派出所伙同香河县安平镇派出所将郁兆霞劫持。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凌晨五点左右,郁兆霞刚出后门,就见一帮人在离郁兆霞家二、三十米的地方守候,看样子已经等候多时了。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由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安平镇派出所合伙实施的绑架,他们把郁兆霞拉到派出所只十几分钟的时间就又转到廊坊洗脑班。在这里郁兆霞受尽了折磨,50天后又是没有任何手续就把郁兆霞转到河北省石家庄女子劳教所。

到了劳教所,量血压180,劳教所人员说:“不合格,不收”。就听香河县610的央求劳教所的“再量量,再量量,以后请吃饭”。这就是现今的国家公安,这就是盖世太保似的县级610,他们公然用公款公开行贿,互相勾结整这么一群手无寸铁的好人。郁兆霞正告他们:“修炼法轮大法祛病健身,做好人,没有错,郁兆霞没犯罪,你们这是绑架、非法劳教。”郁兆霞拒绝签字。但他们还是非法劳教郁兆霞一年。

在劳教所,郁兆霞们都受尽了折磨与摧残。刚一进去,就是强行剪发、睡大厅的地上,人挨着人,满地基本上都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其中有老人也有孩子。十几天后,叫郁兆霞去了一个房间,立即又叫郁兆霞去大厅,由五个犹大包夹到一个保管室里,他们向郁兆霞连番轰炸,侮辱、谩骂,强行洗脑转化,一天二十四小时左右不离,每天必须是最后一个睡觉,目的是不让郁兆霞接触同修,防止串联。二十天后,强行转化未能奏效,就又让郁兆霞回到那个十二人同住的房间,每天五点起床直到晚上九点半熄灯,(除吃饭外)只允许坐在一个面积很小的、面上有凸出的花纹的小凳子上,几天功夫,臀部就坐出了脓包,疼痛难忍。

劳教所为了搞创收,就叫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去劳动。装一次性的筷子,那筷子的小口袋那个口不吐口唾液是捻不开的,筷子拉来后是没有框的,全部倒在地上,可筷子袋上明明写着“此筷子已消毒”。这里的普犯有患传染病、肝病的。作为修炼人,干这种违背道德良知的恶事,绝不能!法轮功学员们找监狱队长、指导员理论,可他们的回答是:“谁不干谁到大厅里站着”、“不干活还想吃饭”。腿站肿了,不会走路,不会回弯;不给饭吃,上厕所也受限制。法轮功学员们开始集体绝食抗议,可接下来的却是野蛮灌食。

在这种情况下,郁兆霞们首先想到的是:不能让他们再犯罪,不能让他们再造罪业。郁兆霞们开始吃他们给的一顿一个干馒头,没有咸菜,不敢喝水,因为上厕所就只有一分钟的时间,还没等排上个时间就到了,因此几天都不排便,以致造成郁兆霞肛门脱落,痛苦不堪。

二零零八年石家庄最冷的一天是摄氏零下17度,劳教所警察预谋要整郁兆霞等拒绝串筷子的法轮功学员。晚上,警察让她们去厕所,趁她们不在,把她们(除身上穿的)所有衣服全部都抱走了。一大早起来,就叫她们到楼后边罚站。零下17度,她们只穿着薄薄的衣服,一位法轮功学员只穿了一件花衬衫。她们都冻得发抖,上下牙打动的能听到响声,而警察们却穿着羽绒棉大衣站在阳光处还喊着冷,看见哪位法轮功学员站不直,上来就是一脚,还一边骂着,然后哈哈大笑。那一刻,郁兆霞想到了“人间地狱”四个字。其实,那些女警察队长们大都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是谁害得她们人性全无?

七月初,郁兆霞被折磨得突然眼睛几近失明,什么都看不清了,听力、记忆力同时下降,身体瞬间就消瘦下来,走路都很困难,身上长满了疥疮,一抓就破就流血,可是,照样还得被逼干一次性筷子装袋的活。钻心的痒,好像心上都长满了这东西,奇痒难耐,尤其是每天到了下午就开始,晚上根本就不能入睡。这期间,家人几次来看郁兆霞,他们都不让见。

一年的时间到了,可610、国保大队又把郁兆霞劫持到了廊坊洗脑班,又把郁兆霞关在了西北角的小套间进行强制洗脑。

回家时,郁兆霞已被摧残得双眼及太阳穴深陷,骨瘦嶙峋。可郁兆霞通过学法、炼功,身体迅速恢复正常,两眼视力渐渐恢复,现在郁兆霞能自己开车上街卖菜。尽管如此,当地610、国保大队、派出所还是上门骚扰不断。

二零一四年的四月二十三日,香河县安平镇派出所到郁兆霞婆家企图绑架郁兆霞,因郁兆霞没在家,绑架落空,家中的年画及大福字被撕毁。

荆连珍所经历的迫害

荆连珍,女,五十九岁,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人。

荆连珍
荆连珍

荆连珍是一九九八年三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年纪轻轻,荆连珍身体却患有多种疾病:头痛、咽喉炎、肌肉拉伤、美尼尔氏综合症、类风湿、风湿性心脏病、静脉曲张、毛细血管扩张、痔疮、便秘,十天八天才能解一次大便,痛苦极了,真是生不如死。因为荆连珍四处投医问药,把家里搞得一穷二白;身体不好,精神更不好,每天都和家里人找事吵架,真想轻生,一了百了。

就在荆连珍走投无路之时,有人介绍她炼法轮功,她半信半疑的跟着炼了。让荆连珍不敢相信的是,她还不怎么太会动作,师父的著作还没看完一遍,她身上的病却不翼而飞了,从此荆连珍摆脱了病魔缠身的痛苦。家庭和睦了,丈夫承包的十一亩土地荆连珍也能帮上忙了,家里渐渐的富裕起来。

那时候,荆连珍们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几个人在一起学法,一大早在一起炼功,无论多忙,一天不落,幸福快乐。

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了。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早晨五点左右,荆连珍正在地里干活,突然有五、六个警察冲荆连珍来了,欺骗荆连珍说,“领导想跟你谈话,你上大队去一趟”,荆连珍信以为真,可刚走出承包地,他们就不由分说把荆连珍拖上车,直接就把荆连珍绑架到派出所,紧接着就又把荆连珍劫持到廊坊洗脑班。

在洗脑班,凡是被绑架进去的法轮功学员每个人都单独被关在一间屋,不准出屋。威胁、恐吓、逼迫转化、强迫看邪恶光盘、编造假材料侮辱师父、谩骂大法是他们的“工作”,那里从上到下一致的口径就是:“不转化,就劳教你!”

这一次,他们整整非法监禁了荆连珍78天,这78天不只荆连珍一人受到了精神上的摧残,荆连珍的家人至今都不愿提起这78天,丈夫承包的十一亩土地,果树受损严重;韭菜和草连成一片全部毁掉。这巨大的精神伤害与经济损失对农民来说是难以想象的。这之后的日子,更是骚扰不断。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下午六点左右,一群人闯入荆连珍家,有男有女,便装,从大门开始撕对联,直到屋门对联、窗花、墙上的年画,一通乱扯乱翻。当荆连珍让他们出示证件时,他们却拿不出,过了好一会儿,又来了一个男的拿出一个小本晃了一下(后来得知他是香河县国保大队队长杨永利),后边又来了十几辆警车,他们抢走了荆连珍的大法书、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切刀、看电视的大锅,机顶盒两个、DVD、打印纸等等,还抢走了七百元现金、儿子的汽车也一同被他们抢走(当荆连珍们把车要回家的时候,汽车已成废铁),警察绑架荆连珍的同时,也把不修炼的丈夫绑架,那一夜,整个家象天塌了一样,惊恐万分,全村的人都轰动了。

还是老一套,绑架荆连珍到派出所,然后转廊坊洗脑班。国保大队几次到洗脑班威胁、恐吓,非法审问;洗脑班的李汉松拍桌子瞪眼睛狂吼“不配合,就判你个十年八年的”。荆连珍不明白,是谁给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权力,让他们私设公堂非法审问荆连珍?李汉松不是公检法的官员,可谁给他的权力能在这儿限制荆连珍人身自由,口出狂言判荆连珍十年八年?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王建华只是刚刚学法的新学员

王建华,约五十岁,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人。看到妯娌妹妹郁兆霞的身心变化,于二零一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到街坊荆连珍家串门遭绑架,家人非常着急,情急之下,四处托人找关系,花了不少冤枉钱。

二月十四日当日,郁兆霞、荆连珍被非法刑事拘留,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王建华于次日被放回家。

三月十六日,郁兆霞和荆连珍被非法批捕。

三月十七日,香河县国保大队、安平镇派出所诱骗王建华,说到所里来有事,王建华去后,警察再次扣押王建华,将她非法关押到三河市看守所,直到现在被枉法冤判。

家属:开始支持,将来也还是支持!

整整十个月,香河公检法在政法委、610的操控下,威胁、诱骗、套供、诱供折腾出个非法庭审。

法庭上,法轮功学员郁兆霞及其代理律师,堂堂正正、平静、祥和的作了无罪辩护。

最后,郁兆霞的律师说:“就今天的庭审,现场的所有人谁都不会说郁兆霞有罪,郁兆霞这么善良,谁判她有罪,谁就是在犯罪!谁要判她有罪,谁的良心永远都会受谴责!”庭审结束后,律师向审判长提出:郁兆霞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建议给郁兆霞办理取保候审。审判长周晓明说实话了“这个案子,我当不了家,得他们说了算。”

荆连珍,十四日下午,律师会见时,她一直表示坚定信仰真善忍,坚称自己无罪。非法开庭后,荆连珍机械的、照本宣科的回答法官的问话,一看就是受了很大压力,被逼迫认罪。更为可笑的是,荆连珍的代理律师也同样遭到了威胁与警告,审判长周晓明公然对律师说:“荆连珍的工作我们已经做通,你就别再坚持,如果你非要坚持,那就办你!”

而这点小儿科式的把戏,却瞒不过荆连珍的丈夫高文河,老高说:“荆连珍庭上的话绝不是真的,她那么多的病,全都好了,二十年了,她放弃是不可能的,这肯定是他们吓唬她了。”

非法庭审结束后,荆连珍的大儿媳问老公公:“您能管得了不?”老高回答:“管,我有啥管不了,有第一次绝没有第二次,这是第三次了。可我压根儿就没想管过,凭良心说,她(指荆连珍)炼这功,你们全都受益了,不炼这功,你们能在外地踏实地做生意、过日子?她(指二儿媳)能跟我们过的这么好?早就得打起来了,咱能有这好日子过?一看她炼这功变化挺大,我就没拦过,开始支持,将来也还是支持。”

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老农民说话做事能凭着良心,而受过多年教育的公检法的执法人员也应该凭着良心依法办案。你们以刑法300条给郁兆霞、荆连珍、王建华定罪,试问:郁兆霞她们到底破坏了哪一个“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了?这个“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名称叫什么?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被郁兆霞她们破坏了?被破坏到什么程度了?在哪个区域内不能实施了?在哪个时间段内不能实施了?

人在做,天在看。香河县公检法的执法人员,不要拿着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凭良心依法办案,对他人负责,才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邮编 065400,区号:0316):
合议庭人员:
刑庭庭长、审判长周晓明13785593688
陪审员:刘兴海、高建大;书记员:马静
公诉人:王颖、王志佳
香河县法院院长刘君13903163558
香河县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18533638326 15103262976
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焦文祥 13180360800
香河县防范办:办公室电话:0316-8311180
香河县防范办主任 闻明霞18631611165 18631699339,
闻明霞丈夫 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县防范办副主任张国13931652277;张国原名叫石海明,香河县五百户镇石辛庄村人。在上学时一位叫张国的学生考上了体校,但因故没去上学,石海明冒名顶替张国去上体校,毕业后,分在二中教体育。石海明就这样变成了张国。
香河县县委综治办主任 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香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永利 13503266006 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副大队长:曹军英 13582785548 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指导员:池海泉 13831655099 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
国保大队 刘建伟
香河县安平镇邪党党委书记 杜文洪 18103266565办公电话0316-8217367
香河县安平镇镇长 任振宇 15931650500 办公电话0316-8218899
香河县安平镇人大主席 赵连成 手机号 18632669566 办电7678169
香河县安平镇纪委书记 吴君 手机号 18632669558 办电7678180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村支书高向明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村长:高洪旭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治保 (调解员) :高士春
香河公安局安平镇派出所:0316-8217363
安平镇派出所所长 张会虎18832610999
香河公安局安头屯镇派出所指导员 王修海(此人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平安镇司法所所长 王立军18031613700办电7678183
平安镇司法所孟秋(此人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此次绑架、抄家都有她参与)
香河县法院: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17号
香河县法院院长刘君13903163558
香河县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18533638326
香河法院办公室 张玮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于向辉 15833168608 宅电2320929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李宏伟 13803224231 宅电8582331
香河县法院刑庭庭长周晓明13785593688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林晓文13931684015、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刘春燕13503266066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张晓莉13603167106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徐桂萍、
法院法官:丁惠梅、执行裁决庭副庭长白海澎、
香河县法院执行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李宏斌
现任香河县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李芳 13463160402
香河县法院安头屯法庭庭长祁振宇13930679586,副庭长 李百军13180356708
香河县法院民一庭长 韩利 13785610896 香河县法院民一庭 任玉庆
香河县法院民二庭长 徐天峰 香河县法院法警队政委谭振华

香河县法院调解庭:王松华 13582790587
香河县法院调解庭 王亚萍
王树营 13131699130 李洪波 13933938009 巨凤霞 13503169418
魏锋 13932619080 杨燕 13932668470 许广恒 13931677058
高福旺 13603266108 姜瑞丰 13831655056 单德全 13785660532
王爱民 13930671917 王建军 13931664482 高福奎 13102479194
庄洪海 13833603288 周树斌 13831688100 谭振华 13932619196
马翔宇 13703163866 李君 13703165319 杨春燕 15631603718
马祥森 13503266388 于海波 13831670852 王金生 13931661853
王伟珂 13831670308 吴金和 13731620596 卢爱军 13785476217
杨玉伟 13930682828 李计和 13932698849 宗海峰 13833634085
李东升 13503266023 武宝忠 13932679369 梁瑛 13833696672
赵勇 13903261252 邵立13930670889 王海波 13603265202
孟建新 13903164964 吴凯 13292655968吴贺永 13103261098
邳万树 15932615326 张永鹏 13831671699 张健 13903261259

香河县检察院(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9号,办公室电话8322554):
香河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华
副检察长丁福才办电8321231 宅电8321088 手机13483607666
副检察长张金路 18632698826
副检察长曹宏艳 办电 8321545 宅电 8317987 手机13785659088
党组副书记张建国 13931631986
政治处主任杜长文 13582664422
反贪局长李永祥 13832691626
反渎局长张连瑞 18632698870
办公室主任 绳立健 13931661866
公诉科长 焦文祥 13180360800
检察院起诉科:王颖 (本案由她主办)
王志新手机 13831605375、王志佳 (朱小梅案是他俩主办)
检察院干部:黄艳华、李颖超
干警刘晓娜;孙海东 13663164548;艾 检 13931608958
香河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316-8321236
香河县公安局局长:吴海斌 13903163789 办电8625558 总机8322700转5601 宅电 0316-2352988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 总机8322700转5603
宅电0316-8320008(此人主管国保)
香河县公安局副书记 孟广武 13803166386 办电总机8322700转5608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向东 13803161599 办电总机8322700转5609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肖广平手机13703260538 宅电0316-8330300 办电0316-8322700转5688(此人主管法制科)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长海 13803168099 办电总机8322700转5628
香河县公安局法制科:办电:0316--8322700--5657
香河县公安局 武永利手机 13700360896
香河县公安局王海东手机 13703163578
香河县公安局王春才 13700361721
香河县公安局刘振全 13932689009
香河县公安局刘相春 15175687688
香河县公安局李天成 13832625911
香河县公安局刘建新 13703163500
香河县公安局张 军 13363653218
香河县公安局赵警军 15832636010(新华)
香河县公安局赵彦春 13931661882
香河县公安局黄 浩 17732626686
香河县公安局郭 永 13503169800
香河县公安局杜铁成 13931661880
香河县公安局黄宝中 18803166111
香河县看守所所长:李向阳 手机:13700366006
香河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长:李成园 手机号:13932611918。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田景纲 13932612967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刘海军 13932654680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高海鹏 13832675288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杨金利 18531679010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张 文 15903162591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王建国 13703261319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刘 祥 13393369336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周立波 15031622233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高广玉 15903167538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石国栋 13903162225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田兆瑞 13903263921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李福杰 13832638699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杜 磊 13785603199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闫春生 15930608299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蔡学霞 13932649866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王彦杰 15903263019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李 岩 13833615937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 张铁兵 15933363306
香河县安头屯镇政府610人员 李新杰电话 13832670203 0316----8089119
香河公安局安头屯镇派出所:0316----8698456
香河公安局安头屯镇派出所指导员 王修海(此人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此次主要参与者)

县政法委办公室电话 0316-8311518
香河县政法委书记樊亚峰 手机:13393066028
香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陈宝全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秘书 电话:13833625856
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13803161529(现任)
王凯军13930685999(原任县委书记)
香河县长王文强13832669680
香河县主管法制副县长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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