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夫妇再被诬判 审判长威胁:把你扔到炼人炉里

更新: 2018年01月12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唐山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在遵化市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地北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遵化市拘留所,晚上被遵化市拘留所所长王爱清(音) 绑在死人床上。

十一月二十一日秘密非法开庭前,审判长苗瑞生(音)扬言:“再喊法轮大法好,把你扔到炼人炉里!”

最近传出何益兴、张月芹夫妇被秘密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唐山中院通知家属,张月芹要求家属聘请律师,一月九日上午,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此案。

何益兴曾是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待人真诚,工作勤恳,是有口皆碑的好人。

张月芹原来一身是病,最严重的是肾炎,为治病跑了好多医院,都没见效;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再没花一分钱医药费,而且脾气也变好了。

他们膝下有两个女儿,孝顺、贤淑,一家人生活平静和睦。

夫妻俩都已退休在家,与世无争。然而,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中共的魔爪无端地伸向了这个美满的家庭。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河北省唐山路北公安局十来个警察带着社会闲散人员,闯到唐山电厂小区何益兴、张月芹两位老人家门口偷偷埋伏,等老人出门,久不见人出去,就撬坏门锁,没打开防盗门,随后叫来两辆消防车,从南北阳台驾云梯到六楼,砸碎玻璃后破窗入室,绑架两位老人,抢钱抢物。当地百姓切齿痛骂:“什么警察?比土匪还土匪!”

荒谬的是,何益兴和张月芹夫妇分别被枉判七年和五年。法官张雪峰判案的事实依据竟然是一张“证据销毁清单”!这张“证据销毁清单”恰恰是路北公安分局销毁证据、伪造证据的铁证。何益兴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张月芹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

在石家庄河北省女子监狱,狱警对当时六十多岁的张月芹进行电击、针扎、逼她站在烧糊的板上、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

后来警察将张月芹转到六监区,当时的教导员吴红霞指使值班人员用针扎她,细针用完了用粗针,还打她耳光,耳朵当时被打出血,直打到行恶者手腕疼得打不动了。

再后来,警察又令其它监区的犯人二十四小时轮番对张月芹洗脑,有时到夜间十二点,有时到凌晨四点。

三个月后,警察看张月芹还不放弃信仰,又四天四夜不让她睡觉,直到她昏倒在地。

之后又将她关进所谓“攻坚组”,继续迫害数月。残忍的是,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把张月琴放在了监狱医院的手术台上。

何益兴遭受七年冤狱迫害,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从冀东第二监狱回到家中。


唐山市中院主审法官李继林 15081912755
助理法官崔建明 13931566208

遵化市法院院长 (0315)6612640
遵化市法院办公室 (0315)6612623

遵化市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
公诉部长(副检察长)郭成亮 手机 13813587767
办事员 王清珍 手机 15512012237

遵化拘留所:
电话0315-6629667
所长王爱青13832982148
教导员张绍武13832986912、13582584868、13785575117

遵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0315-6614261转36336
大队长 缪爱东 13832982639
教导员 吴静海 13832988663
副大队长 李宏亮 13832988664

遵化地北头派出所电话:0315-6046110
所 长 王志勇 手机:13832988667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