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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更新: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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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丹东地区至今仍然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王玉、杨爱萍、孙立豪、赵雪景、李桂琴、张淑杰、赵洪娥、王桂芳及宽甸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凤城张庆贵与张胜琴被非法关押凤城看守所,宽甸灌水镇王志杰及王女士被绑架后情况不详。王玉与杨爱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了。

非法构陷及非法立案、非法判刑

张庆贵驾驶电动摩托车搭载张胜琴、姜虹去大堡镇,因大堡空军场站部队士兵刘百强在附近树上发现一张“真善忍”挂贴,遂携一小分队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堵截,在车上翻出法轮功资料后,将三人强行带到大堡镇派出所,当晚凤城国保大队警察将三人劫持到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庆贵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被凤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胜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凤城法院非法下判决后,于八月二日将判决书送达张庆贵、张胜琴。张胜琴的家属委托本地周律师为张胜琴做二审辩护。

八月十一日,周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张胜琴,张胜琴告诉律师,判决书中的所谓事实几乎都是捏造的,她已提出上诉。

李桂琴女士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上午,被丹东同兴镇五道村四组张伟泽恶告,当天下午在家中被同兴派出所警察与振安区国保警察抓捕、抄家。丹东振安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对李桂琴非法庭审,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多次指出公诉人非法构陷行为。法官没有理睬。

丹东振安区法院七月二十八日对李桂琴做出非法判刑三年的决定。律师随即向法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李桂琴本人也于七月三十一日向丹东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公安、检察院、法院违法办案

王玉、杨爱萍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国保支队人员绑架后,被非法关押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了。王玉、杨爱萍家人无数次到公检法部门为王玉讨公道,法轮功无罪,并要求无罪释放都未有结果。

八月十七日,王玉的家属拨通丹东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长张有利电话,告诉他:“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合法的,我们找法院了,法院说只有你们撤诉,才能放人,你们就撤诉吧”。张说:“法院拿出意见我们才能撤诉,我们按法律程序办。”

八月二十九日律师接见王玉,得知构陷王玉的非法案卷又退回公安,看守所的监管人员也对律师说我们已向办案部门反映,超过十三个月,没有确切理由就得放人。

九月四日,王玉家属到检察院找到张有利,家属说:“其实你也是受害者,国家政策变化很大,你比我更清楚,并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及六月二十七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控告书一并交给他,劝他好好看看,依法撤案吧,为法轮功学员做好事会得福报的。张接过说:“我还要开会,我会参考的”。

王桂芳女士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及合作区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已近十个月了。

这期间,家属为了让参与迫害的执法人员明白真相,一直在合作区公安分局与振兴区检察院之间来回奔波。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潘嗣修以证据不足退卷两次,并承诺家属会与领导商量,依法办案。

近日,家属打电话给潘嗣修,潘却说案子已交到振兴区法院,是经过检察院开会研究得出的结果。家属质问:“我们早就咨询律师法轮功这件事依据法律无论是学、炼、还是传播都不犯法,现在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也解除了,现在还在官方网站上,你们依据什么条文交上去的?”潘说不能告诉,你们在起诉书上会看到。家属说现政权要求依法治国、终身负责,你们这样做对你们和家人真的不好,当然对我们家人是迫害。潘一再说犯不犯法这件事就不要对我说了。

孙立豪、赵雪景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去丹东乐购商场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杜国军等人绑架、抄家。当晚两人被移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非法取证,后被劫持丹东金固看守所非法关押。赵雪景由于被非法关押,血压升至180,办案单位仍不放人。

非法构陷两人的案卷五月二十六日被送交丹东元宝检察院。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于六月二十七日退回公安。家属找到丹东八道派出所所长王立军,要求释放孙立豪,家属说:“国家新闻出版署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按《警察法》执法过错是要追究责任的,希望他能明辨是非,不要继续在法轮功问题上趟这个浑水”。王说:“不是我们干的,是市国保大队借我们的地,是他们干的”。家属七月二十日得知,案卷又送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赵鸿娥、张淑杰在丹东万达商场被绑架。赵鸿娥曾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五九月刑满回家,张淑杰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一六年年三月回家,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女子监狱都遭受长时间迫害。由于俩人长期非法在监狱,身体受到很大的摧残,非法关押看守所后,赵鸿娥出现高血压240,张淑杰出现白血球降低,生命受到极大威胁。7月初,振兴公安分局不仅没有释放两人,又对赵鸿娥、张淑霞下了非法起诉告知书。两人均未签字。

宽甸县灌水镇王志杰、李延英及王女士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是到宽甸县八里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宽甸县灌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只知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其他两人被迫害情况不详。

十八年来,丹东法轮功学员持续不断的对公检法人员从法律、道德等方面讲明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不顾自己的安危唤醒他们的良知善念。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司法新政,对公检法人员实行办案终身追责。但仍有少部分公检法人员在办案时依然知法犯法,违反宪法、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对抗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国策,延续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直接违反《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违背公检法三方的立案标准,在完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起诉、判刑,使法制倒退到文革水平。

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中国社会出现了让正常社会难以理解的荒唐事:对派出所每年强行分配犯罪指标,并用金钱奖励举报宣传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制造社会动乱。赵鸿娥、张淑杰、李桂琴等都是这样被谎言欺骗的人举报的。结果是整个社会是非颠倒、善恶不分,道德下滑。

正告那些还在执迷不悟之人: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利益所蒙蔽,远离邪恶,选择善良,不要再做迫害人权的工具。否则,未来“纽伦堡”大审判来临之时,下场是可怕的,正义也许会姗姗来迟,但永远不会缺席!

相关部门人员电话:
马延春   丹东市政法委书记电话:13304152019
刘 刚 丹东宽甸县政法委书记 13841533988   婆娑府街11号 118200
曲正堂  丹东振兴区政法委书记 办公2027585 2027610振兴区九纬路83号118002
谢建勋 丹东振兴区政法委副书记 15841546137
汤文兵 丹东振安区政法委书记 13841589881振安区珍珠街225号
吴兆会 丹东元宝区政法委书记13842527713元宝区新柳街8号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丹东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邮编118000
院领导:
孙克敏:6277088 手机15841590001
杜明强:6277159
王传福:6277217
姜锦晶6277135
付金波6277158
郝英武6277287
孙振杰6277047
马军6277058
申连科6277273
办公室
刘明诚6277099
谢文波6277162
杨俊莹6277203(机要室)
孙晓萍6277203(机要室)
李钢6277211
李凤叔6277059
陈亮6277269
石玉6277200
白洁6277076
张政悦6277076
李昌郁6277010
刘智存6277011
由远洋6277061
政治部
李秀洁6277153
张策6277219
隋巍6277108
张宇6277278
陈建6277207
姜楠6277207
刘廷祥6277183
李玉美6277233
董志明6277201
赵晓欣6277168
王卫平6277213
隋国柱6277206
孔文倩6277120
刘丹6277261
审管办
王珞6277212
李东明6277222
罗姣婧子6277152
张天骄6277096
陈丹6277214
技术处
闫晓峰6277065
唐铭举6277267
张鸿泉6277267
姜雪6277018
宋枫6277258
刘海韵6277121
司行处
张惠清6277177
王楠6277117
姜丹6277169
乔黎6277081
李国君6277161
张俭灿6277160
监察室
吴兆顺6277195
温泉6277093
基层委
刘成义6277080
王殿龙6277015
李学波6277085
曲景学6277138
信访办
侯维忠6277049
韦东方6277288
李东站 (空白)
孙源林6277128
王杉杉6277128
赵婧6277250
才珺6277190
邓欣6277082
监督办
葛英6277028
耿昭苏6277187
机关党委
涂凯6277180
杨军6277181
法官学院
韩云国6277139
立案一庭
于景明6277020
程继文6277033
刘胜6277027
吴辰6277030
王坤6277185
郑大威6277103
王渝淇6277271
姚润刚6277008
门旭6277143
立案二庭
于丕健6277031
沈维刚6277277
李大为6277145
王玉瑛6277105
王婷婷6277270
鄂瑞雪6277299
刑一庭
于义清6277053
崔大勇6277268
宁耕6277063
董泽军6277038
郑成垒6277221
张轶6277290
韩丹6277112
高宝丽6277293
任俊儒6277166
尤亭丹6277234
于洋洋6277061
刑二庭
于蔚超6277068
徐文峰6277023
冯泰昆6277051
刘加荣6277052
王连友6277283
王旭耀6277179
李欣6277239
安妮6277208
刘智铮6277279
卢丹梅6277090
民一庭
于国兴6277199
时磊6277077
张春霞6277021
吕伯昌6277182
任飞6277017
李存林6277151
房春堂6277215
王蕾6277043
王杨6277137
张倩倩6277266
王海鹰6277067
张东明6277054
王晓宇6277071
民二庭
王雪梅6277071
曹立新6277026
曹振宇6277069
康璐6277012
姜艳艳6277136
关爽6277210
王莉莉6277150
徐征6277263
董泽楠6277194
张馨元6277091
民三庭
黄日宏6277100
李军6277104
张峻峰6277237
孙雪松6277235
孔亮亮6277189
李欣6277297
槐福鹏6277265
赵婷婷6277125
于东霞6277241
民四庭
卢春雯6277086
常克明6277127
姜淇瀚6277171
张晓丽6277285
刘云6277036
李俊宜6277259
行政庭
吕姝6277087
李莉6277034
仲莉宇6277236
孙军6277006
吕函朔6277256
姜瑶裕6277276
审监庭
赵娜6277070
马晓明6277255
卢国华6277176
沈白6277078
徐蕙6277022
梁文玉6277079
施建平6277050
宋文珂6277092
李斌6277240
王丽娜6277155
王晓玉6277129
执行局
吴建军6277218
李力伟6277056
张广林6277106
于海涛6277126
白银河6277073
王雷6277228
于学宁6277225
李国祥6277226
王晶6277262
张晓欣6277089
孙士伟6277035
尚洪飞6277029
陈刚6277130
孙健6277132
王宝6277173
白国杰6277196
赵晓日6277013
王冠群6277230
赔偿办
王作伟6277146
屈中华6277272
于冰冰6277252
法警队
丁军6277156
邹光6277109
于军6277055
刘楷楠6277298
法警队一大队
李茂松6277229
李少平6277111
浦宏伟6277046
金光6277048
白玉杰6277040
李哲6277041
杨毅6277257
张永兴6277193
郭晓琳6277232
法警队二大队
王琪6277039
王金波6277045
杨远军6277275
卜宪荣6277202
张海滨6277209
计策6277281
大阳物业
郭丽6277122
值班室6277001
值班室6277004
值班室6277002
值班室6277003
监控室6277119
法庭入口(安检)6277205
食堂6277037
小车班6277005
大车班6277009
孙同权6277107
刘志强6277113
接待室6277154
会议室
党组会议室6277274
中层会议室6277197
审委会6277284
老干活动室6277223
视频会议室6277184
丹东元宝区检察院电话、地址:元宝区菜市街2号
检察长室 6276555
姜玮宇 检察院检察长,手机 13904152223 。
副检察长室 6276588 6276599 6276581 6276518
纪检组 6276597
政治处 6276503
办公室 6276533 6276511
政研室 6276535
侦查监督科 6276538
公诉科 苗科长6276513
尚书检察员6276543
渎检科 6276571
民行科 6276590
控申科科长董艳华 6276516
反贪局 6276566
反贪侦一 6276526
反贪侦二 6276525
预防科 6276590
法警队 6276594
刘 新 公诉科科长
于小伟 检察员
李 颖 检察员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地址:丹东振兴区锦山大街317号 邮编 :118000
(已走于春良 副检察长办0415-2027999;)
唐喜国 副检察长(主持工作) ,办0415-2027568,宅
0415-6276468,手机13842519009,专线0415-2190592。
张亚君 副检察长,手机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
马庆懿 副检察长,手机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
徐 伟 副检察长,手机13704159779,办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
韩景武 副检察长,手机13841535578,办0415-2149305。
黄小刚
副检察长,手机13188389999,办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专线0415-3173557。
刘 平 侦查批捕,手机13942558105,办0415-6276437。
张云鹏 案管科长,手机13941539809,办0415-6276451,专线0415-3134429。
张有利 公诉科长,手机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
孙国志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5102455660,办0415-6276483。
朱晓峰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3904950050,办0415-6276438。
张 昱 科员,手机13464526423,办0415-6276443。
尚秀丽 科员,手机13704150076,办0415-6276419。
朱文旭 科员,手机15841546766,办0415-6276449
申思雅 科员,手机13841558993,办0415-6276449
李晓颖 科员,手机15141530522,办0415-6276449
车万昕 科员,手机15941569729,办0415-6276483
潘嗣修 科员,手机13464536933,办0415-6276483
邵妍妍 科员,手机138415561500,办415-6276446、专线0415-2147059。
范世涛 控申科科长,办 0415-6276400,手机15941510095。
袁东玲 控申科科员,手机13304257191。
哈 楠 控申科科员,手机13614156412。
丹东合作区分局(丹东市浪头镇新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邮编:118300)0
总值班室:3128977 传真:3128466 办公室:3128466
分局领导
宫春莉 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3453000 手机:13941570789 虚拟:655099
林峰 党委副书记、政委
办公:3128597 手机:13704958926 虚拟:656306
薛海林 副局长办公:3456650 手机:13842577799 虚拟:656660
麦振龙 副局长 国保大队长 手机:13700159877
刘同波 副局长
办公:3121318 手机:18804150929 虚拟:658867
杜卫民 副局长
办公:3126369 手机:13942559122 虚拟:655557#6
刘国俊 副局长
办公:3455773 手机:18741524155 虚拟:716249
国保大队
麦振龙 大队长 手机13700159877
张涛 教导员
办公:3121438 手机:13904150566 虚拟:655612
王刚 大队长岗位负责人
办公:3121438 手机:13700188636 虚拟:656194
内勤:3121438
丹东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上过明慧)

王 晶 : 所长 住宅:2885068办公室:6250326 手机 18840500006 13050397788
温志韬: 政委 住宅:4133899办公室:62503185 手机:13842517800
李 彤 : 副所长 办公室:6250318 手机:13050368141 住宅:2133528
郎振山 副所长 办公室:6250324 手机:13841516691 住宅:2165633
赵越 副所长 住宅:3136308 手机:15942579696
陈云颖 大队长
材料内勤:6250317 值班电话:6250324

女子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王艳秋 教导员 办公:6250327 住宅:3130707 手机:13841510707 虚拟:655176
张 丽 副所长 办公:6250324 住宅:3161061 手机:13942558277 虚拟:656282
宋瑞敏 副所长 办公:6250324 住宅:2161101 手机:13942556566 虚拟:656876
李自蒙 管教
李晓兰 管教

八道派出所 元宝区绸二新区4号楼1单元 118000
王立军 所长 办公:2815383 手机:15241575050
范模 教导员办公:2824780 手机:13050321535
毕克胜 副所长 办公:2824780 住宅:3144588 手机:13841568088
李鑫 副所长 办公:2824780 手机:13604956337
梁峰 副所长办公:2824780 手机:13942565268
值班(内勤、窗口):2824780 2876110

帽盔山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红房子街20号 118000
郑志强 所长 宅电:3180985 手机:13591528055
高山   副所长
张纪 副所长手机:15842588387
夏广环 副所长住宅:2523802 手机:15141576577
郭玉龙 刑侦员
赵日东  刑侦队长
孙文超  刑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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