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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非法庭审12位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17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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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对石香云、贾艳玲、包义、魏续旺、孔庆艳、朱凤英、赵熙茹、刘君、任秀英、杨骐骥、吴樨、张树霞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法院心虚如临大敌,出动特警警戒,非法限定旁听人数;法官威胁律师,不许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以节省时间为由,对律师和当事人提出的质疑草率回答或不予回答。

律师和家属抗议法官、检察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整个庭审过程没有一点公平、公正,就是违法草草走过场。

二十二日早七点多,松北法院如临大敌,特警车封锁了法院前宽阔的停车场,法院门口几十米外就拉上了警戒线,严格控制出入法院的人员。

同时松北法院限制旁听人数,每个当事人只允许一名家属旁听。开庭前,法院又不知从哪个学校找来十二名学生占据旁听席位,使剩余旁听席位非常有限。

上午九时许,看到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戴了黑头套、戴戒具从警车上下来。被解开手铐时,法警都问:“你知道你被起诉什么罪名吗?”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回答:“不知道。”

庭审开始,书记员宣读庭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关信息。但过程中没有公布主持法官和陪审员、公诉人、书记员姓名。

根据家属事先得到的消息:主审法官是松北区法院吕世滨,公诉人是松北区检察院单丹丹。其他人姓名不详。事先检法已通气,涉及十二位法轮功学员的庭审要在二十二日当天全部完成。

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单丹丹宣读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并让当事人确认。当法轮功学员对“证据”提出质疑时,单丹丹不让当事人再说话,说她要将十二个人的相关证据全部宣读、询问完,集中回答当事人的质疑。单丹丹说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

单丹丹在宣读证据时,语速很快,并事先说明她只宣读一遍,不会读第二遍。有的法轮功学员已是七十多岁的高龄,根本听不清、记不住宣读的内容,一时反应不过来,一脸茫然,不得不一再询问,却得不到回答。单丹丹宣读、询问完两个当事人的相关证据时,已到中午,宣布休庭。其他十人全部集中到下午质证。

下午一点半继续非法庭审。由于时间紧,下午公诉人又加快了质证速度,草草地回答了当事人质疑的几个问题。

有四位法轮功学员聘请了律师:三名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和一位做有罪辩护的当地律师,还有一位家属为亲人做辩护。

律师提出几点质疑:

1.法轮功学员被松北公安分局非法抓捕时,没有一名警察向任何一名当事人出示搜查证、传唤证;没有告知拘捕原因。

2.公诉人提供的一些相关证据,都是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鉴定中心检验的。而法律规定证据的鉴定是不能在同一归属部门检验的;

3.有的证据提供的时间和地点存在着明显矛盾,律师并质疑是否是后来捏造添加上去的;

4.用刑法300条起诉法轮功学员有罪是法律适用错误,无论从宪法、刑法及相关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修炼法轮功是有罪的。用刑法300条起诉法轮功学员有罪是违背宪法的行为。

法庭辩论阶段,只要律师提到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法律适用错误,并要对此予以论证时,就被法官吕世滨打断。

当律师提出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时,吕世滨说:“你是一个律师,你应该知道,你怎么能?你怎么能……”话说半句,就不说了。

当律师再次提及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有罪时,法官竟无知的说:“怎么总是绕来绕去说这个呢?”

当一位律师提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存在明显的自相矛盾问题时,法官说,这问题在庭前会议时,你已经提出过了,为了节省时间,不再回答你的提问。律师说,庭前会议时,你也没回答这个问题,现在也没回答。法官和公诉人均沉默不语。

一位当地律师做有罪罪轻辩护。据家属说,开庭前,法官找到律师施压,律师放弃做无罪辩护。律师向家属表示,他原本也要做无罪辩护,可是压力太大,只能改做有罪辩护。

一位家属作为辩护人出庭。也是只要提及信仰法轮功无罪的问题时就被打断发言。

最后进入个人陈述阶段。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大部份都坚定的表示,信仰无罪。明确表示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合法的。并要求公诉人拿出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法轮功学员纷纷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主张。

这期间,法官吕世滨突然说了一句:“没有人说炼法轮功违法。”这时以前承认有罪的法轮功学员也清醒过来,坚定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

此时整个法庭被正的能量笼罩,法轮功学员虽屡次被法官无理制止,但还是争先恐后的表示自己无罪。一时间法庭局面失去控制,法官和工作人员乱了阵脚。之后匆忙宣布非法庭审结束。

下午四时许,法警带着被非法庭审的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走出法庭。法院警戒线外聚集了很多一大早就赶来被拒旁听的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其中一人冲着一群警察大声喊话:“大法弟子是好人,迫害法轮功天理难容。”“江泽民即将成阶下囚,你们不要当替罪羊了,给自己留后路吧。”

一个警察举起照相机,对着外面的人照个不停。喊话人微笑面对。押送警车匆匆开走。

【事件回顾】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八-九点,法轮功学员石香云在家中被特警车带走。

同时哈市公安局、道外区分局及大兴派出所警察,在法轮功学员贾艳玲家楼下蹲坑,她在出单元门时遭到绑架。警察上楼将其不修炼的丈夫魏民一同绑架到松北区公安分局。魏民被非法扣留3小时后,放回。

几乎同一时间孔庆艳家闯进五、六个男人,将真相台历等装走,绑架了孔庆艳。

法轮功学员包义、吴樨、张淑霞三人在松北区12层租住屋中被绑架,六、七台机器被拿走。

十八日早九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宫文义在楼下修车时被哈市公安局、道外区分局、太古派出所绑架到松北区公安分局。

下午二-三点,在屋外蹲坑的便衣随刘君儿子闯进刘君家,绑架刘君,并抢走法轮大法经书及资料。

法轮功学员任凤英被警察从家中带走。

同日,南岗区法轮功学员朱凤英、赵熙茹在大街上被绑架。魏续旺(王明)、杨骐骥被绑架。

据悉,有的法轮功修炼者长期被电话监控。

任凤英因身体原因,24小时内保外回家,后又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

宫文义被非法关押七天后,因身体原因保外回家,检察院称其案将另案处理。


相关信息
一、松北区公安分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42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191101
局长:马明仁
副局长:张雅君(女)
政委:肖景涛
监察室主任:郭克明 主任(不知哪个科室)李志强
国保大队:队长:张泽坤
办案人于晓光 (15046115776)
案件科办案人李某(15663415623)方某
警员:刘明雨 石晓峰 陈敬发 王晓宝

二、松北区检察院:哈尔滨市松北区浦东路2949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080095
检察长:李士凯
副检察长:李哲
检察官:单丹丹

三、松北区法院:哈尔滨市松北区浦东路2929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107122
院长:文华英
副院长:姜静
副调研员:吕世滨
刑庭庭长:李岩
法官:任广章 李伟娟 袁学虹

四、松北区政法委 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邮编:150028
电话:
书记:郑灿龙 副书记:唐懋滨

五、松北区委: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邮编:150028
书记:高大伟
专职副书记:陈蓉

六、松北区政府: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4010069
区长:高大伟
副区长:杨慧(法制)孙钊 王明洁 丁伟 马明仁(公安局长)梁志君

七、松北区人大:松北区松北一路1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107177
松北区人大主任:邹宗林
副主任:黄敬国 孙晓凡 邹禹 罗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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