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转法轮》去了派出所,我说我要找所长,其中有人说行,他们把所长找来了。我说:“你是所长吧?”他没答话,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我就要起诉他。修炼法轮大法是合法的,如果人人都修炼法轮功,这个社会会越来越好。”所长说他嗓子疼,不能说话。我就让他念:法轮大法好。他看了我两眼就走了,在场的其他人都笑了。
过了一会,来了一个女人,自称是局里的人。我要看她的有效证件,她给我看了一下,她说:“公安部门依法传唤你,炼法轮功是违法的。”我说:“你最好先学一学法律,法律规定公民信仰自由,我炼法轮功是受法律保护的,哪一条法律规定不允许我炼法轮功?还是习近平、李克强不让炼?你最好拿出法律条文我看一看,到底是我犯法,还是你们执法犯法?”她举起了双手,喊道:“服了!服了!我转化不了。”然后她就走了。
我说我要回家,一个警察让半个小时以后再走,我说:“你说了不算,我现在就走。”他们五、六个人要用警车送我回家,我说我不坐警车。他们几个人上前要拉我,我严厉的警告他们:“谁敢靠近一步,我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我要给你们录像、要把你们的一切个人信息,公布于天下。我大大方方的来,我要堂堂正正的走!我不用你们送,我自己走。我要找所长,这个警车是拉坏人的,不是拉我的!”
最后我拿着《转法轮》,堂堂正正的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