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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淘月娥、方萍被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更新: 2017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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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淘月娥、方萍被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冤判,淘月娥四年、方萍三年,二人上诉至中级法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家人去看守所询问,才得知中院维持冤判、改变刑期为淘月娥三年、方萍二年。

淘月娥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八个月后,被秘密劫持到兰州女子监狱,家人去监狱看望,狱警说是没转化不许接见。

淘月娥、方萍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遭酒泉国保大队张俊武、陈建华等人绑架、抄家,关押至酒泉肃州区看守所迫害

之后她们被构陷到酒泉肃州区检察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局国保大队。

当地610人员、国保人员搜集黑材料,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又一次将方萍、淘月娥、关振林(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待查)的卷宗送至肃州区检察院。

二十八日早上,方萍要去上班,一出门时,就被已经守在家门口的国保大队人员绑架,闯入家中抄走了电脑、打印机等东西,连孩子的电脑都抄走了。

紧接着,国保大队人员程忠、张铭、全秀红、张俊武等五人闯入方萍的母亲(80多岁)家里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早上九点多,国保大队五人闯入淘月娥家,要进行非法抄家,淘月娥抗议质问,他们大打出手,淘月娥的儿子上前去保护妈妈,他们将孩子打翻在地,将孩子戴上手铐拘留了六个小时。抄走了家中的电脑等所有物品。

当天他们还绑架了方宏夫妇并实施抄家(迫害详情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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