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上门骚扰的警察讲真相

更新: 2017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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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昨天才写了警察骚扰我三次后发现了优昙婆罗花,以为不再来找我了,没想到就在今天(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晚上六点四分)又是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我正要出去听听,走到院子里看到老爸,他说:“我从猫眼看到了还是警察,不要开门了,已经走了。”我说:“我今晚出去摆摊,你就开着门看电视吧。”反正感觉他们还会来,我心里已经有充分的准备了。当我从外面摆摊回来时,看到警车在我家大门口,还没熄火呢,下来两个警察,对我说:“回来了?”我说:“怎么都快二十年了又来找我?好吧,既然来了去屋里好好谈谈吧。”

两个警察都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下面是我和警察以及派出所所长的对话。

我:你们来找我干什么?

警察:因为你不是炼过法轮功吗?还炼不炼了?

我:这话问的,如果不是炼法轮功你会来找我吗?你要知道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再说了我也可以不回答你的问题,因为合法公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要知道迫害法轮功都是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它不代表法律,别忘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零一四年国务院出台了公务员法终身责任制,就说办案当中如果知法犯法,就是退休了都要负法律责任,一辈子追究的。现在抓的原公安部长、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以及郭伯雄、令计划、苏荣、还有死去的徐才厚等都是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的那些人。

警察:关键是要开十九大了才来找你的,在家炼锻炼身体没事,怕聚众闹事啊。

我:上次你们来不知道是不是你给我爸说我颠覆国家政权罪,我怎么颠覆国家政权罪了?就是你家的政权我都颠覆不了,还是我不让谁当国家主席了?我怎么能颠覆的了国家政权啊?我就是锻炼身体,动动胳膊动动腿,犯什么法了?我一个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摆个地摊卖东西,怎么就影响十九大和威胁国家政权了?真是搞笑。

警察:那你不签字、不让拍照录像,我们回去不好交差啊,理解一下我们的难处吧,好让我们交差,配合一下,不然真的不好和所长交代。

我:这样吧,你现在给你所长打电话,我给他通话。

警察:好,打通了,所长吗?我在某某某家,他说要和你通话。

所长:他多大了?

警察:将近四十岁。

我:某所长你好。(我首先把刚才给那两个警察说的又给所长说了一遍)你知道吗?当年邓小平平反后,邓小平都当上头了,我们河南的省委书记还在批刘批邓呢,第二天就把这个省委书记收拾了。你们这次来找我的这个命令,不会是现领导人发的,是江泽民的余党发的,我刚才也给那两位小兄弟说了,德国的柏林墙一边是东德的专制社会,一边是西德的民主自由社会,当时有个东德的人要翻墙去西德却被一个当兵的开枪打死了,最后柏林墙被扒掉了,东德也民主了,审判那个当兵的时候,当兵的说这是我执行上级的命令,可是法官说你虽然执行命令,可是你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就不会打死那个人了,你执行的是错误的命令是杀人的命令属于犯罪,就把那个士兵判有罪了。

所长:我们也不想来,都是上级压下来的命令,你签一下字吧,到时给上级说就说你遵纪守法,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签了字也不会告诉别人的,这是很高的机密。

我:我爱国但不爱腐败党,我爱中华民族不爱什么核心,也不爱社会主义,就爱国、爱中华民族,你别忘了马克思是德国人,德国人都抛弃马克思了,列宁是俄国人,苏联都抛弃列宁主义了,我们是中华儿女炎黄子孙,不是马列子孙,其中包括你、我、还有这两个小兄弟。(这时那个警察说“研究的可真透”,两个警察看着我把所长说的没话说都笑了。)

所长:我也没强迫你签字、拍照的,不是在和你商量吗?

我:你知道吗?当年我去天安门上访,北京的官员把我们市的领导都叫去把我接到车上,他们对我说话也是蛮客气的,包括后来的几任也就是你的前几任所长说话都很客气,当然有一任说话不行,还有公安局有些人我是记住了,等法轮功昭雪了,我要告他们的,我这几年就在研究法律呢,你派的两个警察,警察证都没带,你是所长还是法盲,当然将来起诉那些人你不在数,因为今天通话你说不会逼我签字的,就你这一句话我觉得你的态度也不错,但是别忘了你刚才说的什么执行命令啊,上级给的压力大,可是我还要告诉你,文革结束后,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饮弹自尽,他知道他迫害死那么多人罪责难逃,并且把810名警察拉到云南秘密处决就是枪毙了,家属只收到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这叫卸磨杀驴,毛泽东死后能保的了谁?连他的第四个老婆江青都保不了,你刚才还说这是保密的什么签了字谁也不说,并且是很高的机密,但是别忘了共产党搞历次运动后,都会平反冤假错案,然后再杀一批人平民愤,因此都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传达,说什么机密,都是怕承担后果,你不要让你和你的手下当炮灰了……记住千万不要知法犯法了,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大意是:任何个人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经合法公民的同意都不能拍照录像签字,不能侵犯合法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和荣誉权,不然会承担民事赔偿和法律责任的。

所长:好,好,那不说了,挂了吧。

本来以为这两个警察就要走了,没想到其中一警察说:“你就签一个字吧。”我说:“你没听到我刚才说的话吗?所长都不说话了,你还让我签字?那你把笔拿来,我写几个字吧。”他就高兴的把笔递给我,我写下:“没有案由属非法询问。”我说:“你知道吗?我把我这些年学的法律都快教会你了。”

警察:既然这样能不能再写一下你的姓名?按个手印?

我:不可能,本来我一个字都不写的,现在都写了九个字了,不会再写任何一个字了,你在违法你知不知道?我写那九个字就是提醒你们以后不要做违法的事了,假如走在大街上对一个人说你给我签个名吧?我给你拍个照吧?这都是没事找事儿?是违法的,假如你这个执法人员再对合法公民这样的话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啊。

警察:那这样吧,咱俩合个影总行吧?证明我来了。

我:我说你怎么还这么执着?所长都不说话了,你还想给我合影?好好学学民法通则吧,最后我再说一句,我对事不对人,不管是谁,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谁给我拍照将来我告谁。

警察:好吧好吧,让他们派别人来吧,我是没这个材料(能力)让你签字合影了,我就这么大材料(能力)。

我:其实你这么年轻不干警察也能生活啊,干吗非要干这个,看你蛮聪明的嘛。

警察:是,是,今天是干扰到你了,以后见面还要说话啊。

我:没事,抛开你的工作,我们是老乡,久了是朋友,走到大街上见面肯定会和你说话的,来我这里喝茶都没事,那老江算个啥,它会让你喝杯茶吗?

警察:好,好,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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