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劫持近两月 内蒙古苗志莲获释回家

更新: 2017年08月13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检察院不再起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法轮功学员苗志莲获释。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深夜,苗志莲被丈夫接回家中。

当天,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被非法关押二十七天的法轮功学员宋小花和米超也获得释放回家。

六月十三日,当地国保人员对苗志莲(身份证名字是苗春莲)非法抄家后,又将她带到看守所,并于七月七日非法批捕。国保人员构陷她的案卷递到检察院侦查科。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苗志莲一直本着慈悲善念向公安、检察院部门的相关人员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苗志莲因为不配合邪恶的命令和指使,在看守所挨过打;因为抗拒无理关押,绝食期间被插鼻管野蛮灌食。八月初,苗志莲身体出现病症,被送往医院。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八月九日夜,苗志莲血压不正常。国保队怕担责任,给她丈夫打电话,勒索了五千元保证金,让把人接回家中。检察机关不再起诉。

期间,很多公检法人员通过不同渠道收到了关于法轮功好和被迫害的真相资料与劝善信息,明白了迫害的非法性,做出了良知的选择。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中国的法治建设出现了大倒退,依法治国不仅成为口号,甚至成了玩笑,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如此道德沦丧、贪污腐败之乱象,完全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中国百姓希望公安警官、检察官、法官等执法官员,都能遵照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正气与尊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