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修的情也得去

更新: 2017年07月0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我们地区的A同修在黑窝里绝食反迫害十年,二零一四年这位同修出狱回家了,我们在交往中,我对A同修有了情,也产生了崇拜心理。我发现后及时在法中归正。我把这个过程体悟写出来,与同修交流,请同修慈悲指正,向师父交一份答卷。

一、正念冲破邪恶对同修的禁锢

A同修二零一四年从黑窝里出来,邪恶还不放过她,在她家安上十几个摄像头,国保大队几个人轮流值班二十四小时看着荧光屏,两个警察跟踪,全局所有单位二十四小时值班看着她,形势很恐怖,谁去她家都被盘查,有些同修不敢去她家,这个同修要回来时,我就要去接她,我们当地片警威胁我,我执意要去,后来还是因为公安局去两辆车,我们插不進去,没有机会接A同修。

A同修回来后我不顾邪恶的威胁,经常去A同修家学法交流,我们不在一地,每次去都要坐火车,A同修去接我,警察也跟着。一次,我刚下车,警察跟着A同修,A同修给我介绍,这是国保大队长,我主动和这个国保大队长说话,讲真相,我的正念消除了他背后的邪恶因素,以后我再去A同修家,警察也不跟了。师父说:“没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1]

二、我与同修的交流

我们当地B同修在劳教所被迫害的很严重,出现了生命危险,劳教所把她放回家。B同修卧床不能说话,四肢不能动,我们当地同修经常去她家照顾她,陪她学法,她的丈夫也跟着学大法了。由于他是为了妻子的病走進大法的,在修炼中出现一些误区,怨恨心很强,他对帮助过他的同修都很怨恨,使同修无法接近他们。

尽管这样,我一直陪B同修学法四年,B的丈夫对我的怨恨心也很大,我对他很失望。一次,我去他家,看到B同修病业表现的严重,我去外地找了从黑窝出来的B同修的大姐,同修大姐首先消除了B同修的丈夫对法的误解,B的丈夫很愿意与她交流。然后我们才开始给B同修发正念,陪她学法,很快,B同修有反应了,B同修的丈夫也有了信心。那几天我们每天大量学法,B同修变化很大,她的丈夫也能主动向内找,心性上来了,改变了我们对他的印象,我们都很高兴。

这时关难来了,我们看B同修的丈夫很辛苦,每天只能睡上一、两个小时的觉,我就买了尿不湿给女同修用,用了两天,女同修皮肤出现溃疡,她丈夫就怨我了,我给他解释,他生气的说:“我就不愿听你说话,我烦你,你走吧!”我很委屈,扔下同修大姐就走了。我刚到家,B同修的丈夫在大姐的开导下,主动给我打电话道歉。晚上,我和大姐交流,向内找自己有怨恨心,这个心一定要去。

在大姐的鼓励下,第二天,我又去他家。在这期间,我与男同修又发生几次冲突,但是我们都能向内找,那段时间我们心性提高很快,但是我们对大姐都产生了崇拜心理。

三、我对同修生活上的关心

同修大姐被开除公职十八年,没有工资,孤身一人,生活很困难,我们同修都帮助她,送她钱,她总是拒绝。这样,我们就经常送她一些衣服和日用品。同修大姐对自己要求很严,经常给我讲释迦牟尼佛要饭的道理,我不太理解,却用常人心去认识。过年前,我们当地同修给大姐买了一些年货和衣服,同修大姐把年货送人了,把衣服折成钱,捐给资料点。在和同修大姐交往中,同修大姐一再提醒我,说我对她崇拜,有情,这些心要去,可我却觉的帮助同修是我的责任,同修的事就是我的事。

一天我和另一同修去她家了,那个同修也买了一些日用品等东西,同修大姐脸色沉重,非常严肃,没有和我说话,我感到气氛不对劲,就问同修大姐:“我们来看你,你为什么这个态度?”她说:“你再这样,以后再别来了,咱们都得高标准要求自己,否则咱们谁都圆满不了。”我一听这话,如晴天霹雳,火冒三丈,我尽量抑制自己的感情。

四、我是怎样归正自己的

同修大姐对我的态度让我无法理解,这么长时间,我对她尽心尽力的关心,帮助,还有崇拜,她怎么对我这样? 同修大姐说:“释迦牟尼领着弟子要饭,不存钱物,我要大家这么多东西不符合法。”我说:“那是过去佛教的修炼。”同修大姐说:“只要是《转法轮》中讲的,我们都要悟。”我想,师父也说过:“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2]我怎么不对呢?

我很不理解,就静下心来学法,师父说:“修炼就得在这魔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带动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东西。”[3]

师父还说:“还有个别学员哪,私下里哥俩好、哥仨好,做事在一起啊,我们是一伙,经常扯一些没用的,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现在每分每秒都很主要,错过了这段时间哪,就错过了一切。”[4]

学完师父这两段讲法,我豁然开朗,以后再不用人心想事了,用大法归正自己。

我不会写文章,我会走好最后的路,跟师父回家,向师尊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4]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