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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日报社社长廖建华、出版部主任陈建平遭恶报

更新: 2017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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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据郴州纪检监察网消息,2017年6月21日,湖南省郴州日报社社长廖建华、出版部主任陈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被审查。

廖建华,男,1961年8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1998年5月至2006年2月,任郴州市文明办主任(副处级);2006年2月至2008年3月,任郴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2008年3月至2010年5月,任郴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郴州日报社社长;2010年5月至2012年8月,任郴州日报社社长;2012年8月后郴州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

陈建平,男, 1966年8月出生,湖南省耒阳市人。1995年8月至2000年3月,郴州日报社印刷厂副厂长;2000年4月至2003年4月任郴州日报社印刷厂厂长;2003年5月后任郴州日报社出版部主任。

郴州纪检监察网消息中没有写廖建华、陈建平二人被审查的具体原因,但是翻开往日的《郴州日报》,就不难知道他们被审查的真正原因。

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以来,郴州日报社积极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要“名誉上搞臭”的邪恶政策。从1999年7月至2016年10月,《郴州日报》发表多篇假新闻,凭空捏造、颠倒黑白、散播谣言,恶意栽赃、抹黑法轮功,煽动仇恨。

一、《郴州日报》颠倒黑白污蔑法轮功学员欺骗民众

李占鲜,原郴州市空调设备厂职工。年轻时就被人称为“老头子”、“半条命”,疾病的长期折磨,使他未老先衰,苦不堪言。1994年7月,他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自己身体好了,还为单位解决了许多生产技术难题,造福了社会。

1999年7月,江泽民邪恶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刚开始,六一零办、国安、公安等部门指使单位等有关部门二十余家常到李占鲜家骚扰,非法抄了李占鲜的书店,抢走的书籍和现金没有清单和条款。单位还成立所谓“帮教小组”,指使专人监控、跟踪,经常不经讯问就抓捕关押。

1999年12月李占鲜的同事李辉到他家来玩,进门刚坐下,北湖区公安分局的汽车就守住门口,一伙人冲入家中把他二人抓走关进拘留所,罪名是“企图炼法轮功,破坏澳门回归”。他们一进拘留所,公安就唆使犯人说:“好好照顾照顾他们”(暗示牢头打人)。当时寒冬腊月,晚上一时更是寒气逼人,犯人将他二人衣裤剥光,塞到自来水龙头下面的一个水池里,用冰冷刺骨的水浸泡他俩,随后连续三天对他二人拳打脚踢,施以各种酷刑,还抢走现金、存折、扩音机,后来施刑的犯人向他们解释说:“对不起,公安打了招呼,不打你们,他们就打我们。”

《郴州日报》居然协助公安局以“企图炼法轮功,破坏澳门回归”为题大加报导,污蔑法轮功学员,掩盖公安局的罪行。

二、《郴州日报》作者发表声明承认编造假新闻栽赃法轮功

2002年7月6日,郴州市《郴州日报》晚报版发表了一篇题为《痴迷法轮功丧命》的署名文章,作者彭卫在文章中叙述了资兴市滁口镇一28岁庞姓村妇因所谓的“痴迷法轮功”,患病不肯进医院接受治疗,于6月上旬病死家中的事件。文章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事受到牵连的滁口镇政府在调查中发现,此事全系彭卫捏造。彭卫因此不得不在《郴州日报》上发表声明检讨。《郴州日报》7月8日的综合新闻栏目以“来函照登”为题刊登了彭卫的信。

来函照登

郴州日报社:

我在7月6日《郴州日报·晚报版》上发表的《痴迷法轮功丧命》一文,系听死者一亲属片面叙述写成的,文中庞美清并非炼法轮功而死,我未经核实,不负责任地将该事写成报道,给滁口镇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深表歉意。

彭卫

三、《郴州日报》颠倒黑白污蔑退休工人汤学林

郴州市苏仙区木业公司退休工人汤学林,现年81岁,1994年7月有缘参加了李洪志师父在郴州举办的学习班,胃病、痔疮脱肛、牛皮癣等疾病经过修炼不药而愈。2002年5月,老人被抓到郴州市梯子岭看守所关押,连续折磨了70多天,又被送到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由于受到惨无人道的精神肉体的双重迫害,右手右脚偏瘫,不能行动。回家后,老汤克服重重困难,顽强的坚持学法,身体逐渐康复,现已能自己上下楼。可是,2003年6月,《郴州日报》竟颠倒黑白,污蔑他炼法轮功,有病不治成偏瘫。

对《郴州日报》的抹黑报道,法轮功学员汤学林致信郴州日报澄清事实:你报周末版2003年6月22日《周末点击》中刊登了严重违背事实、污蔑本人人格、诽谤本人名誉的虚假新闻《痴迷法轮功求圆满,有病不治成偏瘫》。这实在有损于你报的形象,违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良心!我在2002年7月前,身体健康。我患脑血栓导致偏瘫的真实原因是:由于我坚持修炼法轮功,在郴州市梯子岭看守所关押期间和在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劳教期间被严重折磨、迫害所致。在此,我要求你报和主编及新闻工作者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恢复本人名誉,澄清事实真相!

四、《郴州日报》协同郴州市政法委、610办诽谤法轮功

2005年3月23日—3月31日,郴州市政法委、610办在市党校举办诽谤法轮功题为“崇尚科学,反对×教”的邪恶图片展,并在电视报纸上大肆宣传,《郴州日报》于3月24日传播谎言,毒害世人。

2005年8月《郴州日报》报道,从8月20日起,郴州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和“610”办联合举办第二批反×教警示教育图片展诽谤法轮功。预谋在11个县(市、区)巡回展出,为期一个月。

2009年6月24~25日,郴州市政法委、610办在郴州桂阳县举行“反×教协会现场经验交流会暨理论研讨会”的罪恶活动,教唆全市、县、区的代表们参与诽谤法轮功。据目击者证实,现场请了巫师表演巫术,焚烧物体,明目张胆写着法轮功进行栽赃;郴州市政法委书记王碧元还作了“与法轮功的斗争要坚决地不懈地开展下去”发言煽动仇恨。整个活动还在6月26日由郴州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出,《郴州日报》6月29日由记者肖勇和王路莎作了报道。

五、《郴州日报》歪曲报道诬陷法轮功学员

2008年,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松林父子为了当地民众能突破中共的信息封锁收看海外新唐人电视,他们义务替当地民众安装卫视接收器,因此被中共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和三年半。廖松林父子常去唐向东店里购买卫视接收器,向店主夫妇讲法轮功真相。据唐向东说2007年他店子遭国安警察查抄,损失八万多元,原因与廖松林有关。国安诱惑他如果提供情报就把查抄的电视接收器归还他。此后他一边照旧大量卖出卫视接收器,一边假意的向廖父子索要大法真相资料,然后交给警察。《郴州日报》通讯员胡永庆、郭芳还对此案作歪曲报道,诬陷法轮功学员,欺骗民众。

六、《郴州日报》诽谤法轮功及创始人并报警抓捕前去澄清事实的法轮功学员

2016年10月31日《郴州日报》第二版发表污蔑、诽谤法轮功及创始人的文章,此文完全是捏造事实、恶意诋毁。郴州法轮功学员去郴州日报社讲法轮功真相、要求报社澄清事实,报社的人说是郴州市610办公室(中共江泽民集团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要求报道的。然后就去610办讲真相要求澄清事实,610办几次说他们要开会没时间,推脱。

2016年11月14日,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又到郴州市委610办公室讲真相,要求澄清事实,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610办说要找政法委解决,政法委说要找信访办,到了信访办又说要反映给政法委,互相推诿。于是,法轮功学员又来到《郴州日报》,刚到《郴州日报》报社门口不久,来了两辆警车,将肖小平、雷安祥、朱秋华三人绑架,非法拘禁在郴州拘留所四天。

新闻媒体应该是以报道事实真相为宗旨,以传播正的、善的信息引导民众向善维持社会道德为导向的。而中共党魁江泽民却利用民众对媒体的信任,操控国家宣传机器散播谎言欺骗广大的民众,让民众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仇视真正能使人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法轮大法(法轮功),这样的结果造成社会风气达到空前的败坏,使广大民众在无知中摧毁人们赖以生存的道德支柱,其恶行令人神共愤。

中国有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为什么说时候未到呢?延长的时间是上天在给犯罪的人改过的机会,如果不听劝告一味行恶将会自食其果。

奉劝郴州宣传机构的人员别再做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佛法的棋子,廖建华、陈建平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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