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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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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本文以明慧网发表的信息为基础资料,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六月,河北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06人次遭骚扰,遭绑架及关押的至少有281人次,遭非法批捕及庭审的有63人,遭非法判刑的有43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4人。总之,二零一七年上半年遭受中共迫害的至少有696人次。同时伴随的非法抄家至少126人次,至少抄走现金16600元(不足百元或数额不清的没计算在内),非法勒索197500元,非法判刑所谓的罚款103000元,三项合计315300元。

图1:2017年1~6月河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次统计
图1:2017年1~6月河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次统计

表1:2017年1~6月河北法轮功学员遭各类迫害人次统计
类别 迫害致死 非法判刑 批捕与庭审 绑架与关押 非法骚扰 总计
遭迫害人次 4 43 63 281 306 697
百分比 1% 6% 9% 40% 44% 100%

表2:2017年1~6月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抄家、勒索及判刑罚款情况统计
抄家种类 抄家人数 抄现金数额(元) 勒索现金数额(元) 非法判刑罚款(元)
骚扰抄家 48 800 16000
绑架抄家 20 1300 74400
行政拘留抄家 23 10000 7300
刑事拘留抄家 30 4500 78000
取保候审抄家 5 0 20000
非法判刑 103000
小计 126 16600 195700 103000
总计 315300

一、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骚扰情况

图2:2017年1~6月河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次按地区分布
图2:2017年1~6月河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次按地区分布

表3: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骚扰、抄家等情况统计
地区 人次 抄家 抄现金 勒索现金
保定 38 13 0 0
沧州 12 0 0 0
承德 12 1 0 0
邯郸 1 0 0 0
衡水 11 3 0 0
廊坊 18 0 0 0
秦皇岛 43 9 0 0
石家庄 31 11 0 0
唐山 89 11 800 1600
邢台 18 0 0 0
张家口 34 0 0 0
总数 306 48 800 1600

河北省共十一个市,包括保定、沧州、承德、邯郸、衡水、廊坊、秦皇岛、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在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的垂死挣扎中,江泽民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除了每年的“敏感日”加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外,又密谋并策动了针对骚扰法轮功学员的“敲门行动”。

由于发生迫害的面积大,有部分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没有具体的时间和姓名的报道,为了保证统计的准确性,本文基本上采取实名、实姓统计数据,个别有具体时间,具体人数只是没有具体姓名的只要在发生迫害的地区及时间不重复的则被列为有效统计范围,将无具体姓名,有具体时间、地点,但在同一时间地点内与真实姓名的学员有重复的被列为无效统计的“无名有数”之列。还有一大部分既无具体时间(或有具体时间),但都无具体姓名和数量的被列为无效统计的“无名无数”之列,这两类都没被列为统计之列,其中遭迫害学员保守估计约有百名之多(见附件)。

从表3可见,2017年上半年河北骚扰法轮功学员至少306次。同时48人遭非法抄家,除抄走私人物品外,还抄走现金800元,勒索现金16000元。具体如下:

1、唐山法轮功学员遭骚扰89人次,11人遭非法抄家。

丰润2人:任玉芹、湛文芬。滦县23人:王秀艳、赵秀英、李兰芝、王存琴、韩忠华、老王,老田,老刘,老庞、王秀艳,赵秀英、李翠英,李兰芝,李慕珍,赵海儒,李文鹤、宋佐强、薛艳青、王秀艳、刘春霞、刘建萍、薛艳青、赵秀英。迁安13人:岂书艳(抄)、李秀华、孙永生、刘爱荣(抄)、王桂鹅(三次)、王立文(二次)、吴桂芝、段素英、高凤芹、曹杰华、七十三岁的老人(抄800元现金)。唐山骚扰41人: 王宝东(抄)、胡秀芝(抄)、王瑞华(抄)、崔春莲(二次)、王瑞华、杜玉海及妻子、李穆华、李文鹤、赵海儒、苗元圃、刘春霞、宋小兰、李文鹤、刘春霞,王秀艳、杨芸玲夫妇,薛艳青、刘素英、张宗素(抄)、吴长芹(被勒索2000元)、王占红(被勒索4000元)、李立华、刘善英、张秀英家和檀丽薇、张付良、王仕山、吴长芹,王翠霞、曹洪明,李立珍,武秀静、郑爱兰及女儿、静恩玉(抄)、薛广银(抄)、李树立、张维芝。玉田骚扰9人:巴振田、梁秀梅、王秀艳、王淑荣、王秀芝、孙玉国、张德林、王淑敏家、胡志宏。遵化1人:严伏相(被勒索一万元)。

2、秦皇岛法轮功学员遭骚扰43人次,9家遭非法抄家。

秦皇岛38人次:聂素君、郭春堂(两次)、葛丽华(两次)(一次被抄)、孙福艳(抄)、常素杰(抄)、常秀杰(抄)(两次)、祖玉荣、赵英芬、林翠英、李翠芬、孙桂兰、魏淑珍、周凤仙、高娟(抄)、吕胜玲(抄)杨素华、杨少保(两抄)(两次)、阚宝占、王海燕(杜庄)、齐桂枝(秦皇岛海洋镇)、张桂艳、冯素兰、梁君、卢家荣、马凤珍(卢龙县)、杨素华、何志荣(唐山市)、庞小红(北戴河区)、杨金梅(北戴河区)、蔡青、蔡素贞、王秀花家、李金生、马文艺、李金生媳妇(抄)。青龙5人:李玉阁、李秘、郭桂荣、张爱文妻子和女儿。

3、保定法轮功学员遭骚扰38人次,13人被非法抄家。

曲阳1人:京福。清苑6人:王健林(抄)、丽娟(抄)、王素银(抄)、王杏瑞(抄)、霍素英(抄)、还有一位不知姓名的学员遭骚扰。安新1人:赵武虎。阜平7人次:王姓(抄)、张平(抄)、张秀忠(抄)、段建花、童国兰、郑宝英(抄)、郑宝英的大姐(不炼功)。高阳1人:刘冬梅。蠡县1人:王向辉。易县11人:秦志林夫妇(抄)、张金凤(抄)、魏金玲(抄)、李秀婷(抄)、马玉兰、郭春玲、李淑英、周金英、郭金、周金荣。安国10名:无具体姓名。

4、张家口法轮功学员遭骚扰34人次。

赤城10人:王春梅、胡志忠和金贵兰、许燕飞、沈小燕、刘富、王树青、杨凤英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高春兰。沽源3人:池清荣、郭利举、刘翠芳。怀安3人:三位法轮功学员。保康6人:陈满父女、钱凤林、杨秀梅、周小云及家属。尚义4人次:刘凤英(两次)、刘凤英、郭桂花。张家口3人:宋秀花、何满花、王海英。涿鹿5人:俩位80岁法轮功学员,三位法轮功学员。

5、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遭骚扰31人次,11家遭抄家。

深泽骚扰5人:永昌和建茹夫妇(抄)、秀洁(抄)、刘五英(抄)、许彩坤(抄)。
石家庄8人:尹凤琢、朱素英(抄)、朱素英的儿子、白二红、李会婷、孙秀巧、桑素欣夫妇。鹿泉1人:李建刚(抄)。辛集17人:高坚、梁书雪、冯文礼、耿文平(抄)、孙秀巧(抄)、冉辉、支玲肖、石玉华、杨令家、马肖肖、马贺、支欣、三名法轮功学员(均遭抄家)、两名法轮功学员。

6、邢台法轮功学员遭骚扰18人次。

邢台市2人:李文爽、宋秀珍。宁晋16人:李平华、李平昌、李建国、李彦生、任彦瑞、张瑞英、曹秀君、田彦钦、许彦美、曹秀英、田淑芝、冯立勇、张景占、刘运茹、刘运杰、王俊海。

7、廊坊法轮功学员遭骚扰18人次。

廊坊市1人:王宝珍。香河1人:刘艳岭。三河6人:高桂英、五位学员不知姓名。燕郊10人次:张殿英、张德利、董桂荣\丈夫和儿子、高桂英(两次)及老伴、沈永芝、张素梅。

8、沧州法轮功学员遭骚扰12人次。

沧州3人:张清玉的女儿家、张清玉家、一法轮功学员家。泊头6人:红星超市一人、张振梅、王小东、王俊杰、王水永、于桂满。肃宁5人:张俊明、何老太太、侯锁弟,师素镇河东村的一位老太太,刑明凤。

9、承德法轮功学员遭骚扰11人次,1人遭抄家。

承德2人:刘志峰、孙玉萍老人(抄)。平泉4人:刘凤兰、刘秀英、谢国华、王金玲。宽城5人:刘淑阁、白翠华、郭翠莲、石凤萍、孙玉双。

10、衡水法轮功学员遭骚扰11人次、3家遭抄家。

深州4人:李庆宗(抄)、赵巧、宋艳茹和王瑞华。衡水3人次:李俊显、孟建新两次(抄)。景县4人次:汤书明、杨桂芝夫妇两次(一次被抄)。

11、邯郸1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李姓法轮功学员。

二、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与关押情况

1、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

表4:2017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统计
地区 人次 抄家 绑架未遂 回家 抄现金 勒索现金
保定 12 1 0 7 100 0
沧州 19 1 0 14 0 0
承德 3 1 0 0 700 0
邯郸 5 4 0 3 500 0
衡水 6 3 0 0 0 6000
秦皇岛 5 0 0 4 0 0
石家庄 13 2 0 3 0 51000
唐山 22 6 2 9 0 17000
张家口 9 2 0 7 0 400
小数 94 20 2 47 1300 74400
总计 94 20 49 1300 74400

由表4可见,河北省遭绑架的至少有94人次,同时伴有20人遭抄家,除抄走私人物品外还抄走1300元现金,勒索总金额74400元。目前已有49人回家。

归在绑架一栏内的属于遭绑架后当天回家、第二天回家或短时间内有回家报道,没有报道被拘留的学员,截至六月底,仍有45人没有回家的信息,也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信息。

(1)唐山22人遭绑架,抄家6人。

迁安3人:李艳奎(当天回家)、范丽书(当天回家)、邱萍(当天回家)。唐山15人:一法轮功学员、一法轮功学员(抄家)、任玉芹(第二天回家被勒索2000元)、肖会君(第二天回家被勒索2000元)、湛文芬(第二天回家被勒索2000元)、朱景波、崔春莲(绑架未遂遭抄家)、刘春霞、杨芸玲、浦玉珍、浦玉萍及妹妹、李秀芝(被勒索5000元)、吴长芹(被勒索2000元)、王占红(被勒索4000元)。玉田4人:董龙申(当天回家)、包永云(当天回家)、韩广山(当天回家)、张焕英(抄家,绑架未遂)。

(2)沧州19人遭绑架,1人遭抄家。

任丘7人:刘香茗(已回家)、纪兰香(已回家)、五位学员。肃宁6人:1人在派出所走脱,5人当天回家,其中有1人被抄车(没有抄家)。泊头1人:王锡友。

(3)石家庄13人遭绑架、2人遭抄家

无极2人:朱素英(未遂)、朱素英的儿子。辛集6人:x菊(第二天回家)、一名女法轮功(当天回家)、赵志芳(抄家及现金1000元,当天回家)、3名学员(其中1人被抄家)。石家庄5人:瑞平(小名阁阁)、陈仙花(被勒索2500元),欧阳秀芹(被勒索2500元)、李建刚、一女性中年弟子。

(4)保定12人遭绑架,1人遭非法抄家。

蠡县2人:李姓法轮功学员、王俊便(当天回家)。保定2人:张喜梅(当天回家)、李丽萍(当天回家)。清苑2人:王杏瑞、另一人(当天回家)。涞水1人:小芳的母亲(第二天回家)。
阜平1人:白玉书(抄家及现金100元)。蓉城2人:刘小卓、王艳文。涿州1人:田桂平。安国1人:钟立杰。

(5)张家口9人遭绑架、2人被抄家。

张玉兰等三人(当天回家)、两位法轮功学员(当天回家)、谷桂兰(已回家被勒索200元)、程中莲(已回家被勒索200元)、朱善荣(抄家)、马占春(抄家)。

(6)衡水6人遭绑架,3人遭抄家。

衡水2人:法轮功学员子女(抄家及现金1000元)。深州1人:周秀英(抄家)。安平2人:赵晓问、王文果。景县1人:许庆平(被勒索5000元)。

(7)秦皇岛绑架6人:青龙3人。

张爱文的父亲(抄家)、韩玉荣、郑中华。秦皇岛3人:徐秀娟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和儿子(未修炼法轮功)(当天回家)、左洪涛的儿子(当天回家)。

(8)邯郸绑架5人,4人遭抄家。

邯郸4人:小程(男)(抄家)、岳社国(抄家)、徐秀封、刘建民。大名1人:成玉发的妻子(第二天回家)。

(9)邢台绑架4人,抄家2人。

广宗1人:侯怀春、宁晋2人:刘月平(当天回家)、曹秀君(抄家)。邢台1人:梦久(抄家,绑架未遂)。

(1)承德绑架3人,1人被抄家:孙桂芬(抄家及现金700元)、纪淑丽、韩玉华。

2、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行政拘留

表5:2017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行政拘留情况统计
地区 人数 抄家 回家人数 抄现金 勒现金索
保定 19 9 15 10000 800
沧州 6 5 6 0 0
衡水 5 1 3 0 5500
廊坊 13 0 10 0 0
秦皇岛 9 4 7 0 1000
石家庄 13 1 11 0 0
唐山 17 3 12 0 0
邢台 3 0 0 0 0
张家口 12 0 12 0 0
总数 97 23 76 10000 7300

行政拘留一类是将拘留时间期满回家,或没有走入司法程序信息的都归为此类。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归为非法行政拘留条件的有97人,非法抄家的23人,已回家的76人,没有回家的学员不知是没有释放,还是已回家没有报道。抄走私人物品的同时抄走现金10000元,勒索现金7300元。

保定行政拘留19人,抄家9人,15人回家。

保定2人:王海生、王秀谦夫妇(抄家,10天回家,抄现金1000元)。定兴5人:李俊英(5天回家)、沈术芹(5天回家),兰俊(抄家,19天回家)、建平(抄家,19天回家)、王丽芹(抄家,19天回家)。曲阳1人:孙登霞(抄家,15天回家)。涞水4人:魏丽芬(10天回家)、张术平(15天回家,勒索800元)、卢秀兰(10天回家)、代凤亭(抄家,5天回家)。唐县1人:屈素英。高碑店3人:张便蓉(15天回家)、和张便蓉在一起的2人。望都1人:郑彩芹(抄家,7天回家)。定州1人(抄家,9天回家)。雄县1人:秦如会(抄家)。

沧州6人,5人被抄家,6人回家。

孟村5人:刘姐(抄家、15天回家)、李从英(抄家、15天回家)、唐玉珍(抄家、15天回家)、唐玉娥(抄家、15天回家)和一名学员(抄家、15天回家)。沧州1人:何殿松(10天回家)。

衡水5人,1人被抄家,3人回家。

衡水:侯秀英(5天回家),王秀英(抄家、15天回家,被勒索5000元)、蒋常玉和另一名女法轮功、李俊玲(5天回家,被勒索500元)。

廊坊13人,10人回家。

廊坊12人:杨小辉(15天回家)、贺燕(15天回家)、范美玲(15天回家)、郑丽丽(15天回家)、褚树元(15天回家)、皮玉芹(15天回家)、邢凤香(15天回家)、王雨申(15天回家)、陈青、高红杰(音)、一位男性法轮功学员、陆彩霞(15天回家)、胡士荣(15天回家)。三河1人:一位男性法轮功学员

秦皇岛9人,抄家4人,回家7人。

山海关2人:赵焕珍(15天回家)、高素岭(高淑玲)(12天回家)。秦皇岛2人:王颖(15天回家,被勒索1000元)、一位女法轮功学员(12天回家)。杜庄1人:王海燕(抄家)。昌黎1人:杨金霞(15天回家)。青龙3人:张立(抄家,10天回家)、王文臣(抄家)、王志权(抄家,17天回家)。

石家庄13人,抄家1人,10人回家。

石家庄6人:刘淑萍(14天回家)、张明彦(抄家)、王文桂(10天回家)、肖(10天回家)、杨(10天回家)、小名丑妮(10天回家)。正定2人:孙艳宁(15天回家)、白玉敬。乐亭5人:王晓慧(15天回家)、刘淑玲(15天回家)、李绍海(15天回家)、许秀珍(3天回家)、张浩兰(3天回家)。

唐山17人,抄家3人,回家12人。

唐山13人:何志荣(15天回家)、李丽(15天回家)、宋耐文(抄家,拒收)、吉桂琴(10天回家)、一位约六十岁女性、江顺才(15天回家)、樊素荣(15天回家)、陈士连(15天回家)、张中(15天回家)、张文新(抄家,15天回家)、张小娟(15天回家)、朱景波(15天回家)、韩会芹。迁安2人:苏井荣(抄家)、王立文。玉田1人:许志霞。滦平1人:王锐(回家)。

邢台3人:曹秀君、三货(小名)、亭凯。

张家口12人,全部回家。

张家口8人:三人、李建莉、王树芳、李树芳、李秀林、董致梅。宣化1人:任桂兰。涿鹿2人:李玉林、武秀梅。尚义1人:林香梅。

3、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事拘留

表6:2017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事拘留情况统计
地区 人数 下落不明 抄家 抄现金 现金归还 勒索钱财 回家
保定 11 1 6 0 0 0 2
沧州 7 0 1 0 0 0 3
承德 2 0 0 若干 0 0 0
邯郸 5 0 2 0 0 0 1
衡水 24 0 10 500 0 78000 17
廊坊 5 0 0 0 0 0 2
秦皇岛 15 1 8 100000 40000 0 3
石家庄 1 0 1 0 0 0 0
唐山 10 1 2 0 0 0 0
邢台 4 0 0 0 0 0 1
张家口 2 1 0 0 0 0 1
小计 86 4 30 100500 40000 78000 30
总计 90 30 60500 78000 30

此类包括在看守所回家的学员和仍在看守所没被批捕的学员,同时也把下落不明的学员也归入此类。有表6可见,在看守所遭迫害的学员有86人,下落不明者5人,共90人,有30人遭非法抄家。回到家中的有30人。在抄走私人物品的同时还抄走100500元,之后又要回40000元。非法勒索78000元。

保定看守所非法关押11人,抄家6人,回家2人。
望都3人:许淑芳(抄家,5天回家)、麻贵平(抄家,5天回家)、郄俊玲(抄家,5天回家)。高阳1人:刘冬梅。阜平2人:王海祥(10天回家)、段建花。涿州3人:邢茹香、张淑玲、田桂平。蠡县1人:王向辉(抄家)。清苑1人:霍素英。

沧州看守所非法关押7人,抄家3人,回家3人。
任丘5人:李香朦(10天回家)、纪兰香(10天回家)、付永林、陈凯(11天回家)、卢占平(抄家)。沧州2人:曹延香、王慧(微信名:心语)。

承德看守所非法关押2人,抄家1人。
围场1人:冯玉芝。承德1人:王锐(抄家,抄现金若干)。

邯郸看守所非法关押5人,抄家2人。回家1人。
邯郸4人:郭玉英、罗书新、石文红、一法轮功学员(拒收,勒索1500元)。大名1人:成玉发(抄家)。

衡水看守所非法关押24人,抄10人,回家17人。
衡水20人:佳佳(已回家)、王艳梅(已回家)、王淑梅(已回家)、刘泽生(已回家)和女儿刘紫璇(已回家)、赵金芬(抄家,30天回家,勒索5000元)、徐书娥(抄家,30天回家,勒索20000元)、张金凤(抄家,30天回家,勒索20000元)、张秀岭(抄家,30天回家,勒索18000元)、李秀芬(抄家,30天回家,勒索5000元)、谢文先(抄家,15天回家)、李铭(抄家,15天回家)、许秋燕(抄家,10天回家)、赵桂显(15天回家)、戚小芝(2天回家,勒索5000元)、孟建新(勒索5000元)、大海(男)、小花、李凌霄、韦文凯。深州4人:孙风其(抄家,15天回家)、李文托(抄家,15天回家,抄现金500元)。周运璞和邢香蕊。

廊坊看守所非法关押5人。回家2人。
香河3人:荆连珍、郁兆霞、王建华(第二天回家)。廊坊1人:刘涛(30天回家)。三河1人:戒兰荣。

秦皇岛看守所非法关押15人,下落不明1人,抄家8,回家3人。
卢龙1人:马凤珍。昌黎1人:陈艳玲(抄家)、秦皇岛11人:庞小红、杨金梅、蔡青(已回家)、左洪涛(抄家、抄现金60000元)、左洪涛妻子、杨晓勇(抄家)、刘长富(抄家)、李国爱(抄家)、吴文章(抄家)、袁素静(抄家)、徐秀娟(抄家,勒索40000元,已要回)。青龙3人:杨文娟(失踪18年)、王海英(15天回家)、郝丽萍(8天回家)。

石家庄看守所非法关押1人:李会云(抄家)。

唐山看守所非法关押10人,下落不明1人,抄家2人,回家1人。
遵化3人:王善庭(抄家)、李贺林、朱洪文(37天回家)。玉田1人:边长学。唐山7人:
高健(高连厚)、何志荣、孙立、王雅新、张秀荣、曹进新(抄家,下落不明)、李瑞华。

邢台看守所非法关押4人,1人回家
邢台1人:吕进飞(13天回家)。宁晋3人:彭云丽、刘贺宁、杨巧敏。

张家口看守所非法关押2人,下落不明1人1人回家。
万全1人:龚玉枝(下落不明)。张家口2人:沈志霞、王海英(已回家)。

三、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与庭审情况

1、非法批捕情况

表7: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情况统计
地区 批捕人数 不予批捕
保定 1 0
沧州 1 0
承德 1 0
廊坊 0 1
秦皇岛 2 0
唐山 4 0
小计 9 1
总计 10

表7所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已进入批捕阶段的有9人,终止于批捕阶段的1人。共10人

保定被非法批捕的1人,清苑:霍素英
沧州被非法批捕的1人,盐山:杨月亮
承德被非法批捕的1人:陈艳秋
廊坊不予批捕1人:刘英杰
秦皇岛非法批捕的2人:庞晓红、杨金梅
唐山非法批捕的4人: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孙树青、王雅新

2、非法起诉情况

表8: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情况统计
地区 2016年遭绑架 2017年遭绑架 撤诉回家 退卷
邯郸 0 0 1 0
衡水 0 3 0 1
廊坊 1 0 1 0
秦皇岛 1 1 0 0
石家庄 3 0 0 0
唐山 0 2 0 0
邢台 1 0 0 0
张家口 1 2 0 0
小计 7 8 2 1
总计 17 1

表8显示,2016年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到2017年被非法批捕的有7人,2017年遭绑架的被批捕的有9人,已撤诉回家的2人,共18人,其中1人已被检察院退卷。

邯郸撤诉获释1人:白晶杰
衡水非法起诉3人,其中1人退卷。景县:白长格、杨七星、尚玉申(退卷)。
廊坊非法起诉2人,三河1人:王莲双遭非法起诉,廊坊1人:巢冬梅撤诉获释。
秦皇岛非法起诉2人。秦皇岛1人:杨素华,青龙1人:张爱文。
石家庄非法起诉3人:贾茂生、王彭彭、郭宝珠。
唐山非法起诉2人:杨晓川、孙淑青。
邢台非法起诉1人:张国立
张家口非法起诉3人:吴晓娇、李万海、李志超

3、取保候审情况

表9: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取保候审情况统计
地区 取保人数 抄家 勒索
保定 4 0 0
衡水 1 0 20000
廊坊 5 5 0
张家口 1 0 0
总数 11 5 20000

表9显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仍处于非法取保候审的有11人。
保定4人:陈增慧、陈增恩、田桂英、赵焕强
衡水1人:王静(勒索20000元)
廊坊5人:孟宪革、贺燕、杨小辉、老褚、小刘,全部被抄家。
张家口1人:李秀芬

4、非法庭审情况

表10: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情况统计
地区 2016年绑架 2017年绑架 撤诉回家人数
保定 2 2 0
衡水 8 0 1
廊坊 2 0 1
秦皇岛 1 0 0
石家庄 0 3 0
唐山 1 1 0
邢台 1 0 0
张家口 4 0 0
小计 19 6 2
总数 25 2

表10显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有25人,其中2016年绑架的19人,2017年绑架的6人。在这25人中,其中有2人撤诉。

保定非法庭审的4人。来源3人:赵秋云、任俊英、田恺山。唐县1人:王海升。

衡水8人。景县1人:姜秀贞。安平2人:郭小品、李玲霄。衡水1人:酒长迎
(已撤诉回家)、深州4人:徐国栋、魏立华、张淑合、张丁

廊坊2人。香河1人:朱小梅(已撤诉回家),三河1人:王莲双。

秦皇岛1人:冯素兰

石家庄3人:白志英、缑彦英、刘文书。

唐山2人:孙玉兰、韩长根。

邢台1人:张孟杰

张家口4人:赵义军、杨淼、马占国、赵晓露。

四、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情况

1、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表11: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统计
地区 判刑人数 上诉 维持原判 继续申诉 轻判
保定 8 1 0 0 0
沧州 1 0 0 0 0
承德 4 1 0 0 0
邯郸 6 6 0 0 0
衡水 1 1 1 0 0
廊坊 2 0 0 0 0
秦皇岛 1 0 0 0 0
唐山 4 1 0 0 0
邢台 3 2 0 0 0
张家口 1 1 1 1 1
小计 31 13 2 1 1

表11显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的有31人,其中上诉13人、维持原判2人,继续申诉、轻判1人。

保定8人,上诉1人。
来源1人:张小芬3年半。高阳4人:李金营2年(上诉)、刘香玲1年8个月、刘香菊1年8个月、冯志勇1年半缓2.阜平1人:赵凤珍3年。易县2人:苑红霞1年8个月、李世平2年。

沧州1人:宋兴伟4年

承德4人:边群连6年、于海龙4年、姜玉环3年、于大力4年(上诉)

邯郸6人,全部上诉:栗从春5年、李明涛4年、申有亮3年、万梅花(1年半)、罗金玉(1年半)、王英茹(1年半)。

衡水1人:王元升(上诉,维持原判)

廊坊2人:东北籍郑文才5年、贺青3年。

秦皇岛1人:薄长城4年。

唐山4人,上诉1人:黄保田(1年半)、吕凤兰1年、张泽平2年半、李孝先3年已上诉。

邢台3人:路刚(5年,上诉)、蔡蕴(3年,上诉)、赵英芬4年。

张家口1人:杨凤燕(3年,上诉,维持原判,继续申诉,判2年)

2、2016年已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在2017年的上诉情况

表12:2016年已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在2017年的上诉情况统计

地区

受害人

判刑

年限

上诉

维持原判

发回重审

继续申诉

轻判

承德

张金红

1

5年

1

1

0

0

0

秦皇岛

陈立新

1

5年

1

1

0

0

0

秦皇岛

杨丽新

1

4年半

1

1

0

0

0

秦皇岛

李有菊

1

4年

1

1

0

0

0

秦皇岛

杜凤芹

1

4年

1

1

0

0

0

石家庄

李宇新

1

5年

1

1

0

1

3年4个月

秦皇岛

卢家荣

1

3年

1

0

1

0

0

秦皇岛

白雪松

1

3年

1

0

1

0

0

秦皇岛

梁君

1

3年

1

0

1

0

0

易县

吴桂敏

1

3年

1

1

0

0

0

石家庄

吴春然

1

5年

1

1

0

0

0

石家庄

杨焕平

1

7年

1

0

1

0

0

小计

12

9+3

8

4

1

1

表12显示,在2016年已遭非法判刑的12名法轮功学员中,9人已上诉,进入2017年后,7人维持原判,一人轻判,一人发回重审。3名学员,2017年开始上诉,现全部发回重审。

3、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被罚款情况

表13: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被罚款情况统计
地区 曝光时间 受害人 绑架时间 判刑人数 年限 罚款
邯郸 2 13 栗从春 2016年 1 5年 5000
邯郸 2 13 李明涛 2016年 1 4年 4000
邯郸 2 13 申有亮 2016年 1 3年 3000
邯郸 2 13 万梅花、罗金玉、王英茹 2016年 3 1年半 6000
承德 2 20 边群连 2016/7/5 1 6年 20000
承德 2 20 于海龙 2016/7/6 1 4年 10000
承德 2 20 姜玉环 2016/7/7 1 3年 10000
承德 2 20 于大力 2016/7/8 1 4年 20000
衡水 4 28 王元升 2016/10/28 1 3年 5000
秦皇岛 5 21 薄长城 2016-6月 2 4年 10000
沧州 5 21 宋兴伟 2016-7月 2 4年 10000
总数 15 103000

表13显示,据不完全统计,被非法判刑的15名法轮功学员共被罚款103000元。

五、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情况

表14: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详情

地区曝光时间受害人 原因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家属
监狱骚扰常年迫害干扰
廊坊三河111刘瑞海信仰0010
秦皇岛220郭道友信仰1000
秦皇岛327李秀玲诉江0100
保定蠡县627刘贵蒲信仰0010
唐山迁安616周秀霞的母亲女儿被迫害0001
唐山迁安616万永红父亲女儿被迫害0001
小结 1122
总数 42

据表14显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有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因亲人遭迫害,承受不住精神的打击而致含冤离世。

六、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情况

1、酒长迎无罪获释

河北衡水冀州市法轮功学员酒长迎和王元昇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遭人恶告,被冀州镇派出所警察和110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冀州市看守所。
非法庭审之后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区检察院撤诉,酒长迎被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2、白晶杰无罪获释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武安市安庄派出所所长任国渠以白晶杰在武安市魏粟山村小广场喷涂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由,将白晶杰绑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随后白晶杰遭武安市检察院非法逮捕。

白晶杰被非法逮捕后,海内外法轮功学员通过真相电话善意规劝后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武安市检察院撤销对白晶杰的起诉。白晶杰被无罪释放。

3、巢冬梅无罪获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河北廊坊市法轮功学员巢冬梅去开发区讲真相,被人举报,被廊坊市开发区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后被非法批捕。

巢冬梅家属聘请北京律师。加之亲友给分局和国保人员邮寄真相信。警察明真相后不愿再参与迫害。巢冬梅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后,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回家。

4、刘英杰无罪获释

河北廊坊市法轮功学员刘英杰到文安县去发资料,被绑架,检察院不予批捕,已被释放回家。

5、朱小梅无罪获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朱小梅在河北省香河县城区家中,突然遭到当地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后被劫持在三河市看守所。
家人顶着巨大压力,为朱小梅聘请了律师。律师的介入打乱了法院开庭的计划。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下午,被非法拘押五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朱小梅,终于获释,平安回到家中。

结语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张贴真相传单,是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自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共在历次运动中害死八千万中国人,超过两次人类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相当于三个月来一次南京大屠杀。中共迫害民众,以谎言宣传对民众洗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法轮功学员不承认中共江泽民集团以法律名义强加给法轮功的任何罪名,也不接受抹黑法轮功的任何造谣诬蔑。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澄清事实、还原真相。信仰真、善、忍无罪,任何形式的还原真相都无罪。

其实很多公检法人员并不是不知道修炼法轮功合法,而是出于私利自保执行了上级的邪恶命令,有人甚至存侥幸之想:中共不会垮台,追究不到自己的责任。这是中共多年来权大于法导致的邪恶结果。善恶必报,人不治天治。

通过统计,人们看到的是法轮功学员遭受的名誉、经济、身体上的迫害,而法轮功学员看到的是在这些表象背后,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伤害的警察、检察官、法官们将要承受的罪恶,那才是无法挣脱的无边苦海,所以法轮功学员才不惜一切代价给公检法人员讲真相,以避免他们在无知中堕入恶趣。

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是公检法人员秉公执法的一个良好开端。希望在结束这场惨无人道的对修炼人迫害的良心运动中,有你做出的一份努力。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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