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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成为结束迫害的一份子

——写在迫害18年:无罪释放案例增多,正气在执法人员中渐成型

更新: 2017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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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不要跟我讲法律。”“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党不让辩护的。”“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对待法轮功不是根据国家法律,而是听命于政法委的命令。”“我不干这活,你给我开工资?”

这些荒唐言论是中共的法官们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时常用的口头禅。多年来,有罪判决成为了迫害法轮功的“死规定”。

不过,从去年开始,明慧网上报道的大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越来越多,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据明慧网“2017上半年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综述”一文,今年1月到6月,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中级法院,都有阻止或终止迫害程序的案例,54名法轮功学员获释,另97人被退卷。这些案例发生在中国大陆的二十一个省、直辖市。

促成形势变化有哪些原因呢?

1.按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轮功学员也是无罪的

中共一直以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可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均无法律文件或司法解释明确法轮功组织是邪教组织(法轮功修炼“真善忍”,祛病健身,道德升华,是利国利民的正信,搞精神控制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组织)。公安部2000年《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个,但法轮功并未在列。实际上,邪教之说来源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采访谈话,而江泽民的个人谈话不是法律。刑法第三百条说是破坏了法律实施,公诉人和法官却又都说不出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和法规的实施。中共的国家宪法也是承认信仰自由的。所以,早期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从道义上做自我无罪辩护,后来很多律师也开始大胆地纯粹从法律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还有,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也早已解除。2011年3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所以,在中国大陆炼法轮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2.控告江泽民

2015年5月1日司法系统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至今有二十多万人向最高检察院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不仅如此,大陆维权律师也敢于在开庭前和庭审后运用法律手段控告违法或枉判的司法机关人员。

3.积极参与迫害者,恶报频发

人在做,天在看。过去几年高压反腐中的落马高官,大都是积极追随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的人权败类,包括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李东生、周本顺、奚晓明、马建、王立军、朱明国、张越、武长顺、赵黎平、吕锡文、万庆良、谭力、蒋洁敏、刘铁男等等。表面上看,这些人是因为贪腐或权斗落马;实质上是因为他们迫害法轮功而遭了恶报。

具体执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事例,多年来一直都有。比如,明慧网“2015年中共公检法和610人员遭恶报统计”显示,仅明慧网报道的公检法及政法委、“610”人员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员,在2015一年里就有709人(中央与省部级官员不包括在内),其中250人死亡。在明慧网另一篇2016年8月发布的“明慧报告:610人员恶报综述”中说,明慧网报道的中共610人员遭恶报总人数有783人(由于信息封锁,这只是一部分),其中遭恶报死亡和患病、受伤者的比例非常大,二者合起来超过70%。近年来,610官员被查处落马的也越来越多,人们把 “610”说成是死亡职位真是不夸张。

4.废除劳教制度

2013年年底政府废除了迫害法轮功最常用的劳教所,并将其内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释放。人们一直在争论,劳教所能不能解散,很多人都说不可以,因为有庞大的劳教所工作人员,他们如何安置?事实证明,只要是利国利民的事情,就一定能得人心。

5.迫害法轮功,破坏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2014年现政权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天不停止迫害法轮功,还继续对法轮功非法庭审、不让律师为法轮功辩护,法治就一天不能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

参与迫害,可谓顶风作案。

6.早晚会被清算

2013年现政权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任何人对自己的执法行为都要终身负责,这对于执法人员可以说是敲响了警钟。

7.法轮功学员的正念和善心

十八年来,法轮功学员坚守信仰的正念和他们在自己都处在危难中还苦口婆心地向参与迫害他们的公检法司等有关人员讲真相,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强大的道德感召力。一旦外界环境有所松动,就比较容易唤醒执法人员们的良知、善念与人性,感化着他们善待好人,也为自己留后路。

客观环境的确有了变化,人们会问,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样一步,为什么这场迫害就不能停下来呢?上面发个停止迫害的通知,不就行了吗?

这正是本文要讲的重点。迫害的始作俑者是江泽民,推动迫害的是他的那个流氓团伙心腹马仔,但是,把这场迫害搞起来并持续至今18年,光靠江泽民流氓团伙几个人是做不到的。江泽民成立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囊括了20来个大的党政机构,几乎是全覆盖。这个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就是成立于1999年6月10号的中央“610办公室”(“610办公室”是江泽民团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类似“文革小组”的整人机构)。“610”从中央到地方都有其分支,各级政府的政法委负责人都是各级“610”组织的主要成员,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调动、操纵各级政府的“公检法司”来展开对法轮功的打压和迫害。“公检法司”还远远不是参与迫害的全部。“610”把触角延伸到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厂矿、医院、学校、街道、乡镇,用乌纱帽来胁迫所有这些单位来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数不清的打着“法制教育中心”之类名义的洗脑班(也就是黑监狱)。坚持信仰不转化的学员就被劳教,送监狱。劳教所、监狱装不下,就拨款扩建。最猖獗的时候中共的劳教所、监狱里超过一半都是法轮功学员。转化率成为业绩指标,鼓励执法人员滥施酷刑,多少人被折磨致死。因为株连政策,很多上访讨公道的学员为了不连累家人和单位,不报姓名住址,最后失踪了(被关押到类似军事集中营的地方),成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牺牲品。这些迫害是在背地里干的,在社会上也被极力地掩盖着,不是当事人好像都感受不到。老百姓能感受得到的,那就是铺天盖地的舆论抹黑,制造“天安门自焚骗局”来煽动仇恨,中小学课本里用“自焚骗局”来给未成年的孩子们灌输仇恨。这些看得见的仇恨后面,就是看不见的残酷无情的对法轮功学员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这场旷世迫害,是江泽民流氓团伙与共产党相互利用,操纵整个国家机器来发动并维持下来的。

现政权对迫害法轮功没有兴趣,迫害法轮功的很多高官在高压反腐中相继落马遭报,但是江泽民流氓集团的余孽犹在,从上到下的“610”组织还在继续运作,整个国家机器在十八年的迫害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邪恶机制。这个机制不破除,这个迫害就停不下来。笔者曾读到一个“610”人员的工作汇报,说是大学一毕业就参加“610”,十几年来,什么都不会,就知道打压法轮功,这成了他的专业了。

如果说支撑这个邪恶机制的中枢神经系统就是各级“610”办公室的话,这个神经系统驱动的就是各级执法人员,来具体完成其迫害任务。

所以,当执法人员不再配合“610”的邪恶指令的时候,这个邪恶机制的所谓“中枢神经”也就瘫痪了。那么,那些专职打压法轮功的也不得不另寻出路去了。

表面上看,是法轮功学员在恳请执法人员给他们一个公道,帮助他们维护信仰自由。实质上,我们也可以这样看问题,现在的时间是不是也给了执法人员们一个展示正义良知,对得起自己和家人、子孙,避免遭到清算的机会呢?如果真是等到形势完全变过来了,那么,执法人员将如何面对自己过去的行为呢?

湖南省益阳市法官在冤判法轮功学员张春秋时说了这样一番话,“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等到迫害停止的那一天,法轮功学员可以不怨这个法官,但是,这个法官的良心能饶过他自己吗?

自古邪不胜正,这场迫害终究会停止。但是,在这场制止迫害的过程中,是助纣为虐,随波逐流,还是肩扛道义,为良知伸出援手,那就是一种选择!

这两年越来越多的无罪释放案例,正气之场在执法人员中逐渐形成,让我们更有信心地说:执法人员,包括“610”人员,请做出明智的选择,成为结束迫害的一份子。惩恶扬善,正其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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