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其敏,今年五十六岁,家住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她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下面是解其敏在《刑事控告书》中讲述的她和丈夫被迫害的部份事实。
我从小体弱多病,脾气暴躁。结婚后,婆家的经济条件不好,妯娌、婆媳之间又不和,婆婆因怕嫂子也不给我带孩子,丈夫把所有的工资都交给他父母。我这争强好胜的心,促使我经常发脾气,既恨妯娌又怨丈夫无能。无奈的情况下,我就自己开店。我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家庭中复杂的矛盾和经济的压力使我的身体一下子就垮下来了。丈夫李俊杰的精神和身体也垮了。我们每月的工资几乎全用在医药费上。就在这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一九九六年六月我和丈夫有幸走入大法中修炼。
从此我的人生观彻底改变,淡泊名利,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论在工作单位还是家庭中都能处处为别人着想,婆媳、妯娌之间的矛盾也化解了。人们常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可是学了大法,不但我的脾气秉性都变好了,短短几个月时间,多年的疾病也不翼而飞了,真是无病一身轻啊!喜悦心情无法言表。
大法的美好和神奇在我身上的展现,亲戚朋友和同事们都看到了,使他们多人走入大法中修炼。我在大法中修炼近二十年了没吃过一粒药。
我丈夫李俊杰,原河北省永清县通汇化工总公司职工,自从参加工作后身体一直不好,腰痛腿痛到处医治,因吃药过多,不到三十岁头发严重脱落。练了多种假气功,还去求过大仙治病,结果健康状况越来越差,腰腿痛没治好还添了头痛病,头痛起来顶墙大哭,一米八二的个头才一百二十斤。
一九九六年,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喜得大法,通过炼功身心受益,多年缠身的疾病都不治而愈,身体达到无病一身轻,十八年从未打过针吃过药。修炼法轮大法后,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凡事先他后我为人着想,工作上兢兢业业,自己带领的车间生产产量总是最高,连年被评为优秀。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国家领导人的江泽民出于妒嫉和私欲,公然利用手中的权力、控制整部国家机器,在中国大陆发动了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暴力打压。在此之前的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在中共内部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可随意调遣任何国家资源和社会资源、并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从上到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恐怖灭绝政策。为了欺骗国人,江泽民流氓集团除了垄断所有媒体诬陷、栽赃法轮功之外,还打着法律的幌子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无所不用其极。
在这十七年的迫害中,因我和丈夫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经常遭到被告人江泽民操控下的六一零、警察们的绑架、关押、抄家、勒索、送洗脑班、劳教等迫害,给我家及亲人们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伤害。下面仅就我和丈夫被迫害的事实。
一、我和丈夫屡次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等
1、一九九九年十月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打压,迫害法轮功的广播高音喇叭围绕县城播放,十月二十七日,我们来到中南海信访办,被信访办警卫拦住,问是干什么的,说是炼法轮功的,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情况,警察就叫来一辆警车说是找地方去说,我们被带到府右街派出所,又做笔录又搜身,把我带的大法书给抢走,有的大法弟子还挨了打,答应把我们的情况向上反映,就把我和丈夫李俊杰用手铐铐在一起,被送到当地驻京办事处。
十一月一号,由当地公安局张振清、尚俊颜、卢佳、马长顺等人接回,关押在永清县看守所,当时的看守所所长是王寨领、于永波。关押一个月后,丈夫因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劳教一年。
2、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正月初五),我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关押四十天,“两会”结束,三月十九日,才让回家。
3、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因在本县操场炼功被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大院关押一天一夜。先被铐在操场上,后又来到一个办公室国保大队长张振清审问我一宿,不让睡觉,让我承认集体炼功是我组织的,说县里领导天亮要结果,你不说就编造一个交差。第二天我又被关进了看守所,六天后被迫害的奄奄一息,被家人背回。
公安局、派出所每天就在我家和我开的店之间往返对我监视、蹲坑。一次,我和杨士凤、韩方去市里办事,被公安局刘川跟踪刚到车站把我们截住,我就借机打电话走脱,公安局、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力到廊坊车站、路口、商店找我,家里、店里都有人把守,傍晚回来,刚到宿舍大门口,派出所的围上来说所长找你谈话,我来到派出所国保大队长张振清等多人在场,在派出所一宿不让睡觉,第二天才让回家。
二零零零年的“七二零”,我家的楼道口,宿舍大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人把守,上街买菜警察都跟着。他们说上边有令,哪个乡里有法轮功上访的撤乡长,那个县里有法轮功上访的撤县长。
4、二零零零年的七月中旬来到距县城几十里以外的乡镇发迫害真相资料,被一个地痞给举报了当地派出所,城关派出所把我从家绑架,我又被关进看守所,我绝食抗议,六天后,亲人才把奄奄一息的我背回家。他们不死心拟黑材料想非法判我劳教两年,我被迫流离失所。在此期间公安局、派出所多次到我家骚扰、恐吓家人,强迫我父亲带他们到我亲戚家找。
那时,我的亲人每天都在恐慌中度日,特别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大的十岁,小的只有六岁,上学学校排挤,世人的冷漠,父母被关押,每天到处流浪,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度创伤。
5、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又去北京上访,十二月三十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到昌平后又被分散到回龙观派出所关押。永清县公安局一科科长许进园、尚俊颜三十一日把我接回,在公安关押第二天由看守所长王寨领等人直接把我送到石家庄劳教迫害。在劳教所每天都强制转化,强迫放弃信仰。强制看洗脑录像、强制劳动、强制坐小板凳、按在椅子上捏鼻子灌食、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偷盗犯包夹并唆使她们搜身、殴打我。二零零一年底回到家。
6、二零零二年三月,在法轮功学员家一起被张振清带领一伙绑架到看守所,随后又到我家开的店里逼迫丈夫李俊杰回家抄家,抄走大法书和讲法磁带。后又送洗脑班迫害,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永,把我们几次拉到永清县医院野蛮灌食,打吊针迫害,被迫害一个月,只剩一口气才让我妹妹把我背回家。
7、二零零二年九月底,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永、公安局一科张振清指使一伙人把我从我们开的花店绑架到永清县看守所。九月三十日强行把我送往唐山开平劳教所,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拒收十月一日让家人接回。
8、二零零二年,中共召开十六大由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永、公安局张振清指使一伙警察来家骚扰,欲实施绑架。因没开门绑架未遂,由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单位、经贸委几个地方的人,十几辆车在楼下二十四小时监视一星期。
9、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县六一零主任于永指使公安局尚俊彦、刘广芝、孙建国等人在路上把我强行绑架,他们利用卑鄙手段抢走我的钥匙,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永、公安一科科长刘广之亲自带领一伙人来我家非法抄家,他们要打开我家写字台抽屉,我女儿上前阻拦,刘广之揪着孩子的头发要打,我妹妹及时赶到才罢手。
从我来到看守所检查一直都没有血压,送到永清县医院,医生检查还是没血压,医院不给医治只好叫家人把我背回家
10、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廊坊“六一零”、永清县公安局局长马长顺指使永清县公安局、“六一零”国保大队刘广芝、城关派出所和霸州市东段乡派出所等多人开着车,其中有两辆警车,兴师动众来到我的工作单位,在众目睽睽下将我和丈夫李俊杰绑架,把我用手铐铐上车带到东段乡派出所,后把我和丈夫李俊杰绑架到永清公安局。同时他们来到宿舍抢劫走很多我们的私有财产。
来到永清县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市公安局和永清县国保大队等人员,将我和丈夫分别所谓谈话到晚上十点多钟,又骗我说县领导找我们谈话,结果把我们带到永清县汽车站旅馆即永清县洗脑班。十四日下午永清县“六一零”的多人说谎带我去检查身体强行把我抬上车,把我抬进廊坊洗脑班,廊坊洗脑班、“六一零”主任韩志光、科长陈斌,李汉松,除灌输邪悟理论洗脑还两次强行来到廊坊中医院野蛮灌食。
我怀疑他们在灌食时加了不明药物。因为灌完食后当时我就浑身抽搐,我赶紧喊陪教刘姐过来,让她用劲攥着我的手,才没抽搐起来。可我感到就象要虚脱一样,在这寒冷的冬天我浑身出虚汗,只好把棉衣脱下,只穿一件薄毛衣,还出汗,回到洗脑班难受一夜。韩志光、陈斌怕出生命危险担责任,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通知永清县“六一零”和我家人将我接回。回家后几天,白天黑夜睡不着觉,视力模糊,近半年内,两腿浮肿。
11、我丈夫李俊杰,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和几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去北京上访,因没找到北京信访办,第二天回单位“永清县通汇公司”上班,被永清县派出所非法关押在县经编厂办公区三天限制人身自由。当时派出所所长是朱克军和王文斌(王文斌已遭报在车祸中死亡)。回到单位在单位会议室由书记王金生和工会主席刘桂霞办学习班。
13、一九九九年十月我丈夫再次进京上访,为大法、师父说句公道话,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永清县公安局张振清一伙绑架,将兜中的一千二百元钱掏走,在回来的途中他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庞少亮,在高速公路上走脱,因钱被抢走又步行一夜回到了北京,又来到北京中南海国家信访局依法上访,被北京警察绑架到府右街派出所,府右街派出所把我们夫妻铐在一起,被送到当地驻京办事处。
张振清、尚俊颜再次把李俊杰见到法轮功学员给的八百元钱抢走,十一月一号由当地公安局张振清、尚俊颜、卢佳、马长顺等人接回,进行非法审讯,之后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借口非法关押到永清县看守所。后转入刑拘,在永清县电视台新闻节目天天播放,对法轮大法和本人进行侮辱诽谤,给李俊杰和家人、亲朋好友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伤害。他们找来李俊杰的父亲和哥哥来到看守所劝说李俊杰放弃信仰,李俊杰坚持不放弃个人信仰,他们承受不住来自全国铺天盖地的打压形势就对李俊杰大打出手。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永清县通汇公司”迫于政府的压力将李俊杰开除,可是厂子因技术问题,生产线开不起来,所以一直停产。无奈厂长李玉田到看守所劝李俊杰写保证,撤销开除公职的决定,回厂上班。我丈夫坚持不写保证。因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回家。
1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县国保大队张振清等人非法抄家,抢走《转法轮》一书,因李俊杰上前阻止,张振清又打电话叫来多人将李俊杰绑架到公安局,后又被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为了抵制迫害,绝食抗议,六天后张振清又向家人勒索了六百元钱,才回到家中。
14、我丈夫失去工作后就靠卖汽车配件维持生活。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县“六一零”副主任石焕瑾带两个人到汽车配件门市部,再次将其绑架到县经编厂非法办的“洗脑班”迫害,这时我已被送到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劳教,家中孩子无人照管。五天后我丈夫走脱。
15、二零零二年五月,永清县再次办洗脑班,县“六一零”主任于永、公安局张振清以未转化为名,又将我丈夫绑架至洗脑班进行迫害。
在洗脑班我丈夫遭到虐待和非人的侮辱。他绝食抗议,五天后回家。
16、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永清县又在电容器厂内办洗脑班,县“六一零”主任于永、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振清、城关派出所所长关永祥等带领一伙人,将刚到刘其营“海达公司”上班的我丈夫又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里他们用尽了各种招术想使其转化。我丈夫坚强不屈,始终不放弃自己的信仰,最后绝食抗议。我和丈夫的哥哥去洗脑班找他们论理,质问他们我丈夫犯了什么法,“六一零”主任于永说没犯法,“他没犯法你们把他折磨成这个样子,如果他被迫害死我把他扛到天安门去告你们”我丈夫的哥哥当时气愤的说道。他们自知理亏,最后他们才不得不让家人把奄奄一息的丈夫接回家。这次非法拘禁长达二十多天。
17、经过一次次的骚扰、迫害,我丈夫的精神遭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再也承受不了,就离开永清县去霸州市胜芳镇打工(距永清县五十公里),在胜宝钢铁有限公司二厂任厂长。但是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廊坊市公安局下令,永清县公安局、永清县国保大队长于连兴、县“六一零”主任石焕瑾指使多名防暴警察、城关派出所等多人找到几十里以外我们打工的地方(胜宝钢厂)将我丈夫和我又一起绑架。
来到永清县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市公安局和永清县国保大队等人员,将我俩人分别所谓谈话到晚上十点多钟,又撒谎说县领导找我们谈话,结果把我们带到永清县汽车站旅馆即永清县洗脑班。我丈夫在洗脑班被精神迫害,强制转化的迫害。四天后放回。我被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
二、我和丈夫遭刑讯逼供罪、野蛮灌食、暴力虐待
1、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和丈夫李俊杰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十一月一号由当地公安局张振清、尚俊颜、卢佳、马长顺等人接回,关押在永清县看守所,当时的看守所所长是王寨领、于永波,在看守所让背监规,不会背就罚站,强迫劳动拣瓜子仁,关押一个月。
2、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正月初五),我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还让干活拣豆,我说我不是犯人,做好人没错。他们就拿来死刑犯戴的脚镣给我戴上、让我跪在用角铁做的铁门槛上并用威胁恐吓来迫害,北方的正月很冷不但不给取暖还把我和杨世莲、杨士凤等人关到没人住的冷屋冻着拣豆。关押四十天两会结束三月十九日,公安一科张振清又向家人勒索八百元所谓保证金(没有任何手续)才让回家。
3、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因在本县操场炼功,被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大院关押一天一夜。先被铐在操场上,后又来到一个办公室国保大队长张振清审问我一宿不让睡觉。
4、二零零零年的七月中旬来到距县城几十里以外的乡镇发迫害真相资料,被一个地痞给举报了当地派出所,城关派出所把我从家绑架,我又被关进看守所,我绝食反迫害,他们请来大夫把我绑在大板床上灌食,胃管上全是血也没插进去,把我迫害的奄奄一息六天后亲人把我背回家。
5、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又去北京证实法,十二月三十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到昌平后又被分散到回龙观派出所关押,把我和一同来的法轮功学员关在铁笼里,不给吃喝,不许去厕所。一个不知名的副所长强行扒我衣服想让我去外边冻我,我不从未扒掉,还对我大打出手。
这次我被非法劳教。在石家庄劳教所每天都强制转化,强迫放弃信仰。强制看洗脑录像、强制劳动、强制坐小板凳、按在椅子上捏鼻子灌食。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偷盗犯包夹并唆使她们搜身、殴打我。
6、二零零二年三月,在法轮功学员杨士凤家,永清县公安局一科张振清带领一伙人以收电费为名把门敲开,闯进屋就到处乱翻,把大法书等东西抄走,又把我和杨士凤、杨士蓮绑架到永清县看守所,我们绝食抗议迫害,看守所狱医刘保山给我们输液,我们正输液刘保山又来到号里,假装动了动针头,不一会我的胳膊就鼓了一个大包,喊来狱医刘保山,他说所长说了就是这样治你们。我说永远不许你们再给我输液。“六一零”办公室于永把我送到永清县医院强行灌食,大夫从鼻孔插管怎么也插不进去,大夫只好把管拔出,一看胃管上全是血,大夫吓的跑出门去,我已接近休克状态,于永大喊“灌,灌死我都着,”大夫再没敢回来。派出所、六一零的人把我又送回看守所。
后又送县洗脑班迫害,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永,把我几次拉到永清县医院野蛮灌食、打吊针迫害一个月,只剩一口气才让我妹妹把我背回家。
7、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县六一零主任于永指使公安局尚俊彦、刘广芝、孙建国等人在路上把我强行绑架。再次把我关进看守所迫害。从我到看守所检查一直都没有血压,在这样的情况下,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永、石焕瑾,公安一科科长刘广之等一伙人还把我绑到死人床上,用未消毒的电焊线做胃管给我灌食,我不断的呕吐,脖子肿起来开始发烧,后昏迷过去。醒来后发现我被绳子捆的死死的,只有头能动。在我身体被折磨成这样的情况下,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永、石焕瑾,公安一科科长刘广之还叫人用毛巾捂我的脸捏鼻子灌食,看守所所长赵利怕担责任把我抬到车上,送到永清县医院,医生检查还是没有血压,医院不给医治疗,六一零怕担责任,只好叫家人把我背回家。
8、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廊坊“六一零”、永清县公安局局长马长顺指使永清县公安局、“六一零”国保大队刘广芝、城关派出所和霸州市东段乡派出所等多人开着车,其中有两辆警车,兴师动众来到我的工作单位,在众目睽睽下将我和丈夫李俊杰绑架,把我用手铐铐上车带到东段乡派出所。后他们把我抬进廊坊洗脑班,廊坊洗脑班主任韩志光、科长陈斌,李汉松,除灌输邪悟理论洗脑还两次强行来到廊坊中医院野蛮灌食。
事实经过是,陈斌、李汉松和犹大等人、还有永清县陪我一同来的陪教把我强行带到廊坊市中医院野蛮灌食。虽然是在医院但灌食都由陈斌和洗脑班的人员负责,护士只负责下胃管,灌食由陈斌亲自负责,他们野蛮灌食,我就不断呕吐,几乎没有灌到胃里,叫来护士一查胃管没有下到胃里,如果呛到气管里人就没命了。
第二次去灌食,陈斌、永清县公安局的两警察、永清县陪我一同来的陪教,把我强行带到廊坊市中医院再次野蛮灌食,我和陈斌讲为了防止下药必须当面冲食不准离开,没办法陈斌只好当我和众人的面把食冲好,把药从衣兜里掏出来,说补充身体缺乏的成份。(如果真是补充身体缺乏的成份也得经医生化验确定缺什么由医生开药来加。)他加了多种不明药物。
灌完食后当时我就浑身抽搐,我赶紧喊陪教刘姐过来让她用劲攥着我的手才没抽搐起来。可我感到就象要虚脱一样,在这寒冷的冬天我浑身出虚汗,只好把棉衣脱下只穿一件薄毛衣还出汗,回到洗脑班难受一夜。韩志光、陈斌怕出生命危险担责任,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通知永清县“六一零”和我家人将我接回。回家后几天白天黑夜睡不着觉,视力模糊,近半年内两腿浮肿。
9、我丈夫李俊杰因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后关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让背监规,不背就罚站,强迫劳动拣瓜子仁,(当时的看守所所长是王寨领、于永波)。因坚决不写保证,不放弃信仰在看守所关押近二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当时我丈夫是被戴上十八斤重的脚镣送往廊坊万庄劳教所的。
我丈夫在劳教所因不转化曾被关在严管班的大铁笼子里,七天不让睡觉。每天被逼高强度的劳动:一天要捡六-七麻袋红小豆,捡不完不让睡觉。在二大队缝足球每天加班只让睡三个小时。早晨、晚上各两个小窝头一碗粥,中午两个馒头一碗菜汤,菜汤底下还有沙子。在吃不饱的情况下还得强迫干这么重的活。
监号是二十来平米的小屋住四五十人,睡觉时人都得侧身躺着。大夏天还用棉被把窗户挡上,房间里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在这极其恶劣的生活条件下,我丈夫等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还被包夹监视着一言一行,没有一点人身自由。而且还强迫放弃信仰让写对法轮功的认识。他们都说这是执行上边的命令。
10、二零零二年五月,永清县再次办洗脑班,县“六一零”主任于永、公安局张振清以未转化为名,又将我丈夫绑架至洗脑班进行迫害,他们三天三夜不让我丈夫睡觉,强迫其转化,下雨天让他站到院中被雨淋说是清醒头脑。“六一零”主任于永用棍子打他后背,邪悟人员杨景田用木棍敲打他脑门说是清醒头脑,三天三夜的折磨,我丈夫被迫害的神志不清了,迷迷糊糊的,在这种状态下,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就答应他们‘不炼功了’。这样才允许睡觉。睡醒后明白过来了,重新表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我丈夫面对这非人的侮辱和折磨,不得不采取绝食的办法,进行抗议,五天后才被放回家。
11、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日,永清县又在电容器厂内办洗脑班,县“六一零”主任于永、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振清、城关派出所所长关永祥等带领一伙人将刚至刘其营“海达公司”上班的丈夫劫持,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里用尽了各种招术使其转化。“六一零”主任于永恐吓威胁李俊杰说出法轮功的人和事,不说就把妻子也抓来。这次我丈夫又被迫绝食抗议二十多天,奄奄一息时才被家人接回。
我和我丈夫被迫害的上述事实,充分证明了被告人发动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罪;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三、经常被非法抄家,私人财产被侵占
1、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和丈夫去北京上访遭绑架后被送到当地驻京办事处,我丈夫兜里的二千多元,我三百元多钱被张振清、尚俊颜掏走。关押一个月,公安一科张振清、尚俊颜向家人勒索四千元不去北京的保证金才让回家(没有任何手续),看守所勒索一百五十元,单位还非法扣留五百多元工资。当时单位厂长是李玉田,主经手人是办公室主任刘金龙。
2、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单位把我丈夫开除公职并把在厂的五百五十元的工资非法扣留。二零零二年原单位(永清县通汇化工总公司)改制,本应给予工龄补贴的六千多元,单位以丈夫炼法轮功被开除与厂脱离关系为由未发放。
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县国保大队张振清等人非法抄家,抢走《转法轮》一书,因丈夫上前阻止,张振清又打电话叫来多人将丈夫绑架到公安局,后又被关进看守所,丈夫绝食抗议,六天后张振清又向家人勒索了六百元钱才放回。
4、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正月初五),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关押四十天两会结束三月十九日,公安一科张振清又向家人勒索八百元所谓保证金(没有任何手续)才让回家。
公安一科张振清、尚俊颜九天后三月二十七日来到我开的店里抢书,从包里抢走大法经书《精進要旨》一本,我去公安局索要大法书他们不但不给还把我非法关押进看守所七天。
5、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县六一零主任于永指使公安局尚俊彦、刘广芝、孙建国等人在路上把我强行绑架他们利用卑鄙手段抢走我的钥匙,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永、公安一科科长刘广之亲自带领一伙人来我家非法抄家。抢走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三个、VCD影碟机一台、放像机一台、大法书籍多本、磁带多盘、mp3四个、中国结一箱、自行车一辆、手机一部、还有许多家庭用品。
6、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廊坊“六一零”、永清县公安局局长马长顺指使永清县公安局、“六一零”国保大队刘广芝、城关派出所和霸州市东段乡派出所等多人开着车,其中有两辆警车,兴师动众来到我的工作单位,在众目睽睽下将我和丈夫李俊杰绑架,把我用手铐铐上车带到东段乡派出所,并强行来到宿舍抢劫,劫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硬盘一个、上网卡一个、mp3两个、U盘一个、读卡器一个和大法书籍等。还有手机三部和上下班开的面包车(手机和车已要回)。
四、丈夫被迫害离世俩女儿幼小心灵遭伤害
1、一九九九年十月,我丈夫去北京上访,十一月一号由当地公安局张振清、尚俊颜、卢佳、马长顺等人接回,进行非法审讯,之后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借口非法关押到永清县看守所。后转入刑拘。在永清县电视台新闻节目天天播放对法轮大法诽谤。给我丈夫上电视对他进行是非颠倒的侮辱,给李俊杰和家人、亲朋好友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伤害。他们找来李俊杰的父亲和哥哥来到看守所劝说我丈夫放弃信仰,我丈夫不从,他们也承受不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就对我丈夫大打出手。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永清县通汇公司”单位的领导也迫于政府的压力将我丈夫开除公职。
2、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廊坊市公安局下令,永清县公安局、永清县国保大队长于连兴、县“六一零”主任石焕瑾指使多名防暴警察、城关派出所等多人将我和丈夫在几十里以外打工的地方(胜宝钢厂)绑架,四天后丈夫被放回。本来单位经理说让我丈夫回厂上班,但廊坊六一零给霸州东段乡打电话施压,说这两个法轮功在你们那窝了这么多年。老板不敢犯上,在压力下,不敢再让我丈夫回厂上班。厂子的人都感到非常惋惜,都说这么个好人给开除了,太可惜了。
因为我丈夫在该厂担任厂长职务,期间他按着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秉公办事从不收受贿赂,几次把别人送的礼金退回,时间长了人们都知道他不收礼就自动不送了。在厂里我丈夫是从老板到员工都公认的好人,人们给他起个绰号叫法厂长或法李。
这一次我们再一次失去工作,失去生活来源,家里上有老人下有上大学的孩子,给家庭生活带来了困难。这一次次的精神打击和经济及肉体上的迫害,使得本来性格开朗的丈夫从此一下变的少言寡语、精神恍惚、抑郁、记忆力下降,有时两眼呆滞。经常一到夜间就大喊:“我怕我怕”,问他怕什么他两眼呆滞不说话,整日整夜不能入睡,食欲不振,饭量减少,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二百斤的体重日见消瘦。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郁郁而终,年仅五十二岁。我丈夫最后一次被绑架到悲愤离世仅一年多时间。看看上述我和丈夫这十六年的遭遇,是谁使我们夫妻阴阳相隔,是谁使我们家破人亡,是发动震惊古今中外的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而且还有我的两个女儿在这场迫害中给他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本来学了大法后,我们夫妻身体好了,家庭和睦了,我们四口之家其乐融融。没想到一夜之间这一切都变了,我们再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了,那时大女儿九岁,小女儿才六岁。
我们夫妻经常被一起绑架,扔下两个孩子孤苦伶仃,有时亲属帮着照顾一下。二零零零年丈夫被非法劳教回来,当时我被迫流离失所不在家,家中只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孩子几乎是在担惊受怕中长大的,常常吃方便面度日。上学学校排挤,因父母被关押,老师和同学都另眼相待。我们不在家时她们就到处流浪,这家住一天那家住一天的,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度创伤。
那年我被偷着送进洗脑班,他们不告诉家人,可怜的孩子急得到处找我,去问永清县国保大队长于连兴、县“六一零”主任石焕瑾他们都不告诉,无奈孩子就到永清县县委、政府、廊坊市委、市政府要人,到处受到冷落、推诿、再去找就吓唬、恐吓孩子。
以上是我们这几年遭受的一些主要迫害经历,虽然只不过是这场迫害的冰山一角,但从中可以看到这场迫害的惨烈。今天我并代表被迫害致死的丈夫李俊杰依法控告发动这场迫害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在对我们夫妻十七年迫害的事实中所犯下的罪行,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希望检察院能够尽快立案调查,维护法律的尊严,惩恶扬善,还公正于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