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贪小利而无意参与高利贷

更新: 2017年07月3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我有一个朋友是国内某P2P金融公司的高管(P2P简单说就是公司从社会个人募集资金,再借款给需要钱的个人)。几年前我们见面聊天时,朋友说:我自己的钱也放在我们公司,1年有12%的回报,你也考虑一下?我问到:那向你们公司借钱的人,你们收多少利息?朋友说:各种名目的费用总算起来20%至30%之间吧,看借款人的信用、借款金额、时间长短不等。我心里一惊:这不就是高利贷吗!我又问:那如果借款人逾期款还不上怎么办?朋友随口说:这块我们是外包的,会有人催收啊,不行他们就找人去打他一顿,让他还。

说起来我的朋友心地还挺善良,当初劝三退的时候一说他就答应了,对大法也有正念,我深深的震惊于变异的工作环境对人的影响和改变。

当时让我听到这些,可能也不是偶然的;但是因为懒惰,没有及时把这些情况写出来,提醒大家不要参与这些理财,现在想想非常后悔。这家公司现在规模发展的更大了。后来看陆陆续续有同修写了一些这方面的文章,我也就没有动笔。

当然我绝不会参与这种形式的理财,因为我心里对于师父关于高利贷的讲法印象非常深刻,引用如下:

“弟子:《圣经》说,耶稣在教堂里对放高利的人生气,但法轮大法的要求是我们不能生气,如果耶稣是佛,这如何理解?

师:《圣经》不是耶稣本人写的,人对耶稣的行为表达上是绝对不准确的。对那些放高利的人态度生硬一点,这很可能。他是嫉恶的,他对干坏事的人很严厉,但是他不会是真生气。”[1]

今天把这些写出来,是因为我前几天见一个同修时,无意中知道了另外一种类似情况。

这个同修前几年也买了这种P2P或者项目理财公司的产品,而且劝她投的人理由冠冕堂皇:你买银行的理财产品,银行也是拿你的钱通过什么贷款、信托、资金计划等各种名目投到社会上去,资金回报却被银行截留了很大一部份,你买P2P或项目理财其实就是少了一些环节,所以回报比银行高很正常啊。

这种讲法不能说一点道理没有,所以我也只能劝她:银行自己的(不是银行代销的那种)很多理财产品虽然没标明保本,但安全性还是基本上有保障的,接近于刚性兑付。但是社会上的P2P或项目理财就不一样了,有很多是真假混合,找些真实项目,再虚构一些借款项目或借款个人,甚至注册一些关联公司,自己问自己借,左手倒右手,资金在内部周转;然后用后面人投进来的钱还前面投资人的利息,基本类似于庞氏骗局。公司多数用高提成去刺激销售人员完成业绩;公司老板用这些钱大肆包装和宣传自己,高管们纸醉金迷,有些说不定还卷钱逃到国外去了。

这两年这种理财公司倒闭的例子非常多。投资人前面拿了点利息,后面本金血本无归,就应了那句话:“你看中别人给的高息,别人看中你的本金”。我不知道有多少大法弟子的血汗钱也是这样被骗掉了,反正修炼路上就是有各种迷障。

那天我和同修见面时,一抬头正好看到一间某某理财人去楼空的商铺,就随口问同修:你那笔投资收回来了吧?她当时的年回报是10%左右,我一直劝她到期就收回来,别参与这些。她说:收回来了,其实那公司现在还活的好好的呢;不过我现在又投了一个新的项目,比那个还高呢,年回报24%。反正我投的又不多,已经投了快两年了,一直在付利息,挺好的。我一听不对,赶忙找地方跟同修坐下来好好聊了一下。

这个项目是以某省要建一个五星级旅游景点为由,说当地政府很支持,土地等都特批,但是银行不批建设资金贷款,所以谋求社会集资。同修说:人家从银行拿不到贷款,我们这样做也是支持实体经济啊。后来我跟同修分析了挺久,先讲中国有2000多个四星级景点,五星级旅游景点就只有200多个,五星级景点没有那么容易批;再谈到著名的上海迪斯尼乐园要回本也没那么容易;后来我又说:从我们财务人员角度考虑利息,如果是15%-18%以上的利息成本,除非是企业救急,大部份行业都是负担不起的,很多企业的银行贷款利率都在10%以下,上市公司的委托贷款利率(就是把闲钱贷款给其他公司)一般也不会超过15%。

我跟同修说:24%这么高的资金成本还没考虑销售人员提成,根本不可能支撑这个项目,太危险了,多数就是用后面人的钱去付前面投资人的利息。

后来我发现同修的症结除了对于项目风险不懂之外,还有就是她对于什么是高利贷没有概念,同修说:销售人员说了,24%的年利率如果打官司也是国家法律支持的。我脑子里想起了师父的法:“作为一个修炼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要求了。常人说这件事情对,你就按照这个去做,那可不行。常人说好并不一定是好;常人说坏也不一定是坏。在道德标准扭曲了的时代,一个人做坏事,你告诉他是在做坏事呢,他都不相信!”[2]

于是就讲出来同她交流,我还举了一个例子:法律没有禁止公司开发手机游戏,但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是害人的,我们要以大法的标准来衡量。我说:银行信用卡逾期还款罚息也不过年利率18%,你这个比那个还高,当然就是高利贷了。后来同修明白过来了,答应到期马上把资金撤出来。

因为每个人的专业不同,不可能每个人都懂财务知识。我也觉得大法弟子在常人这种复杂的环境里修,的确很不容易。你不买社会上的高息理财,不买信托产品,不炒股票,不买股票基金或有股票投资成份的债券基金,不愿因背债而投资房产(个人从法中理解尽量不要为房产投资而无谓的背债,增加修炼难度;不是指同修们正常的改善住房需求),在常人的眼里你就是个与社会格格不入,不会理财的傻子。

现在大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常人都在忙于赚钱;特别是这些年大陆货币泛滥,购买力急剧贬值,大法弟子也面临着证实法的付出、家庭开支、赡养老人、照顾子女等方方面面的压力,想靠理财多赚一点,这种想法当然可以理解。但是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很多事还是要用大法来衡量对错,去看自己的心是怎么动的,有没有贪心在里面?

至于怎样算是高利贷呢?法里面没有明确指出来,下面谈一下个人在自己所在层次的理解(个人体会不一定对,谨供大家参考):

银行现在的理财产品大概是年回报4.5%-5%之间,那么是两倍于此还是三倍于此的个人回报算是高利贷呢?我认为大法弟子既然要修出为他,那么就不能单从个人收益角度考虑,还应当从借款人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比如说,你可以咨询一下销售人员,如果我今天不是买你的理财产品,而是问你们公司借款,各种费用总共年利率多少?(需要注意:这种公司问借款人的收费往往有多种名目,比如什么手续费,资金介绍费之类的,反正实质都一样,其实都是利息)

个人认为,如果销售人员告诉你是20%或以上,那么你就要考虑一下了,你的资金参与是不是也成为了这个高利贷链条中的一环?虽然给你的年利息可能只有10%或者更低,但是因为有你成为资金提供方,最终资金以20%以上的利息贷出去,其实也是变相参与了这个高利贷项目。

我个人理解,这种金融平台就是打着帮助大众融通资金的旗号,左手借入,右手借出赚利差,并不同于正常的实体公司的辛苦经营回报。有些年轻人去借钱是为了赶时髦买苹果手机等,去借钱的实体公司拿到的也不是优惠利率贷款。

当然会有人说:你这个年利率20%有什么依据呢?如果是赌场里面借钱,那个还要高很多呢。举两个参照吧,大家都知道信用卡其实也是寅吃卯粮,鼓励大家提前消费来满足各种欲望的产物,但是它的逾期还款罚息也只有年利率18%左右;有些外资银行在大陆给个人提供的消费贷款等年利率在20%左右。但这两者的利率在社会上、在网络上也都有挺大的争议。

对于这个问题,每个人会有自己的考量,我也只是谈谈自己的理解和想法,无意强加,总归希望大家避免因贪小利而无意参与了高利贷,从而给自己的生活和修炼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师父在讲法中讲到:“最艰难时期你们都走过来了,我告诉你们早期的大法弟子、历史上和我结过缘的,或者是随师父来的,你们个个都算上,要想在常人社会中做点什么,你们个个都是亿万富翁,你们个个都是这个社会中的名人,你们个个都是很高阶层的人。你们今生来当了大法弟子,那些都放弃了。你们要想发财,你们早就能发财,不要再为一点小利毁了自己生命的夙愿。”[3] 我觉的每个人都会从这段法中有自己的所悟。

当然小利不只是上面谈到的理财产品,充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中。现在各个购物网站人为的制造各种节日,各种层出不穷的创业公司、各种手机应用都在以提供各种优惠的面目出现,不断诱惑着、勾引着大家去消费,唆使你去占便宜,去满足购物和玩乐的欲望,去消耗你的宝贵时间。

有一段时间,每当我想打开购物网站买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我脑子里就会冒出来师父的一段法:“凡是在常人社会中叫你去得到好处的都是魔”[4],我在学法中,也多次体会到师父在法中是教导我们在常人中“吃亏”而不是占常人的便宜。

师父以无量的承受和无量的慈悲在为众生包括大法弟子的得救延续着时间,我们应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心思多放在做好三件事上。以上限于个人所在层次,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经文:《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