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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曹增芬自述被迫害经历

更新: 2017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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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我叫曹增芬,今年65岁,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前头晕、心跳过速、鼻窦炎,修炼后都不翼而飞,一身轻。我在化肥厂宾馆工作,炼功前,经常借工作之便拿东西。修炼大法后,我把从单位私自拿的东西全部退还,法轮大法使我变成一个身心健康、堂堂正正的人。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以权代法全面迫害法轮功,我和丈夫胡铭智因坚持信仰,多次遭到关押、拘禁、并双双被开除公职,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和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绑架到驻京办,接回后被胜利北街派出所所长郑红旗在东风路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从拘留所回来去化肥厂宾馆上班时,又被厂党办主任徐明定强制关押在本厂时代宾馆15天。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我骑车在马路上,被居委会书记刘建林,强行带到居委会门口的警车上,拉到派出所,关到铁笼子里二十二天,后我绝食四天才回家。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居委会主任张芳给我打电话说派出所所长郑红旗找我,说两句话就让我走,我被骗下楼,张芳拦了一辆出租车,强行推我上车,还有一个便衣,声称受所长之命,将我劫持到化肥厂宾馆呆了两天。后又将我拉到胜利北街派出所绑在树上。当天下午,桥东分局国保大队十几个人和胜利北街六、七个警察、居委会张玲风进行了非法抄家,抄走一套黄色炼功服和一本经文。之后把我劫持到石家庄刑警四中队,用手铐把我铐到椅子上,吃饭、上厕所都得带着椅子(不给解开手铐)四天四夜。后又把我送到东风路拘留所拘留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一日,刑警四队的陈队长和一司机强迫我和同修潘淑霞与一刑事犯(男)三人在一辆白色轿车后背箱里三人挤在一起,拉了七、八十里关押到新乐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被强行奴役、做手工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当时天气转冷,穿上了棉衣,李、刘两个所长将我拽到看守所的院子里,强迫我脱掉棉衣,我正念抵制,于是他们穿着皮鞋踢了我无数脚,打了不知多少拳,致使我晚上睡觉无法翻身,疼痛难忍。

二零零一年五月,我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到河北省满城监狱女子二中队。

在监狱里,警察马会然和另一闫姓警察强制我到有严重毒害的苫布车间奴役劳动,24小时咳嗽不停,吐黑痰、血压高。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因炼功,被强制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二十四小时四人轮班监控。

二零零四年从监狱出来后,仍然被跟踪、电话骚扰、监控。

二零零八年,胜利北街派出所王所长带着十几个便衣冒充丈夫同事敲门,开门后他们十几个人不出示任何证件四处乱翻。

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今,我没有接到化肥厂的任何通知被开除,化肥厂负责人谢俊来、殷凤林、朱麦子、徐德成非法截断了我的经济来源。十七年来,我一直打工,拿着最低收入维持生活。

丈夫胡铭智,在石家庄建筑机械厂生产科外协办工作,修炼前是四个加号的糖尿病患者,关节炎、胃病、心口痛,修炼法轮功后很短的时间里,身心健康,每年为国家节省医药费近万元,而且工作中,戒掉了烟酒,不再接受别人的请客送礼,认真负责、对人态度和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丈夫当年十二月即被石家庄建筑机械厂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两年,并下放车间强制劳动,只给生活费。二零零零年十月,建筑机械厂书记花朋珠决定开除丈夫,并让车间书记高玉清口头通知丈夫了事。

十几年来,他先后四次被非法关押,一次拘禁在河北省洗脑中心。

我们一直靠打工维持生活,因为没有正常的生活来源,使我年近九十二岁的婆婆精神压力非常大,无法正常安享晚年。十七年来,丈夫由于常年的精神、身体压力过大,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心脏、肝、胃出现严重不适状态。十二月十五日,离开人世。

我们一家这些年所遭受的痛苦,都是因为江泽民一手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造成的,我们和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一样,只因坚守自己的信仰,无辜的被迫害与摧残,真心呼吁所有善良的中国人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共同制止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退出中共邪党,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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