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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陷冤狱 高春莲在河北女子监狱遭折磨

更新: 2017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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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保定市涿州市法轮功学员高春莲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于2015年8月16日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据悉,第二次入狱的高春莲,因多年的连续酷刑迫害,高春莲的身体状况极差,尤其是心脏部位更是厉害,连点轻微的活都干不了。

河北省女子监狱为了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不让睡觉,曾经18天不让高春莲睡觉。河北省女子监狱位于石家庄鹿泉市铜冶镇,二零零五年八月建立,表面上装扮得碧草芳林、鸟语花香,如同花园,然而这人间美景的背后,却隐藏着血泪飞溅的累累罪恶。

高春莲原籍涿州市清凉寺区大沙坎村人,京石高速公路涿州管理处高碑店收费站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前,由于生活坎坷的经历,身患多种疾病,慢性胃炎、慢性肾炎、顽固性神经衰弱,骨瘦如柴、神情恍惚。到处求医问药都无济于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经邻居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她原本暴躁的脾气也改变了许多,工作上兢兢业业,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邻居、同事都和睦相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发生后,高春莲屡遭迫害,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遭酷刑折磨,被暴打、被电击、被强行灌食,被强迫做奴工等。高春莲曾被迫害的呕吐不止、脸色铁青、骨瘦如柴、体重只剩几十斤,生命垂危。因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开除公职。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晚,河北保定和涿州公安恶警分四路到法轮功学员高春莲、董汉杰、邢俊花的住处绑架、抄家。高春莲等三人先被非法关押在涿州市刑警队,遭酷刑铁椅子折磨五天六夜,后被转到涿州看守所非法关押,不让家人探望。高春莲被迫害的精神失常,手脚冰凉,站立不稳,上厕所都要两人搀扶,身体严重脱相,生命垂危。

高春莲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送往河北省女子监狱迫害,遭警察和犯人酷刑迫害:电击、暴打等多种酷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犯罪人员周候玲用鞋垫抹大便往高春莲嘴中塞,其他几名犯罪人员对她拳打脚踢近一个半小时,将其吊在床上半小时。二零零九年,十监区区长韩秀欣曾电击高春莲半小时,恶警张丽华曾指使五名服刑犯(王源涛、周翠玲、刘静、李佩京、王贵芹)对她进行多次殴打,每次长达两小时,她们对她拳打脚踢、揪头发、揪耳朵、扇嘴巴、抠眼睛,致使他不能正常行走,躺在床上不能翻身,腰部、头部、疼痛难忍。因高春莲抗议迫害,拒绝参加奴役劳动,恶警韩秀欣对她及另一同修殴打、电击。高春莲向狱里反映真实情况,被韩秀欣电对她脸部、颈部连续电击四十分钟,脸部、颈部被电烂。

高春莲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回到家中。这次长达五年的残酷折磨,使高春莲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身体极度虚弱,精神萎靡,记忆力减退,少言寡语,头发斑白,走几步路就呼吸急促,弯腰驼背。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晚,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多个乡镇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了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等法轮功学员,并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资料、电脑、打印机、手机、现金等私人物品;董汉杰的住处搜出的驾驶证、粮油证、户口本及其日常的生活用具也被认为“犯罪证据”被非法扣押。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董汉杰、高春莲等法轮功学员于在涿州市法院被非法开庭。当公诉人罗列完董汉杰所谓的“犯罪证据”后,辩护律师张传力义正词严质问公诉人: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董汉杰纯属于个人信仰,到底破坏国家哪条法律的实施?公诉人不敢抬头,哑口无言。律师辩护说信仰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正当合法权利,连父母都无权干涉。法律明确规定信仰自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在涿州市法院再次遭非法庭审。在律师胡桂云、张俊杰义正词严,有理有据的辩护下,法官没有宣布判刑,草草收庭。董汉杰、张海洋的律师据悉没有接到通知,没有参加所谓“庭审”。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涿州市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直接下达非法判决书,非法判董汉杰、高春莲五年,葛志军四年,张海洋、董俊红三年,王云三年缓期五年。董汉杰与高春莲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上诉,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被保定中级法院未开庭维持一审判决。

高春莲、董俊红已于2015年8月16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董汉杰、张海洋、葛志军已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迫害。董汉杰于2015年10月10日在河北省冀东监狱被迫害致死,时年六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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