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小妹因赌博输了钱,她的美容院已无法正常运转,便把濒临倒闭的美容院转让给了我的儿媳妇。经双方协商,儿媳妇一次性付清了小妹的转让费。由我丈夫写了一式两份协议书,三人签了字。因都是亲人,营业执照没有换。
丈夫和儿媳妇考虑小妹目前的困境,商量同意把小妹留在美容院任技术顾问,就是挂个名,儿媳妇每月给小妹可观的工资。由于儿媳妇经营有方,生意走向正轨。
二零零八年春,小妹突然向儿媳妇提出要求:让儿媳妇把美容院归还给她,说营业执照是她的,限儿媳妇某日走人。儿媳妇的美容店离家一百多里,因儿子上班无法请假,儿媳妇就打电话叫我过去。当时我丈夫已去世两年多,一时找不到协议书,急得儿媳妇团团转。因小妹是我的同胞亲妹,儿媳妇便叫我出面说服小妹。
那时我修炼法轮功已经十多年了,不但身体健康,心性也得到了升华,知道大法弟子做什么事情都要用真、善、忍来衡量。我劝小妹妥善解决,说当初双方是有协议的。可小妹说口说无凭,美容院就是她的,命令儿媳妇净身走人,叫我即刻把儿媳妇带走。
尽管当时店内有几十万美容产品,我们一家生活来源都依靠它,可我想我是个修大法的,懂得今世的因缘果报都是前世所定,该舍的就舍,我就劝儿媳妇放弃美容院。可儿媳妇不甘心。
在我为难之时,儿媳妇找到了当年的协议书。可小妹还是不管不顾,去找来了她丈夫家的兄弟及黑社会数人,天天在儿媳妇美容店内店外威胁、砸店,夜间撬开卷帘门抱走美容产品,弄的店内一片狼藉。儿媳妇已无法营业。
我抱着随缘的心回到家里。儿媳妇每天无数次的求救电话打给我儿子,儿子弄得左右为难,一边是姨妈,一边是妻子。一天下午儿子下班后,接到她丈母娘打来的求救电话。儿子忍不住了,打电话给他的朋友,叫他朋友准备一辆卡车,“找几十个有力气的壮汉帮媳妇弄倒对方恶势力。”
我听到后赶紧走过去按断电话,劝儿子冷静,这事不能鲁莽,否则会惹大祸。见儿子气得脸发青,我平和的问儿子:“你以前不是看过大法师父写的《转法轮》吗?难道一点都记不得大法师父在书中怎么讲的了吗?”儿子回答说,书中是讲过“人在常人社会中,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1]。见儿子的气渐渐消了,我又启悟他:大法师父还告诉我们“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但是我们作为炼功人,按理是由老师的法身在管的,别人想拿你的东西可拿不动。所以我们讲随其自然,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1]
我对儿子说:明天请个假,去把她(儿媳妇)接回来,放弃美容院,回家后再谋生意吧!
第二天我们去见到媳妇,劝她并安慰她跟我们回家。搭上回家的公共汽车,我告诉他俩:我是修大法的,“一人炼功全家受益”[2],你们真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一定会帮助我们渡过难关的。
当汽车驶出约有二十公里时,儿媳妇连续不断接到她的顾客和员工的电话,都叫她回店继续营业,对她说:“我们大伙支持你!”当时我心里明白是大法师父在帮我们,我告诉儿媳妇:“你听妈的劝,真信大法,一定会柳暗花明,大法师父在帮你了。”
儿媳妇一人立即换车转去,在异地独自撑开了生意。她的生意运转很顺,也让我至今一直有足够的资金来做救人的事。
儿媳妇从新营业后,小妹再没上门捣乱。在我的劝善下,放弃了仇恨与争斗,自己另外开了一家美容院,与儿媳妇和好,技术上也能互相交流。
可喜的是小妹在我处理这件事情的过程中见证了大法的慈悲力量,主动向我要真相护身符,主动“三退”。儿媳妇也体会到大法给我们全家带来的幸福,多次劝她母亲跟我学法轮功。
在世人眼里看似一场不可调和的利益争夺战,在真、善、忍的感化下,就这样销声了。
如果我不炼法轮功,一定会参与这场利益争夺战。在当今物欲横流,道德下滑的社会,谁能放得下现实生活中的利益呢?亲人间反目成仇、两败俱伤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修炼法轮功二十年,大法使全家受益无穷。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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