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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詹淑珍获释回家

更新: 2017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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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詹淑珍从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获释回家。

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上午,青岛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刘桂秀女士(五十九岁)、詹淑珍女士(五十七岁)、薛云秀女士(七十一岁)在黄岛区(原胶南市)宝山镇集市上讲真相、发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宝山镇派出所警察将三人绑架。

薛云秀当晚回家,刘桂秀、詹淑珍被黄岛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刘桂秀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黄岛区法院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刘桂秀、詹淑珍,整个过程仅十几分钟结束,草草过场,当庭未作宣判。

刘桂秀、詹淑珍没有聘请律师辩护,她们自我辩护,认为按真、善、忍的标准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向世人发资料、讲真相没有罪。

庭审后,詹淑珍仍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刘桂秀被继续取保候审回家。

此次,黄岛区法院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詹淑珍回家,虽然不是无罪释放,但也是法院相关人员人性良知的体现。

詹淑珍从被绑架到释放,共计被非法关押401天。

之前,詹淑珍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因向世人发真相资料,被黄岛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詹淑珍因到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参加集体学法,被长江路派出所警察集体绑架。詹淑珍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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