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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遭恶报被免职

更新: 201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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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王宪魁,原籍河北省沧县李天木乡自来屯。据资料统计,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他在黑龙江省历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在职期间,王宪魁一直追随江氏犯罪集团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在黑龙江省境内制造多起绑架事件及非法判刑案件。

在他的操纵和干预下,造成至少有六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使黑龙江省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地区之一。

中共黑龙江省头目王宪魁,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犯罪事实:

一、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六十二位被迫害致死

据资料统计,从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王宪魁主政期间,黑龙江省至少有六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他们分别是:范丽萍、梁玉杰、王秀悦、刘文伟、郑国林、冯雪、于连河、纪保山、杨瑞芹、孙绍民、李洪奎、王美芳、韩秀华、吕志范、朱金瑞、慈海、李季秋、高华、潘本余、梁金书、秦玉萍、费金荣、娄伟明、尤淑琴、于桂珍、刘继兰、孙绍芝、矫龄鋆、刘桂华、张红、刘桂香、刘梅章、姜年祥、钱厚民、白霜、王桂兰、蔡小艳、刘荣香、秦月明、刘传江、王桂香、廉易坤、高一喜、杜文福、邱玉霞、路国芳、于云刚、姜静萍、项晓波、张春杰、刘桂华、马丽琴、李雅茹、王秀清、李凤霞、杨宗英、吴秋娥、任万杰、刘玉兰、林国英、孙亚杰、关淑芹。

二、直接下令指挥炮制绑架案

1、“三二九”绑架案

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王宪魁在哈同高速公路依兰至宏克力地段,看见跨线桥上悬挂的“法轮大法好”、“法办周永康”等内容和用彩色喷漆罐喷的“天灭中共”、“三退保命”、“真善忍好”标语后,直接下令黑龙江省公安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孙永波立案追查。

王宪魁以黑龙江省政府名义发的第一号文件迫害法轮功,下令黑龙江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全力投入几个月时间。

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起,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方正县公安局,对依兰县内的达连河镇、三道岗镇、道台桥镇、团山子乡等地的法轮功学员,按事先拟定的名单疯狂抓捕,仅几天的时间,抓捕约六十人。

2、“建三江”案

二零一四年三月,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等四位维权律师因揭露青龙山洗脑班黑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幕,被佳木斯市六一零打折二十四根肋骨。事发后,一百多名律师前去声援,震惊中外。

时任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曾到佳木斯市亲自指挥迫害,导致丁慧君、吴东升、陈冬梅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一度生命垂危。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案”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

为此,黑龙江省公安厅成立所谓“10·28专案组”。二零一六年一月末,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再次专为此案来到佳木斯。

3、诉江绑架案例

针对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二零一五年七月,王宪魁亲自召开一个由政法委、“610”、公安、武警等七个部门参加的会议,在全省境内统一行动,抓捕参与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主要参与实施迫害的有哈尔滨市六一零、加格达奇市六一零、大庆市六一零等。

哈尔滨市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哈尔滨市出动了大批警力,协同双城区公安局各个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八十多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判刑,刘丽五年,曹启才四年,王文娟四年,高慧玲一年。

对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第二次实行报复,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双城区公安局李树志、610谢殿臣在省长王宪魁、省公安局的王晓溪等人的授意下,下令双城区公安警察和各派出所民警,拿着名单,非法闯入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家,大肆绑架、抄家、录像、关押。全城乡镇同一时间行动非法抓捕。

这次又非法被抓捕五十人,被非法关押时间七天、十五天不等,他们是:付文佩和尹成芳夫妻,袁琴和关红军夫妻,郎万红,董文成,孙海宪,陈立华和侯丽艳夫妻,侯晓兰,杨松林,殷翠娟,白景兰,曹忠芹,韩玉梅,刘汉超,柳淑珍,唐莉娟,周艳华,蒋希明,赵秀凤,付利和李昌新夫妻,徐洪彬,徐建新,韩晶,张会(红)云,薛长龙、李秀宽,王凤霞,孙会山,赵海军,陈秀芝,刘艳一,马国荣,王洋,杨勇兰,于希山,徐丽波,隋树林,施丽伟,李凤华,王秀珍,岳永华,吴晓萍,巩尊,高勋红,孙兆伟,贲兴亚,徐文士。

加格达奇市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加格达奇公安局公然执行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的违法命令,全区警察等人员统一行动对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全面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份以来,加格达奇区光明派出所,东山派出所,卫东派出所,长虹派出所,红旗派出所,曙光派出所的警察与社区的人员开始大规模非法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有的勒索钱财几千元不等。

被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桂琴、刘佩玉、姜桂芹、张俊彪、景润茹、景润菊、朱桂云、李桂兰,光明派出所非法勒索李桂兰的孩子五千元钱。恶警逼迫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签字,加格达奇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大庆市

黑龙江省大庆公安局国保支队,各公安分局执行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大庆610、市公安局等部门的邪恶指令,大肆绑架、骚扰依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自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大庆市依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者达上百人,大多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其中,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找借口故意延长关押期限,或实施加重迫害。

多行不义必自毙。原黑龙江省省委书记王宪魁,多年来执意追随江氏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他的黑手操纵和指挥下,黑龙江省六一零及各级六一零多次参与迫害,导致黑龙江省地区法轮功学员曾多次出现大面积绑架。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王宪魁已遭报被免职,等待他的将是更为严重的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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