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检察院免起诉 法院撤案 两法轮功学员回家

更新: 2017年04月03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


湖北老河口市检察院免起诉 法轮功学员毛清云回家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法轮功学员毛清云于2016年11月9日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老河口市国保大队和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拘留10天后,被劫持到枣阳市看守所异地关押。

2017年3月24日,老河口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够起诉的条件为由免于起诉。

毛清云在被非法关押了4个月零5天后被无罪释放,现已回到家中。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院撤案 法轮功学员张桂丽回家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法轮功学员张桂丽2015年12月在南京女儿家被连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连云港市看守所。2016年5月被连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张桂丽上诉。连云港市中院于2017年3月31日撤案,张桂丽现已回到家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