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内蒙古赤峰市朱国明、朱国志被秘密非法判刑

更新: 2017年04月2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法轮功学员朱国明、朱国志被非法判刑,被送到赤峰第四监狱。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晚,宁城县五化乡朝宝营子村法轮功学员朱国明、朱国志到本乡鸽子山村发真相资料,近半夜十二点,被五化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一直非法关押在派出所。

九日,朱国明、朱国志又被劫持到宁城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五个多月,这期间朱国明患了小肠疝气病,疼痛难忍,就这样他们竟然没通知家属,私自给做了手术。

朱国明、朱国志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又被非法劫持到赤峰第四监狱继续关押迫害。朱国明被非法判刑三年,朱国志非法判刑三年半。

宁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走这些司法程序的过程中都是非法的,没通知家属,都是在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直到送到赤峰第四监狱。这些情况都是辗转打听得到的。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家属到赤峰第四监狱见到了本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