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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撤诉 伍静青结束八个多月的关押

更新: 2017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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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两次把卷宗退回公安局,第三次起诉后又于二月三日撤诉,合肥法轮功学员伍静青结束八个多月的非法关押,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回到家中。

被非法关押期间,伍静青结肠炎复发两次、便血严重,母亲持病例向检察院、公安分局要求给女儿取保被拒,好心人告诉伍母:人不是快死了是不会让取保的。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伍静青女士在她读高中时因溃疡性结肠炎无法医治而走上修炼法轮大法之路,身心获得健康。自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她多次遭受严重迫害,甚至被迫害的生命危险。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她还是安徽建工学院大四学生,在学校被非法抓捕。二零零二年十月底,伍静青又遭绑架,在被非法抄家时,恶警将事先准备好的法轮功内容的光盘偷偷放到伍静青家,作为“证据”。伍静青被非法关押在宾馆、第二看守所近七个月,被迫害的便血、尿血、骨瘦如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晚上,伍静青、胡恩奎(中学老师)在庐阳区一个小区张贴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遭绑架,遭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宏及杏林派出所张传浩构陷。当时伍静青父母身在异地,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庐阳区国保大队伙同辖区派出所抄了家。

因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伍静青父母赶回来时家中狼藉满地,大法书籍、电脑主机、家用打印机(二台,其中一台是坏的)、订书机、手机等物被席卷一空,甚至根本不沾边的手机(淘汰作为闹钟的)、银行卡、学生用的包书皮、信封(几本)、信纸(几本)、打印机墨水等也顺带拿走了,钱也拿走了,包括无字的。伍静青父母多次向国保张宏、国保大队长丁忠兵、杏林派出所张传浩及杏林派出所所长索要清单,均被拒。

所谓的“清单”上只有一方签字,而且许多东西未列入清单中,有一百多张真相光碟与大量空白光碟也不知从何而来?她随身携带的手袋里也被塞入了大量标语。在被非法提审时,伍静青多次质疑。国保警察逼其父母承认东西是伍静青的,还谎说:你女儿把所有的事都揽下来了!

伍静青、胡恩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被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拘留第十四天时被非法转刑拘,但未及时通知家人。六月四日晨,伍静青父母按原定时间找了车前去拘留所接女儿回家,才知转为刑拘了。

七十多岁的老父亲一时承受不住,老泪纵横,以头撞车筐。老人膝下原有两个女儿,诚实正派、端庄秀丽,伍静青是小女儿,在二零一一年流离失所期间,大女儿不幸逝世,父母膝下仅剩小女儿。父亲不知女儿此番能否好好的出来,情绪无法控制,住进精神病院(家族无精神病史,本人无精神病史)。

伍静青母亲强打精神聘请律师,独自奔走于看守所、公安分局之间送衣服、送钱、要人。待其父亲出院,两位老人在看守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驻所检察院之间奔走要人、呼吁。国保丁忠兵咆哮:“我要关她就关她,我要判她就判她!”“要是我家的,我就掐死她!”

伍静青的律师在介入此案时亦接到匿名电话,叫他不要插手此案,问是哪里,电话挂了,回拨过去,是分机。

在看守所检察院提审时,伍静青问检察院批捕科来人:法轮功没有犯法。二零一四年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中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至今未出台一条关于法轮功的法律。按照中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以,即使现行法律也没有说法轮功犯法。那我犯什么法了?

因证据不足,检察院将案子两次退回公安,但庐阳分局拒不放人。第三次上报检察院,检察院做了非法起诉。

两高司法解释更改后,在亲友共同营救下与律师的催促下,检察院二月三日撤诉,四日法院下刑事裁定书批准撤诉。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伍静青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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