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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公检法伪造证据构陷丁长敏

更新: 2017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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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2017年3月21日下午3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对信阳法轮功学员丁长敏非法开庭。法官是浉河区法院刑一庭庭长王倩倩,公诉人是浉河区检察院穆百川。

为了加重对丁长敏的迫害,信阳个别公检法人员故意伪造证据,知法犯法,为此,人权律师常伯阳在庭审前,就已经向信阳浉河区检察院提交审庭前辩护意见,指出对丁长敏的起诉属明显错案,应当立即纠正。对故意办错案的公检人员应当追责。

辩护意见中指明,承办丁长敏案的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民警王光新,浉河检察院公诉人穆柏川,明知丁长敏在此案发生以前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为了追究丁长敏的刑事责任,谎称丁长敏于2015年9月2日被平桥分局行政处罚,伙同平桥分局警务大队张凤德、刘军红,出具曾拘留丁长敏的假证明,致使丁长敏被枉法追诉,这几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涉嫌徇私枉法罪,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在3月21日的庭审中,法庭上辩论激烈,常律师从法律及普世价值、人类良知与理性、宪政精神等层面,论述对宗教信仰进行惩治的规范体系因违宪而无效,对信仰群体进行违宪惩治涉嫌触犯反人类罪,丁长敏的行为属于宗教信仰自由范踌,受宪法保障,丁长敏无罪。律师并敦促公诉机关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对丁长敏做不起诉处理。

庭审之后,法官说十日后宣布结果。

修炼法轮功获健康

丁长敏是2005年才开始修炼法轮功的,自从1999年江泽民发起迫害法轮功后,前几年的时间,只要打开电视,都是诬陷法轮功如何如何,每天电视都是这些内容。她就在想,如果法轮功这么坏,为什么人们要炼呢?为什么1999年4月25日有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她感到好奇,想对法轮功进行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2005年的一天,她有缘遇到了一位修炼人,告诉她:法轮功教人一心向善、按“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个好人,提高道德,只有道德水平提高上来,身心才会健康。就这样,她从此走入大法修炼,每天沐浴在佛法中。

在没炼功以前,她有乳腺增生、胆囊炎、头疼等各种疾病,经常吃药,走路远一点身上就疼,如果天热一点,心情就很坏,对孩子和丈夫态度就恶劣,一天天不知是怎么过来的。

修炼之后不久,这些病全都好了,恢复了健康。不用吃药花钱了,身体好了,心情也好了,对丈夫和孩子不凶了,家里也没有吵闹声了,越来越祥和、温馨。以前的内向性格也变了,变得爱说爱笑了,变得开朗自信。没有烦恼,没有了痛苦,由于能事事为他人着想,家人、亲朋好友都很喜欢。

更重要的是,通过对《转法轮》的学习,让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了一切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善恶有报,做好事有善报,做恶事有恶报。从此按法轮大法要求,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个真正的好人。

家人与朋友从丁长敏身心健康,一心向善的变化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真、善、忍”的真实。修炼人的善良、宽容与忍让,看在他们的眼里,留在他们的心中,虽然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还在继续,但他们都在心中默默地支持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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