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沈阳东陵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17年03月3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从二零一二年开始,沈阳东陵监狱全面强制“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至今,罪行累累。他们以多给犯人减刑,许以利益、日常宽松些、带些里面没有的物品等,利用犯人的盲从、自私、怕、利益之心等,迫害法轮功学员。

以前的八监区就是现在的七监区(东陵监狱新入监队)。这几年,一直是恶警鞠传再(警号:2112111,已遭恶报,现已被停职调查)、恶警杨明直接指挥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鞠传再先是监区教导员后为监区长,杨明是狱警大队长。

对新劫持入监的法轮功学员不分昼夜的轮番精神上折磨和肉体上摧残,他们以欺骗、谎言蒙骗、暴力恐吓、威胁、剥夺睡眠、电击、殴打、拔阴毛、灌尿水等手段强制“转化”。同时加以诱骗,声称:如果“转化”,每月考核分为十五分,减刑幅度大等。

在二楼教育科一个房间里,四周没有窗户,里面黑黑的,狱警操纵犯人,只要法轮功学员闭眼睛就敲打,不让乱动,坐板凳上。并用两个犯人进行轮番恐吓、威胁,逼着“转化”。多名犯人换班,这个酷刑叫“熬鹰”。

抚顺法轮功学员刘海涛,在东陵监狱入监队(当时的八监区),恶警鞠传再利用犯人对他进行强制“转化”,不让睡觉,打骂,捏小便,痛的死去活来。教导员鞠传再还欺骗刘海涛,只要“转化”,每月15分,在监狱里,有事你找我。结果呢?刚开始分到下面监区时,头几个月给了11分,后来把工作量加大了,刘海涛不干,当时监区就有人指使犯人组长刘柱刁难刘海涛,打骂什么事都来了,逼得刘海涛用劳动设备把手指扎断一节,后把刘海涛调了一个生产组,还暗中指使犯人欺骗刘海涛,因找的那个犯人头没有听,才不了了之。事后找鞠传再,他连面也不见。

鞍山法轮功学员朱作海,人本身就有残疾,六十多岁,一只眼睛失明,一条腿残疾。就这样的人,他们也不放过。让犯人看着不让睡觉,只要闭眼睛就敲打,打骂,就一个目的让你“转化”,只要写了就行,真假不管。分到生产监区干活每月才4-5分,给的分还不如不干活拿的多。

辽中法轮功学员从明(丛明),在七监区强制转化中,连续七、八天不让睡觉,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状,咳嗽、咳血。下到监区好几个月还在咳血、精神萎靡。

海城法轮功学员韩宝来,在东陵监狱七监区遭到严重迫害,长期不让睡觉、打骂,出现了严重的心脏病症状,头痛、眼睛痛、高血压。当时在监狱医院就抢救过。现在下到监区出现一只眼睛失明,还经常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状,头痛、眼睛痛。家属拿钱到外院看了好几次病了。

韩宝来在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开始,逢九就给监狱领导、住监狱检察官写信,要求解决在监狱被迫害的事,惩办恶人。监狱在快到二零一六年底时,派了一个狱政科长见了韩宝来,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只想多给点分,让韩宝来不要再写信了。而打人凶手在韩宝来强烈要求监狱依法办案下,还是给减刑提前释放(打人的是陈飞,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刑期五年,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小什街186号182室)。

本溪法轮功学员张玉杨二零一四年被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被迫害得便血长达几个月,至今还时有发生,每天艰难度日。如果按狱方承诺,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就放回家了,可至今也没放回家,张玉杨仍被迫做奴工每天十四小时左右。

大连法轮功学员裴振波,二零一四年被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在八监区被恶警鞠传再折磨一个月,造成血压高达二百四十,近几年来一直没有正常过,高压一百八十是常有的事。即使这样,还被强制每天奴役十四小时以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由于血压高而干活时昏迷,至今仍在每天干奴工。

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靳军波,男,五十六岁,本溪钢铁公司热连轧厂职工,二零一四年二月在贴真相传单时被警察绑架。一审遭非法判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九年半。现已被沈阳东陵监狱非法关押三年多,被迫害生命垂危。已被非法转押在沈阳七三九医院(公安直属医院)迫害,靳军波已有半个多月不能进食了,脑出血、胃出血等多种症状。沈阳东陵监狱威胁靳军波的姐姐,拿两、三万元钱给办保外就医。

佟海波,辽宁省朝阳市人,在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沈阳和平区非法判三年,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送到沈阳东陵监狱。

佟海波在刚入监一个月(四月二十七日~五月二十日)的时间里遭酷刑折磨。

东陵监狱八监区以鞠传再为首的恶警,操纵一些犯人对佟海波采用非人的手段进行折磨,不让睡觉、拔阴毛、灌尿、暴打等逼迫他强制转化(违心表态放弃信仰)。

沈阳东陵监狱对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王鹏义、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孙义酷刑折磨。两位学员于二零一六年四月被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所有新收在押人员都被转关到监区队,而王鹏义和孙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继续留在新收队迫害。王鹏义在七队二组由三个包夹监控。孙义被带到监狱教学楼二楼的一个房间里。

这个房间四面墙壁和地面都有海绵,既能隔音又可以防止撞墙自杀。五个包夹簇拥着他,还有四个新收队的犯人组长,一个叫孙鹏(音),还有陈飞、何飞、齐林。还有一个从食堂叫来的刑事犯打手刘小龙也参与其中。在头两天教学楼没什么声音,估计他们对孙义进行洗脑精神迫害。从五月十五日上午开始,教学楼二楼接二连三的传来孙义的惨叫声,一直持续到十六日中午。

五月十六日下午,王鹏义也被送到教学楼二楼那个施刑房间。这时,孙义正被带下教学楼。迫害王鹏义的还是那五个人,四个组长一个刑事犯。十八日之前他们对待王鹏义很宽松,也没做什么,每天就是吃饭睡觉。

到了十九日,孙鹏、陈飞等轮番交替的和王鹏义谈,伪善的谈到一些其它事情,什么“转化”了你好我也好,咱们相安无事呀,这是我的工作呀等等。王鹏义就和他们讲道理,他们不但不听还谩骂、歪曲大法,对王鹏义进行流氓式的侮辱咒骂,不让王鹏义睡觉。孙鹏拿鞋底儿打王鹏义的脸、脑袋,一下午都没停,打了一阵又一阵,王鹏义的脸被打得变形了,头也肿起来老高,被打的迷迷糊糊,精神恍惚,眼睛视物也不清了。

这个房间四面墙壁和地面都有海绵,既能隔音又可以防止撞墙自杀。因为王鹏义和他们讲道理,他们不但不听还谩骂、歪曲大法,对王鹏义进行流氓式的侮辱咒骂,不让王鹏义睡觉。孙萌萌(孙鹏)拿鞋底儿打王鹏义的脸、脑袋,一下午都没停,打了一阵又一阵,王鹏义的脸被打得变形了,头也肿起来老高,被打得迷迷糊糊,精神恍惚,眼睛视物也不清了。

酷刑演示:鞋底打脸
酷刑演示:鞋底打脸

五月二十二日晚上八点三十分,陈飞又对王鹏义殴打逼供,直折磨到凌晨三点才停手。

六月六日,王鹏义被转关到五监区。

朝阳法轮功学员王庆,六十一岁的人了,到七监区,也是强制转化,王庆劝孙鹏(孙萌萌)不要这样干,要遭报应的。孙鹏(孙萌萌)叫嚣着,我就这样干,我愿意,哪有什么报应?我干了这么多年也没有遭报。当时王庆血压高、心脏不好、头迷糊等症状。

锦州法轮功学员邵明刚,到监狱时,已经是半身不遂,血压高达280多,六十一岁的人了,他们也不放过,利用邵明刚头脑不清晰,恐吓、欺骗其转化。

这些只是东陵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

辽宁省司法厅
林志敏,现任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兼)。 于大力,现任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强制隔离戒毒局第一政委。 姚世明,现任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和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郝集体,现任辽宁省司法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椰永涛,现任辽宁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孙建国,现任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李正国,现任辽宁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024-31966215举报电话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姚世明,现任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和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孙建国,现任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单启新,现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狱政、狱侦、罪犯改造研究和工会工作。
董雪飞,现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应急管理、信息技术、警务督察、机关党务和人事管理工作。
周春山,现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张代书,现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李正良,高级律师。现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于兆洋,现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会计师。
沙首伟,现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信息: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路38号 邮编:110032 电话区号:024
值班电话:86601630 传真电话:86903978(机关)

沈阳市司法局
成员照片(2.5MB)
董开德,局长、党组书记兼监狱局局长、政委。
刘晶,副局长。
侯绍立,副局长。
庞挺,政治(警务)部主任。
陶克辉,纪检组长。
刘京,副局长。
朱少飞,副局长、公证工作管理处、市公证一处、市公证二处,联系协调公证员协会工作。
董华光,副巡视员。
代微佳,副巡视员。
姜荣涛,副巡视员。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监狱:
监狱长 陈孝翰(音)副监狱长曲光
监狱警察:顾宪雨 唐帅 张柏宁 那荣涛 陈斌 薛兆秋 戚金龙 张廷标(音)刘阳 李忠军 周帅 田坤成 李滨
七监区大队长杨明(主抓迫害法轮功,积极参与。)教导员盛教 鞠传再13940493246(警号:2112111,据说因在当监区长期间,他所管监区毒品进来了,被调离东陵监狱。)
东陵监狱不少警察都是教养院过来的。

地址:浑南区(原东陵区)东陵路88号

东陵监狱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犯人
孙萌萌(又名孙鹏),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刑期十年,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富工二街27号4-2-2
陈飞,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刑期五年,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小什街186号182室
秦浩,合同诈骗,刑期六年六个月,住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接16-1号561室
巩楠,抢劫,刑期七年,住址:新民市新柳街新农委3组64号(已释放)
李安宜,信用卡诈骗,刑期四年,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南一经街144巷12号133
杨鹏宇,强奸,故意伤害,刑期三年,住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71号1-8-1
张贺钊,敲诈勒索,刑期两年九个月,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29-2号3-8-3(已释放)
王增龙、何飞、齐林、刘小龙等犯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