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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同遭绑架囚禁 辽宁营口市教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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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辽宁省营口市中学教师陈文多、刘丹夫妇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十多年来遭到中共残酷迫害,被绑架、抄家、拘留、罚款、开除工作、被迫流离失所,陈文多还遭非法劳教、判刑。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四十五岁的刘丹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刘丹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他们夫妻修炼法轮功的美好,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修炼大法受益无穷

我叫刘丹,我丈夫叫陈文多,我们是辽宁省营口市第二十四中学教师。一九九七年四月,我们在单位同事的引导下有幸得遇大法,在真善忍的法理指导下不断纯净自己,淡泊名利,远离争斗,活得轻松自在。修炼前我体弱多病,丈夫因为我吃了不少苦,修炼后,我无病一身轻,使我的家庭,我的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真善忍宇宙法理使我们变得更加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在教育工作中更是同行中的佼佼者 。

江泽民发动迫害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公开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并于当日凌晨逮捕了全国各地的法轮功炼功辅导站的辅导员。一时间中华大地黑浪滚滚。营口市鲅鱼圈区的各级政府部门、公安紧随其后,对全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晚,我们去省政府上访。当夜,家中只有母亲和年幼的孩子。海星派出所警察陈兴国等人来到我家,把房门砸得山响,给老人和孩子造成极大的恐慌。他们进屋后看我们不在,悻悻离去。第二天早上,再次闯入我家,强行抄走我们所有的大法书籍、录音带、录像带和师父的法像。

七月二十二日,我们被当地公安局直接带到刑警队关押到下午三点,后由当时的教委主任江永才领到教委,打电话给单位领导刘庆和。把我们接回学校后,海星办事处书记董洪硕等人又来到学校,逼迫我们放弃修炼,校长刘庆和更是积极配合,要求我们写书面保证,在我俩拒绝后,他们又将我俩带到海星派出所。在那里已有好多被拘押的同修了,董叫嚣:今天你们不说不炼,就送三所拘留。之后一周,强迫我们与其他同修每天去派出所报到,学习批判、诽谤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晚,我与丈夫下班刚回家,海星派出所片警陈兴国、柴霞正等三人又到我家,让我们到派出所去一趟,说一会儿就回来。结果是一去不返,当晚一点钟左右,将我们送进拘留所。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祸,家人、朋友不知所措,哭喊着让我们放弃修炼;学生们自发到拘留所,要求放了他们的老师。警察借此污蔑我们没有责任感,不顾家人等。面对这无端的诽谤,我们要说,若不是你们抓我们进拘留所,我们上对父母尽孝,下对孩子负责,工作兢兢业业,这一切有目共睹。今天这个局面是谁造成的,却反过来说我们炼功人如何如何?我们修炼“真、善、忍”利己利人,何错之有?如果一个国家连修“真、善、忍”的人都容不下,这个国家还能容下什么呢?

十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用“邪教”定调污蔑法轮功后,参与迫害的人更加猖狂了。当时的公安局长姜伟华得知我们在拘留所没挨打时,竟对所长孙长余说:听说你对他们还挺优待的。

经家属多方努力,我被拘留十五天后释放。而当时政保科长秦世龙对我丈夫说:你的拘留将无限期延长。两天后,派出所、教委、单位、海星办事处及街道居委会聚到一起到三所看我丈夫的态度,派出所所长董恩辉当众大骂我们师父,校长刘庆和更是添油加醋。这一次我丈夫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学校又以我们旷工为由,扣发我们的工资。

丈夫遭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海滨派出所史景富、洪景山先到学校骚扰我们,七月八日,又到我家骚扰。恰好当时有一海东的同修来我家,被史景富看到,当即打电话给海东派出所所长王庆国,让他抓此同修。他们走后不到两小时又返回来说:教导员要找你们谈话,又一次把我们骗到派出所,结果根本就没有什么谈话,完全是欺骗。将我们拘押在海滨派出所十多个小时后,于七月九日再一次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拘留我们。

拘留期间,亲属去看我们,没说上几句话,狱警就蛮横地将我丈夫带回号中。当时亲属便责问他们:电视上不是讲要耐心说服教育吗?你们怎么这么粗暴地对待他?他们张口便说:电视上都是假的!一语道破江氏集团伪善的邪恶本质。我父母和婆婆领着孩子到公安局找他们评理:你们把他们都关起来了,孩子怎么办?他们犯了什么法?副局长张远兴气急败坏地说: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孩子爱咋办咋办!我们不管。狱警们每天向局里汇报我们的情况,政保科王洪奎、张鲁多次提审我们,为继续迫害我们搜罗证据。我被非法关押四十天,交罚金一万元后,又层层签字才放人。王洪奎又向家属索要一万元钱才放我丈夫,没能得逞后借机报复,以我丈夫传大法师父的经文为由非法劳教他一年,期间被关押在营口劳教所。学校又扣发我们近万元的工资。

又遭绑架、抢劫、开除公职

二零零二年一月,鲅鱼圈区政法委开办洗脑班,区教委主任江永才又逼迫我们参加,为抵制迫害,我与丈夫离家一月有余。后来听人说,派出所警察气急败坏地说:再看到他俩,准给他们送进去。

二零零二年四月,海滨派出所华宁又带着几个人到我家敲门,说是来看看我们。当时我丈夫不在家,我没有给他们开门。其实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来抄家、抓人。十月二十四日晚,华宁和另一名警察又来到单位,说所长找我丈夫,二十分钟就回来,不会影响我丈夫上晚课。我丈夫再一次相信了他们。去到之后,所长不在,华宁又要骗我丈夫做笔录,我丈夫拒绝了他们,结果在没有任何理由的前提下,由局长张远兴签字,第三次将我丈夫拘留,当我丈夫质问他们:我犯了什么法?他们却说:处理法轮功不按法律办事。当时所里面两位不知名的人都说“真黑!”事后我们才知道,这是区政府开会暗地里定好的,公安只是照办。这次拘留我丈夫一个半月,勒索家属五千元钱。在我丈夫被非法关押期间,海滨派出所又打印书面材料,由公安局副局长张远兴签字,要求教委对我们夫妻进行转岗处理。

二零零二年七月,在我出狱一个月后,片警华宁又打电话到单位,说是上面的指示,让我们参加区里举办的洗脑班。为免再受迫害,我与丈夫被迫离开了十几年的工作岗位,离开家,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后来得知鲅鱼圈公安局警察伙同教委人员又到我们学校骚扰,以获得我俩的所谓“犯罪”证据,无果后以我们自动离职为由将我俩开除公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白天,警察便衣撬锁闯入我家中,当时家中无人,之后又派人在楼下蹲坑。当天晚上,我丈夫陈文多和其弟陈文浩回家整理东西,被鲅鱼圈国保大队的警察惠怀旗、李元庆、王毅等绑架。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了我家及我丈夫开的自家车,将两人绑架到国保大队,第二天将他们关押到鲅鱼圈看守所,车被扣押,所有私人物品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两台笔记本电脑、七万多元现金、数码相机、手机、U盘、硬盘和内存卡,以及我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勒索一万元的收据等等全被掠走,家中被翻的一片狼藉。之后也没有给我扣押清单,也没通知家属。我被勒索的收据被他们销毁。

丈夫陈文多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我丈夫在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又被非法庭审,之前由于我聘请律师,在律师阅卷时,鲅鱼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百般刁难,互相推诿,又匆匆开庭,在家属办理了旁听证之后又违法不准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当时的检察员是董巍,法官韩素坤。开庭当日,鲅鱼圈法院门前戒备森严,从外地调来许多警察,门口还拉上了警戒线,期间国保大队又派出一个叫李阳的女特务给在场的法轮功学员拍照,被认出后又冒充我女儿要进入法庭,我上前要求她交出相机,结果她自己后退的过程中摔倒,公安局长徐振勇签字,以我殴打他人为名非法拘留我十五天关押在营口市拘留所。三个月后,我丈夫被非法判刑三年,我及我丈夫怀着对上级机关的信任上诉到营口市中级法院,然而中级法院没做任何调查,法官没有开庭直接维持原判。八月十九日,我丈夫被劫持到大连监狱一直非法关押至今。(陈文多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结束冤狱)

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它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它虐待。按照中国宪法,中国公民享有言论、信仰、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这些权利而已。同时,我被剥夺了做无罪辩护的权利、质问对方证人的权利以及自由选择律师为我辩护的权利。对我的指控都是基于如法炮制的、模糊的、过于宽泛、粗糙的法律,而这些法律完全是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暴力镇压而设计的。抓捕、参与非法监禁我的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综上所诉,请求最高检察院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起公诉,将首恶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法轮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释放我的丈夫陈文多及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给所有法轮功学员合法的修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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