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礼我不能收”

更新: 2017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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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我也算是一名老大法弟子了,下面就自己在工作中,不被利益所诱惑的小故事讲给大家听。

我所在的单位是煤矿下设的服务公司,我在公司负责记账、验收、销售工作。和财会经常有业务联系,因我是学法轮功的,坚持验收、质量及数字做到“真”,在一次次的减员中始终留在自己所在的岗位上。

“这礼我不能收”

在一九九八年冬,煤的销售量正处于旺季,每天一个客户都能拉煤四、五十车。公司领导临时分配我们几个到煤场担任售煤过秤工作。

在道德下滑的今天,人人向钱看。每个客户都希望我们每一车都动动手(指每车多一、二吨煤谁也看不出来)。所以千方百计的讨好我们。有一次,一个客户在我下班的路上等着我,说明了他的用意并送给我钱。我说:我是学法轮功的,我们师父告诉我“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1]。对不起,你的钱我不能收。那客户说:也没人知道。我说:“怎么会没人知道哪,老百姓经常讲这样一句话: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我们所做的一切神都给我们记着哪。你说是不?”他笑着离开了。

这种方式不灵,客户就又换了一种方式,约我们上高档商店买价值两千以上的衣服。同事去了,我在电话里婉言谢绝。在这期间客户把我家的地址打听好了,一天晚上,客户知道我在单位,就去了我家敲门,我丈夫把门打开,客户问这是谁谁家吗(指我的名字)?我丈夫说是呀,就看他一挥手,几个人搬着东西就進屋了。瞬间五箱东西摞在一起。我丈夫问:“你们这是干什么?”客户说:“过年了,表示一下心意。”我丈夫和颜悦色对他们说:“你们可不要这么破费,你们正常要办的业务她不会耽误你们的。把这些东西拿走吧。”客户说:“有开水吗?我头疼吃点药。”我丈夫倒杯开水送给他,客户吃完药说:“这样吧,我们先把那几家的东西送去,然后回来我再装这些东西。先搁一会。”我丈夫说 :“我们一家人都是修大法的,我们是不会随意收取不应该收的东西的。”

“这份工作你干领导最放心”

有一次,单位领导把我从机关调到矸子山收款,我听到之后,心理有些不平衡。我在机关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了,工作兢兢业业,每笔账目都清晰可见,从不贪占公家一分钱,和同事和睦相处……怎么就把我调出?此时,名利心、面子心、不理解的心等等都返出来了,委屈的眼泪不断的默默流着。下午下班回家,冷静的反思自己,但还是找不到一个安慰自己的合适的理由。晚上学法时我明白了,大法弟子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好样的。

第二天,我愉快的接受了这份工作。我们一个办公室四人,我负责收款,另一同事负责开票,我俩共同看管车辆检测。另外两人是下属负责付款的。干了几天后我明白了,此工作就是个肥差,是给个官都不换的好差事。矸子山大的很,拉矸子的车又不用过秤,按车收费,开不开票就是我俩说了算。可他们三人都知道我是修大法的,他们观察我几天后,让车主与我商量每天少开几张票,从车主的口气中我知道他们三个都是同意的。我以平和的语气告诉他:我是修大法的,“真、善、忍”是衡量我们做好人的唯一标准。我满足你的要求,对我来说我就是在作假,领导知道了会处理我。再退一万步说,即使此事永远没有人知道,可教人做好人这个天理的“真”他可是不会原谅我们的。我也希望你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你的钱不会少的。不能使你如愿,敬请你谅解。

谁知我这么一做,招来了同事们的排斥,中午让我去买饭他们不给钱。我明白他们的用意,心里很坦然,不与他们计较。买回来笑脸送给他们吃。后来和我一起开票的那个人除了开票外就什么活都不干了,我就一人承担俩人的工作。他们看我这样做就合伙敲锣边挖苦、嘲讽我,开票的那个人还时不时的找我的茬,时不时的找茬与我发火,处处找我别扭。我守住心性不与她争吵。在她们心情好的时候,我讲我修炼身心受益的故事,讲失与得的利弊关系,讲我对“赚钱”的看法,又把《转法轮》中“失与得”中的一段法背给她们听,她们对我这个人有了新的认识。财务人员晚上往回收现金从来不核对小票,我要求他们核对,他们说:“你们学大法的都是好人,肯定没问题。领导都说你干这份工作他最放心。”

“对不起你了,请原谅”

旺季过后,领导把我调回原单位。过一段时间,有一天早上我刚上班,股长叫我到公司招待所去一趟,说有人找我。我去后,一人从座位上站起说:“我们是纪检委的。你看看这条子是你签的字吗?”他递给我一张条子。他们严肃的对我说:“你如实说明这个问题,如有不实后果自己承担,你可想好了。”我接过条子一看,是一张支款单,金额是十万元人民币,支款单内签着我的名字。我一愣,可仔细一看我的名字,这不是我签的,再看支款单没有金额去向。我问他们:“这支款单没有资金的去向,为什么支付我这么多的钱?支我这钱干什么用了呢?”他一听:“对呀,给你这么多钱干什么用了?”他用平和的语气说:“把你的名字写一下吧。”于是我把名字写上了。当我走出招待所时已经是中午了。一路上我对师父说:您的弟子是不会为了一时之利而败在贪图利欲上的,弟子就赚自己应得的钱,是经得起考验的。内心却为那位背后代我签名的人感到遗憾,后悔没有早点给他讲大法真相。几天后,财务经理找我给我赔礼,说:“对不起你了,请原谅。”

上述的一切证明法轮大法造就的人是好的。是经的起考验的。是受人尊敬的。我堂堂正正的为人,本身不也是最好的真相吗?

感谢师父!
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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